电动葫芦需要操作证吗?
问题一:操作电动葫芦也需要持特种作业证吗?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操作最大起重100 kg的电动葫芦应该不需要起重设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取证。
问题二:电动葫芦吊车,在2015年内,还需办理使用证吗?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电动葫芦不在特种设备范围内!见114号文件!
问题三:操作电动葫芦也需要持特种作业证吗?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操作最大起重100 kg的电动葫芦应该不需要起重设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取证。
问题四:电动葫芦还属于特种设备吗?还需要领制造许可证吗?谢谢!! 电动葫芦现在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了,已经不需要再进行特种设备登记,拿使用登记许可证了,但制造许可证还是要的,只不过不属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范畴了,也就是说不需要经过质检局了。
问题五:电动葫芦人员资质放开了吗?已经不需要进行国家机构培训取证了吗?是什么时候,那个法规还是发文 国家轻小型起重设备目录剔除了电动葫芦,2015年2月15号,安装,检验,操作都不在监检了。
我们是上海胜艾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专业做起重的,如果还不放心可直接打电话到特检所问一下。
问题六:多大的电动葫芦不需要办证 现在电动葫芦都不需要办证,前提是没有大车行走,只有小车和上下。
问题七:电动葫芦是否从2015年开始不需要办理手续 根据新的特种设备目录规定,额定起重量小于3T的电动葫芦就不在强制年检了。所以主要是看额定起重量。但是我搞不清,以前注册登记过的小于3T的电动葫芦还要不要注销登记。
问题八:电动葫芦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起重作业属于特殊工种,电动葫芦操作也是需要持证上岗的
问题九:电动葫芦安装需要安装证书吗 不一定。
如果是客户需要,那没办法,你该提供还得提供。
对于电动葫芦,满足一定条件的,国家把它列入特种设备行列,需要得到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安装前允许以及安装后的验收。
这个部分的条件是:葫芦起重量大于等于1吨,且起升高度大于2m。
需要的证书有:首先安装施工单位需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安装施工人员需要具有《起重机械安装证书》。
问题十:电动葫芦操作要不要取人员操作证司机呀 电动葫芦没有操作证,天车操作证包括电动葫芦。可以去质量监督局培训办理
有特种操作证(起重机安装维修)。
需要得到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安装前允许以及安装后的验收。满足一定条件的,国家把它列入特种设备行列。
这个部分的条件是:葫芦起重量大于等于1吨,且起升高度大于2m。
需要的证书有:首先安装施工单位需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安装施工人员需要具有《起重机械安装证书》。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答:起重量0.5吨的电葫芦不需要取得操作证,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请看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生产资质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各个地方要求不同,一般有原始记录、监检证、合格证合同复印件等,其他就是自己认为需要存档的东西。
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起重设备操作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动葫芦属于起重设备范畴,因此,操作电动葫芦同样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
管理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
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
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
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
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
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
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
安全操作规程
3.2.1
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
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
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
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
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以上定义,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等,就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
如果是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就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详见: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相关资料下载:
· 附件1:特种设备目录.doc
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以上定义,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等,就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就需要办制造许可证了。
如果是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就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