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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里面钢丝绳有跳火

温暖的小天鹅
慈祥的短靴
2023-03-02 06:46:59

电视机里面钢丝绳有跳火

最佳答案
心灵美的红牛
天真的秋天
2025-07-13 06:09:32

那是高压帽的高压电通过显像管上的灰尘传递到了紧固绳的周围,紧固绳和线路板上的地线连接,于是便产生了跳火现象。解决办法是,更换高压帽皮碗,内部除尘,用电吹风机除湿,故障就没了,真心再帮你,期待采纳、

最新回答
高高的月光
认真的镜子
2025-07-13 06:09:32

当然不会啦........电死是一定的,,一般是造成全身瞬间起火燃烧,当场死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10KV的高压线在正常情况下,水平安全距离为4米,垂直距离为5米。案例高压线下钓鱼小伙触电惨身亡某日,李某去钓鱼,在一鱼塘“高压危险禁止钓鱼”安全警示标志附近,竖起6.3米长的钓鱼竿,钓鱼竿触碰到上方110KV线路,顿时浑身衣服着火,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防范措施:钓鱼爱好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在电力线路附近钓鱼。男子垂钓触电身亡受害人今年38岁的梅州人何东(化名),是一名设计师,平时喜爱钓鱼。这几日因身体不适离职在家中休养。在看到企石镇新南村的一片水塘后,便选择在此垂钓。谁想,何东在垂钓过程中,何锋发现浮漂下沉,以为鱼上钩了,迅速把钓杆提起来,不料鱼儿没钓上来,伴随而来的是“砰”、“砰”两声巨响,一团火花瞬间从何东身上炸起,何东的上衣和裤子燃成一团团黑絮,钓位踏板上也留下了烧焦的痕迹,何锋仰天倒地,不断地哀嚎抖动,口吐白沫,抽搐不已。这个场景把路过的村民吓到了,好心人立刻打了120电话求救。直到上救护车前,何东没有任何知觉,随后被送到企石病院后,再转院至东莞市某病院,但最终还是抢救无效身亡。4月7日晚7:40分左右,家住兴河东区的鞠女士与丈夫刚走到小区门口,忽然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响,当时夜色都被照亮了。鞠女士与丈夫立刻前往出事点,在小区一栋楼前看到一个小伙子被烧焦了。“嘴里往外出血,腿、胳膊都炸弯了,衣服被炸没了,身体的某些部位都在冒烟着火。”在一旁的摩托车还在“噼里啪啦”燃烧着。原来,小伙子是一名装修工人。事发时,上料的钢丝绳被从10楼往下扔,结果钢丝绳与楼前的110kv高压线撞上。携带高压电流的钢丝绳落下时将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引爆。目前,记者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获悉,受伤的小伙子全身80%面积烧伤,大部分为三级烧伤,病情危重。

威武的眼睛
深情的小蚂蚁
2025-07-13 06:09:32
车主的责任是很明显的。应该说,这不是意外起火,而是人为造成。但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除车主要承担责任外,还要看货运仓库的消防设施和措施有无隐患。供电部门的高压线路是否符合规范等。当然,我并不是说,一定会存在这么多问题,只是认为,发生事故后,我们要多角度去考察问题。供参考。

漂亮的大树
紧张的蜻蜓
2025-07-13 06:09:32
如果110kV和10kV线路来自一个电网,那么钢丝绳落上后会有短路电流流过,而且高压线路应当会立即跳闸。否则会造成电器设备甚至人身安全损害。

如果两回线路来自两个相对独立的电网,没有很大的短路电流流过,但两根线路的保护还是会动作,否则后果是一样的

感动的红酒
典雅的小鸭子
2025-07-13 06:09:32
2007年8月15日发生过,2007年8月15日下午4时许,胶州九龙镇高家艾泊村一处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一台塔吊机在挪动水泥搅拌机时,塔吊机上的钢丝绳与高空中的高压线碰撞在一起,操作塔吊的4人当场被电击倒在地,其中两男一女经抢救无效身亡。

潇洒的鸡翅
贪玩的香菇
2025-07-13 06:09:32
是静电充积现象,我的项目曾两次这样的经历,都是塔吊临近高压电或者在两个高压电之间的区域,很容易引起静电充积,取决于金属机械表面积大小,塔吊金属表面积大,因此聚集大量静电,在吊钩释放,发生电击伤人,我的手也曾经被烧伤过,呵呵,虽无大碍,但给人心理造成压力,工人们不愿触碰吊钩(顺便说一句,对塔吊司机倒是没事的),在静电产生源即高压电无法取消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取消,供电局多牛啊,我的项目第一次出现时,就是根废弃电线,但供电局就是不管,没办法!),只有在吊钩端部加一节绝缘绳,承载力没有问题,但比较贵,好在用不了几米,呵呵,然后就没事了,安监站来检查或者验收,经解释清楚,也不会影响的。

害羞的楼房
烂漫的小虾米
2025-07-13 06:09:32
钢丝绳是导电的,钢丝绳导电后会发热,钢丝温度超过200度,钢丝金相组织会发生改变,降低钢丝绳强度和破断拉力。如果达到200度,钢丝绳润滑脂一般会发生燃烧,如果钢丝绳润滑脂一切正常。估计钢丝绳强度不会有变化,另外,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因为进行了锰系磷化处理,钢丝耐磨,耐蚀并电阻增大,钢丝绳使用寿命较同结构光面钢丝绳超大幅度提升。仅供参考

故意的唇膏
落后的音响
2025-07-13 06:09:32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你自己有可能也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