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电动葫芦的日常保养工作?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铁件加工合同范本(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铁件加工合同1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1)工作名称:劲性钢柱制作供货。
(2)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深化、细化设计并得到设计雇主和监理批准后的图纸、采购原材料、加工制作、涂装、运输、缺陷维修、保修等加工供应劲性钢柱。
二、合同价格
1、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人民币:8000元/吨(含17%增值税)。
2、预估加工工程量:429吨,本合同结算吨位以甲方核定、监理批复认可的计量吨位为准。
3、暂定合同总价款:xx元。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
(1)钢结构深化、细化设计并采购原材料、加工制作、涂装、运输、缺陷维修、保修等费用。
(2)材料的搭接和各种原因导致的损耗。
(3)钢结构开口、洞、削切和修复、加强;在构件上开、形成任何尺寸洞口;所有的对线缝接合、切口、凹槽倒角、斜削圆边、修饰收口、割角。
(4)切割、接驳构件和构件之间的配件,包括材料、螺栓、螺帽、垫片和接驳构件时一切其它所需安装连接件,不同材料的构件之间的连接配件;但不单独计量计价支付。
(5)按设计要求喷砂、除锈、刷底漆、中间漆、面漆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其他表面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焊缝打磨平滑),以及安装后对上述表面的修补、补漆。
(6)交付前构件的清洁、冲洗。
(7)钢结构定位固定件和支撑件。
(8)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和一切有关费用(其中包括协调和配合费)。
(9)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和一切有关费用,如材料(包括主材、附件、配件和辅材)的购买、生产、加工、运输、卸货、储存、退回包装材料、管理、运输及类似费用。
(10)所有取费、材差、通讯费、技措费、人工费调增、企业经营费、风险费、包干费、保险费、包括各种规费在内的政府及地方当局所征收之一切费用、税费。
(11)安装就位后的净重与按计算规则所计出的工程量所相差的数量。
(12)一切探伤、测试、检验、试验、取样费和编制、提交相关报告的费用,包括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安装检验除外。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满足合同、设计、业主要求,达到结构长城杯,鲁班奖的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图纸或工程设计、业主、甲方另有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深化设计;
2、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设计和制作加工,按甲方通知时间完成深化审核并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分批交货。如果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后10天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批次货物,在不妨碍甲方采取其他补救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对于甲方因此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拖延,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五、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及图纸标准验收,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供焊缝探伤检验报告和甲方及工程监理要求的其它对货物的原材料、质量、技术规范、数量、重量进行准确和完整检验的证明,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设计、监理等的要求。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工程监理可对货物进行复试,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委托的质检部门或工程监理提出不合格产品复试检验报告后通知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进行处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复试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每天24小时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乙方加工、送货人员需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工作。为保证生产进度和质量,甲方或工程监理人员可能会到乙方加工厂监督检查,乙方应全力协调配合,提供进入生产车间便利等,与之有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总承包方预付款后即扣除相关管理费用(90元/吨),其余款项(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按照总承包方实际支付情况及时全额支付乙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及时深化设计和加工供应。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深化或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乙方应按迟延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5%/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可从本合同货款中扣留)。
(2)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不符本合同约定或工程监理或甲方要求的,应更换成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仓储、保管等费用。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或导致货物安装完成后返工、修理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3)乙方存在违约情况(如货物数量过多,规格不符该批次要求、质量不满足监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迟延付款的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的(如迟延交货、货物数量不足、过多,规格不符该批次要求等情况),不在此列。
(5)乙方应为本工程组建项目经理部,其详细组成名单,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甲方批准。
(6)工程业主(雇主)总承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计量规范、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作为本合同附件。若有冲突、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乙方应提前请甲方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九、保修期同建筑物设计使用寿命,自交货验收通过之日起计。在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修复或替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三份。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一、项目联系人
1、甲方委派xx为本项目联系人。
2、乙方委派xx为本项目负责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件加工合同2甲方:
乙方:
甲方将xx工程承包给乙方,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事项明细:
(1)本工程图纸(见附页)由甲方提供。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用料规格以图纸标注为依据。
(2)工程造价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付给乙方定金大门主体制作结束并由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xx元人民币;乙方安装结束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xx元人民币,合同结束。
(4)本工程包括制作、喷涂、安装以及保修。
3、双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装电源、检验乙方施工方案及所用材料、及时给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审验或给付工程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或产生计划外费用则由甲方负责。
(2)甲方权利:甲方有检验乙方施工方案及所用材料的权利;如乙方违反施工方案或未采用甲方提供的图纸中所规定的材料,则甲方有权利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责任:乙方有责任按合同及施工图纸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如施工方案或材料确需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4)乙方权利: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程款。
4、施工日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5、保修事宜: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签订即产生法律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件加工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____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_________%;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_________%;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_________%;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_________%。
第七条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_________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结清当月_________%的服务费,其余_________%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铁件加工合同4甲: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托给乙生产,乙接受此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需开立具体的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托乙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出口液压件等系列产品,乙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托加工订单和甲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二、甲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对乙技术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托乙加工的产品最终以甲的量具和其它检测设备经甲技术人员检测的数据为检验标准来确定乙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合格。
四、乙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产品与乙的关联,保护甲产品的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所加工生产甲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所有,乙有保密义务,未经甲书面同意,乙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六、乙加工所需要的车床、量具、刀具、夹具、检验设备等其他设备均有乙自己购置,如需甲代制作、代购,乙需按照甲合理提出的价格等金额的支付。甲目前提供的车床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乙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提供,乙加工后的副产物(铁屑、铝屑等)由乙作为乙成本计入利润进行核算。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提供设备和场地。乙只安排员工到甲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或进行培训、指导。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所交付的加工好的产品,按甲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参见第四条之第三项)。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有权要求乙返修,到符合甲验收标准为止。
二、对于报废的产品数量每批、每种不同规格按报废率进行核算,超出的产品超出部分按甲规定的相应单价照价进行赔偿,未超出的无须赔偿。每批、每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数量小于或等于_________件的,报废率为_________%,数量于_________件的,报废率为_________%其它特殊加工产品,报废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三、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支付返修费用,或由甲自行返修。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乙收到甲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后,乙应及时安排生产,确保按甲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
二、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供货。
三、乙对甲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变形的检查,不作其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应妥善保管甲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丢失的,应当支付相应损失。
第七条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按一下方式进行结算 :
其它特殊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二、付款方式:每月_________号结算本月应付金额。每月_________号发放前第_________个月工资。
若出现延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第八条劳动保护
一、乙员工的各项事宜由乙安排。
二、乙在雇佣员工生产甲托加工的产品时,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纠纷均由乙负责,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铁件加工合同5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加工件名称及数量
减速箱箱体,数量累计: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加工设备,包括立式车床、摇臂钻床、电动葫芦。
2、甲方提供加工件所需工作场所、夹具。
3、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管理及安全教育,以及工件出入厂门管理。
4、甲方因生产需要,可随时使用所提供设备,并即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及提供加工所需刀具、量具等。
3、乙方对安全管理、工件质量负全责,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负责工作场所的文明生产,每天必须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
5、乙方加工人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设备,因加工原因引起设备损坏或精度降低,由乙方负责修理损坏严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如需加班加工工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服从甲方安排。
四、结算方式
1、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
2、加工费用以加工件单价进行结算。
3、若加工件规格发生变化,其加工单价应核实后重新定价。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仲裁。
3、违约赔偿: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赔偿依据进行赔偿。
六、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议有修订,以最新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1 按起动开关后电动葫芦不能正常工作
主要是因为葫芦没接通额定工作电压,而无法工作,一般有以下3 种情况:
(1)供电系统是否对电动葫芦电源送电,一般用试电笔测试,如没送电,等送电后再工作
(2)葫芦主、控回路的电器损坏、线路断开或接触不良,也会使葫芦电机无法通电,出现这种情况,需检修主、控回路,检修时,为了防止主、控回路送给三相电机的电源缺相而烧毁电机,或葫芦电机突然得电运转,产生危害,一定要将葫芦电机从电源线路上断开,只给主、控回路送电,然后点动起动和停止开关,检查分析控制电器及线路的工作情况,对有问题的电器或线路进行修复或更换,当确认主、控回路无故障,方可重新试车
(3)葫芦电机端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电机起动转矩过小,使葫芦起吊不动货物,而无法工作,检查时,用万用表或电压表等测量电机输入端电压,确因电压过低,使电机无法起动时,需等系统电压恢复正常后再使用电动葫芦。有时,葫芦电机的电压正常,而葫芦就是不工作,这需考虑其他原因,例如:电机被烧毁,检修时需更换电机葫芦长期不用,保养不善等原因使制动轮与端盖锈死,起动时制动轮脱不开,电机只发出“哼”的响声,转动不起来,葫芦不能工作。这时,应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然后重新试车电机严重扫膛,也会使电机不转动,发现这种情况,应停止使用,必须进行大修或更换电机,以保证葫芦正常工作。另外,生产中严禁超载使用电动葫芦,当货物过度超载,葫芦吊不动货物,电机仅发出“哼”的响声,而不运转,严重时会烧毁电机,甚至引发事故,这时应立即停机,减轻货物,使葫芦在额定功率下工作。
2 电动葫芦运行时出现异常响声
电动葫芦的很多故障,例如控制电器、电机或减速器等出现的故障,往往伴随着异常噪声,这些噪声的位置及高低和音别随故障原因不同而有区别,检修时,要多听多看,可以利用或根据故障响声特点,确定发出响声位置,寻找和检修故障。
(1)异常噪声发生在控制回路上,发出“哼”的噪声,一般是接触器出现了故障(如交流接触器触头接触不良、电压等级不符、磁芯被卡等等),应对故障接触器进行检修,无法检修时必须更换,处理后,噪声自行消除。
(2)电机发出异常噪声,应立即停机,检查电机是否单相运转,或轴承损坏、联轴器轴心不正及“扫膛”等故障,这些都会使电机有异常响声,不同故障的响声位置及高低和音别不同,单相运转时,整个电机发出有规律忽强忽弱的“嗡嗡”声而轴承损坏时,会在轴承附近,发出伴随着“咯噔—咯噔”的“嗡嗡”声而联轴器轴心不正时,或电机轻微扫膛,整个电机发出极高的“嗡嗡”声,并不时伴随着尖锐刺耳的声音。总之,应根据噪声的不同,找出故障,进行逐项检修,恢复电机正常性能,当电机故障未处理时,禁止使用葫芦。
(3)异常噪声从减速器发出,减速器出现故障(如减速箱或轴承缺润滑油、齿轮磨损或损坏、轴承损坏等等),这时应停机检查,首先确定减速器的减速箱或轴承在使用前是否加了润滑油,使用中是否定期更换润滑油,如没有按要求润滑,减速器不仅会产生过高的“嗡嗡”声,还会过度磨损或损坏齿轮及轴承。有人认为减速器暂时不加或随便加点润滑油,照样能运转,不会发生严重故障,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我公司安装某台电动葫芦时,曾因工人忘给减速器箱内注润滑油,仅仅试用一天,减速器即发出极高响声,打开减速箱,发现齿轮因磨损过度而报废。减速器轴承损坏,与电机轴承故障相似,也会在轴承附近发出异常响声。为了防止故障扩大,无论减速器齿轮过度磨损或损坏,还是减速器轴承损坏,都需要立即拆卸检修或更换,消除故障,降低噪声。
3 制动时停机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电动葫芦长期停用时,有人误调整制动调整螺母,或制动环磨损过大,使制动弹簧压力减小,制动力降低,当停机时,制动不可靠,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这种情况只要按葫芦说明书要求,重新调整制动螺母即可。但工作中应注意,起升重物时,禁止调整、检查和维修制动器。有时,调整了制动螺母,停机下滑距离仍超过规定要求,碰到此类情况,就要考虑其他原因,首先先拆开制动环,检查制动面上是否粘有油污,如粘有油污,摩擦系数降低,会使制动时打滑,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仅调整制动螺母用处不大,这时只有彻底清洗制动面(清洗易用轻质汽油),恢复制动面摩擦系数其次,如制动环松动或损坏,制动环无法保证有效制动,只有更换制动环有时发现制动环未损坏,仅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不良,制动时,制动面接触过少,制动力过小,使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检修时,为了增大制动力,应查找出接触不良的位置,进行修磨,增大制动时的接触面,无法修磨时,需更换配件葫芦电机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停机后,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不良或无法接触,使葫芦制动效果时好时坏,这类情况,应对联轴器进行检修或更换。另外,制动器压力弹簧长期使用产生疲劳,使弹簧力变小,停机时,制动不牢固,则应更换弹簧,重新调整制动力。
4 电动机温升过高
首先应检查葫芦是否超载使用,超载导致电机发热,长期超载将烧毁电机电机未超载,仍发热,应检查电机轴承是否损坏还应检查电机是否按规定工作制工作,这也是引起电机发热的原因之一,使用时应严格按电机工作制工作。电机运转时,制动器间隙太小,未完全脱开,产生很大摩擦力,摩擦发热的同时也相当于增加了附加载荷,使电机转速降低,电流变大而发热,此时应停止工作,重新调整制动间隙。
5 重物升至半空,停车后不能再起动
分析其原因,首先检查系统电压是否过低或波动是否过大,如是这种情况,只有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另一方面,要注意三相电机运转中缺相,停机后无法起动,此时需要检查电源相数。
6 不能停车或到极限位置仍不停车
这类情况一般是接触器的触头熔焊,当按下停止开关时,接触器的触头不能断开,电机照常得电运转,葫芦不停车到极限位置如限位器失灵,葫芦不停车。出现这种情况,立即切断电源,使葫芦强行停车。停车后,检修接触器或限位器,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必须更换。
7 减速器漏油原因是:
(1)减速器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配不良或失效损坏,应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2)减速器连结螺钉未拧紧,在停机后,应拧紧螺钉。
8 电动机扫膛
产生扫膛的原因是:电机轴上支承圈磨损严重、转子铁心位移,或因其他原因使定子铁心位移,造成电机锥形转子与定子间隙太小发生扫膛。电机严禁“扫膛”,当发生扫膛后,应拆下支承圈进行更换,调整定子转子锥面之间的间隙使之均匀,或送到维修厂进行修理。通过对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及处理的分析,使葫芦检修人员处理故障时,知道从何处着手检查,提高了检修效率,此外,也为操作人员提供了现场处理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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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启动后,电机不能提起重物
过度超载,电压低,接触不良,制动轮和后端盖服饰咬死,电机锁膛。
2、 制动不可靠,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制动环磨损,制动环与后端盖面接触不良,制动面有油污,制动环松动,压力弹簧疲劳,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
3、 电动机温度升高
超载使用,作业过于频繁,制动器间隙过小,运转时制动环为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载荷。
4、 加速器响声过大
润滑不良,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隙过大,齿轮损坏,轴承损坏。
5、 启动时电机发愁嗡嗡声
电源及电机少相,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二、电动葫芦是一种小型起重设备,安装于行车、天车、龙门吊之上。主要应用于: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等,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桥梁、冶金、矿山等基础建设工程。
另外在对凌鹰电动葫芦进行安装的时候,要先检查下限位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否者超出限定值之后,葫芦就会脱离预定轨道,造成事故。当吊钩运动快要运动到极限位置之前就要控制好速度,保持一定距离,避免速度过快,造成设备损坏。在使用过程中为了保证安全,还要使用钢丝绳,用完后还要及时的关掉电源。在日常使用时应该要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同时在操作葫芦之前应该要进行培训,包括操作规范,相关事项等等。只有对相关知识点掌握充分,在使用过程中,才能确保使用效果。尤其是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都应该要立即切断主电源。另外在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电动葫芦在维护保养方面的注意事项还包括要不定期对设备的润滑点进行润滑处理,主要的润换点包括减速箱、轴承等部位。而且在对润滑剂选择的时候,应该要符合说明书的要求。电动葫芦进行起升操作的时候,使用之前通常都需要加入润滑油,当然所选择的润滑油,自身的粘度不要过大,同时要控制相应的数量。在刚开始使用一个月时间的话,需要定时更换,因为各零部件之间,还要一个磨合过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厂特种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炼化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暂行)》及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制度的具体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四)《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五)《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
(六)《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
(八)《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
(九)《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 D2001-2006)
(十)《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2006);
(十一)《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十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十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十四)《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
(十五)《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特种设备,具体目录如下:
(一)锅炉:承压(蒸汽、热水)锅炉。
(二)压力容器:指固定式压力容器、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等,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和安全附件。
(三)起重机械:各类(固定、移动式)起重机械。
(四)电梯:各类客梯、货梯等。
(五)压力管道。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主管副厂长职责:
(一)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炼化公司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批到期需要延检的特种设备的手续。
(三)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机动科职责:
(一)机动科是全厂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全厂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厂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的审核、编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的登记注册及检验的对外协调等工作。
(四)负责审查、上报到期特种设备的延检工作。
(五)负责全厂锅炉、Ⅲ类压力容器、电梯台帐的建立。
(六)在厂主管领导的组织下,负责特种设备各类事故的调查,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及调查处理情况。
第七条 安全环保监察科职责:
(一)负责监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二)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
(三)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 使用单位(生产车间)职责:
(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二)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台帐、设备技术档案及安全附件台帐。
(四)负责向机动科上报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检验计划,协助、配合检验单位完成检验工作。
(五)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六)负责填写本单位到期需延检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审批单,上报特种设备延检期间的风险评价及风险消减措施。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九条 采购特种设备时必须选择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厂家。招标办在选定特种设备投标单位时,必须经机动科企管科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对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特种设备,机动科在审批单一来源采购计划时应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厂家资质进行审核,在机动科、企管科备案。
第十条 特种设备进厂时,供应科通知机动科、档案科、使用单位检查验收。制造单位(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书等文件。
第十一条 各有关单位在选择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施工单位时,必须确保该单位具有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资质,并且获得机动科、企管科等相关业务科室的审查确认。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
第十二条 在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前,施工单位应将拟进行的安装、大修、改造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天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过程,必须经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机动科应当向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具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机动科应当建立全厂特种设备台帐。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四)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履历卡(即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六)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自行检查一次,并做好运行记录。
第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一条 电梯的管理:
(一)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四)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第四章 特种设备检验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提前向机动科提出定期检验请求,机动科负责统一申报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编制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并上报机动科。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延安市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相关规定检验。特种设备的使用及检验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应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
(一)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其安全附件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在用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其等级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应符合《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相关规定。
(五)起重机械的检验周期应符合《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在用电梯的检验周期为一年,应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对于特种设备未检验、超过年检期限、或检验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特种设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 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七条 机动科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档案管理、特种设备操作证的管理、大修及年检计划等内容作为检查内容,按照《延安炼油厂设备管理月度考核细则》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机动科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延安炼油厂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延炼发〔2010〕6 号)同时作废。
附表:1.特种设备台帐(厂内车辆)
2.特种设备台帐(吊车)
3.特种设备台帐(固定式起重设备)
4.特种设备台帐(电动葫芦)
5.特种设备台帐(电梯)
6.压 力 容 器 使 用 登 记 表
7.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
8.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
9.压力管道台账
10.压力容器定期点检表
一、报检申请表 二、安装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三、施工计划 四、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五、产品合格证 六、自检报告 七、施工合同复印件 八、质量计划 九、施工过程记录
十、告知书 十一、报检明细表(使用单位盖章)
具体还需要问问当地技术监督局。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前检查工作
a.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视线范围、重物通过的路线上应无障碍物和漂浮物。
b.手控按钮上下、左右方向应动作准确灵敏,电动机和减速器应无异常声响。
c.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d.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e.上下限位器动作应准确灵敏。
f.吊钩止动螺母应紧固牢靠。
g.吊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转动应灵活。
h.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
i.钢丝绳应无明显裂痕,在卷筒上排列整齐,无脱开滑轮槽、乱扭、叠扣等迹象,润滑良好。
j.吊辅具无异常现象。
k.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l.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2)电动葫芦不得旁侧吊卸重物,禁止超负荷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钢丝绳是否有乱扣、打结、掉槽、磨损等现象,如果出现应及时排除,并要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是否安全可靠。
(4)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人为地使用限位器来停止重物提升或停止设备运行。
(5)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总开关,切断主电源。
(6)应设专门维修保养人员每周对电动葫芦主要性能和安全状态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