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规格及吊重
钢丝绳规格及吊重:
规格:6*37、6*19、6*29、6*36、18*7等。
吊重:国家规定11mm的钢丝绳可以在卷扬起重安全系数范围内可以起吊1吨的重物,13mm的起吊3吨,15mm的起吊5吨,具体可以参见电动葫芦标准。
例如:公称21mm直径属于非标规格,20mm公称直径,实际直径为20.6-21.2mm,以6*19W结构为例,1570MPa强度级,麻芯,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中最低破断拉力为207千牛,约21.1吨,起重货物的安全系数一般取6,断丝最大起重量=21.1/6=3.52吨。
钢丝绳
是将力学性能和几何尺寸符合要求的钢丝按照一定的规则捻制在一起的螺旋状钢丝束,钢丝绳由钢丝、绳芯及润滑脂组成。钢丝绳是先由多层钢丝捻成股,再以绳芯为中心,由一定数量股捻绕成螺旋状的绳。在物料搬运机械中,供提升、牵引、拉紧和承载之用。钢丝绳的强度高、自重轻、工作平稳、不易骤然整根折断,工作可靠。
钢丝绳索具作为五金索具中的一部分,在吊装工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钢丝绳索具也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在吊装过程中也有很多必须要注意的事情,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钢丝绳索具在吊装过程中的使用要求。 1、使用铝合金压制接头的吊装索具时,金属馆陶不应受径向力或弯矩作用。2、提升物品时穿入软索眼的金属销轴等物体,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且直径不得小于钢丝绳吊索公称直径的2倍。3、钢丝绳索具不得在地面上拖拽不得使用有焊接疤痕的索具钢丝绳索具不得用作电焊的搭铁线。4、吊钩、卸扣上不得进行焊接或钻孔,不得有裂纹、锐角、过烧等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5、与卸扣销轴连接接触的吊物耳板及其它索具配件的厚度应不小于销轴直径。6、提升吊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索具分肢无任何结扣的可能性终端连接方法正确可靠索具弯折曲率半径大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索具使用中,本身自然形成的扭结角不得受挤压,但终端索眼、套管或插接连接及其配件应安全可靠多肢索具不得互相绞缠。
7、使用单位应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或相应的规章制度;应对本单位的钢丝绳索具建立档案。
8、钢丝绳索具应存放在专用的索具房内,且排放整齐,固定牢固
9、钢丝绳索具房内应有钢丝绳索具标牌,表明钢丝绳索具的规格型号和额定载重量,安全系数等,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
(一)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工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要、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销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夹轨器应夹紧可靠或用地锚拉紧。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准备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歪拉斜挂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篇内的、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悉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双手交叉表示停止;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为使起重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条例一、总则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各单位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使用及维护。
二、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设备部是吊、索具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使用单位是吊、索具设备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过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单位。
三、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1、操作者应根据起吊的重量或重物的外形合理选择吊索具。
2、操作者应在使用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使用,各单位吊、索具每天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吊、索具设备不等随意乱扔。使用后应及时存放于专用的固定支架上,不得超负荷使用。索具应定期进行涂油、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
5、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各单位不得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6、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的管理台账,具体内容包括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
7、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对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记,建立吊索具明细卡。在每套吊、索具上挂铭牌,标有索具的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加强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点存放、定期检验、及时报废,并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8、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部门应对现场使用的吊、索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9、尼龙吊带只能吊运光轴,严禁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 吊带的安全使用,吊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吊带不准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要定期清洗吊带。
10、新购置的吊、索具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出要求,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将索具挂牌,标明相关参数。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四、报废标准
一、钢丝绳报废标准:当有以下情况时,钢丝绳应该报废。
(1)当外层钢丝磨损达40%,应予报废。
(2)磨损引起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达7%,即使未发现断丝,也应立即报废。
(3)钢丝绳出现可用肉眼观察到的外部钢丝的腐蚀,当表面出现腐蚀深坑,钢丝相当松弛,应立即报废。
(4)存在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经过对钢丝绳内部检验,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应立即报废。
二、吊钩的报废标准:
1、吊钩有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来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来尺寸增大15%
4、扭转变形超过10度
5、危险断面或吊钩部产生塑性变形
注:吊钩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进行焊接处理。
三、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脱落,吊带出现死结。
5、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火烧焦。
6、带有红色警戒吊带的警戒裸露。
定义:
1 吊、索具:用于连接起重物体的吊具和索具的总称。
2 吊具: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等)。
起重钢丝绳的夹角在120°以内,在吊装作业规范里边可以找到依据。
这个没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只有安全规定,钢丝绳吊装的夹角一般不超过90度,最大不超过120度,否则很容易拉断钢丝绳。吊绳与水平夹角的夹角不得小于45°,若小于45°,必须在吊绳间加辅助支撑。
用途
钢丝绳夹头主要用于钢丝绳的临时连接和钢丝绳穿绕滑车组时后手绳的固定,以及扒杆上缆风绳绳头的固定等,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及光面钢丝绳。它是起重吊装作业中用的较广的钢丝绳夹具。
钢丝绳卡扣连接法一般常用夹头固定法。通常用的钢丝绳夹头,有骑马式、压板式和拳握式三种,其中骑马式连接力最强;应用也最广,压板式其次,拳握式由于没有底座,容易损坏钢丝绳,连接力也差,因此,只用于次要的地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钢丝绳夹头
一、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四、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五、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六、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七、起重机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八、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九、起重机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十、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十一、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十二、使用电磁铁的起重机,应当划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有人,在往车辆上装卸铁块时,重物严禁从驾驶室上面经过,汽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止万一吸铁失灵铁块落下伤人。
十三、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十四、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十五、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十六、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5、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6、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7、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十七、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表四规定:
表四
输电线路电压(千伏)
1 1~20 35~110 154 220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垂直安全距离(米)
1.5 2.5
十八、起重机的电器、内燃发动机或锅炉部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钢丝绳吊索的加工工艺的不同,对其技术要求也不同。
钢丝绳的类型
1、所使用的应为或,但GB/T20118-2006规定的单股钢丝绳、异形股钢丝绳和多层股钢丝绳除外。
2、钢丝绳的钢丝公称抗拉强度级应为1 570~1 770MPa。
钢丝绳吊索的设计要求
钢丝绳插编吊索:
1、索扣的实际破断强度应至少为相应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的70%。
注:如果钢丝绳为金属芯的,则金属芯应至少穿插三次,可以把它看作是钢丝绳的承载部分。
2、在单根吊索中,每一端索扣的插编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0倍。
压制钢丝绳索具:
1、索扣的实际破断强度应至少为相应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的90%。
2、压制钢丝绳索具的绳套的套长(指接头到绳套内边的距离)在没有套环的情况下,不得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