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链完整是什么?能定罪吗?
多条证据同时证明同一事件客观存在,或多条相关证据能在不同层次上证明该事件合理存在,都可以是证据链。简单的说,就是能够相互确认事件客观存在的证据集合,形成证明事件客观存在的证据链。如果证据链只能在同一证据或者同一事件之外,不同证据之间不具有关联性,那么证据链的作用就不能发挥出来。反之,当一个证据作用于另一个事件的时候,其作用就能够被激活。
如果仅有间接证据(现场发现的头发等),且该间接证据不能形成排除合理怀疑形成唯一结论的证据体系,则不能定罪。如果有直接证据(摄像机捕捉到犯罪过程),定罪的可能性就更高。法律条文如下。
坚持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得因舆论炒作、上访闹访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如果要反驳直接的证据,最好的办法就是提供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说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在撒谎,要不然除非那个人被找到并认罪。
奇怪的案件很多,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证据。证据链只能是具体问题,不能是抽象问题。没有统一适用的标准。仅统一适用证明标准,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为一,排除合理怀疑。这也是法官的判断,就是法官认为是他干的。没有其他可能,或者另一个可能太离奇了,不符合常理,如果长时间达到举证标准,就可以定罪处罚。
证据链的一个特点是:不受主观方面的影响,可以互相印证。即所有对事件客观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证据都可以是证据链,并且不可能互相否定。比如:某个人因为被人陷害而受到了诬陷。
相互关联的证据。
比如:检察机关搜集到A证据,在分析A证据的时候无意发现了B证据,根据B证据调查又找到了C证据
这样,A、B、C证据由于这样的连带关系形成了一条证据链
剧中警方的做法,体现了尽最大可能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的破案和取证理念,是值得肯定的。但结合案情看,饮料瓶的特征不明,并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相关的证据链条仍然是闭合的。
证据链,是指各证据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印证,能够共同证明案件事实的完整的证明链条。之所以强调证据链的概念,是因为在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单个的证据往往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侧面,只有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完整认定案件事实。
介绍
证据链强调的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之间要形成闭环的链条。作为侦查机关,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只有在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秩序地衔接组合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环节,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