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镣有几种规格
脚镣主要按重量分,一般分为轻镣,五斤重,重镣,有13斤,18斤,28斤等。
脚镣很重,可以防止犯人逃跑,并且两脚之间的连接很短,犯人难以迈开步伐逃跑,并且走动的时候有声音。脚镣是一种金属质地的用于束缚犯人双脚使其不能走快的警用狱用器械,通常由镣环和镣链两部分构成。
使用方法是将镣环套在犯人的双脚脚踝上,镣环上配有锁具或者铆钉孔,可以通过锁住锁具或者在铆钉口钉死铆钉将镣环固定在犯人双脚上,使犯人不能取下自由行走。镣链是连接双脚镣环的金属链。
原理:
脚镣主要的束缚原理有两种,一种是重量束缚,即脚镣重量较大,使犯人双脚由于拖着重物而不能走快。镣环多粗大,镣链往往用很粗很长的链子,以保证脚镣重量较大。此种原理的脚镣主要是用于重刑犯,如我国使用的死囚脚镣常采用18斤重铆钉式死镣。
此种脚镣的优点是牢固耐用,束缚效果好,一旦戴上犯人自己是很难逃脱的,即使犯人暂时逃走也由于短时间内无法打开而很容易落网。
此种脚镣的主要缺点是对犯人脚踝伤害较大,一般允许犯人使用镣托保护脚踝,在提押时为方便其行走,可采用手铐脚镣连体束缚或者允许犯人使用绳子手提镣链。
一般有21厘米左右。配戴脚链不宜戴得太紧,那样会给人一种被绳索捆绑的感觉,有失雅观。相反松垮一点,才易产生美感并呈现整体效果;脚链的颜色和款式,应该和鞋子、服装形成统一,如果颜色相差太远会有种画蛇添足的感觉。另外,脚链的整体大小应根据你的脚踝大小作适当选择
死刑犯被执行枪毙暴头死亡后,捆住死刑犯手脚的捆绳,到底会不会给死亡的死刑犯给解开松绑呢?答案是不会!死刑犯被枪决死亡后,把死刑犯捆绑成五花大绑形状的捆绳是不会松绑解开的!
五花大绑
死刑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前,把死刑犯身上的手铐脚镣是一定要卸下来的,然后再用专门的司法捆绳(警绳)把犯人上半身的手、脖子捆绑成交叉形状的样子,也就是俗称的“五花大绑”。这道对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行刑程序是必须要走的!且也是法定规定的程序!
把死刑犯五花大绑的原因,据说是根据历朝历代流传下来的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一种传统。把死刑犯五花大绑,既是体现了国家的法律意志和法律威严是任何人都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对死刑犯五花大绑,也表示了死刑犯最后的认罪和伏法。还有,给死刑犯捆绳,除了有“绳”之以法的寓意外,还有就是人死之后,按照汉人传统,人死之后,双脚是要用细麻绳捆住双脚的。
为什么不给死刑犯身上的捆绳给解开呢
其实,这也是遵循了汉人留下来的丧葬文化传统。按照习俗,人死之后,死人生前穿过的衣服丶死人睡过的床、还有死人生前用过的所有日常用品,除了死人的贵重金属及玉还有钱会留给后人外,其它的统统都要随著死人一同焚化烧掉!这除了是传统外,还有一个很根本的原因,就是怕死人生前用过穿过的东西上,会留有死去的人身上留下的病菌和细菌。这是有据可考的。
另外,死刑犯死后不解开死刑犯身上的捆绳,也是为了方便让火葬场的职工好把死刑犯的尸体成整体地装进装尸袋,然后再把装尸袋运上火化专用运输车上后,这捆绳最后就连同死刑犯的尸体一同化成一把灰了。所以,死刑犯身上的捆绳是不解开的。当然,也不用解开。
被枪决的死刑犯“收尸”的工作通常是由两个人来完成,手法之娴熟速度之快令常人是无法想象的。如此瞬间完成此操作,完全可以说捆绑被执行人的“麻绳”是功不可没的。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
首先由一人打开“收尸袋”另一人用一只手拎著被执行人脖颈后的麻绳将其(被执行人)投入袋中,然后两人同时用力并确认(尸体)完全投入其中并快速将“收尸袋”的开口处封死运往殡仪馆进行火化。此全过程是在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完成。
看守所经常使用的械具有手铐、脚铐和警绳,分别是在犯人外出、企图逃跑、暴力反抗或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使用。
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之一手铐看守所一般是关押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犯人。一般警械的种类为两种,一种是制服性的,另一种是约束性的。
手铐属于约束性的警械,也是看守所里比较常见的械具。一般狱中使用的手铐属于反制手铐,那在看守所里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手铐呢?
一般在看守所有三种情况可以使用手铐,第一种情况是犯人存在暴力反抗的情况。有些犯人刚到看守所情绪不稳定,很容易和其他犯人发生冲突,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用手铐制服对方。
第二种情况是犯人需要到看守所外面,比如押解途中、外出就医或换其他地方关押等,为了防止犯人中途逃跑或抢夺武器,必须要戴上手铐。
第三种情况是在押人员自知难逃法网,被抓后会存在自杀或自残的情况,也会被手铐束缚住,防止在押人员因情绪过激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根据上面阐述,我们能知道当看守所在押人员出现暴力反抗、企图逃跑、抢夺武器、想要自杀、自残或押解外出等情况,可以使用手铐进行束缚。
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之一脚铐在很多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看见死刑犯或是重刑犯戴着手铐和脚铐,脚铐看上去十分重,走路还带着金属碰撞的声音。
看守所一般使用脚铐的情况比较多,主要是防止在押人员出现意外。依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戒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脚铐的重量标准以10斤为上限。
一般在三种情况下,在押人员需要佩戴脚铐。第一种是死刑犯,依据《看守所条例》规定,被判处死刑或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所以死刑犯一般会一直戴着脚铐直到被执行。
第二种是危险性高的人,有些嫌疑人或在押人员有伤害他人的危险性,在审讯或关押过程一般都会戴上脚铐。一般对可能行凶、逃脱或想要自杀的犯人,也可以增加械具。
第三种是离开监区的犯人,监区就是关押犯人的场所,有时候犯人出现重大疾病,或是需要外出体检、指认现场等,都要按照规定佩戴脚铐。
看守所可以使用的械具之一警绳警绳很好理解,就是警察用于捆绑犯人用的绳子。比起手铐或脚铐,警绳的知名度略低一筹,因为在日常中警绳的使用场合并不多。
在看守所一般有两种情况会使用警绳,一个是在死刑犯执行死刑时使用,另一个是在押解途中使用。有时警察在追捕逃犯时,也会使用警绳进行束缚。
死刑犯执行死刑时,会用警绳绑住死刑犯的双臂,这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或是抢夺武器,也是为了能更精准地射击。
现在司法执行死刑更具人性化,一般会使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相比枪决的血腥和恐怖,注射方式更容易被犯人接受,反抗情绪会平缓些。
还有犯人在押解途中,防止犯人逃跑或自杀,会用警绳绑住两个大臂,然后在背后进行收紧,双手再用手铐铐住手腕,这个方法能约束住犯人的行动。
综上所述看守所一般经常使用的械具有三种,分别是手铐、脚铐和警绳。一般会在犯人存在暴力、自杀、逃脱、抢夺武器或执行死刑的情况下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
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