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电动葫芦,什么是冶金电动葫芦?
冶金电动葫芦:在CD1、MD1型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基础上设计的专门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或其它高温固态物品的钢丝绳冶金电动葫芦。是吊运熔融金属及类似高温物品的专用电动葫芦,其广泛用于工矿企业、冶金铸造等作业场所。
玉田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始建于九十年初期,是一家专业集起重机械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公司位于京、津、石三地交汇处的东吕工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公司致力于各种起重索具、起重滑车、起重设备的生产和研发,是国内同行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之一。主导产品有:锻造索具、起重滑车、吊装钳、起重葫芦、冶金夹具、吊装带等系列起重索具
冶金就是冶金行业用的电动葫芦,
简称电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多数电动葫芦由人使用按纽在地面跟随操纵,或也可在司机室内操纵或采用有线(无线)远距离控制
钢丝绳的冶金电动葫芦工作级别为M5、M6,其使用场地也不能含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这种型号的产品不仅设置了双制动而且设置有双起升限位和下降限位装置,同时设置了过流保护、失压保护、相序保护、起重量超载限制器、下降超速断电保护等多种安全保护装置。增强了电动葫芦的安全使用性能。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它具备高温隔热功能,这也是普通葫芦不可替代的。
高温隔热功能主要是由隔热板实现的,在葫芦卷筒及外壳下方设计安装了整机隔热板,以隔离熔融金属的高热辐射起升和运行电机的绝缘等级采用F级,在起升电机绕组内装有过热保护装置葫芦的钢丝绳部分配置的是冶金场合专用的高强度抗高温钢丝绳。--(参照:沪工牌冶金电动葫芦)
钢丝绳冶金电动葫芦专门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或其它高温固态物品,所以一般用于工矿、企业、冶金铸造
这种作业场所。
上述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
在用非冶金起重机械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整治要求
对于已经采用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的,应当更换为符合JB/T7688.15—1999《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铸造起重机》要求的铸造起重机。如果由于厂房、基础等因素不具备更换铸造起重机条件的单位,除满足通用桥式起重机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外,必须对原起重机进行改造并达到下列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采用冶金起重专用电动机,当环境温度超过40℃的场合,应选用H级绝缘的电动机;
2、装设有二套独立作用的制动器(双制动);
3、必须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4、装设有不同形式(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并用)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双限位),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根据需要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5、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和20t以上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必须具有超速保护;
6、起升机构应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7、所有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8、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械,对其电控设备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9、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10、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11、原起重机工作级别低于A6(不包括A6)的,应降负荷使用,下降幅度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但降载后规定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原额定起重量的80%。
扩展资料:
对于已经采用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各类起重机械,不允许吊运熔融金属。
(一)对于已经采用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10t的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各类起重机械吊运熔融金属的,必须对原起重机进行更换或改造并达到下列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不得采用普通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
2、具有支持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
3、具有不同形式的上升双重限位器(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4、具有起重量限制器;
5、具有高温隔热保护功能的电动葫芦;
6、具有吊运熔融金属工况的足够的安全系数,工作级别要达到M5级(含M5级)以上;
7、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8、尽可能采用遥控等远离热源的操纵方式,否则必须设置操作人员的安全通道。
(二)上述起重机的改造必须要有改造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必须履行告知手续,改造后的起重机,必须经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则》和本文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投入使用。
(三)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改造工作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制订更换计划或改造方案,抓紧落实,否则应停止使用。实施改造期间,使用单位应当监护使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定期检验周期由2年缩短为1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冶金起重机(冶金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