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怎样才安全
(1)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2)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3)钢丝绳不得拉伤、变形或扭曲,端部的绳夹数量、间距、固定方法应符合标准。(4)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
《今立达》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标准
1、篮体:(1)、栏杆、安装架、底架连接是否牢固(2)焊缝无裂纹、脱焊结构表面无重大损伤2、提升机(1)与安装架连接是否合格(2)无渗油、漏油(3)电磁制动器制动是否良好
3、安全锁(1)摇臂动作灵活,无卡滞(2)吊篮倾斜角度大于标定角度及时抱住安全钢丝绳(3)安全锁活动部位无过度磨损
4、悬挂机构(1)各连接部件牢固可靠(2)配重数量无缺失、破损(3)两套悬挂机构距离适当(4)悬挂机构定位是否牢固可靠(5)支点力臂设置合理、稳妥
5、钢丝绳(1)工作绳和安全绳无绞绕(2)钢丝绳卡牢固,数量完整(3)无损伤、磨损、锈蚀、断股(4)采用标定钢丝绳8.3mm
6、电气控制系统(1)电缆及插头插座完好(2)转换开关、急停开关动作灵敏可靠(3)上升限位开关灵敏可靠(4)接触器动作灵敏可靠(5)控制电路采用安全电压
7、平台运行状况(1)升降运行无异常响动(2)平台是否可以水平(3)倾斜时安全锁能否正常工作(4)制动器动作有无卡滞、制动是否可靠(5)手动下滑装置是否可靠(6)提升机上升下降无异常响动
8、安全绳(1)安全绳固定牢固可靠(2)安全绳无磨损断股(3)安全锁扣与安全绳相匹配(4)安全绳长度要长于楼房高度2-3米以上
规范如下:
1、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2、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3、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4、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扩展资料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8、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处作业
吊篮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受监工程的吊篮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装置前,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装置产权登记备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
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五条 租赁单位购置的吊篮必须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六条 租赁单位应派专业人员***也可委托安装单位派人***负责吊篮装置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应当由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装拆。无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吊篮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吊篮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稽核,同时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
***三***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应设定警戒区,安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 吊篮安装完毕并自验合格后,报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和《杭州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登记表》,自检测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程受理的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吊篮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二次移位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查。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审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专业人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每班作业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对吊篮实行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吊篮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二***审查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稽核吊篮安装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三***提供和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和安装、拆卸安全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四***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五***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派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三条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 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宜设定超载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与说明书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 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告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安全锁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贴上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第十九条 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对作业环境的要求:
***一***严禁在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
***二***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时,操作人员不准上悬吊平台。
***三***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四***禁止夜间施工。
***五***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定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定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易燃易爆品。
在外墙上施焊、打玻璃胶等作业,应对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施隔离防护,对使用中粘附到钢丝绳上的玻璃胶带纸、涂料、水泥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装置。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第二十三条 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定安全环,绳夹数量为4只。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5976-8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5972钢丝绳报废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吊篮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要求,设定开关箱。
第二十六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定“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对吊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监督部门应当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市建委关于《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吊篮整机由悬挂机构、悬吊平台、提升机、安全锁、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和电器箱及电器控制系统等主要部分组成。
1、悬挂机构:是架设于建筑物作业面的顶部支承处,过钢丝绳来承受悬吊平台、额定载重量等重量的钢结构架。
2、悬吊平台:拼装式平台的底架由钢(铝)板等焊接而成,底板有防滑波纹。安装架由钢管焊接而成,底部可装脚轮,便于作业时拆装、移动。
3、提升机:提升机电机的电磁制动装置可在电力故障或供电中断的情况下自动接合,产生制动力矩,能停止并承托悬吊平台。在电力故障或断电情况下,将手动滑降装置的拨杆(置于提升机手柄内)旋(插)入电磁制动器(电机风罩内)拨杆,打开制动器,可使悬吊平台匀速下滑。
4、安全锁:安全锁必须持有出场合格证书限内试用。安全锁如果出现故障,可送制造厂维修,严禁用户自行拆卸修理,入不按以上办理二而出现安全事故,制造厂不负安全责任。
5、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都是承受吊篮载荷的主要元件,因此对采用的钢丝绳有严格要求。吊篮的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均采用镀锌吊篮用钢丝绳,具有强度高,防锈性能好的特点。
扩展资料
工作原理
电动吊篮自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运动是通过手动或电动倒链交替对活动架和固定架进行升降来实现的。从升降架的构造来看,活动架和固定架之间能够进行上下相对运动。当脚手架工作时,活动架和固定架均用附墙螺栓与墙体锚固,两架之间无相对运动。
当脚手架需要升降时,活动架与固定架中的一个架子仍然锚固在墙体上,使用倒链对另一个架子进行升降,两架之间便产生相对运动。通过活动架和固定架交替附墙,互相升降,脚手架即可沿着墙体上的预留孔逐层升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吊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