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禁止操作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起重机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电动葫芦比人工的能力大,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一种小型的起重设备。它使用起来比较简单,不需要很复杂的方法和技术。电动葫芦厂家提醒您,以下情况禁止操作电动葫芦:
1.不安全状态的重物摆动、斜拉或牵引,注意链条不要被电缆缠绕。
2.链条不能在菱角的地方转向,将链条作为吊索具是不可以的。
3.有线手柄不能用来直接拉动重物,禁止电动葫芦载人,物体不能超过额定载荷和尺寸。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第一,井道中的被起重设备与井壁间需要加活轮,这样可以避免被起重物晃动,同时也可以减小他们之间的摩擦。
第二,既然你想做这样的电梯,一定要保证葫芦的质量,个人建议用TOYO电动葫芦,性能好,质量有保障,对设备的磨损有严格的要求。既然都这样的,一定不要在葫芦上减少投资。
第三,严谨载人。这样的电梯不能和真正的电梯相比较,危险系数比较大。货物损坏最多是损失一些金钱,如果人出事了,那麻烦就大了。
第四,定期对葫芦,被起重物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一些容易磨损的零部件,已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最后提醒你,这样的设备一定要注意安全,因为这种设备不属于正常的标准设备,不论什么时候一定要注意对其维护保养。
电动葫芦安全注意事项:
1、 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充分了解电动葫芦的结构、性能,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4、起吊前对机械、电气系统检查,确保吊钩无裂纹、钢丝绳不断丝断股、上下限位动作灵敏、制动器制动性能良好。
5、确认楔块、绳套卡子安装牢固,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6、电葫芦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吊件运动状态和吊装场地人员状况。经过安全确认后,坚持“点动”起车。
7、指挥人员、挂钩人员,应站在明显、安全位置。需要手扶钢丝绳时,应用手掌推;挂钩时,手应扶钩的外侧。严禁将手脚放在绳索、吊物之间,防止挤伤危害。
8、起吊时,吊物应捆扎牢固、重心平稳,并在安全路线上通行。严禁重物在头上越过。高空作业,应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专人看守。
9、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安全圈不得少于2圈 ,压板、楔铁、绳卡齐全牢固。
10、手操作开关、葫芦电缆等,应绝缘良好、线缆不裸露、操作按钮灵敏可靠。
11、起吊时,确保吊装场地畅通、洁净,无杂物。由于故障原因造成重物下滑,要采取紧急措施,紧急向没有人的区域下放重物。
12、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严禁斜拉重物或将其作为拖拉工具,应坚持“十不吊”。
13、工作完毕,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扩展资料:
起重设备按结构不同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升降机、起重机和架空单轨系统等几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滑车、吊具、千斤顶、手动葫芦、电动葫芦等。
2、起重机主要包括①桥式类型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等。②臂架类型起重机,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3、升降机是重物或取物装置沿着导轨升降的起重机械,它包括载人或载货电梯。升降机虽然只有一个升降动作,但机构很复杂,特别是载人的升降机——电梯,要求有完善的安全装置和电控装置等。
作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设备
2.不得在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下操作电动葫芦
3.勿以下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的在安全舌片内
4.勿使用不合格的载重链条或钢索
5.勿使用规定范围外的电压周波数(Hz)
6.为避免触电,要完全接地才可以操作电动葫芦
7.注意电源为三相或单相及电压大小
8.环链电动葫芦要安装在强度够的结构上
9.在反向作动前请记得确定电机已经完全停止停止在执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10.避免上下剧烈升降
11.安装葫芦时,电源请勿穿过齿轮箱上方之吊环
12.勿过度使用极限开关装置
13.吊货时勿摇晃过大
14.吊重时切勿在吊重不平衡的状况下执行吊升
15.勿使用电动葫芦从高处落下
16.勿将葫芦的链条用来当作焊接之电极
17.不可以在电动葫芦吊起的工作物进行电熔作业;因为以葫芦作为导线会影响链条材质及破坏葫芦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8.勿自行改造电动葫芦的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9.葫芦使用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避免人员行走时碰到头部或身体
20.葫芦操作完毕后,按钮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垂直悬吊,以保证安全
21.葫芦横行,纵走的轨道上不可涂油
22.更换链条袋时请注意规格、大小、尺寸
23.超过负荷的吊重很是危险的,而且也不应该尝试
24.吊货时货物上端勿顶到链条袋影响链条运转
25.严禁载人
26.操作时严禁人员站在货物下面或前进的方向
27.葫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
28.葫芦链条吊成一直线时必须停止,在进行吊货
29.链条不规则及打结时,不要操作
30.葫芦横行、纵走时勿碰撞凸物以免损坏主机
31.严禁横拉及斜拉
32.不可吊嵌入地内的固定物
33.勿用葫芦主机链条环绕捆住物品
34.环链葫芦在冲击力作用的场合,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35.链条断裂后,不可自行焊接后使用
36.链条必须整条换新,不可部分更换
37.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38.齿轮,轴承及其他摩擦的部分,应适时添加润滑油
39.长期不使用的葫芦,作适当的防锈处理后,妥善保管
40.严禁当作载货升降机主机使用
东莞维大力起重机械提供
1、检查手柄按钮接触是否正常,带接触器的电动葫芦检查接触器是否存在损坏,损坏则需要进行更换。
2、检查电动葫芦的启动电机的启动开关是否正常,启动开关负责上行的线坏了,需要将启动开关负责线路接好。
3、检查电动葫芦的启动电容是否正常,判断电容的好坏就是将电容拆下,万用表量一下,电机电容坏了,就需要去更换。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起重设备,安装在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组成结构
起重量一般为 0.3~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减速器、起升电机、运行电机、断火器、电缆滑线、卷筒装置、吊钩装置、联轴器、软缆电流引入器等集动力与制动力于一体。
小型吊车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条件
虽然小型起重机种类繁多,吊物种类繁多,但有一些基本的、普遍适用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与大家分享如下:
步骤/方法1:每台小型起重机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2.司机接管时,检查刹车、挂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异常性能,应在操作前消除。3.开车前,你必须按铃或报警。当操作接近人时,还应继续鸣响或报警。4.应根据命令信号进行操作。听到急停信号,无论是谁发出的,都要立即执行。5:确认起重机上或周围无人时,方可关闭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器上有锁或标志,应由相关人员拆除后才能关闭电源。6.在关闭主电源之前,所有控制器手柄应设置为零。7.工作中突然断电,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归零;再次工作前,检查起重机是否正常移动。8:小吊车运行时,不允许带限位开关停车;对于没有反向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允许反向制动。9.不要在负载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0:起吊重物不得越过人的头顶,吊臂下严禁站人。11.待吊重量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起吊前应检查刹车,使用小高度(200 ~ 300 mm)短行程试验起重机,然后平稳起吊y-12:起吊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验起重机。13.重物提升速度应均匀,特殊情况下不允许紧急制动和急降。
注意事项
或者超载物体重量不清楚时,不要 悬挂 ;信号不清晰时不要挂机;绑扎时不要吊挂,吊挂或不平衡可能造成滑动;拉力不清楚的埋藏物不要悬挂;斜拉重物时不要悬挂;工作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要悬挂;当钢水(铁水)被过度包装时,它不会悬挂。
小型吊车操作时注意的事项
小吊车操作注意事项分享,供大家参考:
步骤/方法
1:钢丝绳
(1)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应超过表1-9的规定,钢丝的表面磨损和锈蚀不应超过原直径的40%(吊运铁水或危险品的钢丝断丝报废标准为一般起重机的1/2)。
(2)钢丝绳应无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挤压等严重变形,润滑状况良好。
(3)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保证当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包括坑)时,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3圈。
(4)钢丝绳末端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固定夹。
2:滑轮
(1)滑轮灵活、光滑、无裂纹,轮缘部分无缺陷和钢丝绳损伤。
(2)轮槽磨损不均匀3毫米。或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或槽底直径减径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滑轮应报废。
(3)滑轮护罩应安装牢固,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3:钩子
(1)表面应光滑,无破口、锐角等缺陷。吊钩上的缺陷不允许补焊。
(2)吊钩应转动灵活,定位螺栓和开口销必须紧固完好。
(3)吊钩下部危险段和钩尾螺纹卸荷槽段严禁有裂纹。
(4)危险断面的磨损不应超过原尺寸的10%。钩衬套的磨损不应超过原始尺寸的50%,芯轴的磨损不应超过原始尺寸的5%。
4:刹车
(1)动作灵活可靠,调节要适度严密,不得有裂纹、塑性变形和弹簧无端边。
(2)松开制动轮时,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一侧)最大开度应≤1毫米,电梯应≤0。7毫米.
(3)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不得沾有油污或油漆。
(4)车轮表面粗糙度应<1.5 mm,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缘厚度磨损量应小于原始厚度的40%,其他机构制动轮缘磨损厚度应小于原始厚度的50%。
(5)起重机起升热金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滑钩后,起升机构应安装两套制动器,以免造成较大危险或损失。
5:限位和联锁装置
(1)过吊限制器应确保当吊钩上升时。极限位置(电动葫芦>:0.3m .双梁起重机>:0.5 m),可自动切断电源。新安装的起重机也应该有下限止动装置。
(2)操作机构应配有行程限制器和互感限制器,以保证两台起重机相距0.5 m,起重机距最末端0.5-3 m时(视吨位而定)自动切断电源。
(3)当电梯(或电梯)的轿厢(轿厢)跨越上下站30-100 mm时,超程开关应切断控制电路;限位开关应切断主电源,超出末站水平位置130-250毫米时不能自动复位。限位开关不允许使用刀闸。
(4)变幅起重机应配备限位装置,防止吊臂在最大和最小范围内前后倾斜。当振幅达到最大或最小极限时,吊臂根部应触碰限位开关切断电源。
(5)门舱联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桥式起重机驾驶室门、通向桥架的仓门和起重机两侧的端梁门外;电梯(或电梯)层门必须装有机电联锁装置,轿厢门应装有电气联锁装置;载人电梯轿厢顶部的安全门必须装有联锁保护装置;载人电梯的门应装有灵敏的安全触板。
(6)室外作业用起重机械。各种限位开关和联锁电气部分应有防雨雪保护措施。
6.停车保护装置
(1)各种开关接触良好,运行可靠,操作方便。紧急情况下,可迅速切断电源(在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的按钮盒也应与停止开关紧密配合)。
(2)起重机和小车的运行机构、轨道终端立柱四端的侧面、电梯(或升降机)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安装缓冲器。
(3)各种缓冲器应安装牢固。采用橡胶缓冲器,小车厚度为50 ~ 60 mm,小车厚度为100 ~ 200mm;如果使用硬木块,木块表面应配备橡胶。
(4)钢轨终端制动器应能承受起重机满载时的冲击。50 t及以上起重机应配备过载限制器。电梯应配备负荷限制器和超速及失控保护装置。
(5)桥式起重机的零位保护应完好。
7.信号和照明
(1)除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外,其他所有起重机和电梯(电梯)均应配备音频信号装置,载人电梯应配备音频报警装置。
(2)起重机主滑线的三相都应装有黄色、绿色和红色的指示灯。当轨长>:50 m时,滑线两端应设指示灯。驾驶室内的动力传动指示灯应设置在主电刀下方。
(3)起重机驾驶室照明应使用24 v和36 v安全电压。桥下照明灯应采用防震的深碗灯罩,灯罩下安装10 mmx 10耐热防护网。(4)照明电源应为独立电源。
8: PE线和电气设备
(1)供电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吊车轨道应与PE线紧密连接。
(2)起重机上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应与整机金属结构连接良好;否则,应添加连接线。
(3)起重机轨道应采用重复接地措施。当轨道长度超过150 m时,应在轨道对角线处设置两个接地点。但当现有电网在距工作地点≤50 m范围内重复接地时,则不要求。
(4)起重机的两条轨道应通过连接线牢固连接。同一端钢轨的接头处(钢梁架上的钢轨除外)应进行跨接焊接。连接线和跳线的截面要求:圆钢≥ 30mm2 (φ 6 ~ φ 8mm),扁钢≥ 10mm2 (3mm× 50mm或4 mm×40mm)。
(5)电梯(电梯间)的PE线应直接接至机房总地线,不允许串接。
(6)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无老化、破损、裸露电气点和临时电线。
9:护杆和护板
(1)起重机外露的可能伤人的运动部件。如联轴器、链轮和链条、传动带、滑轮、突出销等。,应配备保护罩。
(2)起重机外侧应安装防护栏杆,以防人员坠落。护栏高度≥l050 mm,立柱间距≤100 mm,横杆间距350~380 mm,底部安装底裙板(踢脚板)。
(3)桥式起重机大车的滑动端梁下方应设置滑动护板,防止吊索接触(已安全关闭的安全滑线除外)。
(4)吊车车轮前缘应装有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面≤10毫米。
(5)起重机走道板应焊接厚度≥4 mm的花纹钢板,不得有翘曲、歪斜、严重腐蚀和脱焊现象。如果没有小物体掉落的可能,房间里应该没有预留孔。孔径应≤50毫米。
10:遮雨罩和锚固装置
露天起重机的轨夹或锚固装置应灵活可靠,电控部分应有防雨盖。走道应设有几个直径为50毫米的排水孔。
11:安全标志和消防设备
(1)额定起重能力的吨位铭牌应悬挂在显眼位置。支腿、悬臂端、回转配重、吊钩滑轮侧板等。移动式起重机的外壳应涂有安全标志。
(2)司机室、电梯室应配备小型干粉灭火器,在有效期内使用,放置安全可靠。
12:吊索
(1)吊索应集中存放在几个地点,并由专人管理和维护。存储点标有选定的规格和相应的负载。
(2)捆扎钢丝绳琵琶头的穿入长度为绳径的15倍,且不小于300毫米。
(3)夹具、固定装置、电杆和链条应无裂纹、塑性变形和过度磨损。
小型吊车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条件@2019
(ISO9001-2015/ISO45001-2018)
一、岗位危险源:操作超速、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操作人员未培训、叉车部件失灵、场地狭小、吊具断裂或脱落、吊装的零部件重心不稳、工件捆扎不当、警示标志缺失、劳保防护不当、零部件安装不牢靠、零件堆码不稳、零件捆扎不当、起吊部件失灵、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起吊超重、设备失灵、司机的安全意识不强、司机精神不良、司机未经培训、索具断裂、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违章操作、未培训人员操作、物资重心不平衡、系统安全装置失灵、现场物件堆放混乱、行车超速或失灵、行车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行驶过程中超速、作业人员协调不当等。
二、岗位可能发生事故:
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5、坚持“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起吊工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确认稳妥,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趴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要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并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底盘要紧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慢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作固定点。揽风绳与地面角度应小于45。,需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拨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重物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它机电设备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二)挂钩工
1、挂钩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遵守“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
3、要经常检查工具,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大型物件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米,确认稳妥方可起吊运行。
5、起吊物件吊位要准确。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适当不得大于120。。吊件翻身掌握好重心。特殊起吊应用专用工具。
6、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按行车额定载重合理分配,统一指挥。
7、多人吊运,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运行。
8、不得在起吊件下面行走或站立。
9、吊运物件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堆放在动力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三)行车工
1、行车工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开车前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大小车轨道有无障碍。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接到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行车起动时,先鸣铃,正常吊运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起吊件未放稳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工作间隙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吊物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行车运行中,不准维修、调整和人员上下。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但不准同时操纵三只控制手柄。
7、吊运金属液时,应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升降速度要稳、缓。
8、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9、露天行车遇有暴雨、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将地锚拉紧、切断电源。
10、行车工(起重、挂钩人员)必须作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⑦易爆物体不吊;
⑧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1、工作完毕,行车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在指定的梯台上下。
(四)电动葫芦工
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遇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块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应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绝缘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拐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五)汽车起重机司机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司机须熟悉本起重机的性能及各项指标。严禁酒后、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操作起重机。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纵系统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十分齐全和灵敏可靠。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5、起重机工作时,转台上不得站人。行驶时,上车操纵室严禁坐人。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须平稳固定,支撑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起吊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继续起吊,不得盲目快速升降。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漆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9、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垫平,整机倾斜度在允许范围内。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或被吊重物下,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1、严禁起重机在高压线下进行工作。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增大到1.5倍以上。
1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以上的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特殊情况下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3、进行伸缩、变幅操作时,绝对不能突然过急地扳动操作杆,否则会造成极大的危险。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4、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使起重臂后翻。降钩时卷筒上至少要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5、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及检修与调整。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的情况下,司机不准离开操纵室。
17、汽车起重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⑦易爆物体不吊;
⑧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8、行驶过程中及工作完毕,起重臂要缩回原位,吊钩和起重主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放至零位。
19、起重臂与输电线之间的最近安全距离如下表:
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20
35~110
154
220
安全距离(米)
1.5
2
4
5
6
(六)塔机司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操作。
2、作业前塔机必须进行试运转,逐个检查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决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作业过程中
1)必须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超载运行。不准斜拉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2)避免吊钩着地,防止起升钢丝绳乱绳而引起事故。如吊钩必须着地,则着地后再次升起,应注意监视卷筒上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3)每次动作之前,必须先鸣笛。
4)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严禁回转时反转制动和紧急刹车。起升或下降的过滤档位不允许长时间使用,具体要求详见使用说明书中有关部分。
5)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在遇有大雷雨、浓雾等恶劣气候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超过13米/秒时,一律停止作业。
7)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转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
8)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等查清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9)起吊重物时,小车吊栏内严禁站人。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
5、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