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行车、电动葫芦安装还需要告知吗,如果要办告知,几顿以上需办
电动葫芦应该不需要吧,其实你有时间去下技术监督局,什么需告知,什么不需要,告知需要什么东西问下就一清二楚了!1、告知书一式四份,2、安装单位安装资质(第一次提交原件),3、现场施工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施工方案,5、告知设备技术资料原件并复印产品监检证及合格证,6、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7、焊接工艺评定,8、买卖、安装合同,9、旧设备需提交移装证明、检验报告。这是办理告知书一般所需要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在安装前需要办理告知手续。
被定义为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承重形式固定。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使用完毕应将微型电动葫芦吊钩上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保障岗位人员的安全),并切断电源。 2.5不能倾斜起吊,以免损坏导绳器装置和钢丝绳,不得超负荷使用,以免造成刹车失灵、部件损坏,从而发生安全事故。
3、根据使用情况,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和润滑。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并做好记录。
一、报检申请表 二、安装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三、施工计划 四、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五、产品合格证 六、自检报告 七、施工合同复印件 八、质量计划 九、施工过程记录
十、告知书 十一、报检明细表(使用单位盖章)
具体还需要问问当地技术监督局。
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以上定义,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等,就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
如果是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就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详见: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相关资料下载:
· 附件1:特种设备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