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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懦弱的黑夜
含蓄的身影
2023-02-27 12:57:31

室内建筑施工时,经常遇到的安全问题有那么,应该采取怎样的防范措施

最佳答案
大意的摩托
奋斗的薯片
2025-09-16 02:52:22

一、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是砼构件成型的重的组成部分和必要条件。因设计错误、搭设不规范、检查不到位、材质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常发生坍塌事故。

1、施工方案:搭设前须编制专项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的施工顺序,作业条件等,应有详细的计算书与图纸,以指导施工。按权限审批,高支模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

2、搭设时监控与警戒。

3、使用前检查验收。

4、拆除时安全监控与警戒。

二、“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它们的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

1、安全帽

★它用来保护使用者的头部,国家标准代号是GB2811-81。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三项永久性标记: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

制造年月;

生产许可证编号。

★安全帽使用期限:藤条的不超过两年;塑料的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的不超过三年平。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

2、安全网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全封闭。

外脚手架施工时,随架体的升高用密目网封闭;

★密目网用于立网,其构造为: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

★每张安全网出厂胶,必须有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查合格证。

3、安全带

★安全带主要用于防止人体坠落的防护用品,工地内独立悬空作业的人员均须佩戴安全带。

★正确使用: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为1.5-2米。

★应垂直悬挂,高挂低用,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

4、“四口”及临边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防护。回转式梯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平网。

★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经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预留洞口防护

1.5m*1.5m以下的孔洞庆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设水平安全网。

★建筑物及通道口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具体长度应大于“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中“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宽于出入通道的两侧各1火炬计划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高度为2-5米时,R为3米;高度为5-15米时,R为4米;高度为15-30米时,R为5米;高度为30米以上时,R为6米。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

★阳台边及楼层临边的防护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及时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三、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架制作:必须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目前一般不许自制,应购买具有上下联络信号装置的定型产品。

2、安全保险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作业人员需入内运料,因此需要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险装置,超高限装置,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等。当吊篮的钢丝绳突然断开时,确保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受伤害。

3、架体稳定连接:采用缆风绳与地锚方式;采用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

4、卸料通道安全要求: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吊篮的进料口处设置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任何时候不许人员乘员篮上下。禁止使用单绳提升。

5、安装与拆卸:安装与拆卸前,编制方案,交底,设警戒区,检查验收合格后使用。

6、其它: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钢丝绳过路应遮掩。卷扬机卷筒与导向轮应垂直对正,两者距离不小于卷筒直径20倍。操作棚应防雨防砸。工作结束后,关电锁电箱。

四、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一般规定:使用时应有明显的限重标牌。

外用电梯装置有: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上极限开关。电梯底笼周围2.5米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防护棚。电梯至各层过桥与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进出口处设置防护门。防护门一般为关闭,只有在梯笼运行到某层时,该层防护门方可打开。

2、安装与拆卸:事前按说明书编制作业方案,并交底,有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由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专业队伍担任,并设专人指挥。安装后按规定进行验收,使用前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3、使用操作: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并持资格证书。

上下应有双向通讯系统。每日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等进行检查。6级大风停止作业。

五、塔式起重机

1、安装与拆卸:塔式起重机的安拆是一项复杂又危险的工作,安全装置如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等要符合安装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相应要求:

★作业前编制安拆方案,对于自升式塔机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与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并有防回转的可靠措施。

★塔机的安拆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参加作业人员须有上岗证,设专人指挥。塔吊司机与指挥均是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2、安装验收:共分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重复使用前。

3、使用: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复杂,须遵守如下要求:

★吊装前编制专项方案,有计算书和详图,方案应有针对性,并经技术部门审批;

★按方案对起重机械选型,现场组装后,验收确认,检查各类安全装置。

★塔吊司机与指挥均是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4、其它:

★正式使用前,须经当地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查合格,并挂合格牌。

★塔吊运转半径内,有架空电线,必须采取专门措施加以防护并示警。

★多台塔吊并列运行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超过自由高度使用塔吊,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非标准附墙装置应有专人设计和技术部门的审批。

六、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临时用电安全基本要求:

项目部制定用电安全制度;

5台及以上或容量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台及以下或容量50KW及以下的现场,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每周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一次检查;

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电工作业由二人配合,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以及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的交叉时的最小高度。达不到要求的,采取防护措施,并挂警告牌。

2、用电系统的要求:

采用独立使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时,现场用电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设备外壳必须接保护接零线。(采用TT系统时,设备外壳接保护接地线)。

3、配电箱与开关箱

必须做到“三级配电(总电箱、分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总箱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

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均专门配一个开关箱,开关箱内只安装一把闸刀开关和一只漏电开关)。

4、现场照明: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或接地。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使用安全电压的几种情况:室处灯具距地低于3米,室内粉具距地低于2.4米,应采用36V;

使用行灯(即手持移动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遂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潮湿场所电压不得大于24V;

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配电线路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电线。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或架空,严禁沿地明敷。不允许将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和无防护措施穿越道路。

6、电器装置

配电箱内电器开关应固定良好,不破损,漏电开关装在电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七、施工机具

1、木工机械

安全装置:

电锯有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有防护;

电刨刨口有防护。

禁止使用倒顺开并作控制。

2、钢筋机械

切料机在正常运转后方可上料;钢筋弯曲作业时,人员位置须正确。

3、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安装坚实,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上料斗安全挂钩良好。

进入滚筒清凿,必须切断电源,外面有人监护。

4、蛙夯机

电源电缆长度不超过50米,操作人员戴绝缘气势手套,穿绝缘鞋。两人配合,一人理电线,一人操作。

5、电焊机

电焊机应放平稳,电源一次侧必须使用电保护开关控制,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机壳保护接地/接零可靠。

焊机二次线长度不宜超过30米。

电焊机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防触电装置。

一、二次侧接线使用铜材线鼻,接线点有防护罩。

6、气焊用氧气瓶、乙炔瓶

吊运高处应用专用吊笼;气瓶严禁曝晒或油渍污染。

气焊操作人员应保证瓶距、火源之间在10米以上。

乙炔瓶须装设防止回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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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一的哑铃
灵巧的荔枝
2025-09-16 02:52:22

在施工现场的用电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电缆干线全部使用5芯专用电缆,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3、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时,距地面不得小于2.4m,室外高于3m。 4、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5、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制。

6、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7、在潮湿、坑洞内作业时,使用Ⅲ类的手持电动工具,并把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设在外面,工作时有专人监护。

8、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和紧急情况除外) 10、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1、对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

谁能介绍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现场安全措施: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请问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有哪些

土方工程防护措施

1、开挖土方从上而下分层进行,操作间距不少于2.5米,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开挖坑(槽)、沟深超过1.5米时,按土质和开挖深度依照规范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3、坑(槽)、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 停放机具;1米以外堆物,其高度不超过1.5米,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距离不得小于1.5米,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基底下进行,操作时设专人看护,注意上方土壁的变化,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撤离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放坡或加固)。

5、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方便工人上下,避免坠落。

6、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坑(槽)、沟边沿处,设置两道1.2米高牢固的栏杆并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挂红色标志灯。禁止任何人在深坑(槽)、悬崖、陡坡下休息。

7、雨季施工时,要保证排水畅通,设专人看护边坡的稳定情况,大雨时停止开挖作业。

8、夜间施工,要备有足够照明,并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

9、对机械开挖后的边坡(一般较陡)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10、施工中,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妥当后再进行施工。

脚手架防护措施

1、钢管脚手架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均使用是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钢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3、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m,装修时脚手架立杆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4、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超过4m,水平距离不超过6m,拉接使用的材料强度不低于双股8号钢丝的强度,高层的架子不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根据现状,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5、脚手架的操作面均满铺合格脚手板,离墙面距离控制在200mm以内,无探头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售水平网,操作外侧设两道防护栏和一道挡脚板,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不低于1m。

6、保证脚手架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设置剪刀撑,其宽度不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控制在45º~60º,高度在20m以下的,设置正反 斜支撑。

7、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拟定设计方案。

8、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646N/㎡.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1960N/㎡。

9、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器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少于3m.

10、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均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技术、安全人员进行共同检查验收,履行交验手续。

11、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报上级技术领导审批后再行施工。

三、“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1、洞口防护措施

孔洞防护

0.5m×0.5m以下的洞口,预埋钢丝网或加固定盖板。

0.5m×0.5m~1.5mm×1.5m的孔洞,采用预埋通长钢筋网片或加固定盖板。

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中间支柱水平安全网,必要时加以密目网覆盖。采光井上面,用木板铺满,并与建筑物固定。

(2)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设高度在1.2m以上的金属防护门,呈半自动开启式,门口下方设不低于100mm的挡板。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两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封闭严密。在未得到上级主管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时,不得利用电梯井做垂直运输和垃圾通道。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设置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作防护网。回转式楼梯间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楼梯各处不准堆放各种物料。

(4)阳台边防护

阳台栏板不能随层安装的,设置两道防护栏或挂安全网封闭。

2、临边防护措施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柱子边、井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外脚手架边、框架结构梁边和施工作业层柱子边、斜道两侧、卸料台外侧边,无维护结构的均设置两道高1.2m防护栏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部分临边加设挡脚板。

3、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时的高处作业防护

凡高度在4m以上的,首层四周支固定3m宽的水平网,高层时支6m宽的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少于3m,高层不少于5m。高层每隔4层设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水平安全网接处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0㎜。外沿高于内沿不少于500mm。

在无法搭设水平网的部位,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支搭的水平网,直到没有高空作业时,再行拆除。

建筑物出入口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3~6m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m的双层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两层间距不少于500mm,非出入口处及通道两侧严密封闭。

临近施工区域的防护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均支搭防护棚,以保证人、物的安全,防护棚的标准符合基本规范。

高处作业用凳及脚手板要求

高处作业使用铁凳、木凳保证牢固平稳,人字梯间有拉接保险,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大于2m,禁止两人上凳操作。脚手板材质合格,单块板宽不少于250mm。

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四、大模板、楼板等构件安装作业的安全防护

1、大模板设置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自稳架,大模板堆放时,下部垫通长木方,成对堆放。拧紧底脚螺丝,使其有70º~80º的自稳脚。遇有大风时,实施与结构连接或多块连接,连接材料为刚性。长期存放的模板亦用刚性材料连接,并固定在建筑物上。

2、无支脚的外墙板、内墙板及角膜、插板均放置在用钢管搭设的插放架内。插放架内的立杆埋入地下不少于500mm,插放架的高度为构件的2/3以上,上面搭不少于600m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立杆间设置剪刀撑。上设水平杆,下设扫地杆。构件下端垫木压在扫地杆上。插放架内靠放同一规格的板件,吊装时从两边向内取出,不准从中间抽吊。

3、吊运大模板、混凝土料斗、大灰斗等大件时,均使用卡环,不准用吊钩吊运。

五、机械、电气防护

1、机械

塔吊

塔吊基础符合规范标准,有验收报告单。四限位、两保险齐全有效。吊索具使用合格产品,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更换。吊运大件时不得用吊钩,必须使用卡环。群塔作业时另遵相关规定。

(2)搅拌机

设操作棚,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钢丝绳完好。检修、清理时断电,加保险链,并设专人监护。

(3)卷扬机

设防雨、防晒棚,传动部分设置防护罩,操作者前端设隔离板或棚栏,冷拉场地设防护栏。

(4)电焊机

设防雨、防砸笼,外壳完好,防护罩牢固,使用电源线、焊把线符合作业规范。

(5)蛙式打夯机

手柄绝缘套无破损,电源线完好,装定向开关,两人操作。

(6)钢筋机械、木工机械

传动部位设防护罩,电气开关符合机械操作规定。根据机械的使用规程,分别安装可靠的保险防护装置。

2、电气

(1)变电室(配电房)

室外变压器设围栏,悬挂禁示牌,内设操作平台。室内空压设备隔离室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遮栏。变电室内备有安全用具和灭火器材。

接零、接地

保护接零使用多股铜线,与设备或端字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保护零线截面积不小于相线的1/2。

(3)防雷

高度在20m以上的架子及机具等高大设施均设防雷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

(4)闸箱

箱体坚固,有门有锁,闸具与设备相匹配,符合图示及安全标准,接线无露铜露铝,设零端子板,一机一闸。

所有闸箱均按标准搭设防雨防砸棚,定人负责。

(5)安全电压

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均不超过50V。行灯电源不使用塑料软线。行灯变压器金属外壳及二次线圈有接零接地。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式电动设备和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均有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专人定期检测。

六、个人防护

1、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并系紧下颚带。定期检查安全帽,发现帽体开裂、下凹、裂缝和磨损时及时更换。

2、安全带

使用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带。高空(以上)、临边作业人员按规范使用安全带。

3、其他

①防面部伤害:电焊、气焊工作作业时使用护目镜、面罩按国家标准选择使用。

②防触电:电气作业和操作手持电动工具人员戴橡胶手套或带胶底的绝缘鞋。

防尘、防毒:从事粉尘较大、油漆作业的人员佩带自吸式口罩。

防灼伤:电焊、气焊工作业时使用防护手套,穿高帮鞋。

防滑跌:施工现场禁止穿硬底、高跟、易滑、带钉的鞋。

道路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有哪些

施工前,要对场地进行“三通一平“处理。若要修筑临时便道时,必须保证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并有明确的指示标志和交通管制措施。对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用调查了解,并绘制草图。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特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前,对埋设在地下的管线作除明显的标志,并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当挖方经过裂缝的墙壁、歪斜的烟囱等危险建筑物时,必须事先对其进行支撑、加固。对水准点、电杆设置防护栏,对雨季施工容易塌方的路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区域悬挂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危险、警告、符号和标语,告诫人们保护的范围和危险的区域。

施工准备

施工前,要对场地进行“三通一平“处理。若要修筑临时便道时,必须保证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并有明确的指示标志和交通管制措施。对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用调查了解,并绘制草图。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特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路基施工安全

路基施工前,应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严格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现场指挥调度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布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施工人员必须的安全保护用品,一切准备就绪方可开始路基施工。

基层、面层施工安全

基层三合土施工时,要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必要时应设置围栏隔挡。机械周围不允许站人,要保证机械前进后退自如,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摊铺施工时,施工人员要注意及时避让施工机械,服从现场指挥。施工结束,必须清理现场,剩余材料不得乱倒在路边,影响人行安全。

附属构筑物施工安全

预制砌石施工时:  搬运预制砌块时,应首先检查预制块有无裂缝,防止搬运中突然断裂伤人。搬运时,应两人相抬,堆放整齐,平稳。搬运中两人协调一致,以防压伤手脚。安装时,要扶稳,移动要小心。安砌好后,养生期间,禁止行人、车辆碰撞。 砌井施工时:  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向下运砖、石运用溜槽或吊运。吊运时,绳子必须结实、绑牢,上下工人配合一致。砌井超过1.2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简易架子。砌筑时要防止砖、石、工具等掉落伤人。

装修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5.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6防水工程 ;7抹灰工程 ;8吊顶工程;9. 轻质隔墙工程;10. 门窗工程;11.细部工程;12. 墙面铺装工程;13. 涂饰工程;14.地面铺装工程;15.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16. 电气安装工程;等等的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一)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要求,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我公司的要求进行。

1、安全帽规定

施工人员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黄色为管理人员用安全帽,

红色为检查人员用安全帽,白色为工人用安全帽。材质"碳纤维或玻璃钢"。

2、安全带

凡离地面在1.8m高以上进行操作的工人,均系好安全带,周围无固定处,搭设支架来支持工人工

作。使其操作工人随时处于安全状态。

3、防护眼镜

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配备防护眼镜。

4、劳动保护鞋

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配备劳动保护鞋,防止双脚被现场硬物损伤。

(二)深基坑作业安全防护

深基坑作业时注意以下几点:

1、基础施工时设专人观察边坡及护壁,如有裂缝及时发现,尽早处理,以免造成边坡坍塌。

2、深坑作业时,严禁向坑内抛物体,上下操作时防止坠物伤人。

(三)"四口"防护措施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这 "四口" 是高处坠落伤害、高处坠物打击伤害的危险点。所

以,做好"四口"的安全防护,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无外架的屋面

周边、主体结构的楼层周边、施工用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保证施工安全。

1、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2、电梯井口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封闭严密。

3、管道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4、电梯井和管道井不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四)临边防护

1、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

2、建筑物楼层屋面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围护结构及女儿墙时,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3、建筑物出入口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棚长度不小于6m,高度不低于3m。

4、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五)水平作业通道防护

在施工期间,在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防护板棚,棚的长度为5m,宽度大于出入口,材料用钢管搭

设,侧面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顶面用架板满铺一层。

(六)交叉作业防护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并设警戒区。

3、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

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体。

(七)高处作业防护

1、高处作业施工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经专门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检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4、冬季施工时,按规定做好职工防寒保暖工作,根据工程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挡风防寒或临时

取暖等措施。在夏季施工时采取降温与预防中暑措施。

5、高处施工人员集中处,在操作层的适当位置设置便桶。

6、高处作业施工前,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

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使用。

7、高处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

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8、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集中放置,并及时清除,

严禁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9、遇有冰雪及大风暴雨后,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并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

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

10、在2m以上的高度从事支模、绑扎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具有可靠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

固的爬梯。

11、高处施工时物料堆放平稳,临边和洞口附近不堆放物料,以免妨碍作业、通行。

12、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米。

(八)装饰阶段安全防护措施

1、室内装饰装修,必须按照"四川省建设安全技术措施若干规定"和"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

术规范"(JGJ80-91)中有关规定搭设脚手架或平台;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

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室外、内楼地面施工,临时线路架设,必须按规定,严禁使用"把把线"和绝缘性质不良的胶

质线或花线,应该使用双芯或三芯绝缘性能良好的橡皮软线;杜绝电源线头代插头使用的严重

违章现象;操作平板振动器捣固混凝土时,必须穿绝缘鞋,带防护手套操作。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都包括哪些?

安全规程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①电工设备安全技术②厂房和工作场所安全技术③电工设备操作安全技术④电工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安全技术;⑤防雷防火安全技术;⑥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安全组织措施主要内容有:①安全措施计划;②建立安全工作制度;③建立安全资料;④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⑤组织事故分析。

安全措施是为了达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稳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目的而采取的举措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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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逸的枫叶
2025-09-16 02:52:22
5 建筑安装部分

5.1 建筑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干活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在瞻前顾后防止发生事故。

2)挖掘土方时,两人操作距离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3)开挖沟槽、基坑等时,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泥土应堆放沟边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4)使用手推车装运土方时,应注意平稳,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在脚手架上用车时,应注意架子的承受程度、慢推稳走,前后注意行人,转弯时小心滑车、碰架子栏杆。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硬底鞋上班。

5)在脚手架上堆放砖块的高度不得超过三层侧砖,避免起重架子下沉。

6)上下交叉多人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互相协作,不得戏弄玩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与其他工作的配合协作,尽力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5.2 泥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和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室内抹灰使用的木橙、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5)贴面使用的预制构件、大理石、釉面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钢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7)在屋面作业时,蹲下站起必须小心,要缓慢地移动,所用的各种工具、材料要放稳以免落下伤人。

8)多层面施工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同时作业。

5.3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5.3.1 钢材、半成品等材料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牢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5.3.2 拉直钢筋、卡具要卡牢固,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5.3.3 展开盘园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5.3.4 使用切断机前,先检查机械是否运转正常,切断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小于20cm的钢筋不准用机械切断。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5.3.5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5.3.6 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5.3.7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3.8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应分散、稳妥,防止倾倒和塌落。

5.3.9 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5.3.10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内,重量不大可以在地面或楼面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5.3.11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用钢筋支架或马橙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5.3.12 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地面lm以内才能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5.3.13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5.4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5.4.1 塔设架子前严格检查使用的工具和脚手架杆、板的质量,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5.4.2 钢管脚手架要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4-6.5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5.4.3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型、滑丝的禁止使用。

5.4.4 杆层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5.4.5 竹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小横杆不得小于9cm、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5.4.6 木脚手架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6—8cm之间的可做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4.7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小于5cm的杉木板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cm为宜,凡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和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要用铁丝或铁皮箍牢。

5.4.8 脚手架的绑扎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得小于lOcm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5.4.9 上架作业衣着要灵便、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5.4.10 架子铺设的宽度不得小于1.2m,脚手板须铺满,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小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使用的脚手板长度不得小于2m,宽度20一30cm之间,厚度不得小于5cm。

5.4.11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扎lm高的防护栏和钉18cm高的挡板或架设防护网。

5.4.12 在门窗洞口设排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0,并应支撑在建筑物牢固部位。不得支撑在穿口板、窗檐、线脚等地方,挑架所有受力点都卡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5.4.13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脚手架,发现倾斜、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5.4.14 钢管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加避雷装置以防雷击伤人。

5.4.15 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m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面一般须保持45°,安全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拼接要严密,网内杂物要经常清除。

5.4.16 井架、门架、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在10一15m的要设一组缆绳(4-6)根,每增高lOm加设一组。

5.4.17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工具、材料的上下须用工具袋、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投掷,防止意外伤人。

5.3.18 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行人入内。拆下材料应按顺序、规格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

5.5 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5.5.1 配料;

1)搬运水泥时应戴好口罩,遇有风天气应戴风镜。

2)搭设搅拌机平台要牢固平稳,不允许处于摇动状态。

3)配料人员在工作前必须检查通行道路、斜道、跳板、料斗、搅拌台是否牢固,精神必须集中。

4)采用矿车运料矿车必须有闸,前后车保持15m以上距离,要注意前面是否有人。

5)使用手推车运料时,搅拌台须设挡灰板及栏杆,斜道坡度不得超过15。。

6)不管使用何种配料都不得推车飞跑、松把或开玩笑。

5.5.2人工搅拌

1)人工搅拌抬铁板时应用杠子平抬,齐起齐落平放,不要把铁板立靠在任何地方。

2)人工搅拌用的铁板必须牢固垫平,不得迁就使用,在无封闭狭窄的楼层上或脚手架上安置铁板时,其两侧或三侧必须设栏杆及挡板。

3)人工搅拌时要相互配合协调,防止锹头拌合碰伤对面或旁边人员。

4)下灰时要与捣固人员联系,让捣固人员走开,下方捣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5.3机械搅拌

1)搅拌机开动前必须将周围清理干净,检查搅拌机、升降塔、皮带机、吊斗、钢丝绳及运输道路是否安全后,才可开始工作。

2)各类机械设备的传动轮及皮带均应加设防护罩,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3)搅拌机开始工作前应先搅一罐清水以便湿润罐桷及搅拌叶。

4)搅拌机运转时严禁将锹、耙等工具伸入罐内扒灰。必须进入罐内扒灰或修理时,要拉闸断电并设专人看护,防止误送电。如遇停电必须拉开闸门。每日工作完毕应将电门锁好,以防止事故发生。

5)如需清理搅拌机吊斗下部落灰时,必须将升降斗用木杠架牢固以免斗落伤人。

6)开卷扬机与扒骨料、装卸料、推砼车等工作之间,必须建立明确联系信号密切配合,并注意来往行人。

7)开卷扬机、搅拌机的运转工,必须是专机专人。

5.5.4浇灌混凝土

1)在地槽作业时应先检查是否有塌方或模板支撑不牢的现象。

2)往基坑和在工作面2m以下浇灌混凝土时,应设置溜槽和串桶,不许将混凝土直接往下倒放。

3)浇灌没有楼板时的框架梁、单梁、柱、阳台、跳板等,必须在脚手架上进行。

4)在黑暗的地方及夜间浇灌混凝土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手执照明的电压应用36V以下并用绝缘良好的胶皮软线。

5)在下方浇灌混凝土的人员一律戴安全帽。

6)浇灌混凝土前,应先检查振动棒与机连接是否牢固然后试机,如无杂音再进行使用,如振动器不正常应请电工或机修工进行检修,不能勉强使用。

7)操作振动器的人员必须穿胶鞋,戴胶手套,湿手不得接触电器开关。

8)震动器必须设专门保护接地线。由电工处理,避免漏电发生危险。

9)震动器的电源线须用坚韧的胶皮线,在导线进入震动棒处须有橡皮套保护以免被磨损发生触电危险。

10)震动器使用时,要经常检查电机;如发热应稍停歇冷却后再使用。如电动机发热太快或运转失灵时应立即交电工检修。

11)震动器的电机皮带要用铁罩罩住,防止皮带伤人。

12)使用两台以上震动器时,须设立配电盘进行编号,由电工专人看管开关,并同震动器操作者进行密切联系。

13)震动器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使用,他人禁用和乱摸乱用。用完后进行清理,不要用湿布或水清洗震动器。停止操作应切断电源。

14)雨天操作震动器时,应用防雨材料如雨布、塑料等加以遮盖,避免雨水浸入。

5.6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5•6•1 木材存入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方便。木工场所不准动用明火和吸烟,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5•6•2 清除工作场地的尖刃物件,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否则不得使用。

5•6•3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模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5.6.4 采用桁条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丝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5•6.5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5•6•6 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作业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

5•6•7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5•6.8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作完毕不平亭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要防止钉子扎脚。

5•6•9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条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要防止构件倾倒。

5•6•10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等防护设施。

5•6•11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檀、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有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5.6.12 在设有望板的屋面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上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保护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5.6.13 安装两层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安全网时应系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间固定扇必须牢固。

5.6.14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5.6.15 钉屋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5.7 玻璃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5.7.1 裁割玻璃应在专门的房间里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5.7.2 搬运玻璃应手套或用布、纸垫住玻璃,将手(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5.7.3 安装玻璃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随用随取,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5.7.4 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7.5 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竖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5.7.6 天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方应划分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控,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或工具掉落伤人。

5.7.7 安装好后的门窗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安装完毕应随即钭风钩钩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窗扇碰碎玻璃掉落伤人。

5.7.8 安装屋顶玻璃,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5.7.9 安装完毕,所剩下的残余玻璃应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免伤人。

5.8 管道钳工安装操作规程

5.8.1 执行钳工一般操作规程和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5.8.2 水管打开铅结口时,必须将灌铅口擦干,以防灌铅时发生爆炸、化铅时应注意防止烫伤和失火。

5.8.3 锯割管子在铁管快锯断时,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碰伤。

5.8.4 禁止在有压力的各种气体管道及附件上进行修理工作。修理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输送管时,应先向有关部门联系好,切断气、液体来源,清除余气、液,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焊割作业,须经申报批准。

5.8.5 送气时阀门必须缓慢开动,且应站在阀门侧面进行。

5.8.6 在输电线附近工作影响安全时,未停电之前,禁止工作,以免触电伤人。

5.8.7 控制道路施工影响行走时,应用红旗标志,晚上应用红灯标志圈定范围。

5.8.8 紧固导管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应攀住固定物。

5.8.9 在地沟暗处操作,要有足够照、手持照明,电压应在36V以下,并要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5.8.10 在有毒气体地方工作要戴防毒面具。

5.9 抹灰安全操作规程

5.9.1 楼层尚未铺好楼板或脚手板以前,不准用梯子搭设在楼梯或斜坡上进行高处作业。楼板或架子上堆放施工用料,须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重量,堆放材料要放置平稳。.

5.9.2 在施工前应先检查脚手架及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有不妥之处,应采取措施立即完善,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5.9.3 采用悬挑脚手架进行外部粉刷,悬挑脚手架应符合有关规定。

5.9.4 木凳、铁脚凳搭设的非承重架子上,不得堆料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操作,且不许集中在一处。

5.9.5 用木凳或铁脚搭设脚手架时,凳子一端应靠墙放置,并支平垫稳,凳脚之间应设斜撑拉牢。两凳的间距不得大于2m,脚手板不得少于两块,在光滑地面上凳脚须采取防滑措施。

5.9.6 屋檐和房屋突出部分抹灰时,可使用悬挑脚手架或金属挂架。悬挑脚手架和金属挂架应符合有关规定,且每跨最多不超过两人同时操作,灰桶不得超过2只(不超过60kg)。

5.9.7 不得在门、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

5.9.8 抹灰用的脚手架,应由架子工搭设。严禁踩踏脚手架防护栏杆和阳台板进行操作。

5.9.9 所有工具应放牢靠,以防掉落伤人。立体交叉作业,必须有严密可靠的防护措施。上方和下方的人员,禁止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上面的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防止料具坠落伤人。

5.9.10架子高度不够时,不得在架子上再放置木凳、梯子等进行操作,应由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符合安全要求后再进行操作。抹灰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拆改或搭设脚手架。

5.9.11 洗灰和倒灰人员在淋石灰膏时,应站在上风方向,操作人员应穿胶鞋、戴口罩、防风镜、戴手套、穿工作服。淋灰池应在距建筑物15m以外处,防止淋灰影响他人工作。

5.9.12 机械喷涂抹灰时,应戴防护用品,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道应摆放顺直,避免折弯。输浆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9.13 如在光线不足的房间或地下室施工时,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设备。

5.9.14 天棚抹灰,必须搭满堂脚手架。有风时应顺向工作,以免灰浆伤眼。

5.9.15 外墙抹灰或饰面工序应由上而下进行,如需上下层同时操作时,应在脚手板与墙身的空隙部位采用遮隔等防护措施。

5.9.16 铺设预制板材、面砖及石膏花饰等装饰材料时,当饰件确已装稳或粘结牢靠时,才允许放开手或松开支撑工具,以防脱落伤人。

5.9.17 斩假石操作时,应先检查斧头和柄是否牢固,较大工具在脚手架上要放稳,小工具须放在工具袋内,斩石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

5.9.18 在坡度较陡的屋面上抹灰或找平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必要时应挂好安全带。

5.9.19 耐酸沥青砂浆,不发火沥青地面施工时,工作地点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配置通风设施,以防中毒。

5.9.20 进行耐酸防腐和有毒材料操作的人员,要加强对防火、防毒、防尘和防酸、碱的安全防护。

5.9.21 设置干燥、预热、加温、熬制炉灶时,要有专门部门指定地点搭设。特种易燃物品等场所,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设备,炉灶应设专人看管,工作完后应将明火熄灭。在其附近严禁烟火及堆放易燃物品。

5.9.22 存放和配制有毒的化学物品(剂)的地方要通风良好。配料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

5.9.23 使用硫酸时,操作人员必须带好防护用具及穿上工作服。配制硫酸时,只允许将硫酸在搅拌条件下,徐徐注入水中,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内,以防爆炸。使用硫酸的作业地点要备有充足的清水,以便稀释和冲洗。

5.9.24 菱苦土地面施工时,有皮肤过敏者,不宜参加操作。

5.9.25 在有电气设备的地下室进行防水砂浆施工时,应将电源临时切断。使用的防水剂严禁与食物接触。

5.9.26 水泥施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有关规定。配制的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或采取通风措施,施工操作人员工作一定时间后,应到空气新鲜场所略为休息。有过敏症者不宜参加操作。下班后必须将余火彻底熄灭。

太多了发不出去

自由的方盒
标致的咖啡
2025-09-16 02:52:22
有《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路基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指导书》详细资料,字数受限写不了这么多了。

60、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享有8项权利并应尽4项义务。

(1)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享有8项权利:

1)知情权。即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的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7)获得各项安全生产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危险报告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63条 使用施工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通用安全规定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3.6.10.12.24.26.28.29.30.31.32.35.40.53.55.56.57.58.59条)。

2、使用机械设备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5、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6、在电杆、接触网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7、在埋有电缆、管道或其他建筑物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必须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监管监控措施。

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3)驾驶室或操作室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第64条 夜间施工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通用安全规定的相关条款。

2、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班组长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针对夜间施工,明确各项作业内容,强调安全生产监管监控重点任务。

3、夜间施工严禁采用红、黄、绿等易混淆行车信号的色光灯。

4、施工场地照明设施必须充足,完善。并应有备用发电机或其他备用电源。

5、照明及生产用电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6、施工现场应适当增设防护人员;防护员应着带白色荧光标志的防护服;施工领导小组成员、施工负责人、领工员和安全、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带班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等应带便携式照明灯。

7、防护绳应采用白色荧光的或带白色荧光标志。

8、应设置专人对材料、机具、弃料的堆放进行管理和巡检。

9、应设置专人对行车限界进行巡视与检查。

10、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进行夜间施工,不得简化作业程序,安质检查人员应加强巡视检查频次,随时制止违章违纪作业,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11、作业完毕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会同设备管理部门监护人员,检查行车限界及施工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施工场地照明设施不完善,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13、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音。

14、项目部营业线施工期间,必须坚持干部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第65条 施工临时道口管理安全规定:

1、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2、按规定程序办理铺设临时道口的手续。既有线上施工临时道口的设置,施工单位必须向工程所在地铁路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配置道口基本设备和防护信号备品,并与所在工务段双方签订安全协议,经批准单位检验合格,通知施工单位后方可设置及启用。

3、按批准的时间铺设临时道口。启用施工临时道口时,应制定道口安全管理细则。

4、各种道口标志及栏木、护桩等,应保持齐全。

5、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派专人看守和清扫;应按规定开关栏木和

显示信号,保证铁路行车和车马、行人的安全。

6.对间断看守的道口,应在靠近道口的临时公路的明显处所设置开放、间牌。无人看守时,必须把栏杆放下并加锁。

7、道口启用后,使用单位应加强道口设施的养护维修。

8、按批准的时间拆除临时道口。若需延长使用时,应提前办理延长使用手续,用毕应及时拆除,恢复线路原状。

第66条 营业线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一般规定:除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通用安全规定的相关条款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高处作业人员及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必须健康,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或检测后方可使用。

(6)高处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7)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鞋和易滑鞋。

(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3)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并防止挂钩滑脱。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4)高处作业人员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5)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6)距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处,要搭设工作平台,平台临边应设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小于1.2米。

(7)高处作业所用的铁凳、木凳、人字梯等,要拴牢固,并设防滑装置。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8)铁凳、木凳支垫两点间的跨度不得大于3米,铺板宽度不得小于30cm。

(9)高处作业要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高处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清扫过程不得向下抛掷物件或垃圾等。

(1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2)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过力学计算,满足安全需要方可使用。

(13)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发生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14)防护棚、安全网的搭建及拆除,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层同时进行拆除。

(15)每天工前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整改。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6)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的搭设必须符合规定。

(17)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8)严禁酒后作业。

第67条 营业线施工起重作业的安全规定:

1、一般规定:除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通用安全规定的相关条款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2)起重机械进入营业线施工必须经过审查并批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对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场作业。

(3)起重机械进入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一机一人、人随机动、专门盯控”的工作原则。盯控人员必须是正式职工。

(4)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会签、预审、审查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2、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物等),发现不符合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的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5)核实天气情况。大雪、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严禁起重作业。

3、起重作业中的安全规定: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起重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作业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方案的编制人员汇报,会同编制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协商解决。

(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必须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吊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进行吊装作业。

(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7)吊装80吨及以上货物、设备、构件时,风力达到五级时必须停止作业。

(8)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9)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夜间工作应有良好的照明。

4、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3)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4)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5)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6)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接触网,必须和接触网保持绝对足够的安全距离,既有线通过列车时,必须停止起重作业。

(7)起重作业不得靠近其他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9)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无专人指挥或信号不明、不清楚、光线暗淡时不吊。

(2)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雷电天气不吊。

(3)高压输电线下及被吊物品超负荷时不吊。

(4)起重臂下或被吊物上站人及被吊物上有浮放物品时不吊。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物品无安全控制措施时不吊。

(6)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体不明重量不吊。

(7)起重机械设备有故障及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吊。

(8)被吊物捆绑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规定时不吊。

(9)歪拉斜拖及锐角、刃角不垫好时不吊。

(10)钢丝绳不合格时不吊。

6、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第68条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规定:

(1)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均需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2)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3)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事,工作现场只许由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4)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6)起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7)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8)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9)禁止吊物行驶。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10)起重作业结束时,不得同时进行回转臂杆和收支脚。

(11)轮胎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起重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必须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第71条 封锁线路进行施工作业:

1、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通用安全规定的相关条款。

2、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3、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铺设轨道前,应做好施工调查,了解铺设地段的环境和条件,制定确保施工安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方案。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细化施工组织设计。Ⅰ、Ⅱ级施工必须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4、Ⅰ、Ⅱ级施工前,必须召开专题生产会议,由施工负责人周密布置工作,明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监控措施,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任务分工,明确重点监控处所及监控关键项点。

5、做好工前施工准备(劳动力充足、施工机械、机具、工具状态良好),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和安全责任。

6、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和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7、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1)按规定设好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未设好防护不得开工。

(2)按照放行列车条件和有关规定,做好封锁线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禁扩大准备作业范围,特别要注意确保封锁前最后一趟列车安全通过施工现场。

(3)由驻站联络员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发布封锁区间的命令,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办理登记手续。在明确得到封锁区间的调度命令后,由驻站联络员通知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首先下达设好各项防护措施的命令,然后下达开始封锁线路进行施工的命令。

(4)在双线地段进行封锁线路施工时,应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和各种材料机具是否侵入邻线限界。

(5)封锁结束开通区间前,施工负责人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员全面检查线桥等行车设备是否达到开通的条件,材料、机具是否撤除限界之外并且不侵入邻线,工程列车是否全部撤离封锁区间,然后下达撤除停车防护措施的命令,再下达开通区间的命令。驻站联络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办理销记手续后,由列车调度员下达开通区间的命令。

(6)如遇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计划开通区间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向车站值班员并通过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同时组织力量尽快开通区间。

(7)利用封锁区间进行爆破作业时,开通区间前除全面清除影响行车的障碍物外,还必须确认没有哑炮,方可开通区间。

(8)利用封锁区间进行破坏线路稳定性的作业开通之后,必须留有足够人员进行线路巡养。

(9)利用封锁线路或停电进行多专业多单位参加的较大规模的施工时,必须指定一个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封锁登销记手续,严禁多头办理登销记手续。

(10)对施工过渡的临时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11)对联锁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时,必须遵守一人指挥、一人操作、一种方式控制道岔的施工原则。

8、夜间进行封锁线路施工,应执行夜间施工的安全规定。

9、安质检人员应加强工作力度,随时制止违章违纪作业,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10、封锁线路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的监控工作力度。

11、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专人对材料、机具、弃料的堆放进行管理和巡检,并应设置专人对行车限界进行巡视与检查。

12、电气化区段设置回流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化区段轨道施工断开钢轨时,在接触网不停电的状态下,必须设置回流线。

(2)应有电务、供电人员在场配合与监护,共同协商确定回流线的设置方案。

(3)一般应按照“一纵两横”在被拆除轨道两端轨节间一股钢轨上纵向安装一条、左右轨节间横向各安装一条铜导线,导线两端夹在相邻的轨底上。

(4)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70㎜2。

(5)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经过供电人员检查确认,符合供电要求后,方可撤除回流线。

第76条 路基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通用安全规定的相关条款。

2、进行现场调查,核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认真核对设计文件及其内容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对既有线的现状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会同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认真研究,予以解决,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技术措施。

3、营业线路基施工应加强对既有路基下沉变形、路堑边坡稳定、山体滑动面的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特别是在特殊土质(指软土、膨胀土、黄土、盐渍土、冻土等)地区修建第二线路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加强监测。若发现异常情况(路基下沉、变形、边坡开裂、山体滑动面移动等)时,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及施工人员安全。

4、营业线路基为挖方或半挖半填地段上拓宽路堑修建第二线时,应先行修建边坡上的排水系统,注意观察并保持既有路基边坡的稳定性。

5、改建或增建第二线路基施工应避免污染道床、扬尘,注重环境保护。同时,应避免堵塞、破坏排水设施。增建第二线位于营业线上方时,应设防止土石滚落的防护措施。

6、改建或增建第二线路基施工,对铁路运营有严重干扰的地段,应采取保证铁路运营安全和施工方便的有效措施。必要时,应考虑便线通车过渡的技术方案。

7、临近既有路基进行石方爆破或爆破拆除圬工建筑物的施工,必须制定专项爆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8、路堤施工中,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坍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设警告标志。在泥沼、淤泥地带填筑路堤采用人工清淤时,应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在营业线一侧填筑高路堤需挖台阶时,应有确保营业线线路稳固的措施。

9、桥涵缺口的填筑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

(1)锥体和后台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必须避免相互干扰。

(2)锥体坡面铺砌宜与逐层填筑的土方保持在同一高度。

(3)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

10、拆除既有路基护坡片石并进行路基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拆除的片石,应在施工区域边线外分类集中堆放,严禁将杂土(或边坡清表土)及拆除后的片石混合后,作为新路堤的填料。

(2)应协调地进行拆除既有路基护坡片石与新建路基土方的施工作业。应合理地分段拆除既有路基护坡片石,拆除一段填筑(开挖)一段,采取可靠措施进行施工,不得影响既有路基的稳定及行车安全。

(3)不得大面积地拆除既有路基护坡片石,既有路基护坡片石的拆除应自下而上分层进行,应严格控制分层高度,每层不得超过台阶高度加0.5m。

(4)拆除后的片石应采用人工搬运或搭设带拦挡设施的滑道向下运输,并堆放在施工方案中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11、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开挖路堑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堆弃土石。

12、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危石清除。在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地段不得搭盖工棚、堆放机具。

13、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地段施工中,在雨季和冰雪融化期间不宜开挖堆积体,严禁夜间施工。

14、拆除既有挡土墙并进行路基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拆除既有挡土墙前应全面了解挡墙工程的图纸和资料,实地调查挡墙的类型、尺寸等,并在拆除前确认其强度。应编制专项拆除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路基加宽施工需拆除既有挡土墙时,应合理地分段(宜纵向分段拆除),拆除一段,随即加宽一段路基,采取可靠措施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铁路行车安全。

(3)路堑拓宽拆除挡墙时,应按纵向分段、水平分层的顺序拆除,拆除一层,开挖一层。挡土墙高度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与既有线路之间设置硬质围挡,防止物料侵入铁路限界。

(4)拆除既有挡土墙应避开雨季施工。不能避开时应先疏通墙顶截水及墙底排水设施,备齐备足防雨应急材料。拆除过程遇到暴雨时,应停止施工并对路基或边坡采取必要的支护及覆盖措施,派专人不间断的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5、毗邻营业线线路施工挡护墙,如开挖挡护墙的基础有碍路基稳定时,应采用挖马口的方式,分段开挖,随挖随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开挖后长期不砌。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支撑、防护。

16、轨下路基的开挖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开挖的长度确定扣轨或吊轨的数量和列车速度,报请路局批准。

(2)当连续3根枕木被挖空,必须用扣轨加固线路。

(3)支护应紧跟开挖,爆破作业后、下雨后和每次列车通过后均应进行检查,发现开裂、变形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4)开挖地段应设专人检查、看守,如发现有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行车有影响时,必须在铁路恢复到良好状态后,方可放行列车。

(5)派专人不间断的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及施工人员安全。

(6)应及时整治既有线路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17、严格执行营业线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

18、严格执行营业线夜间施工的安全规定。

19、汛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实需要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报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2)临近营业线的山坡、堑坡的开挖施工,应在汛期前完成,防护工程亦应在汛期前完成,确实不能完成的工程,必须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3)必须渡汛施工的工程,必须编制防洪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适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演练,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