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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带平台式电梯是什么电梯

阳光的毛豆
如意的鲜花
2023-02-26 14:47:02

钢带平台式电梯是什么电梯?是家用电梯吗?

最佳答案
苗条的故事
机灵的皮带
2025-09-24 02:36:48

轿厢式电梯,一般情况采用钢丝绳将对重、曳引轮及轿厢进行连接,其中,钢丝绳有两种,一种采用多股钢丝卷绕构成一根圆柱形钢丝绳,另外一种是多股钢丝并排设置,在多股并排钢丝的外部包覆聚氨酯,行成钢带结构,由于是钢带,其外部包覆聚氨酯。曳引钢带大都呈现为宽度为30mm、厚度为3mm的扁平状架构,运用了12股高韧性高强度钢丝绳,所有复合钢带包含了588根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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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胡子的冷风
怕孤单的往事
2025-09-24 02:36:48

营口浩通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选煤厂

主厂房钢构吊装

施工方案

编制 :

审核 :

安全会签 :

批准 :

江苏省建工集团

二O一O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概况

第二章 准备工作

第三章 钢构吊装

第四章 质量保证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章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 项目简介

营口浩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选煤厂项目占地面积3524.5平方。为多跨钢结构建筑,跨度为53m,檐高22.8m,1轴~9轴内设一台A5级工作制桥式吊车,Gn=20/5T,Sn=29.8m(非标),1/E轴~A轴内设一台A5级工作制电动单梁吊车(地面操作),Gn=10T,Sn=24.0m(非标),采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基础,彩钢板屋面。变电站主结构及吊车梁采用Q345B钢材,其它主结构采用Q235B钢材,钢架连接采用大六角高强度螺栓,性能等级为10.9级,梁与梁的相互连接以及端板形式的钢架梁柱,采用摩擦型连接。连接面采取喷砂处理,Q235B钢的摩擦系数为0.45,Q345B钢的摩擦系数为0.5。

主要实物工程量如下表:

序 号 名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支撑结构 T 37.03

2 介质库钢架 T 30.42

3 变配电室 T 44.99

4 主厂房吊车梁 T 19.768

5 主厂房钢架 T 181.06

6 彩钢瓦屋面 M2 ≈3500

第二章 准备工作

2.1钢构预制及连接构件的预拼装:

由于该钢结构工程在现场没有加工场地的特点,我公司已将钢结构的制作进行工厂加工,运至现场进行吊装。(详见工艺流程图)

轻钢结构施工工艺流程图

2.1.1预拼装

1钢结构构件组装是遵照施工图的要求,把已加工完成的各零件或半成品构件,用装配的手段组合成为独立的成品。分为部件组装、组装、预总装。

2组装前,施工人员根据施工图要求复核其需组装零件质量。其构件外形尺寸偏差符合下表1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3.0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3.0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2.0

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L/1000,且不应大于 10.0

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3采用地样法,即用比例1:1在装配平台上所有构件实样,然后根据零件在实样上的位置,分别组装起来成为构件。其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2的规定。

表2钢构件预拼装的允许偏差(mm)

构件类型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多节柱 预拼装单元总长 ±5.0 用钢尺检查

预拼装单元弯曲矢高 l/1500,且不应大于 10.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接口错边 2.0用焊缝量规检查

预拼装单元柱身扭曲 h/200,且不 应大于 5.0 用拉线、吊线和钢 尺检查

顶紧面至任一牛腿距离 ±2.0 用钢尺检查

梁、桁架 跨度最外两端安装孔或两端 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5.0

-10.0

接口截面错位2.0用焊缝量规检查

拱度 设计要求起拱 ±l/500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设计未要求起拱 l/2000

0

节点处杆件轴线错位 4.0 划线后用钢尺检查

管构件

预拼装单元总长 ± 5.0 用钢尺检查

预拼装单元弯曲矢高 l/1500,且不应大于 10.0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对口错边 t/10,且不应 大于 3.0 用焊缝量规检查

坡口间隙 +2.0

-1.0 用焊缝量规检查

构件平面总 体预拼装 各楼层柱距 ±4.0

用钢尺检查

相邻楼层梁与梁之间距离 ±3.0

各层间框架两对角线之差 H/2000,且

不应大于 5.0

任意两对角线之差 ∑H/2000,且

不应大于 8.0

4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得下挠。

5超出规定的偏差,在吊装之前应设法消除,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2.2吊装场地布置原则:

A . 流水顺序安排吊装场地,尽量减少运输量,避免倒流水。

B. 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操作面积,以保证材料和零件有必须的堆放场地。

C. 保证吊车能顺利运出,构件顺利吊装。

D. 便利供电、供水、照明线路的布置。

2.3地基和基础处理

A对吊装区域内吊机的行驶和作业区域首先应进行场地平整夯实,对回填土应特别注意回填时的分层夯实,使土壤的地基承载力达到15000kg/m2。

B地基处理时应注意和马路的平缓连接,以保证车辆的通行。

C安装前应对基础轴线和标高,预埋板位置、预埋与混凝土紧贴性进行检查,检测和办理交接手续,其基础应符合如下要求:

a基础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b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准确、齐全。

c基础预埋地脚螺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d地脚螺栓螺纹保护情况。

2.4 构件进场

依据安装顺序分单元成套供应,构件运输时根据长度、重量选用车辆,构件在运输车上要垫平、超长要设标志、绑扎要稳固、两端伸出长度、绑扎方法、构件与构件之间垫块,保证构件运输不产生变形,不损伤涂层。装卸及吊装工作中,钢丝绳与构件之间均须垫块加以保护。

依据现场平面图,将构件堆放到指定位置。构件存放场地须平整坚实,无积水,构件堆放底层垫无油枕木,各层钢构件支点须在同一垂直线上,以防钢构件被压坏和变形。构件堆放后,设有明显标牌,标明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以便安装。以两榀钢架为一个单元,第一单元安装时应选择在靠近山墙,有柱间支撑处.

第三章 钢构吊装

3.1吊车的选型

本工程计划选用QY25E-25T汽车式起重机分别承担主钢梁、楼层梁、钢屋面以及其他所有钢构件的装卸及安装。准备好所需的吊具、吊索、钢丝绳、电焊机及劳保用品和各种测量用具。

3.1.1 QY25E汽车起重机作业状态主要技术参数表

QY25E汽车起重机作业状态主要技术参数表

类别 项 目 参 数

最 大 额 定 总 起 重 量 t 25

最 小 额 定 工 作 幅 度 m 3

转 台 尾 部 回 转 半 径 m ≤3.56

最 大 基 本 臂 kN•m 806

起 重 最 长 主 臂 kN•m 521

力 矩 最 长 主 臂+副臂 kN•m 280

支 腿 纵 向 m 4.8

距 离 横 向 m 6

起 升 基 本 臂 m ≥10.5

高 度 最 长 主 臂 m ≥31.5

最长主臂+副臂(安装角5°) m ≥39.2

最长主臂+副臂(安装角30°) m ≥38

起 重 臂 起 臂 时 间 s ≤60

起 重 臂 全 伸 时 间 s ≤135

最 大 回 转 速 度 r/min 3

起升速度(单绳、

第三层)

主起升机构 满载 m/min ≥90

空载 m/min ≥120

副起升机构 满载 m/min ≥90

空载 m/min ≥120

噪声

限值 机 外 辐 射 dB(A) ≤120

司 机 位 置 处 dB(A) ≤90

3.1.2.劳动力配备

1、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我公司挑选出有丰富经验和特殊工种经培训取得上岗证的施工人员组成钢结构吊装队。

序号工种人 数备 注

1 起重工 2 持证

2 吊车司机 2 持证

3 电 工 1 持证

4 电焊工 5 持证

5 普工 16

3.1.2吊装顺序

本工程钢结构吊装工程量较大,构件较多。为保证优质、安全、高效完成吊装任务,把整个车间按跨度划成四个吊装单元,流程图如下:

从这次吊装任务来看:钢柱、钢梁和吊车梁的吊装是主要骨架。但不管是车间内部吊装和车间外部吊装都应遵循以下吊装的顺序原则:

先立标准柱、后横梁、再屋架(形成流水作业)

先地上连接、后整体就位;

先钢柱、后横梁、再屋架;

先横向结构、后平面构件。

3.1.3施工方法

1.钢柱,钢梁吊装

a、钢梁,钢柱安装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定位,确保钢梁,钢柱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b、框架中心钢梁先吊装,再由中心向两端安装。

c、强调钢梁安装的对称性。

d、强调钢梁安装时,对钢梁位移、标高进行跟踪观察。

e、为保证钢框架现场安装精度与设计、制作一起讨论各种构件连接节点部位并做应力应变测试,便于操作者控制变形,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钢屋架现场拼装,采用立拼。

a吊装采用单榀吊装,吊点采用四点绑扎,绑扎点应用软材料垫至其中以防钢构件受损。起吊时先将屋架吊离地面50cm左右,使屋架中心对准安装位置中心,然后徐徐升钩,将屋架吊至柱顶以上,再用溜绳旋转屋架使其对准柱顶,以使落钩就位,落钩时应缓慢进行,并在屋架刚接触柱顶时即刹车对准预留螺栓孔,并将螺栓穿入孔内,初拧作临进固定,同时进行垂直度校正和最后固定,屋架垂直度用挂线锤检查,第一榀屋架应于抗风柱相连接并用四根溜绳从两边把屋架拉牢,以后各榀屋架可用四根校正器作临时固定和校正,屋架经校正后,即可安装各类支撑及檩条等,并终拧螺栓作最后固定。钢梁安装允许误差:

序号 项目标准

1 梁两端顶面高差 L/100且≤10mm

2 主梁与梁面高差 ±2.0mm

3 跨中垂直度H/500

4 挠曲(侧向) L/1000且≤10.0mm

b、高强度螺栓的连接和固定

①钢构件拼装前应检查清除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等,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得在雨中作业。

②高强度螺栓在大六角头上部有规格和螺栓号,安装时其规格和螺栓号要与设计图上要求相同,螺栓应能自由穿入孔内,不得强行敲打,并不得气割扩孔,穿放方向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③从构件组装到螺栓拧紧,一般要经过一段时间,为防止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标高偏差、预拉力和变异系数发生变化,高强度螺栓不得兼作安装螺栓。

④为使被连接板叠密贴,应从螺栓群中央顺序向外施拧,即从节点中刚变大的中央按顺序向下受约束的边缘施拧。为防止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表面处理涂层发生变化影响预拉力,应在当天终拧完毕,为了减少先拧与后拧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的差别,其拧紧必须分为初拧和终拧两步进行,对于大型节点,螺栓数量较多,则需要增加一道复拧工序,复拧扭矩仍等于初拧的扭矩,以保证螺栓均达到初拧值。

⑤高强度六角头螺栓施拧采用的扭矩板手和检查采用的扭矩手在班前和班后均应进行扭矩校正。其扭矩误差应分别为使用扭矩的±5%和±3%。

对于高强度螺栓终拧后的检查,可用“小锤击法”逐个进行检查,此外应进行扭矩抽查,如果发现欠拧漏拧者,应及时补拧到规定扭矩,如果发现超拧的螺栓应更换。

对于高强度大六角螺栓扭矩检查采用“松扣、回扣法”,即先在累平杆的相对应位置划一组直线,然后将螺母退回约30°~50°,再拧到与细直线重合时测定扭矩,该扭矩与检查扭矩的偏差在检查扭矩的±10%范围内为合格,扭矩检查应在终拧1小时后进行,并在终拧后24小时之内完成检查。

⑥高强度螺栓上、下接触面处加有1/20以上斜度时应采用垫圈垫平。高强度螺栓孔必须是钻成的,孔边应无飞边、毛刺,中心线倾斜度不得大于2mm。

2、围护材料吊运安装

(1)材料进场设置指定地点前,须分批、分类另放,不能立即使用时应整齐堆放并以帆布或胶布覆盖。

(2)地面堆放材料时,为保持干燥必须铺设枕木(枕木高6公分以上),材料不得接触地面,枕木间距不得大于3公尺。

(3)材料吊运至屋架前,应以钢带捆扎束紧。

(4)放置钢板之屋架,吊放钢板前,须先设置挡板防止钢板滑落。

(5)材料吊运至屋架时,吊杆上系住彩色钢板之垂直系带间距不得大于6公尺,两端须加斜向吊带,以防止滑落。(每捆重不得大于2吨)。

(6)保持平稳缓缓吊升,吊车作业范围内,非吊装人员不得靠近。

(7)吊升过程中,彩色钢板垂直系带如有松脱,应放下重新调整后再吊升。

(8)彩色钢板缓缓下降,待吊车人员控制定位(檐口挡板)后,依序放下。

(9)材料吊至屋架后,所有皮肋须朝上,板面应朝同一方向(便于安装,除阴肋扣合),并应以尼龙绳固定于钢主架上(不得放置于衍条中央)。

3、檩条安装:

整平:安装前对檩条支承进行检测和整平,对檩条逐根复查其平整度,安装的檩条间高差控制在±5mm范围内。

弹线:檩条支承点应按设计要求的支承点位置固定,为此支承点应用线划出,经檩条安装定位,按檩条布置图验收。

固定:按设计要求进行焊接或螺栓固定,固定前再次调整位置,偏差≤±5mm。

验收:檩条安装后由项目技术责任人通知质量员或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且转入下道工序。

4、彩色钢板铺设及固定

彩色钢板铺设顺序,原则上是由上而下,由常年风尾方向起铺。

(1)屋面

a、以山墙边做起点,由左而右(或同右而左)依顺序铺设。

b、第一片板安置完毕后,沿板下缘拉准线,每片依准线安装,随时检查不使发生偏离。

c、铺设面以自攻螺丝,沿每一板肋中心固定于衍条上。

(2)收边

a、屋面(含雨蓬)收边料搭接处,须以铝拉钉固定及止水胶防水。

b、屋面收边平板自攻螺丝头及铝拉钉头,须以止水胶防止。

c、屋脊盖板及檐口泛水(含天沟),须铺塞山型发泡PE封口条。

d、收边板施工固定方式,依其现场丈量需做变更时,以确认后制做图为准。

(3)施工原则与自攻螺丝施工方法相同,仅板固定方式改变(以固定座),其固定方法:

a、第一排第一个固定座,以自攻螺丝固定于檩条最左边,然后于檩条弹墨线做基准线,接着固定同排固定座。

b、第一块板之肋部对准固定座之肋板,压下卡入检查是否扣合正确。

c、将固定座短臂扣上第一块已铺好之面板阴肋,依前述方法施工,并调整平齐。

d、按上述顺序铺设,最后所剩空中楼阁间小于板宽一半时,仅用固定座短臂固定板片,其余空间以泛水收头。

e、如最后所剩空间大于板宽一半时,则以固定座固定板片,其超出部分裁除。

(4)清理及废料运弃

a、铺设钢板区域内,切铁工作及固定螺丝时,所产生金属屑应于每日收工前清理干净。

b、每日收工前需将屋面、地面、天沟上的残屑杂物(如PVC布、钢带等)清理干净。

c、施工中裁剪之剩余废料,应每日派人收拾集中堆放。

d、完工前所有余废料均需清理运弃。

e、完工后应检查彩色钢板表面,其受污染部分应清洗干净。

(5)注意事项

a、彩色钢板切割时,其外露面应朝下,以避免切割时产生的锉屑贴附于涂膜面,引起面屑气化。

b、施工人员在屋面行走时,沿排水方向应踏于板谷,沿檩条方向应踏于檩条上,且须穿软质平底鞋。

c、屋面须做纵向(排立向)搭接时,叠接长度应在15公分以上,止水胶依设计图施作,其搭接位置应该在衍条位置上(墙面叠接长应在10公分以上,搁置于衍条上)。

d、自攻螺丝固定于肋板,其凹陷以自攻螺丝底面与肋板中线齐为原则,±1.5mm合格,其过紧部分应加止水胶防水,其过松部分应重新锁紧。

e、每日收工时,应将留置屋架、地面之彩色钢板材料用尼龙绳或麻绳掼绑牢固。

f、自攻螺丝必须垂直支撑面,迫紧垫圈必须完整。

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合格。

2、使用的质量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国标: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及规定》JGJ 81-2002

3、质量控制措施:

按照ISO9002 质量标准、要求,控制工程每道施工工序。

3.1、严格遵守施工程序,认真执行施工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要求,吃透设计意图及焊接质量要求、严格按焊接工艺要求施工。

3.2、加强技术交底工作,按“质量交底卡”,“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形式,对每个焊工进行焊接工艺技术要求交底,并均以文字形式下达给各班组,有交底人、接收人及监交人签字。

3.3、强化质量意识,从图纸质量、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三大部分进行把关,焊材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资料不全的焊材坚决不让进场。

4、质量管理:

4.1、完善三检制度。公司质检员进行检查督促,根据质量验评标准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班内自检、班组互检,质检员专检,接受质检部门、总包、监理及甲方代表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4.2、施工现场每周一进行一次质量例会,同时聘请甲方有关人员参加,集思广益,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4.3、严格资料管理工作,各类资料要求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做好收集工作。

4.4、建立质量奖惩制度,为保证工期和质量,同班组签订施工协议书,规定如不能通过三检而造成返工的分项工程,取消当月奖金,扣除班组长当月带班费,并按一定比例赔偿损失。

4.5、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进度,制定项目部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员工的专业技术得到普遍提高。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伤亡事故发生而采取的各种对策。它既管人又要管生产现场的物、环境。

a、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项规定条例等。

b、研究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c、掌握生产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d、认真分析事故苗子及事故原因,制订预防发生事故的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目标:杜绝一切安全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且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4、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公司、施工队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对上岗员工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上岗前,都要经安全教育。

5、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6、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且检查有记录。

7、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且必须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8、建立工伤事故处理档案,认真按规定进行处理报告,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9、具体安全措施:

(1)坚决执行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劳动操作规程》按照钢结构的安装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并采取安全与工奖挂钩。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

(2)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全体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参加安装的人员要明确分工,利用班前会、小结会,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保证安全施工的要求。上下交叉作业,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别人”。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3)高空工业要系好安全带,地面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的手用工具袋,在高空传递时不得扔掷。

(4)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其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应用软材料垫好或包好,以保证构件与连接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吊钩内锁牢,严禁用板钩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上人。

(5)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时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并服从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起重作业应做到“五不吊”:

① 手势指挥不清不吊。

② 重量不明不吊。

③ 超负荷不吊。

④ 视线不明不吊。

⑤ 捆绑不牢或重心不明不吊。

⑥ 施工用的临时电路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PE线有可靠重复接地,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作业或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停工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彩钢板屋顶施工时,禁止穿拖鞋和赤脚进入现场。

(7)现场气割、电焊要有专人管理,并设专用消防用具。

(8)参加安装的各专业工种必须服从现场统一指挥,负责人在发现违章作业时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继续违章操作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第六章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我公司的形象,我们将在本工程的施工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并充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为建设好本工程予以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1、 文明施工目标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营口市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进行布置及管理,并提出文明施工目标为:争创标准化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 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由于文明施工包括的内容很多,又有许多与安全生产等有紧密联系,故如有与安全生产的内容重复的,将同样列出,并作为重点强调的内容加以重视。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标牌、人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3、 总平面管理

总平面管理是针对整个施工现场而进行的管理,其最终要求是严格按照各施工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和管理,具体表现在:

① 施工平面图规划合理,应具有科学性、方便性,有利于施工平面布置。

② 严格按平面图所示标识的电、进水、排水系统的布置而设置。

③ 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械的布置均按平面图要求布置,如有调整应有书面的平面修改通知。

④ 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

4、 重点部位的要求

在编制本施工方案过程中,本公司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探,并根据现状把文明施工中的重点部位要求如下:

① 工完场清: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各作业班组做到工完场清,以保证施工现场没有多余的材料、垃圾。作为项目经理部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扫、检查,以使每个已施工完的结构清洁、无太多的积灰,而对运入现场的材料要求堆放整齐,以使整个施工现场整齐划一。

② 对于工程中所使用的氧气、乙炔等必须有专人保管,未经同意,不得任意使用;本工程所用材料均为绿色环保材料,使用后对周围环境、水源、空气等均不产生任何污染。

5、 标准化管理要求

本工程在施工中我们将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从小处着眼,发动全体人员参与,以使本工程能形成一个体现现代文明的窗口。我们会落实业主制订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由于标准化管理包含了从工程安全到文明施工的较多内容,故我公司将在本工程大力推广,以使本工程能确保达到我公司所承诺的目标,在营口市树立更好的形象。

第七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现场项目部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配足各种急救药品,并设立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架构表如下:

组长:吴炜 副组长: 李明德

组员: 张伟 乔秋子 殷新兵

施工现场常备药品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创可贴 小创伤出血 清凉油 驱暑醒脑

万花油 烧烫伤 酒精 局部消毒

风油精 虫咬、牙痛 止血胶带 外伤出血

红药水 消毒止血

棉垫、崩带 外伤出血

(二)、本工程可能出现的事故主要为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事故,万一发生时,应按如下措施进行救援:

(一)、机械伤害事故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首先抢救伤员,观察伤员的伤害情况,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选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

2、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处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保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移动。遇有凹陷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邻近的医院治疗。

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移动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移动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移动伤者。

执着的猎豹
复杂的缘分
2025-09-24 02:36:48

首先就是一个准备的过程,那就是我们必须做出一个完整的支撑设计方案,整个脚手架的搭建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稳定性也就是依靠各种支撑搭配出来的。这些都是必须要注意的,我们需要做到支撑体系必须是水平的这样才能够更大程度上的决定稳定性。然后就是一个地基的情况也就是说安装之前最底下必须是混凝土作为基础的平整地面,还必须保证是硬化措施之后的这样才能够更大程度的保障处稳定性。再就是拉杆之间的范围设置,因为要达到稳定性的标准我们每一个杠杆之间的范围或者是高度都会有严格的设置这个时候我们必须按照规定来设置出拉杆的高度范围。最后就是一种盘扣式脚手架的规范或者是一些需要注意的各种小细节这些都是在真正的工地上实施之后的出来的经验。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工期的完成而且也没有出现一点安全事故是非常重要的。盘扣式脚手架是一款架构产品,它们在使用的时候,不仅能够强效地支撑架构体,对于相应的架构来说,也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在施工的时候,对于相应的稳固度要确保到位。如果我们在施工这款脚手架的时候,它们有着异常或者是质量不过关的情况,那么,就会出现极为严重的故障,引发架构体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整个架构的施工效果。

淡然的大叔
专注的麦片
2025-09-24 02:36:48
供参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003年1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第二条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二章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

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第一条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第二条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第四条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第五条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第六条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外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料具,停置机具。

第八条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 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第九条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一条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第十三条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第十四条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第三章 脚手架作业防护

第一条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条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第三条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第四条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第五条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刚性材料。20米以上的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第六条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子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七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第七条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八条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千克/平方米)。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千克/平方米)。

第九条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厘米,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第十条 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第四章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

第一条 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 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蓝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厘米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蓝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米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

第四条 吊蓝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封档严密。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蓝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蓝应与建筑物拉牢。

第五条 吊蓝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毫米,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带。

第六条 悬挑梁挑出的长度必须使吊蓝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吊蓝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点建筑物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七条 吊蓝架长度不得大于6米。

第八条 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第九条 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

第十条 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物料周转平台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厘米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第五章 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

第一条 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二条 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第三条 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小于3米。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第四条 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

第五条 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第六条 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第七条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第八条 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揽风绳稳固架体,揽风绳选用钢丝绳,绳径不小于9.3毫米。20米以下的设置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米加设一组,每组4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度至45度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

第九条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至6米,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米,高度不低于3米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或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第六章 “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

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规格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第二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规格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 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的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第六条 电梯就井口必须设高度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第七条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第八条 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追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第九条 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的垃圾通道。

第十条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没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第十一条 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第十二条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第十三条 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第十四条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同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第七章 高处作业防护

第一条 高处作业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第二条 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第三条 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第四条 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第五条 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第六条 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当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第八章 料具存放安全要求

第一条 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挡,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具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有拉杆连接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第二条 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

第三条 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四条 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第五条 砌筑1.5米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基础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

第六条 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第九章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第一条 施工现场临电必须按照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第二条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立临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有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第四条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第五条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第六条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内绘有接线图。

第七条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第八条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第九条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第十条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十一条 手执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与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一般玚所采用武之地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电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十四条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第十五条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土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执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十六条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格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第十八条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十章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第一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凭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程管理。

第二条 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条 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第四条 施工现玚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第五条 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第六条 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第七条 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第八条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第九条 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第十条 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第十一条 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士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有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师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外用电梯的制装置、上下级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

第十三条 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持种作业操作业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业棚

第十七条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业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修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 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士。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第二十二条固定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第二十四条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应将料升起,且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五条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第二十六条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不出户25毫米的砂轮

第二十七条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八条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第二十九条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磨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用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第三十一条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三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第十一章一般要求

第一条 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条 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 进入现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条 从事电气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应使用面罩、防目镜。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二章资料管理

第一条 总包与分包的管理协议书。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

第三条 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高大、异型脚手架设计方案、审批及验收;各类脚手架的验收手续;施工单位保护地下管线的措施。

第四条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

第五条 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第六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电气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摇测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

第八条 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

第九条 机械设备平面图.

第十条 机械租赁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安(拆)装合同(包括资质复印件).

第十一条 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表(包括基础交底验收);电动吊篮、验收记录表。

第十二条 起重吊装工程的方案、合同;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有员名册及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月检、日检),隐患通知、整改措施,以及违章登记、罚款记录。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标准未包括的内容应执行其他相关法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