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钢丝绳 > 正文

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高贵的毛衣
聪明的龙猫
2023-02-26 13:10:21

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内容?

最佳答案
欣慰的往事
无辜的蜡烛
2025-09-24 17:59:06

存放钢丝绳时必须先将绳清洗后涂好润滑油,盘绕好,置于干燥处,钢丝绳下面垫付发木板或枕木,并定期检查。钢丝绳应经常对其润滑,防止生锈和减少使用中绳弯曲时运行阻力。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1、钢丝绳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2、严禁超载使用,不应受冲击力。在捆扎或吊运物件时,应注意不要使钢丝绳直接和物件的快口或尖角相接触。在它们的接触处应垫以木板及其它衬垫物防止物件的快口棱角损坏钢丝绳而产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3、钢丝绳穿用的滑车,其边缘不应有破裂和缺口。

4、钢丝绳子使用中特别是钢丝绳在运动中不要与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应与钢板的边缘斜拖,以免钢板边缘割断钢丝绳,直接影响绳的使用寿命。

5、在高温物件上使用钢丝绳时,必须采用隔热措施,以免高温影响钢丝绳的寿命。

6、使用中发现钢丝绳长度不够,必须采用卸扣连接,严禁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吊运物件,以免由此产生剪切力。为加强矿井提升钢丝绳的统一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寿命,降低钢丝绳损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机电部是钢丝绳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设专业钢丝绳管理组,负责全矿提升钢丝绳的计划提报、审批、发放、旧绳的回收利用,在用钢丝绳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对各区队的钢丝绳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最新回答
完美的画笔
糊涂的枕头
2025-09-24 17:59:06

吊篮备案提供的资料:

一、吊篮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备案证复印件;

二、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

四、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备;

五、作业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

六、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七、单台吊篮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八、吊篮操作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九、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为保障公众的安全。

十、吊篮出厂编号。

为了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中吊篮安装及使用中的安全工作,要求吊篮安装及使用单位必须做好如下各项工作:

一、吊篮安装使用前的资料准备

1、吊篮安装告知书;

2、吊篮备案证明文件;

3、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技术人员证书、安装吊篮项目管理体人员名单及任命文件;

5、安拆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6、吊篮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7、安拆合同、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

8、吊篮安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9、安装单位施工技术交底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单位自检合格书面材料,吊篮出场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及安全使用说明;

11、使用配件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

12、吊篮验收资料;

二、吊篮安装

1、进场吊篮、配件及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与所提供资料及检测合格等书面材料上一致;

2、严格遵守我部各项制度及要求,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及指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范要求,不盲目施工、不野蛮施工;

3、所有进场从事吊篮安装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吊篮安装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

5、安装程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所有安装装置及设置正确、灵敏、有效;

三、安装完成

1、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并由自检合格报告;

2、安装完成后必须达到检测合格,并由检测合格报告;

3、安装完成后必须达到资料完备;

4、安装完成后报我部组织4 方联合验收;

5、对使用人员进行交底及安全教育并签字留底;

6、上报安监部门完成后续相关备案手续;

7、完成以上内容方可使用;

四、检查及自检内容

1、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对吊篮支架支承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2、专项方案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审批;

3、是否安装防坠安全锁,安全锁是否灵敏有效;

4、防坠安全锁是否超过标定期限;

5、是否挂置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必须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

6、掉看是否安装上限位,限位装置是否可靠;

7、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承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

8、前梁外伸长度是否符合产品说明说规定要求;

9、前支架与支承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

10、上支架是否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11、配重块是否有破损,或使用其他物品代替;

12、配重块是否固定或重量不符合要求;

13、钢丝绳有无锈蚀、断股、硬弯或油污附着物;

14、安全钢丝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相同或未独立悬挂;

15、安全钢丝绳是否悬垂;

16、电焊作业时有无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17、吊篮平台组装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吊篮配件是否是原厂家产品;

19、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

20、吊篮内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 人;

21、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带用安全锁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22、作业人员必须从地面进入吊篮;

23、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需由各责任主体签字确认;

24、验收内容详细准确;

25、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

26、吊篮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

27、吊篮周边必须设置可靠防护栏或挡脚板;

28、多层立体式施工作业必须设置防护顶板;

29、吊篮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摆动措施;

30、吊篮钢丝绳是否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间距较大;

31、施工荷载需符合设计要求;

32、荷载堆放是否均匀;

33、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34、在使用吊篮时,易脱落物品必须防止在工具袋内;

35、吊篮施工时,吊篮下方应设置警示区域,人员车辆应绕行;

36、吊篮不得作为垂直运输物料设备使用。

无聊的黄豆
无辜的冬日
2025-09-24 17:59:06

私人电梯只要是自己家里人用,不是和别家共用。就不在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管理范畴,不需要使用前和定期的强制检验。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但是如果出租或是作为商业用,就必须进行强制管理了。

扩展资料:

保养技巧:

电梯保养指定期对运行的电梯部件进行检查、加油、清除积尘、调试安全装置的工作。包括电梯曳引钢丝绳的无损检测与润滑维护等。

注意事项:

1、电梯由机械和电气两大部分组成。如果日常不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如果电梯需要加油的时候而没有加油,就会造成电梯机械部件的磨损和破坏,使电梯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无法正常使用电梯。

2、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电梯用户为了减少成本、节约资金,找临时工或没有资质的公司做电梯维护保养,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如果是由电梯厂家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的话,一方面维保技术和质量有保证,另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也有人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梯

现实的紫菜
文艺的月亮
2025-09-24 17:59:06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以悬挂作业方式从事建筑物外墙和广告牌的清洗、装饰等作业的企业以及租赁悬挂设备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设备,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

(三)施工工艺方案;

(四)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五)悬挂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程;

(六)悬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七)悬挂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

(九)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做好上述制度执行情况的记录存档工作。

第五条 高处悬挂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和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等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制造,并对所设计制造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高处悬挂设备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产品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

第六条 悬挂作业设备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悬挂设备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第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必须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得超过1米。无特殊安全措施,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第八条 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第九条 高处悬挂作业不得在大雾、暴雨、大雪、大风(风速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等恶劣气候及夜间无照明时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离高压线10米区域内无特殊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作业。

第十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悬挂作业。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应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必须对悬挂作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班组在上班前进行,定期检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记录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其中钢丝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一个月至少应润滑一次;座式登高板和安全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吊篮装置,启动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按《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第十二条 受建筑物结构限制,不能使用悬挂设备时,必须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后,可以使用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座式登高板或悬挂装置作业。

第十三条 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并出具设备安全许可证和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对所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三章 企业安全资格

第十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悬挂作业设备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必须取得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以下简称《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及悬挂设备的租赁、安装和检修。

第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三级施工企业可承接7层以下楼房或25米以下建筑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二级施工企业可承接14层以下楼房或50米以下建筑物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一级施工企业可承接所有高处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见附件二。

第四章 企业安全资格认可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资格认可申请,填写《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悬挂作业设备、安全设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设备清单;

(四)作业人员名册;

(五)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资料;

(六)企业基本情况及完成主要高处悬挂作业工程的评价资料;

第十八条 申请三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申请一、二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省、部属施工企业可直接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可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成审查组,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附件三)的要求对高处悬挂作业企业进行审查评定,经审查合格报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

第二十条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持证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增或申请升级的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条件申请办理认可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外省单位,应持单位所在省(市)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手续后,方可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等工作。若单位所在省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按本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条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证》进行验证确认后,方可将高处悬挂作业项目发包给其施工;否则,发生事故,业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改正、暂停使用直至吊销《安全资格证》;并提请工商部门核销其高处悬挂作业经营项目资格。

1、严重违反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的;

2、申报安全资格材料弄虚作假的;

3、擅自越级施工的;

4、伪造、出借、转让《安全资格证》的;

5、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7、隐瞒事故不报的;

8、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二十五条 高处悬挂作业的企业、悬挂设备租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安装检修人员故意出具虚假检修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取消其安装检修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表》

附件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

附件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

附件一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报等级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 编

业务范围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 职工人数

主要人员 职 称 职 务 学 历 工作年限

主要设备 型 号 数 量 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

初审意见:

复审意见:

附件二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施工企业可承接所有高处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二级施工企业可承接14层以下楼房和50米以下建筑物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三级施工企业可承接7层以下楼房和25米以下建筑物悬挂作业的施工项目。

一、一级企业: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8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60人以上;为职工办理高处作业人身伤害保险;

2、具有4台以上吊篮等相应的高处悬挂设备,并配有相应的安装设施、特种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

3、至少有两名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或安装检修人员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建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证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及工艺规程,能严格执行并有执行记录。

二、二级企业: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20人以上;为职工办理高处作业人身伤害保险;

2、具有2台以上吊篮等相应的高处悬挂设备,并配有相应的安装设施、特种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

3、至少有两名初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或安装检修人员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建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证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及工艺规程,能严格执行并有执行记录。

三、三级企业: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职工人数10人以上,为职工办理高处作业人身伤害保险;

2、具有相应的高处悬挂设备、安装设施、特种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

3、至少有一名初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或安装检修人员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建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证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及工艺规程,能严格执行并有执行记录。

附件三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

一、评分细则说明

1、本细则适用于高处悬挂作业企业的安全资格评审。

2、评审办法:按照《分项审查评分表》规定的项目和内容逐项进行审查评分。满分为400分,以考核总评分达到320分,各单项达到该项70%以上者,作为发放《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的基本条件。扣分标准均指每项扣分上限。评审人员应根据各项评审情况,严格按照扣分标准执行。

3、安全资格等级按照《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等级基本条件》确定。

二、审查评分表

企业名称:

申报安全资格等级:

序号 评审项目 额定分数 企业自评分 省市审查评分 备 注

1 装备设施 80

2 技术管理 80

3 安全管理 150

4 人员素质 90

合 计 400

三、分项审查评分表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扣分标准 分 数

企业自评 省市评审

1 装备设施 1、设备的性能应满足施工要求;2、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并有考核记录;3、有设备管理部门和人员;4、设备台帐、档案、资料齐全完整;5、各种设备有操作规程及安全检查制度;6、设备有采购、租赁、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并有执行记录。 第1-4项每项不合格扣12分,第5、6项每项不合格扣16分

2 技术管理 1、有相关的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定;2、有施工工作流程的管理制度;3、有较详尽的施工方案和工作流程资料及执行记录;4、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完备;5、有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规程及执行记录。 每项不合格扣16分

3 安全管理 1、有高空作业人员的聘用及体检制度及执行记录;2、有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有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记录;4、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制度及执行记录;5、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及执行记录;6、有安全生产定期总结制度及记录。 每项不合格扣25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扣分标准 分 数

企业自评 省市评审

4 人员素质 企业领导 1、应具有相应的知识水平(包括学历、实际知识水平和合理的智能结构);2、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足够的认识,熟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4、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对本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人员素质的规划设想。 第2项不合格扣9分;其余每项不合格扣7分

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2、熟悉本行业的安全技术,掌握业务及专业知识,了解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3、安全意识强,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技术;4、热爱本职工作,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1项不合格扣9分;其余每项不合格扣7分

施工人员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3、熟悉本行业安全规程,并做到应知应会;4、无违章作业等良好记录; 第2项不合格扣9分;其余每项不合格扣7分

等待的魔镜
跳跃的奇迹
2025-09-24 17:59:06

建筑施工中搭设卸料平台可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这个规范。

建筑施工中搭设卸料平台可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范,在规范中明确提出搭设卸料平台施工技术有以下几点:

(一)原则上严禁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积极推广使用型钢材料制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悬挑式卸料平台。

(二)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作为主梁和次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并用螺栓将木板与悬挑梁固定。悬挑式卸料平台必须搁支在建筑物上,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出现前后移动和左右摇晃现象。

(三)(1)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悬挑梁延伸至建筑物内的部分不得少于1米,采用不小于φ16以上钢筋或螺栓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的部位不得少于2处;

(2)两侧的悬挑梁应分别采用2道φ14以上的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钢丝绳上部拉结点连接件必须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严禁设置在砌体墙或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安装应平放。

(四)卸料平台必须按照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

(五)卸料平台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环应用Q235钢筋制作。(吊环应预埋在主体结构上,其预埋深度及锚固长度符合规定值,吊环净高不超过混凝土面5--6CM,吊环方向垂直于楼面。

(六)(1)卸料平台钢丝绳与水平悬挑梁的夹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钢丝绳用绳卡固定时,固定绳卡不少于3颗,最后一颗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

(2)最后一颗绳卡与第二颗绳卡之间应设置一绳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平1/3。

(七)平台上悬挂分公司统一限重标志牌:标注限载吨位及验收、维护、安装责任人,严禁超载或长期堆放材料,随堆随吊;堆放材料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护栏高度;工人限数1-2人,严禁将平台作为休息平台;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八)卸料平台出入口上口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硬防护。

(九)卸料平台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悬挑卸料平台规范尺寸为:

(1)悬挑式卸料平台的设计尺寸:钢平台长4.5m,宽2m,主次梁均用16#和10#槽钢制作,钢丝绳采用直径20mm。

(2)容许荷载:施工活荷载2KN/_,集中荷载10KN.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温柔的歌曲
曾经的向日葵
2025-09-24 17:59:06
在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进入市场首先应取得的法律凭证。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范文 ,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范文篇一:

证 明

兹有我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纪书英,在五里川镇古墓窑村经营百货、五金、日杂综合门市,工商注册号XXX,现已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特此证明!

五里川工商所

XXX年12月18日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范文篇二:

分 公司注销 证明

我司经营有限公司下属__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分公司,因管理不善,___________。经股东研究决定注销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第一分公司,注册号:)特向贵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一切注销事宜由___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办理,望批准。

法 人:

_______________经营有限公司

附带资料:总公司股东决议。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范文篇三:

关于注销安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决定

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注销安徽#######有限公司####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特此证明!

安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范文篇四:

证 明

淮北钢丝绳厂供销经理部原为营业性单位,现因企业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其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请予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特此证明。

淮北钢丝绳厂

XXX年六月二六日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范文相关 文章 :

1. 公司注销的红头文件范本

2.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范本

3. 注销公司登报范文4篇

4. 营业执照变更证明范文3篇

5. 公司注销申请报告范文3篇

6. 公司注销流程及资料

7. 公司变更证明

8.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9.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样本

10. 公司注销原因怎么写

有魅力的星月
含糊的夕阳
2025-09-24 17:59:06
电子产品出口到巴西需要做INMETRO认证

NMETRO是巴西的国家认可机构(AccreditationBody),负责制定巴西国家标准。巴西的产品标准大部分以IEC和ISO标准为基础,需要把产品出口到巴西的制造商在设计产品时应该参考这两套标准。凡符合巴西标准及其他技术性要求的产品,必须加上强制性的INMETRO标志及经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标志,才能进入巴西市场。INMETRO标志的应用可分两类,分别为强制性类别和自愿性类别,此两类由认证机构(CB)颁发证书。除此之外,巴西政府还规定部分产品需带能效标识(笑脸标识),此类有INMETRO直接颁发证书,认证机构不参与其中。强制性类别·钢管·铸铁管附件·钢丝绳·汽车及摩托车轮胎、车轮、蓄电池、减震器、燃油泵、喇叭、发动机活塞、活塞环、活塞销、卡簧、安全玻璃灯汽车配件·有源医疗器械·电路断流器·易爆环境中使用的带电设备(防爆认证)·瓦斯系统的相关设备(减压阀及橡皮管)·开关、插头与插座·电子安定器(ballast)·电线及线缆·稳压器(voltageregulator)·家电产品·IT设备[1]自愿性类别·工业阀门·建筑材料等[2]能效标识·三相电机·光伏组件等[3]编辑本段认证流程INMETRO认证中,使用最广的认证模式是国际通用的认证模式5,亦即包含对产品本身的测试以及对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同时,该模式也要求进行初审和监督审核。具体流程如下:初审:产品技术文件分析(BV巴西)定义产品族类,确定测试产品型号(BV巴西)初始工厂审核(BV中国)取样(BV中国)实验室评估(如适用)(BV中国)见证试验(如适用)(BV中国)进口商审核(BV巴西)认证流程审查(BV巴西)出具证书(BV巴西)[4]后续监督审核:根据巴西法令,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监督审核周期,一般为6/9/12个月。流程如下:进口商审核(BV巴西)取样(BV中国/BV巴西)工厂审核(BV中国)实验室评估(如适用)(BV中国)见证试验(如适用)(BV中国)进口商审核(BV巴西)认证流程审查(BV巴西)更新证书(BV巴西)。

体贴的吐司
默默的月光
2025-09-24 17:59:06
物资验收和入库管理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采购物资的验收和入库工作,保证采购物资质量,满足生产、维修和办公用物资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范围内对外进行采购的物资(包括发外加工件),公司属各部门间委托制作或加工的产品以及设备、工具及其零部件等发外维修件的验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物资验收应坚持进出验收、品质第一的原则,采购物资未进行验收不得入库或使用。

第二章 验收责任

第四条 除部分大件、重件、批量物资和急件等特殊情况宜直接交货到用料部门的物资外,其他物资原则上应交货到物资仓库验收。

第五条 凡在物资仓库交货的物资,原则上由物资仓库组织验收,物资班人员及其主管为验收直接责任人。下列物资交货到仓库后,物资仓库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验收。

一 属于结构复杂以及对技术或性能等验收要求较高的物资,包括大件或贵重装置(如发动机、变矩器、变速箱、减速箱等)和发外加工件,以及从外观上难以确认或需核定技术品质的物资,应申请相关技术人员协助验收。

二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鞋、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电焊面罩等)、消防器材(防烟面具)、药品等由物资仓库初步验收合格后,应申请安全技术部主管人员验收确认。

三 船舶救生衣由物资班初步验收合格后,应申请安全技术部主管人员验收确认。

第六条 下列按照用料部门申报的需求计划进行采购而直接交货到用料部门的物资,由所在用料部门自行组织验收确认,原则上需求计划的申报人或其主管为验收直接责任人。

一 维修用重件、大件以及价值较高的零部件;

二 蓄电池、起重机械用钢丝绳和大型规格轮胎;

三 钢材;

四 帆布、编织布、捆绑用绳等批量库场备品;

五 打托加固用木材、胶膜等批量物资;

六 起重用吊钩、吊环、连接环、高强度卸扣、链条、吊装带等装卸工属具,以及制作装卸工具用的钢丝绳、胶丝绳等物资;

七 其他应由用料部门自行组织验收确认的物资。

第七条 计算机设备(包括打印机)使用耗材及保养维修配件、打印机、网络、通讯设备用配件等,由安全技术部或用料部门负责验收。

第八条 各部门从物资仓库领用物资时,应再次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领出使用。

第九条 各验收部门和验收责任人应认真落实验收责任,防止不合格物资入库或使用,以免造成浪费和对生产或维修造成不良影响。安全技术部应不定期对用料部门自行验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验收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 物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品名、规格。核对交货物资的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或产地等与采购订单或需求计划要求是否一致。

二 数量。核对交货数量与采购订单或需求计划数量是否一致。

三 品质。检查物资外表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裂纹、变形、生锈和腐蚀等现象;检查产品标志是否齐全、清晰,其中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检查是否具备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标志。

四 凭据。检查送货清单内容(包括数量、单价和总价等)是否清晰、准确,其中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起重工属具、钢材、钢丝绳及其他安全或技术性能要求较高的物资,应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物资验收采取少量物资逐项查验与批量物资部分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验收方法原则上应根据下列实际情况确定:

一 凡数量少或单价较高的物资,原则上应逐项清点和查验。

二 按照件数和长度等计算数量的批量物资,原则上可进行部分抽查。其中,按照一定批量包装的物资应对其中部分包装进行清点、查验或测量。

三 按照重量计算数量的物资,除钢材、钢丝绳等物资外(分别以理论重量计算数量和以铭牌标示重量计算数量),应选择其中一件或几件物资进行称重查验,或对整批物资进行称重查验。

第十二条 凡签订定期采购合同的物资(如编织布、帆布、木材等),应根据采购合同中关于产品材质、制作工艺等方面的约定,建立或制定相关验收标准,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物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确认交货供应商是否与采购订单选择的供应商一致,或者是否为定点供应商。尚未形成采购计划或订单的急件应进行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验收。

一 清点、核对交货数量。

二 检查品质、外表或包装。

四 检查相关凭据资料。

五 验收完成后在交货清单上签名确认,记录交货日期和收货数量。

六 部分物资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等验收后应填写相关验收记录表。

第十四条 凡由用料部门直接验收的物资,交货清单经验收人签名确认后必须再送相应的物资仓库,并由物资仓库管理人员在交货清单上签名确认。同一供应商同时向各物资仓库交货时,应按照物资订单所属的物资仓库分别提供交货清单。

第四章 不合格品处理

第十五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个别或批量物资按照不合格品处理:

一 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与安全性能要求;

二 不符合图纸制作或加工工艺要求;

三 与订单所要求的产品品牌或产地不符;

四 剩余使用寿命达到或接近安全使用期限;

五 表面存在裂纹、变形、生锈和腐蚀以及影响安全或技术性能的现象;

六 产品实物与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等不符;

七 尺寸或重量等与要求不符;

八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第十六条 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与供应商交涉并办理退货。验收不合格且难以立即退货而需要暂时放置的物资,验收人员应将不合格品与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同时建立不合格品记录并注明不合格原因,然后通知采购人员进行处理或等待退货。采购人员接到关于验收不合格品的信息后,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如供应商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时,在维护公司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应本着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通过沟通与协商进行解决。

第十七条 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不得办理支付,不得擅自使用或发放。凡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责任心不强等原则造成不合格品入库、支付、使用或发放时,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物资班应对验收不合格品记录进行整理、统计与分析。

第五章 合格品入库

第十九条 验收时如没有发现属于第15条所列的情形,或者虽然发现但没有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交涉或在一个工作日内没有通知采购人员处理且情形比较轻微的,原则上应视为验收合格。

第二十条 物资验收合格后,物资仓库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或入帐以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验收资料由用料部门或物资班负责保管,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一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润滑油产品合格证由物资班保管;

二 钢丝绳质量证明书原件由物资班保管,用料部门保管复印件;

三 钢材质量证明书、装卸工属具质保书由用料部门保管;

四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产品质保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随物保管或发放。

第八条 所有工属具入库或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同意入库和使用。

第九条 验收程序与职责如下:

一制造加工的绳类(包括钢丝绳索具和纤维绳索具)、络类工属具以及自行维修的工属具等,由技术人员负责验收;

二 维修部门制造加工的金属结构件类工属具(包括钩属具、吊架、横撑杆、作业平台、机械属具、板架等),由操作部内维修部门领导组织试验鉴定;

三 外购工属具按照公司物资验收和入库管理的规定进行验收,如引进新工属具或重要工属具更换制造商时,应由维修部门领导组织试验鉴定;

四 委托维修部门或外单位维修的工属具,由委托部门负责验收;

五 必要时,负责验收的部门可申请操作部门共同验收。对验收结论存在异议时,原则上以技术部门意见为准;如分歧严重时,应报公司分管领导决定。

第十条 验收时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依据,并包括以下内容:

一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或产地)以及数量等与制造或需求计划是否一致;

二 产品外表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裂纹、变形、生锈和腐蚀等现象,产品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三 起重类工属具、钢材、钢丝绳等物资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四 根据图纸施工的工属具是否符合图纸的要求;

五 部分金属结构件类工属具应进行空载和载荷试验。

第十一条 验收部门应对试验鉴定或验收结果进行记录,相关记录及产品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等应保留到该批工属具全部报废为止。

第十二条 验收合格的工属具应及时入库或上架,验收不合格的工属具应办理报废或交物资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第十三条 起重类工属具如采用新产品或新品牌的产品时,应经过试用,并经操作部以及安全技术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或推广使用。

会撒娇的哈密瓜,数据线
糊涂的汉堡
2025-09-24 17:59:06

一、安全管理

1、 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 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5、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 专项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7、 专项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8、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 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0、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1、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2、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1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14、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1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17、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8、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1、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2、 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无门卫及门卫制度

3、 进出大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4、 污水外流污染路面

5、 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

6、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7、 未经处理泥浆水、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 在建工程兼做宿舍

9、 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区无明显分隔措施

1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11、食堂未使用清洁燃料

12、厕所无水冲设施

13、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

14、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15、未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6、无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17、宿舍通风差,不整洁

18、现场无保健区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9、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脚手架

1、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

2、 脚手架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批准

3、 脚手架施工方案不具体、不能指导施工

4、 脚手架立杆少底座

5、 脚手架无扫地杆

6、 架体与建筑物少拉结

7、 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8、 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9、 施工层未设1.2m高防护栏杆

10.施工层未设18cm高挡脚板

11、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13、架体未设上下通道

14、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15、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6、落地式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17、卸料平台无荷载限定标志

18、脚手架杆件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

四、施工用电

1、 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

3、 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 总电源处动力和照明供电未分开

5、 无总漏电保护装置

6、 电缆电线随地敷设

7、 电缆电线未使用绝缘材料固定

8、 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9、 临时用电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

10、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从总电源处未分开设置

11、未按规定选用安全电压

12、照明末端各单相回路中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13、室内外照明线用花线、塑胶线

14、用电设备未设专用开关箱,无专用漏电保护器

15、箱体和箱内低压电器选用、安装不当

16、分配电箱中一把分闸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17、熔断器和熔丝安装、选用不当

18、电箱内未设置接零排

五、塔式起重机

1、 塔式起重机未取得机械检测合格证

2、 塔式起重机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 吊钩无防脱棘爪保险装置

4、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5、 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

6、 未制定塔吊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7、 安装单位无安装资质

8、 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不符合要求

9、 基础无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10、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

11、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

12、安装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13、安装拆卸塔吊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

14、验收中无量化验收内容

15、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要求

16、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

17、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

六、施工电梯

1、 施工电梯吊笼安全装置不灵敏

2、 施工电梯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

3、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

4、 每层卸料口无安全防护门

5、 每层卸料口安全防护门不使用

6、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

7、 超过规定载人、载物

8、 未加配重载人

9、 安装拆卸外用电梯无施工方案

10、安装、拆卸队伍无资格证书

11、安装拆卸外用电梯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

12、安装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13、验收中无量化验收内容

14、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要求

15、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

16、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

17、外用电梯未经机械检测合格使用

18、未按规定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七、物料提升机

1、 物料提升机吊篮无定型停靠装置

2、 物料提升机无超高限位装置

3、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

4、 高架提升机无超载限制器

5、 高架提升机无缓冲装置

6、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

7、 连墙杆材质、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8、 钢丝绳超过报废标准

9、 钢丝绳绳卡不符合要求

10、钢丝绳无过路保护

11、楼层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

12、楼层卸料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

13、楼层卸料平台无定型安全防护门

14、地面进料口无安全防护棚

15、地面进料口安全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

16、吊篮无定型安全防护门

17、高架提升机未使用吊笼

18、物料提升机安装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19、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

20、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

21、架体外侧未按规定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防护

22、卷扬机固定不牢

23、传统系统滑轮翼缘破损

24、无可靠联络信号

八、基坑支护

1、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

2、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

3、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

4、 支护设计方案未经审批

5、 基坑深度超过5m设计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6、 基坑施工无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7、 支护的作法不符合方案要求

8、 基坑施工未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9、 机械设备与坑边距离不符合要求

10、人员上下基坑无专用安全通道

11、设置的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12、未按规定对基坑变形进行监测

13、未按规定对周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14、垂直交叉作业无上下隔离防护措施

九、模板支撑

1、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

2、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3、 未针对混凝土输送方法采取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4、 模板支撑系统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5、 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6、 立柱间距不符合要求

7、 立柱底部无垫板

8、 未按规定设置横向支撑

9、 模板上堆料超过设计要求

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

11、模板拆除未设置警戒线,无监护人

12、留有悬空的模板未拆除

13、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

14、支拆模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5、作业孔洞和临边无防护措施

16、垂直交叉作业无上下隔离防护措施

十、施工机具

1、 中小型施工机械露天使用,无操作防护棚

2、 中小型施工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3、 中小型施工机械使用倒顺开关

4、 机械不使用时未切断电源

5、 使用前未按规定进行验收

6、 木工机械刀口部位无安全装置

7、 机械上护管破损

8、 随机机械安全装置损坏、不起作用

9、 焊接机械外侧防护挡板不全

10、电焊机一、二次无防护罩

11、焊机一次侧未装漏电保护装置

12、焊机一次侧导线截面过小

13、原手持电动工具上电源线加长

14、手持电动工具外壳破裂

15、在危险场合使用1类手持电动工具

16、氧气、乙炔瓶使用时,间距小于5米

17、氧气、乙炔瓶使用时距离明火小于10米,无隔离措施

18、乙炔气瓶未直立使用

19、乙炔气瓶使用时无回火装置

20、露天高温时使用氧气、乙炔瓶无防晒措施

21、气瓶存放处不符合要求

22、潜水泵工作时未站立水中使用

23、潜水泵电缆5米内有接头

24、潜水泵电缆破损户

十一、三宝、四口、五临边

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2、 安全帽配戴不符合要求

3、 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4、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

5、 安全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6、 楼梯口未设安全防护设施

7、 电梯井口未设安全防护设施

8、 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9、 预留洞口未设安全防护

10、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

11、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

12、阳台临边无防护

13、屋边临边无防护

扩展资料:

主要是关于防火、禁止乱搭接电线、戴安全帽,脚手架搭设,安全带等相应的施工安全问题。

1、安全管理

主要是关于防火、禁止乱搭接电线、戴安全帽、脚手架搭设、安全带使用等相应的施工安全问题,需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日日抓,天天讲,多培训学习,防患于未然。总而言之,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管理的各层次和施工现场的每一操作工人,再加上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外界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决定了现场管理的难度较大。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运用现代管理的思想和方法, 制定企业自己的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科学管理, 制度化管理,才能保证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市场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材料管理

项目开工前,向企业材料部门提出一次性计划,作为供应备料依据。在施工中,根据工程的建筑材料消耗定额和工程变更以及调整的施工预算,及时向施工企业材料部门提出调整供料计划,从而保证材料按实际需求给予供应。进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根据进料计划、供料凭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并且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验收完后要对材料作好详细的.记录,并办理眼验收手续。

进场的材料需要验收人库,现场堆放的材料应做好防火、防潮、防变质等措施。材料的安全保管具体落实到个人,做到谁保管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的原则。施工设施用料应根据工程定额用料计划领取材料,凡超限额用料领取需办理相应手续,在填制领料单时注明超耗原因。供应人员对定额或超定额领料单进行保护、核算。现场管理负责者对施工过程材料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用料交底和工程变接手续,是否按规定图堆料等进行监督。班组料必须回收,及时办理退料手续,材料管理部门需造表上报。

3、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检查一般采用现场生产工人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其依据为国家或部门办法的工程施工验收及验收规范、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从原料进场、各施工单位工序构配件的生产到工程竣工等全过程都必须在现场项目施工中进行质量检验。

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材料、质量三大管理,才能保证工程安全进行,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才能更好完成更多更大工程。

防安全隐患安全生产: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