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里面。有的杀手会拿一根铁丝一样的东西去嘞住别人的脖子致死。。这是什么东西?钢丝?
经常看柯南,才了解到的:
钢琴线、钓鱼线、风筝线都是现实中十分锋利,韧性很强的线,是生活中轻易到手的“凶器”。
相关资料:
据说钢琴线曾在某一时期作为军用暗《杀工具,较高音的弦很细,的确可以轻而易举的切断人类的皮肤、喉咙、气管以及血管。
几乎“隐身”的风筝线
1:首先,电梯连掉到底的机会都没有.通常的电梯轿厢加上配重的所有重量,也就是3~5吨,这点重量就算是仅用一根钢丝绳(13MM)也不会断的.事实上电梯一般是用的5根钢丝绳.就算是人为的将所有钢丝绳同时切断,在电梯轿厢自由落体的加速中 还有一套安全钳系统会将电梯轿厢卡在电梯导轨上的,而这套系统会由政府部门强制行的每2年测试一次.
2:在电梯里也绝对不会因缺氧而出现问题,在电梯轿厢的上边和下边都有通气孔,并且有换气风扇.
1、工人踩在运行中的皮带机头清理煤块杂物时,不慎脚踩在联接筒观察窗里,被绞伤致残,事故直接原因为:联接筒观察窗无护罩。2、工人在皮带机头巡检皮带运行情况时,由于联接筒观察窗缺少护罩,不慎将手托入窗内,致使本人受残。3、皮带司机违章用手清除运行中皮带滚筒内的浮煤,被皮带与滚洞夹住拖带,绞伤其手臂。4、皮带运行期间皮带司机发现机尾滚筒内有杂物,其未停止皮带运行便伸手到滚筒内往外清理杂物,将其卷入滚筒致死。其中机尾滚筒无防护隔离设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5、人员揭开皮带机尾盖板处理完浮煤后,既未盖好盖板也未离开机尾即打点开车试机致使皮带开动后不慎被卷入机尾滚筒致死。6、皮带司机心事重重,精神不集中,在开动皮带检查皮带滚筒运行是否正常的过程中时不慎跌入滚筒致死。其中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不到位,致使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将生活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不能自我调节,工作时精神涣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7、人员在完成接带作业后,需进行开动皮带试机,皮带司机冒险蛮干,在操作人员还未撤离的情况下未打信号便行开动皮带致使作业不慎被卷入滚筒致死。其中皮带司机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作业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学习责令严格执行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8、人员发现皮带滚筒打滑,找来稻草欲填塞于滚筒与皮带间处理打滑故障,在填塞过程中不慎被卷入滚筒致死。其中人员在处理皮带进行处理时不停机处理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9、人员在对皮带机接带时,由于皮带不能对接住,于是开动皮带机进行拉拽,致使作业人员被卷入滚筒致死。其中在开动皮带时,作业人员未撤离皮带滚筒附近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0、维修工违章在皮带运行期间下到皮带机尾坑内检查皮带清带器,不慎被卷入底皮带上,挤压致死。其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盲干,不停机情况下进入皮带机尾坑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1、人员在对皮带机接带时,因接头输送带短不好钉带需倒转点皮带,于是班长去开车,2人用钳子拽住皮带,一人站在皮带机头扶住钉带机,在班长点动皮带后机头晃动上方站立人员失衡,将左腿挤入滚筒受伤致死。
12、由于带式输送机电机运行电压低于设计电压,电机转不动出现打滑现象,防打滑保护动作停电停机,人员又启动皮带然后操作升压按钮欲使皮带正常运行,这是皮带打滑更厉害,保护动作断电后皮带突然下滑带动驱动轮倒转将电机转子,线包甩出,造成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
13、皮带司机发现皮带滚筒出现打滑现象,于是司机未停机便用脚去踩皮带试图得到解决,不慎将脚卷入滚筒受伤致死。
14、皮带上方照明灯损坏,人员打点停机站在皮带上更换灯泡,皮带突然启动将其闪倒,其挣扎站起后欲跳皮带,头部碰在顶梁上致晕倒在皮带上被拉入煤仓致死。其中人员虽打点停机,但未联系司机告知清楚;皮带司机在人员打点停机后未查明停机原因再次启动皮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5、皮带司机违章在皮带运行中进入皮带机尾坑内检查皮带故障原因被卷入皮带机尾致死。其中相关部门对操作人员的岗位操作培训不到位,皮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6、司机违反操作规程,在输送机运行中清扫输送带滚筒煤粉,且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不慎落入滚筒绞伤致死。
17、在换打输送机卡子时,站在机械运转部位且司机开车前,未认真观察和提醒作业人员站稳不慎落入滚筒绞伤致死。
18、在进行安装皮带机头卧底时,人员使用倒链吊住减速器的起吊鼻进行起吊过程中起吊鼻突然断裂,导致吊起的皮带机头突然下落,将工作人员砸伤致死。其中在起吊过程中仅吊住减速器起吊鼻进行起吊,造成超过起吊鼻的承载极限发生断裂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9、巡检工发现皮带下料口堵塞后,前去停止皮带运行后返回下料口处理。在其处理过程中皮带突然启动将其卷入滚筒致死。其中巡检工停止皮带未闭锁启动开关,皮带司机擅自脱岗,在其回岗后未查看停机原因,也未进行观察便启动皮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0、在拆除皮带作业过程中需进行拖拽作业,人员违章采用皮带滚筒代替小绞车将钢丝绳缠在滚筒上开动皮带进行拖拽时钢丝绳被滚筒缠死,在倒转皮带试图将钢丝绳处理出滚筒时将作业人员带入滚筒绞伤致死。其中相关技术部门在进行拆卸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令作业人员学习,遵照执行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具体各事故发生情况如下:
2022年6月30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发生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022年6月28日,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
2022年6月19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腾龙煤矿发生溃水溃砂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失联、1人受伤。
2022年6月16日,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其他(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6月8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祁东煤矿地面副井上口南门处采用电机车推移装载液压支架矿车过程中,碰到一名职工腹部,1人死亡。
2022年6月5日,山东泰安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22年6月1日,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1人死亡。
2022年5月22日,中煤华晋集团韩咀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
2022年5月21日,山西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5月12日,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发生一起井下施工集中辅助运输大巷时顶板冒落致1死1伤的顶板事故。
2022年5月10日,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发生一起井口罐笼与电机车挤伤致死1人运输事故。
2022年5月9日22时40分许,富源县老厂镇大山脚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经现场核实,煤矿发生透水时,当班38人,安全升井34人,4人被困井下死亡。
2022年5月9日,太原东山李家楼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
2022年5月7日,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5月6日,陕西神木市孙家岔镇河西联办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死亡1人。
2022年5月6日,陕西府谷县工农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2年5月6日10时许,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代池坝煤矿31135回风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2年5月5日,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大坪煤矿发生顶板事故一起,造成1人死亡。
2022年5月4日,陕西冯家塔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死亡1人;
2022年5月3日,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矿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4月17日,中煤华晋集团王家岭矿地面联建楼一楼北澡堂发生火灾,致4人遇难。
2022年4月8日,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陈家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2年4月7日23时16分,贵州茶林堡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其他事故。
2022年4月6日,旺苍白水兴旺煤业(白水煤矿)发生机电事故,导致1人死亡。
2022年4月3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融安煤矿工作面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47人未及时撤出。
2022年4月1日,陕西华彬雅店煤业有限公司ZF1405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段发生1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31日11时50分,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矿三号南斜井二采区-85绞车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27日,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柳树冲煤矿发生顶板垮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27日,安源煤业所属尚庄煤矿发生钢丝绳弹人事故,1人遇难。
2022年3月23日,河南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裴沟煤矿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22日,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华丰煤矿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2022年3月22日,湖北宜昌龙洞湾矿业龙洞湾磷矿发生因钢丝绳断裂导致的跑车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2年3月18日,四川大竹县堡子矿业(堡子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导致1人死亡。
2022年3月16日,辽宁省锦州市九道岭煤矿在回风顺槽拉移支架时,支架倾倒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16日,陕西省渭南市秦晋矿业发生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22年3月15日,云南省恩洪煤矿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15日,云南富源县平庆煤矿机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12日,湖南攸县小乌仙煤矿,发生一起事故,1人遇难。
2022年3月8日,中煤新集阜阳口孜东煤矿发生综采工作面支架护帮板压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
2022年3月8日,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淖尔壕煤矿无轨胶轮车自溜,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3日,攸县兴隆矿业兴隆煤矿,发生顶板冒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3月2日,贵州贵阳利民煤矿发生1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矿方瞒报。
2022年3月1日,江西煤业集团山西煤矿(国有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2022年2月25日,贵州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发生一起顶板垮塌事故,14人遇难。
2022年2月23日,郑州煤电告成煤矿1名信号工坠落到计量斗内,造成死亡。
2022年2月22日,山东省泉兴矿业集团井下工作面切眼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22年2月20日,华亭煤业集团赤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副井环形车场22#检查井地下管沟内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2月20日,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新登煤矿发生一起支架倾倒事故,1人遇难。
2022年2月19日,叙永鑫福煤业灯盏坪煤矿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2022年2月18日3时17分,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威奢煤矿11324回风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2月16日,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一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年2月7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枣泉煤矿发生煤尘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
2022年2月4日,甘肃窑街煤电发生一起事故,1人死亡4人受伤。
2022年1月17日,内蒙古麻地梁煤矿发生机电事故1起,死亡1人。
2022年1月9日,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人遇难。
安全生产 法颁布以后,总会有不法分子来试探法律的权威,于是出现不少安全生产法的案例。下面是由我收集整理的一些案例,供您参考。
安全生产法 案例一
2014年11月25日7时许,万达公馆项目施工现场,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架子工张××在拆除脚手架施工过程中,所系安全绳断裂,失足坠落,至张××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有意瞒报了该起事故。
经黄岛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认定: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三十七条规定,没有对从业人员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形成严格的检查检验制度,导致工人使用的安全绳未经确认完好就投入使用,同时未按规定在拆除作业的脚手架下搭设安全平网。在事故发生后未依法上报,违反《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七十条规定,构成瞒报事故。
针对以上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依法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青岛市安监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地区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对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万达公馆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的行政处罚。
黄岛区城建局采取了对万达公馆项目全面停工整改 措施 ,对项目涉及的有关投资、总包、监理公司通报批评,对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了扣分处理,并对负有责任的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作出了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
上述罚款均依法缴纳到位。
安全生产法 案例二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4”伤害事故案
2015年2月4日,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位于黄岛区的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201罐区东侧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电焊作业点附近的含油污水井发生爆炸,爆炸压力波掀起的水泥盖板将一名工人砸伤致死,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根据黄岛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的事故原因及责任,黄岛区安监局依法对相关单位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施工组织不力,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超范围用火作业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用火审批不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外协队伍的安全监管不力,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驻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胡××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超范围用火、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胡××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30%,即人民币壹万零八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隐患已整改完毕,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安全生产法 案例三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18”物体打击事故案
2015年6月18日,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队在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硫磺装置施工工地拆除脚手架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根据黄岛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的事故原因及责任,黄岛区安监局依法对相关单位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监护范围没有明确界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规定在拆除脚手架作业过程中没有在架体外围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JGJ59-2011)第3.5.1条和《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硫磺回收及改造脚手架施工方案》第7.14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包方对承包单位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善,没有尽到安全管理、协调、监督职责,对施工单位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和方案要求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的事故隐患没有督促进行整改没有督促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做好现场管理,明确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和监护范围。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驻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胡××没有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30% ,即人民币壹万零八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隐患已整改完毕,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安全生产法 案例四济南恒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9·16”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案
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许,黄岛区董家口循环经济区青钢集团建设工地,济南恒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的事故原因及责任,黄岛区安监局依法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济南恒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钢项目部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胡××个人,没有确定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的统一协调、管理没有督促对刘××等3人进行 安全 教育 培训,未掌握其岗位操作规程在装卸作业前没有组织制定起重机械装卸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未对装卸作业存在的危险进行有效辨识。违反了《安全生产法》(2002)第四十一条和第二十一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的行政处罚。
济南恒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钢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王××,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没有督促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未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安全生产法 案例五青岛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9”高处坠落事故案
2015年5月27日,黄岛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青岛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黄岛区人民路和北京路路口东北角300米院内拆除康石支线线路施工作业过程中,因电线杆发生倾倒,正在电线杆上作业的员工从高处坠落,导致右腿小腿骨折,鼻梁骨骨折。
经黄岛区安监局调查:青岛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青岛汇能电力有限公司承包了10KV甲旺墩线铁塔工程项目。3月29日,该公司在人民路和北京路路口东北角300米院内拆除康石支线线路施工作业过程中,因电线杆突然发生倾倒,正在电线杆上作业的员工王××从高处坠落,导致右腿小腿骨折,鼻梁骨骨折,经黄岛区第二人民医院诊断构成重伤。而王××未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
青岛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高处作业中违反《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山东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黄岛区安监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安全生产法 案例六青岛平度市明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三合山铁矿“8·2”提升运输事故案
2014年8月2日19时许,青岛平度市明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三合山铁矿(以下简称三合山铁矿)斜井提升机拉着一矿车废石(重量约1吨)上行到180米处,钢丝绳突然断裂致使失去牵引力的矿车快速下滑脱轨,将正在巷道人行道上行走的李××(无资质的包工头,负责清理巷道)撞伤,至其腿部及头部受重伤,经120急救医生井口现场确认死亡。
根据平度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的事故原因及责任,平度市安监局依法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三合山铁矿将2#矿区斜井矿山建设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非法施工,且无视安监部门下达的停产整改指令,对提升机等设备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在未申请复工验收的情况下,非法恢复建设,导致事故发生。平度市安监局报经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青岛平度市明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三合山铁矿实施关闭、收回矿山建设意见书。
三合山铁矿阎××负责2#矿区斜井建设,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将2#矿区斜井建设项目非法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不执行安监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及停止矿山建设的法律指令,在未 经验 收批准,非法组织施工建设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规定,未对提升机钢丝绳进行检测与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未及时更换斜井中未设置拦车装置,提升作业下方未设置运行警示,又未指定专人监护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四十条,自刑罚执行完毕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阳煤集团宣传部部长王继平认为,阳煤集团在四起事故中只负有监管责任,他说:“矿方和包工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写清楚了,包工方招兵买马都是自己的事情。”王继平坦承,几年前,山西省有关部门就已经禁止企业如此用工了,但是,在煤炭企业里“违规用工”的情况普遍存在。
鉴于这种情况,对四起矿难,王继平表示,“我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刘向佳(化名)发现了一个秘密。
刘向佳,在晋四川人,自称“一个专为煤矿事故中受伤老乡维权的好人。”2013年,刘向佳在为一个老乡维权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秘密:是年,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阳煤集团)发生多起矿难,有多名矿工罹难,而且,这些矿难和罹难者都被隐藏了。
这些事故是否已按规定上报?面对本刊记者询问,阳煤集团对此没有直接回答,表示,“我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层层转包的“炮”队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山西朔州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52岁的陈有凡裹着一条白色的被子,直挺挺躺在房间床上。
他的左眼球蒙着一层灰色膜状物,身体右侧失去知觉,嗓音浑浊得让人难以听清楚他在说什么。正是发生在阳煤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泰安煤业)井下的一起事故让陈有凡变成了这般模样。
陈有凡的手书材料说:“2012年6月16日晚11时30分,我们7个人上夜班,我和小覃、苏国安在第四回采工作面使用3米长的转杆打眼放炮,共计打了15个眼,每眼装炸药10管。
我们3人在第四回采工作面放完炮就去第三回采工作面打眼,打完炮眼,小覃和苏国安装炸药,我去第四回采工作面挂滑轮。当我快走到7米高的工作面时感觉四肢无力、神志不清,忽然晕倒了。
我醒来时,已经住进了朔州市平鲁区中医院,医院通知我是急性脑出血,炮工包工队领导何明贵也没有和院方说明我出事的原因。后来,我的亲人和工友向专家咨询得知,我工作的106巷道一直通风不好,缺氧严重,炮烟无处走散才导致我大脑缺氧(出血)。
2012年7月13日,我病情稍有好转,包工头就急冲冲给我办了出院手续,让我回家休养,不给治疗了。包工头让我必须签订一份调解书,以我自身病发为由,给我7000元路费,施工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陈有凡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出院后病情急速恶化,包工头给的7000元路费很快就花光了,他只能留在朔州硬撑着。为了给陈有凡治病,他的儿子陈波及工友刘向佳曾找过泰安煤业,“矿里就不认账,说根本没有陈有凡这个人。”
据陈有凡回忆,泰安煤业将基建工程承包给温州井巷有限公司,而温州井巷有限公司又将炮采工程转包给四川施工队。
陈有凡受雇于四川施工队,“我没有炮工资质,队里其他人也没有。”刘向佳则告诉本刊记者:这些没有资质的炮工一直在泰安煤业井下打眼放炮,“2013年10月28、29、30日,还有工友从井下拍摄到四川施工队炮工打眼放炮的画面。”
2012年2月至6月陈有凡一直在井下做炮工,但是,在煤矿的记录里就没有他这个人,“煤矿就不让施工队的工人住在矿区里,也不签订书面的合同,他们这些队伍,这些人在矿里根本查不到,出了事不认账。”陈波说。
四起矿难
“煤矿应该为陈有凡负责,但是他们却置之不理!”刘向佳说。
为了给陈有凡维权,刘向佳开始收集证据,在接触了很多矿工后,他发现陈有凡的境遇并不算最糟糕的,“起码他还活着。”
刘向佳告诉本刊记者,2013年7月至11月,阳煤集团先后发生4起矿难,有4名矿工罹难。依据刘向佳提供的材料,四起矿难分别为:
2013年7月6日,阳煤集团平舒煤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山西晋中市寿阳县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姜秀胜,41岁。
2013年9月29日,阳煤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所在地阳泉市平定县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贾宝红,25岁。
2013年10月31日,阳煤集团二矿(所在地阳泉市矿区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白润柱,48岁。
2013年11月4日,阳煤集团新景矿(所在地阳泉市矿区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王元江(又名王红军 记者注),40岁。
为了验证矿难的真实性,本刊记者前往晋中市、阳泉市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晋中市寿阳县温家庄乡大兴庄村,40岁的贺全娥向本刊证实:2013年7月6日早上,在阳煤集团平舒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的事故中她的丈夫姜秀胜遇难,“井下捅煤罐出的事,”贺全娥说,“煤矿一次性处理,给钱了事。”
在阳泉市平定县石门口乡石门口村,贾宝红的父亲贾贵祥告诉本刊记者:9月29日贾宝红在井下被崩断的钢丝绳打中头部致死。贾宝红同村的工友蔡虎良说,贾宝红的确是在阳煤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出的事。矿难发生后不久,蔡虎良即从煤矿辞职,“出了这个事情,再不敢去煤矿了。”
在阳泉市开发区康达小区,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2013年10月31日,阳煤集团二矿井下西四尺采区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原因系准备队副队长48岁的白润柱安装支架时违规操作被枕木砸中头部致死。
在阳泉市郊区平坦镇长吉岭村,王元江的叔叔王银德、妻子王春雁、同村邻居李银扣均证实:2013年11月4日,在阳煤集团新景矿发生的冒顶事故中王元江遇难,“煤矿处理得很快,十一二天就把尸体火化了。”李银扣说。
“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阳煤集团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高金祥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四起矿难“基本不假”。他说:“矿上好多工程是外包的,有些什么责任,合同里早都明确了。”
阳煤集团宣传部部长王继平则认为,阳煤集团在四起事故中只负有监管责任,他说:“矿方和包工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写清楚了,包工方招兵买马都是自己的事情。”王继平说,几年前,山西省有关部门就已经禁止企业如此用工了,但是,在煤炭企业里“违规用工”的情况普遍存在,“除了六长(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 记者注)是自己的,其他都是工头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既然有条例,阳煤集团发生的四起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对此问题,王继平没有直接回答,他说:“我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副局长李运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阳泉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董耀辉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依照他们的记录,阳煤集团发生的四起事故未向他们上报。
“按照国家规定,一个人的死亡事故也必须上报,”董耀辉说,“如果事故存在,这种行为叫瞒报。”
背后的隐情
事故为什么没有上报?对此,董耀辉分析认为,“阳煤集团领导的压力大。”
2013年1月7日,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导致7人遇难。2013年1月8日,山西省政府责令阳煤集团全面停产整顿。
“2013年,山西省要将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阳煤集团一起事故就死了多人,省里当然要严厉批评,阳煤集团的领导压力很大。”董耀辉说。
据本刊记者了解:2013年,山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077,而阳煤集团百万吨死亡率为0.11。
2013年12月30日,阳煤集团召开2014年安全工作会,在对2013年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时,阳煤集团董事长赵石平用八个字来形容“干得艰难,压力巨大” 。
赵石平说,寺家庄煤矿瓦斯事故在全省造成了恶劣影响,把阳煤集团的安全工作推向绝境,社会影响、政治影响、经济影响难以估量。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阳煤集团被迫采取非常规措施,但百万吨死亡率还是超过了省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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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XXX:
X年X月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分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况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关负有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述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过程。
重点描述事故演变过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场所、设施、设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援情况
简单介绍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介绍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人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概括出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门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的责任人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人员。
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分(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装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
(1)调查组组建文件
(2)调查组人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设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距离尺寸)、伤亡人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设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人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2XXX: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多样的电气机械设施,多工种交叉作业,高空作业以及复杂的现场条件,形成了建筑业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特点。虽然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企业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但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仍屡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经过对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每一项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先进机械设备的利用,使人们的劳动强度逐渐降低,但对从业人员的责任心的要求却越来越高,尤其是建筑施工行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如果一个人的责任心不强,就有可能导致一连串严重的后果,甚至酿成大祸。所以说,高度的责任心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个人素质,是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是施工场所多变、人员的流动性强、作业条件复杂。每次项目中标后,都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组建项目部,选择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调查发现,本公司在建项目的管理人员大部分都经过专业培训和施工现场的锻炼,具备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上岗资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序和各种规范、安全措施,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但是选择的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员为农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如何提高这一部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关键。
做好施工协调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筑行业,各工种既要明确分工,又必须相互合作,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做到不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得到了不被别人伤害的回报,这样就使得各项安全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彻底的落实,各种安全措施能够持久有效地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难免要产生一些安全隐患,如不及时进行处理,就有可能酿成事故。但仅凭几个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这些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能及时识别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员、采取整改措施等,将能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乃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以说,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哪?经过对今年几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总结,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职责和奖罚制度,明白利害关系,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二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会制度,特别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保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要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协调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安全防护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检查,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XXX: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军,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技术负责人胡震(高级工程师)施工员左春梅、徐军质检员毛顺荣、邓云安全员王明、刘后勤材料员姜华造价员刘海英。
二、项目主体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运春。
(三)施工单位: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况:
罗中英,女,汉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贯:利州区宝轮镇宝兴路99号,工作单位:宝轮煤矿。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宝轮煤矿跃进小区7#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
(三)事故发生过程描述:由于7#楼基坑临
原有车行道路边,在基础开挖时堆弃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派由何先军(机械驾驶员)驾驶50型装载机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业时,由于装载机斗未降落阻挡前方视线,在车前行时擦挂后当场碾压致死正在机械前倒垃圾的当地居民罗中英(车辆碾压致双足、双手、胸腹部伤害)。施工单位值班专职安全员王明在事故现场。
(四)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真积极安抚死者后事,通过保护现场、报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州区建设局)及告知死者家属等程序。大致情况如下:
1、宝轮派出所当场了解记录案情后,将司机带到派出所接受继续调查。
2、施工单位派专人(蒲伟)看守事故现场并按当地民俗习惯对死者进行了必要程序(如:覆盖尸体、放鞭炮、烧纸等)。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责其施工单位端正态度积极确保死者后事。
4、得到上报电话后,建设局质安站、利州区安办、城建大队、火化厂、地方政府等相继到场指导事故后续工作。
整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4一、事故经过
20××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1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马振海、王海林(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袁文仓、孟召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王见、马振海、王海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见拉手拉葫芦,马振海、王海林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王海林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海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马上送王海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王海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王海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赵锡波、尚烨、于勇、郝义坤到现场了解情况。还原现场情况同王见所写经过一样,王见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王海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王海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情况判断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王海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赵锡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于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5XXX: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 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经济类型:XXXX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 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 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
事故类别: XX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 人、重伤 X 人、轻伤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用工
形式 工种 级别 本工种
工龄 安全教育
情况
XXX 男/女 XX 高中 合同 XXXXX XX XX年 XX
伤害部位 受伤性质 损失工作日 伤 害 程 度 备 注
XX XX XX日 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 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6XXX:
一、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 生产过程;状态
(2) 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 事故状态
(4) 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 应急救援情况
(1) 救援过程
(2) 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三、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四、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二) 事故性质
1、 是否为责任事故
2、 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五、 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 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全部责任、主要责 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 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 要责任、一定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 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 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 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附:
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
2、伤亡人员名单。
3、有关资料复印件。
包括:
(1)企业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2)现场照片 (3)现场示意图 (4)笔录复印件 (5)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6)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 (7)罚款收据复印件 (8)行政处分的复印件 (9)党内处分的复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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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X日
1、地基不牢造成吊车倾翻折臂事故
2、基塌方造成折臂伤亡事故
3、超载起吊倾覆伤亡事故
4、变幅滑轮轴断、起重臂坠落伤亡事故
5、脱开离合器、扒杆坠落事故
6、制动器失灵臂杆坠落事 故
7、吊杆自动滑落砸人致死事故
8、快放急停造成臂杆折弯伤亡事故
9、操作他人机械失误、吊物坠落砸人致死事故
10、歪拉斜吊、载荷摆去伤亡事故
11、索具挂翻斜梁伤亡事故
12、索上不合格载荷坠落撞击伤亡事故
13、信号不明、违章扣只得损坏事故
14、尾部撞人溺水身亡事故
15、误入起重机尾部挤人致死事故
16、擅入作业危险区域属部挤人致死事故
17、使用年限长、满载折臂事故
18、超载起吊导致倾翻折臂事故
19、支腿未全伸导倾翻折臂事故
20、支腿半伸、侧向回转导致倾翻折臂事故
21、路面承载不够支腿陷落事故
22、吊重行走急杀车载荷坠落伤人事故
23、钩挂不牢载荷坠落伤亡事故
24、吊点选择不当违章操作伤亡事故
25、收回支腿违章操作伤亡事故
26、误入回转危险范围、尾部撞人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机械事故案例分析与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