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吊车没出保 钢丝绳断了给赔偿么?
还在保修期,钢丝绳断裂,需要对钢丝绳断裂原因进行分析,再确定是否理赔。钢丝绳使用以后,首先发生微动磨损,磨损严重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疲劳断丝,继而发生断绳事故。如果是钢丝绳质量问题造成的断裂,厂家需要赔偿,如果是吊车使用过程中操作不规范,造成钢丝绳过载断裂,厂家就不会理赔。从钢丝绳断口可以分析钢丝绳断裂的主要原因。
汽车吊,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钢丝表面有锰系磷化耐磨保护涂层15-30克/平米,使用寿命更长久,单位使用成本更低一些,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
不需要赔偿的,任何设备使用久了都会损坏,钢丝绳到了使用寿命就会断裂是正常现象,只要不是故意损坏就无需赔偿。
常用钢丝绳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最长,目前疲劳试验数据表明,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的3-4倍左右(试验室可比条件下),不易磨损和不易锈蚀是钢丝绳使用寿命超大幅度延长的原因,已经远远超越进口钢丝绳,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仅供参考。
部分钢丝绳厂质量管理不到位,钢丝绳质量波动很大,大厂的价格贵一些,质量有保证的,仅供参考
国内钢丝绳主要品种,依据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选用:
1.磷化涂层钢丝绳,钢丝经过锰系或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耐磨、耐蚀防锈能力全面提高,使用寿命是光面钢丝绳2-3倍(注意:有企业混肴拉拔用锌系磷化与制绳用耐磨磷化的区别,蒙骗用户,优先考虑已获得专利授权许可的企业产品)
2.不锈钢丝绳,304或316不锈钢
3.镀锌钢丝绳,热镀锌和电镀锌
4.涂塑钢丝绳,碳素钢丝绳基础上,外层涂覆聚乙烯或聚丙烯
5.光面钢丝绳,将被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淘汰。
大气环境优选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
出了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是要负责赔付的,也要看看保险合同条款。钢丝绳突然断裂往往出大事故,选用高质量钢丝绳并且需要检查断丝、磨损和锈蚀情况,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时,要及时更换新绳。
国内钢丝绳主要品种如下:
1.磷化涂层钢丝绳(中国专利),钢丝经锰系、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的耐磨性、耐蚀性全面跃升,不易磨损、不易锈蚀使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3倍(试验室可比条件下),超越进口钢丝绳,磷化涂层钢丝绳正在全面取代各类光面钢丝绳,也可替代先镀后拔薄锌层镀锌钢丝绳使用(可通过盐雾试验检验耐蚀能力),因为使用寿命超长,日均使用成本仅是光面钢丝绳的40-55%,质量稳定性可靠性更佳。
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镀锌锌层越厚耐腐蚀能力越强,锌层厚度以克/平米表示。
3.不锈钢丝绳,以304或316不锈钢为主,防腐蚀效果非常优秀但是价格昂贵
4.涂塑钢丝绳,碳素钢丝绳基础上,外层涂覆聚乙烯、聚丙烯或尼龙
5.光面钢丝绳,使用寿命短,市场需求剧减,正在被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淘汰。
大气环境中使用的起重机械,优选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海水中优先海工钢丝绳。采购时请注意,在购货发票必须注明钢丝绳名称,如磷化涂层钢丝绳或316不锈钢丝绳,防范不法企业以假冒产品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专利产品一般在钢丝绳外包装上有专利号喷涂标注,质保书应有主要技术指标,如磷化膜种类和膜重(磷化膜膜重大小、耐磨性、耐蚀性等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重要影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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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故中,乙的亲属可以向甲乙共同主张赔偿。甲请乙帮忙,虽然存在承揽、雇佣、承包合同情形,但甲属于受益一方,按民法法理基础,受益一方有给予受伤害的帮工补偿照顾的义务。
丙受雇于甲,形成实际雇用关系,丙应提供安全的生产设备,按安全生产规则进行操作。本案中,丙应有预见人站在货物下面会有危险而没有阻止,属于过错一方。这里面也不能乎视另一个问题,就是钢丝绳的质量问题。如果丙只是一个司机,而设备都是老板负责管理的,那么钢丝绳如存在质量问题,老板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乙在此事件中无需承担责任。乙的家人可以先向甲主张赔偿,而甲与丙再根据安监局出具体的责任报告具体分担赔偿。
一、工伤认定问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鉴定或委托鉴定的级别问题。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如下条款可供参考: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工伤十级。
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工伤九级。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或者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工伤八级。
三、赔偿问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如意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按《条例》规定执行;否则,所有的费用及赔偿由单位支付。
以工伤十级为例。
工伤十级赔偿有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给你上的缴费基数);备注:九级为9个月的、八级为11个月的。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
第(六)(八)项由单位支付。
第(七)(八)项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XX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可去劳动局咨询。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