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施工容易发生哪些安全事故基础工程施工安全
过震,漏震,气泡过多,离析,不要浇错标号。浇注前需润滑模板,浇注后需及时多次抹面,及时养护,防止产生裂缝。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其原因
2.1 高空坠落安全隐患
高空坠落是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为频繁的安全事故,特别是在一些超过3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概率非常大。与其他安全事故不同,高空坠落事故的伤亡率高、影响大对于整体施工进程的推动非常不利。通过分析发现,高空坠落事故隐患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护措施存在隐患。按照施工要求,高空作业建筑周围必须设置安全保护设施,例如防护网等,但是很多建筑工程周围的防护措施缺乏专人整修,存在损坏问题,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第二,人员施工素质不高。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其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都较低,在施工过程中自我保护安全意识不足,例如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施工,在高空建筑周围随意走动等,这些问题带给高空作业很多安全风险,导致隐患的存在;第三,施工管理不健全。管理问题是高空坠落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根本,在高空作业过程中,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高空作业安全指导,以及缺乏实时的安全监控管理,这些问题都是造成高空坠落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例如很多施工单位根本没有设立正规的监督检查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的对防护网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电力设施是当前建筑施工过程的重要基础保障,随着越来越多几点一体化设施的应用,伴随而来的用电安全事故也在增多。用电安全设备给予施工造成巨大的安全压力,因此安全用电也成为建筑施工过程中重要的防护性问题。用电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随着更加先进的机电设备的应用,对于施工人员操作能力的要求也在增高,前文提到,以农民工为主的施工人员很难掌握先进机电设备的操作规范,另外,施工过程中的电线随意拉扯,不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等都现象在很多施工工地中都存在,这些现象也是导致安全隐患存在存在的重要问题;第二,机电设备及线路缺乏必要的维护。在建筑工程中,很多机电设备存在线路老化、漏电等问题,并且没有及时的进行修护,使得施工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安全问题。在很多施工单位中,由于设备的连续使用,导致用电设备的长期处于受力状态,混凝土粉末等的腐蚀严重影响线路的安全性。另外例如设备电源开关等裸露在环境中,很容易失去控制能力,从而产生一系列的不安全问题;第三,机电设备操作管理问题。管理问题是机电设备应用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这方面不仅包括对人员的管理不到位、还包括对设备的管理、人员的教育不到位等。例如很多施工单位在机电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对施工人员几乎没有做过认真系统的培训,导致一系列不规范操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随时发生。
2.3 建筑起重设备安全隐患
起重设备是当前高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设备类型,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实际的工程施工中。起重设备的应用在提高建筑施工效率的同时,也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随着起重设备的普及,由此而引发的安全隐患也频频发生,是住建部划定的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一。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建筑起重设备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装拆卸不规范。起重设备的装拆卸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但是,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在机械安装、顶升、拆卸时不编制方案,非专业操作人员只凭经验,盲目操作,造成倒塌;第二,设备质量存在问题。在很多起重设备安全隐患中,设备质量问题也是重要的原因。如山东产的塔吊已发生多起事故,究其原因是由于购买的钢丝绳不合格;第三,管理问题凸显。管理问题同样是起重设备产生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在其中设备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一系列行为,对于已经损坏的部件没有及时更换,施工过程中对于人员管理存在漏洞等都是有缘管理原因而造成的是安全事故隐患。
从1990年开始,当地就花重金对斜塔进行修复。斜塔被中止倾斜约25毫米,相当于让斜塔多活了25年,回到了1938年的倾斜度。比萨斜塔才能一起保持没有倒下。
据说,比萨斜塔之所以斜而不倒,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设计师的设计,当时在建造时就对土层有一个预测,所以尽可能的减少塔身的重量,甚至房顶都没有。研究人员认为,塔身的高度和硬度与它基座所在的地面相互作用,鉴于此,斜塔在地震时不会与地面产生共振。这是其能幸存下来的关键之处。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教授米罗纳基斯指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迫使塔身倾斜的土壤,帮助了比萨斜塔在地震中幸存下来。"
从1990年开始,当地就花重金对斜塔进行修复,因为当时看比萨斜塔看上去就要塌了,倾斜达到4.93米。如果不及时修复,那就会像1989年帕维亚塔楼的命运一样,成为一片破砖头。修复的效果还不错。从2001年开始,12年间,截止于2013年,斜塔不再那么任性。斜塔被中止倾斜约25毫米,相当于让斜塔多活了25年,回到了1938年的倾斜度。1838年的工程结束以后,比萨斜塔的加速倾斜又持续了几年,然后又趋于平稳,减少到每年倾斜约0.1厘米,塔身偏离“自然姿势”已有5米多。
斜塔本身也并不是特意设计盖斜的,其实就是地基没打好,设计施工疏漏导致越来越歪。。。所以这个塔本身就是建筑史上的一个冷笑话。如今塔其实早已歪的超过本身可承受的角度,不管怎么垫地基都是该塌的,所以意大利人干脆把塔掏空,中间竖钢筋柱子支撑着这个空壳。
还与当地人的保护意识有关,比萨斜塔从1991年到2001年,关闭了整整10年。当地人宁可不赚钱,也要花大价钱保护斜塔。一来当然是修护好之后,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赚更多的钱。但同时呢,人家也注意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一切文物古迹都是一个国家不可再生的财富。
二、何时需做四轮定位
1、汽车年检前
2、新车行使达三千公里时
3、每半年或车辆行驶达一万公里时
4、更换或调整轮胎、悬挂系统后
5、更换转向系统及零件时
6、直行时方向盘不正
7、直行时需紧握方向盘
8、直行时车辆拉向单边
9、车辆转向时,方向盘太重或无法自动回正
10、行使时感觉车身摇摆不定或有飘浮感
11、轮胎不正常磨损
12、事故车维修后
三、怎么选
首先,要选择好的四轮定位仪。随著悬挂系统的演进,连杆越多,结构越复杂,相对的对四轮定位角度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选择一家拥有先进四轮定位仪的服务店,是做好四轮定位前提。下面是近年部分四轮定位仪的先进性能,也许在你选择时可做些参考:
1、无杆式测量机头(传感器):无杆式传感器是以航天工业的电子倾斜仪之原理,作为测量的标准基础,其先进的设计,目的在降低传统的长杆型测量机头因为需要左右投射所造成的不便和误差。无杆式测量机头为四轮独立测量,所以无需担心左右投射的问题,使测量数据更精准。
2、无线传输电子式轮距测量尺:当今车辆轮胎改装风气盛行,在改装轮胎后两轮之间的轮距跟着改变,但定位仪上原厂的数值并未跟着改变。电子式轮距测量尺,可在车辆改装后进行轮距测量,并藉由无线传输到计算系统进行数据更改,以提供最正确的测量值。
3、多角度同时显示画面:可以以图形、数据、颜色等方式上下双彩显同步显示测量及调校结果,方便技师进行车辆调校。
4、不要迷信传输方式:车辆四轮定位仪的主要功能是给底盘修护技师提供一套准确的测量数据,以作为调校车辆底盘的基本数据,其关键在于传感器所提供的数值是否正确。而一些厂商或店家重点强调的所谓先进的传输系统,只是完成测量后数据的一种传输方式。试想,如果测量的数据都不准确,传输数据的方式再先进有什么用?所以,对四轮定位仪来说,测量数据的精确性才是最主要的。
另外,四轮定位仪器并非用来调整、改变定位角度,他只是用来量测定位角度供技师参考,技师以仪器所量测出的角度和原厂所定的角度比较,若超出设计容许范围则则进行调整或更换部份机件,以求回复原设计角度。所以当你在选择四轮定位店家时,必须记得定位仪器的优劣固然重要,但调整定位角度的“人”更是重要,经验和技术兼备的技师配合先进的仪器才是最佳的选择。
1、国家和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 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在倾斜巷道中修护时,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5、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沙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并使用除尘机对上料口、余气口除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6、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7、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
8、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9、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 严禁用 (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10、(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三大规程在煤矿生产中具有同等重要和并列平等的关系。
11、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12、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生产现场和作业场所,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生产,撤出人员)。
13、“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分别检查风流中的瓦斯。
14、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16、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
18、斜巷施工期间兼做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米)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19、在综合机械化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20、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2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2、爆破地点(20)米内,当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严禁装药、放炮。
23、井下放炮,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时间,方可放炮。
24、正常情况下,炮眼深度小于0.6m不许(装药)、(放炮)。
25、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炮眼长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26、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27、
28、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采煤工作面,可以(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2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30、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31、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32、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3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4、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35、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36、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37、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38、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9、采掘工作面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40、采掘工作面的移动式机器,每班工作结束后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
二、 选择题(40题,3选1)
1、瓦斯爆炸的浓度为A
A、5—16%B、5—20% C、3—18%
2、煤矿井下有煤油、汽油等异常气味,则可能发生 C
A、冒顶B、透水 C、煤炭自燃
3、采掘工作面的气温超过 C ℃时,必须停止工作。
A、26 B、28 C、30
4.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所占的体积百分比不得低于 B 。
A 、20.96%B 20%C 18%
5.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 C。
A 2mB 5 mC 10 m
6.矿井火灾的遇难人员中有90%以上是因 A 中毒而死亡。
A、CO B、CO2 C、CH4
7、徐矿集团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规定锚杆角度允许偏差 A。
A:±5°;B:±10°;C:±15°
8、徐矿集团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规定锚杆间距、排距允许偏差 A。
A:±50mm;B:±100mm;C:±150mm
9、煤矿把矿井什么气体称瓦斯 B。
A:二氧化碳;B:沼气;C:一氧化碳
10、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B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A:1%;B:1.5%;C:2%
11、掘进工作面的供风量是每人每分钟不得低于 C 。
A:5m3/min;B:4.5m3/min;C:4m3/min
12、为了提高爆破效果和保证安全爆破,炮眼装药后必须填装C 。
A:岩石小块;B:小木块;C:炮泥
13、放炮工作必须由具有一定采掘经验并 B 人员来担任。
A:具有班长身份的;B:经过专门训练的;C:懂一些爆破理论的
14、爆破图表应包括C,炮眼布置参数和装药参数,主要爆破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等。
A:局部巷道布置图;B:炮眼装药结构图;C:炮眼布置图
15、徐矿集团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规定预应力锚索之间允许偏差是C。
A:±50mm;B:±100mm;C:±150mm;
16、正向爆破是将引药放在什么位置A。
A:引药位于顶部;B:引药位于中间;C:引药位于底部
17、掘进质量标准化规定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偏差值优良品是在 B 以内。
A:±1°;B:±0.5°C: ±1.5°
18、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 A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A:0.5 m3;B:1.5 m3;C:2m3
19、局部通风机安装要稳固,离地高度大于 B 。
A:0.5 m;B:0.3 m;C:0.6m
20、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 A 以内的地点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
A:10m ;B:15m; C:20m
21、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 B 。
A:15m;B:10 m ;C:8m
22、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 B 次。
A:2; B:3; C:4
23、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 B 时,要停止一头掘进,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准备工作。
A:15m; B:20m; C:25m
24、深孔爆破时,炮眼封泥长度 B 。
A:<0.3m; B:>1m;C:孔深的1/2
25、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A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分别通向进风巷和回风巷。
A: 2; B:3; C:4
26、综采工作面两道出口在20M范围内的高度不得低于Bm。
A:1.5; B;1.8; C:2.0
27、工作面柱径为100mm的单体液压支柱,其初撑力不得小于BKN。
A:80; B:90; C:100
28、工作面单体支柱钻底量不得超过 C mm。
A: 200 B: 150 C: 100
29、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超前支护距离不得小于 B m。
A:10 B:20 C:40
30、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 A 度时,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A:15 B:20 C:25
31、采煤工作面分段拉茬回料距离不得小于 A m。
A:15 B:20 C:10
32、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20m,必须有 B 以上人行道。
A.0.5m B.0.7m C.1m
33、铰接顶梁的梁端到煤壁的距离(即端面距)≤ C mm。
A.100 B.200 C.300
34、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 B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断电处理。
A.15mB.20m C.25m
3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应实行 B 通风。
A、串联 B、独立C、扩散
36、煤电钻综保装置应每 B 试验一次。
A. 每天 B. 每班 C.每周
37、爆破地点附近 B 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A.15mB.20m C.30m
38、工作面基本支柱要成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 B mm。
A:50B:100C:150
39、巷道坡度大于 B 时严禁人力推车。
A.5‰ B.7‰C.10‰
40、一般情况下,炮眼深度小于 B 时,不得装药放炮。
A、0.3m ; B、0.6m ; C、1.0m
三、 判断题(40题)
1、在处理重大紧急事故时可以违章指挥。 ( × )
2、顶板事故是指采煤工作面发生的冒顶事故。( × )
3、液压支架初撑力大小对工作面顶板的离层和下沉程度没有任何影响。(×)
4、为防止炮烟熏人,放炮后至少要待吹散炮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 )
5、采煤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时不准装药放炮. ( √ )
6、放炮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
7、工作面内空载支柱即视为失效支柱. (√ )
8、井下空气中氧的含量不低于20%。(√)
9、风门是不让风流通过的通风设施。(√)
10、炮眼深度小于0.5m时,不得装药放炮。(×)
11、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打牢锚固支柱. ( √ )
12、瓦斯涌出量很小的矿井,完全没有必要对矿井进行通风。( × )
13、尘肺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个人不良卫生习惯引起的。( × )
14、串联通风是低瓦斯矿井应该首先选用的通风方法。( × )
15、为提高灭火速度,应将水流直射火源中心。( × )
16、过滤式自救器主要是用来过滤爆炸或火灾事故中的一氧化碳气体的。( √ )
17、装泥时必须用炮棍将炮眼中的炸药捣实。( × )
18、单体支柱的初撑力是指支柱刚架设时对顶板的主动撑力。(√ )
19、综采工作面采高≥3m或片帮严重时,支架必须有护帮板(√ )
20、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层,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采用串联通风。( √)
21、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 )
2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煤粉封实。(×)
23、矿尘不一定具有爆炸性。(√)
24、采煤工作面可实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 )
25、采煤工作面只要有满足工作面支护要求的支柱,不需要备用支柱。( × )
26、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如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汽时,即可判断有突水预兆。( √ )
27、可以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 )
28、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29、在顶板完整的情况下,放炮倒棚后可以不进行处理,继续放炮。(×)
30、在倾角较小的采煤工作面,支柱不需要采取防倒措施。( × )
31、井下火灾全是由于煤层自燃而引起的。(×)
32、掘进工作面钻眼爆破,不钻掏槽眼一样掘进。(×)
33、砂子和粘土的混合物做炮泥最好。(√)
34、推车经过弯道、道岔口、下坡道、风门等地点时要大声喊话,并注意不要将手伸出车外边,推车要往前看,防止碰人。(√)
3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36、光面爆破的周边眼布置是围岩越软,周边眼间距越大。(×)
37、作业规程是操作规程的一部分。(×)
38、井下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浓度可以超过0.0024%。(×)
39、掘进巷道处理大块岩石时,可以放糊炮。
40、倾斜巷道的棚子必须保持足够的迎山角。(√)
四、 简答题(16题)
1、采煤工作面发生局部冒顶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答:(1)采空区顶板垮落不好,悬顶面积过大;(2)顶板中存在断层、裂隙、层理等地质构造;(3)回柱操作顺序不合理;(4)工作面支护质量不好;(5)在遇到未预见的地质构造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6)煤壁区支护不及时或放炮重倒棚;(7)工作面出口处控顶面积大,压力集中;(8)使用金属网的大工作面在回柱放顶时,网上的大块岩石滚动而推倒支柱。
2、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人力推车应遵循哪些规定?
答:1、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2、推车人必须备有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区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峒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4、严禁放飞车
4、采煤工作面防止煤壁片帮有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答:(1)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及时打好贴帮支柱,减少顶板对煤壁的压力;(2)采高大、煤质松软时,除打好贴帮柱外,还应进行背帮;(3)合理进行放炮,必要时以镐助炮,(4)要及时进行支护;(5)煤壁不得留有伞檐;(6)采用煤壁固化技术。
5、什么是串联通风?有哪些危害?
答:指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又进入其他采掘工作面的通风方式。
(1)被串联的采掘工作面空气质量不能保证;(2)风阻大。影响工作面供风量;(3)一旦发生通防事故,容易使灾情范围扩大;(4)风量不易调节。
6、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点容易出现瓦斯积聚?
答:在巷道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他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在0.5M3以上的现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附近、顶板冒落空洞内和采煤机附近。
7、矿井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
8、安全管理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3、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9、试阐述煤矿安全检查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答:1)及早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2)及时发现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3)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4)发现潜在危险,制定防范措施。5)及时发现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结合实际,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0、用水灭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1、应有充足的水量;2、应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3、应保持正常通风;4、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5、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6、灭火人员应站在进风侧;7、灭火过程中应派专人随时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含量。
11、什么叫循环风?有什么危害?
答: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回入同一局部通风机的进风流中,叫循环风。
回风流中含有矿尘和一定浓度的瓦斯,当循环地进入工作面时,不但不能稀释工作面的矿尘和瓦斯浓度,反而和逐渐增加,使矿尘和瓦斯浓度超限,这样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必须防止循环风的发生。
12、煤矿安全检查员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1)实地检查权。2)询问权。3)查阅资料权。4)处置权。5)上告权。
1) 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
2)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3) 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
4) 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对检举、举报人员以及反映了不宜公开情况的被询问人的姓名等有关情况,要严守秘密。
5)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公正廉洁,克已奉公。
13、什么情况下不准装药、放炮?
答: 1、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堆积规定,没有前探支架,空顶作业时。
2、距离工作面10m以内的巷道中,有崩倒、崩坏的支架且尚未修复、未加固时。
3、装药前、放炮前,未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4、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达1/3以上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炮眼出水、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时。
6、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时。
7、联线人未回到安全地点、警戒人没设好、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时。
8、透老空、过断层冒顶、贯通掘进无安全措施时。
14、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
答: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起先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15、《煤矿安全规程》对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浓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对局部通风机有哪些要求?
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采用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一、采掘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按规程规定应用而未使用前探梁的;
2、上下山掘进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爆破距离不够或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
4、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直设;
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
7、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
8、采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检修人员(规程规定的除外);
9、扒装机扒装期间,回头轮与扒装机之间有人逗留工作的 ;
10、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11、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或先回后支的;
12、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
13、回采面漏顶而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14、扒装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
15、在旧眼、残眼、煤(岩)裂缝中或站在输送机上打眼的;
16、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直设;
17、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18、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秆或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
19、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巷道维修点以里;
20、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的,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等问题的有关责任人;
21、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规程规定除外);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
一般“三违”行为
1、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
2、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
3、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
4、煤墙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
5、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
6、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
7、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全承载;
8、有推棚、倒棚、偏帮问题不及时处理;
9、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
10、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
11、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
12、特殊支护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
13、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
14、工作面上、下隅角放顶滞后超过规定;
15、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
16、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
17、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
18、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
19、架棚支护巷道支架间未按规定设撑杆或拉杆,撑杆或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
20、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堕落措施;
21、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
22、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
23、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
24、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停留或工作;
25、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或钢带上;
26、用支护锚杆、锚索、梁、棚起吊或牵引物料;
27、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
28、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
2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
30、架棚支护未按措施规定腮帮接顶;
31、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
32、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
33、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
34、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而终止工作;
35、倾斜巷道维修时分段进行施工;
36、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
37、两个平行修护点之间距离小于20米;
38、 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地测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采掘工作面不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采的。
2、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水预兆未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作业的。
3、采掘工作面接近井田边界、老空区、采空区、含水层、导水断层等附近时未采取超前探查措施的。
4、井下探放水工程不按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
5、各类巷道未按规定下达开工、复工通知单而进行施工的。掘进巷道停工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通知单。
6、测量接到巷道停工通知单后,未及时跟测导线、填图未到迎头的。
7、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三、机电运输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3、利用木棒代替保险插座;
4、强行送电或约时送电;
5、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
6、开关用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
7、钢丝绳断丝率、磨损率超标仍继续使用;
8、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隔离变压器;
9、特种设备检测设备、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
10、不停机、停电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故障或清理;
1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
12、斜巷绞车提升运输时行人;
13、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
14、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物料;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档”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起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
1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和保险叉;
1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
18、斜巷超挂车辆。
19、蹬高作业不佩戴保险带的。
20、起吊重物时,起吊用吨位小于实际吨位的。
21、斜坡提升中途停车后,司机离开座位的。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情况。
一般“三违”行为
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
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
4、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辊;
5、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
6、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7、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
8、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
9、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
10、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
11、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有人,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
1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
13、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
14、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隔离插销、隔离倒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板、不闭锁;
15、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栓牢;
16、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或记录不规范;
17、 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通防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无计划停风;
2、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
3、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
4、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5、瓦检员脱岗、空岗、漏检、弄虚作假;
6、在瓦斯、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
7、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
8、推罐车撞风门;
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
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
11、无措施进入盲巷;
12、故意抹掉“一通三防”牌板上的记录;
13、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
1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15、绞车拉车过风门;
16、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
17、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
18、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
19、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电;
20、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
21、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情况;
一般“三违”行为
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2、停风后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
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
4、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
5、瓦检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板;
6、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筒距迎头超规定;
7、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无专人看管;
8、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
9、风筒损坏没及时补上的;
1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
1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滞后切顶线;
12、台账、报表、记录弄虚作假;
13、随意关闭运煤转载点防尘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
1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
15、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
16、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
17、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
18、局部通风机看管人员未进行风机倒台试验和现场交接班;
19、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处理;
20、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火工品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爆破时不装水泡泥或用煤粉、块状物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
2、放明炮、糊炮和违章处理拒爆;
3、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
4、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
6、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信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检员未巡视爆破地点;
7、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或短路或有明线头;
8、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9、其它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
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100㎜,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
2、火工品管理帐、卡物不符;
3、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
4、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5、爆破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
6、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
7、库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
8、装做炮头时,未避开电器设备;折断或损坏雷管脚线;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
9、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0、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
11、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
12、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进行爆破作业;
13、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的;
14、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15、炮采工作面未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
16、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
17、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
18、炮眼深度不够或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的;
1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
20、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炮泥;
21、发爆器不及时回缴;
22、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
23、放炮前后未检查、收集遗漏或未爆的雷管、炸药;
24、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
25、转借雷管、炸药;
26、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
27、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继续进行爆破的;
28、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
29、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
30、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公共部分
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施工;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
3、规程从事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犯规定;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
8、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
9、破坏、偷窃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
10、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
11、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
12、喝酒后上岗;
13、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
14、其它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
1、班中睡觉、打架;固定岗位脱岗、窜岗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强上抢下;
3、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
4、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
5、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
6、不按规定佩戴自救器;
7、穿化纤衣服下井;
8、不按规定发送信号或人行车、罐笼超员;
9、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
10、在井口20米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
11、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12、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
13、井下随意拆卸矿灯;
14、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
15、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
16、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
17、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
18、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9、不按规定佩戴仪器仪表或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
20、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
2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
22、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
23、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24、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