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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都有哪些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义气的流沙
高挑的钢笔
2023-02-24 23:57:32

电动葫芦都有哪些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最佳答案
英勇的大地
风趣的大神
2026-04-13 19:33:09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旋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北京鑫鸟华泰的安全操作规定:(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6)使用电动葫芦时不能频繁使用和反复频繁点动,否则可能会导致制动发热。(7)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8)严禁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解决问题找北京鑫鸟华泰

最新回答
粗犷的天空
忧郁的小甜瓜
2026-04-13 19:33:0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如下: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暂时性失能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永久性全失能伤害。

其中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精明的汽车
激昂的溪流
2026-04-13 19:33:09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 名词、术语

1.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 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 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 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 事故类别

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

05 触电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 高处坠落

010坍塌

011冒顶片帮

012透水

013放炮

014火药爆炸

015瓦斯爆炸

016锅炉爆炸

017容器爆炸

018其它爆炸

019中毒和窒息

020其它伤害

3. 伤害分析

3.1 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 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 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 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 伤害方式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 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 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 伤害程度分类

4.1 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 重伤

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 死亡

5.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 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 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 死亡事故

a. 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1 ̄2人的事故。

b. 特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 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1 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

计算公式:

死亡人数3

千人死亡率=——————×10(3)

平均职工人数(1)

6.2 千人重伤率:

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

重伤人数3

千人重伤率=——————×10(2)

平均职工人数

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3 伤害频率:

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的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计算公式:

伤害人数6

百万工时伤害率:A=————-×10

实际总工时(3)

6.4 伤害严重率:

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计算公式:

总损失工作日 6

伤害严重率:B=——————×10(4)

实际总工时

6.5 伤害平均严重率:

伤害平均严重率:

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

计算公式:

B 总损失工作日

N=?=——————

A伤害人数 (5)

适用于以吨、立方米产量为计算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6 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

计算公式:

死亡人数 6

百万吨死亡率=——————-×10(6)

实际产量(吨)

死亡人数4

万米木材死亡率=————————-×10

木材产量(立方米)(7)

附录A:(补充件)

A.1 受伤部位

分类号

1.01颅脑

1.01.1脑

1.01.2颅骨

1.01.3头皮

1.02面颌部

1.03眼部

1.04鼻

1.05耳

1.06口

1.07颈部

1.08胸部

1.09腹部

1.10腰部

1.11脊柱

1.12上肢

1.12.1肩胛部

1.12.2上臂

1.12.3肘部

1.12.4前臂

1.13腕及手

1.13.1腕

1.13.2掌

1.13.3指

1.14下肢

1.14.1髋部

1.14.2股骨

1.14.3膝部

1.14.4小腿

1.15踝及脚

1.15.1踝部

1.15.2跟部

1.15.3■部(距骨、舟骨、■骨)

1.15.4趾

A.2 受伤性质分类号

2.01电伤

2.02挫伤、轧伤、压伤

2.03倒塌压埋伤

2.04辐射损伤

2.05割伤、擦伤、刺伤

2.06骨折

2.07化学性灼伤

2.08撕脱伤

2.09扭伤

2.10切断伤

2.11冻伤

2.12烧伤

2.13烫伤

2.14中暑

2.15冲击

2.16生物致伤

2.17多伤害

2.18中毒

A.3 起因物

分类号

3.01锅炉

3.02压力容器

3.03电气设备

3.04起重机械

3.05泵、发动机

3.06企业车辆

3.07船舶

3.08动力传送机构

3.09放射性物质及设备

3.10非动力手工具

3.11电动手工具

3.12其它机械

3.13建筑物及构筑物

3.14化学品

3.15煤

3.16石油制品

3.17水

3.18可燃性气体

3.19金属矿物

3.20非金属矿物

3.21粉尘

3.22梯

3.23木材

3.24工作面(人站立面)

3.25环境

3.26动物

3.27其它

A.4 致害物

分类号

4.01煤、石油产品

4.01.1煤

4.01.2焦炭

4.01.3沥青

4.01.4其它

4.02木材

4.02.1树

4.02.2原木

4.02.3锯材

4.02.4其它

4.03水

4.04放射性物质

4.05电气设备

4.05.1母线

4.05.2配电箱

4.05.3电气保护装置

4.05.4电阻箱

4.05.5蓄电池

4.05.6照明设备

4.05.7其它

4.06梯

4.07空气

4.08工作面(人站立面)

4.09矿石

4.10粘土、砂、石

4.11锅炉、压力容器

4.11.1锅炉

4.11.2压力容器

4.11.3压力管道

4.11.4安全阀

4.11.5其它

4.12大气压力

4.12.1高压(指潜水作业)

4.12.2低压(指空气稀薄的高原地区)

4.13化学品

4.13.1酸

4.13.2碱

4.13.3氢

4.13.4氨

4.13.5液氧

4.13.6氯气

4.13.7酒精

4.13.8乙炔

4.13.9火药

4.13.10 炸药

4.13.11 芳香烃化合物

4.13.12 砷化物

4.13.13 硫化物

4.13.14 二氧化碳

4.13.15 一氧化碳

4.13.16 含氰物

4.13.17 卤化物

4.13.18 金属化合物

4.13.19 其它

4.14机械

4.14.1搅拌机

4.14.2送料装置

4.14.3农业机械

4.14.4林业机械

4.14.5铁路工程机械

4.14.6铸造机械

4.14.7锻造机械

4.14.8焊接机械

4.14.9粉碎机械

4.14.10 金属切削机床

4.14.11 公路建筑机械

4.14.12 矿山机械

4.14.13 冲压机

4.14.14 印刷机械

4.14.15 压辊机

4.14.16 筛选、分离机

4.14.17 纺织机械

4.14.18 木工刨床

4.14.19 木工锯机

4.14.20 其它木工机械

4.14.21 皮带传送机

4.14.22 其它

4.15金属件

4.15.1钢丝绳

4.15.2铸件

4.15.3铁屑

4.15.4齿轮

4.15.5飞轮

4.15.6螺栓

4.15.7销

4.15.8丝杠、光杠

4.15.9绞轮

4.15.10 轴

4.15.11 其它

4.16起重机械

4.16.1塔式起重机

4.16.2龙门式起重机

4.16.3梁式起重机

4.16.4门座式起重机

4.16.5浮游式起重机

4.16.6甲板式起重机

4.16.7桥式起重机

4.16.8缆索式起重机

4.16.9履带式起重机

4.16.10 叉车

4.16.11 电动葫芦

4.16.12 绞车

4.16.13 卷扬机

4.16.14 桅杆式起重机

4.16.15 壁上起重机

4.16.16 铁路起重机

4.16.17 千斤顶

4.16.18 其它

4.17噪声

4.18蒸气

4.19手工具(非动力)

4.20电动手工具

4.21动物

4.22企业车辆

4.23船舶

A.5 伤害方式

分类号

5.01碰撞

5.01.1人撞固定物体

5.01.2运动物体撞人

5.01.3互撞

5.02撞击

5.02.1落下物

5.02.2飞来物

5.03附落

5.03.1由高处坠落平地

5.03.2由平地坠入井、坑洞

5.04跌倒

5.05坍塌

5.06淹溺

5.07灼烫

5.08火灾

5.09辐射

5.10爆炸

5.11中毒

5.11.1吸入有毒气体

5.11.2皮肤吸收有毒物质

5.11.3经口

5.12触电

5.13接触

5.13.1高低温环境

5.13.2高低温物体

5.14掩埋

5.15倾覆

A.6 不安全状态

分类号

6.0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6.01.1 无防护

6.01.1.1 无防护罩

6.01.1.2 无安全保险装置

6.01.1.3 无报警装置

6.01.1.4 无安全标志

6.01.1.5 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6.01.1.6 (电气)未接地

6.01.1.7 绝缘不良

6.01.1.8 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6.01.1.9 危房内作业

6.01.1.10 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档车器或档车栏

6.01.1.11 其它

6.01.2防护不当

6.01.2.1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6.01.2.2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6.01.2.3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6.01.2.4防爆装置不当

6.01.2.5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6.01.2.6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

6.01.2.7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6.01.2.8其它

6.0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6.02.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6.02.1.1通道门遮档视线

6.02.1.2制动装置有缺欠

6.02.1.3安全间距不够

6.02.1.4拦车网有缺欠

6.02.1.5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

6.02.1.6设施上有锋利倒梭

6.02.1.7其它

6.02.2强度不够

6.02.2.1机械强度不够

6.02.2.2绝缘强度不够

6.02.2.3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6.02.2.4其它

6.02.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6.02.3.1设备带“病”运转

6.02.3.2超负荷运转

6.02.3.3其它

6.02.4维修、调整不良

6.02.4.1设备失修

6.02.4.2地面不平

6.02.4.3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6.02.4.4其它

6.0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6.03.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03.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6.0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04.1照明光线不良

6.04.1.1照度不足

6.04.1.2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6.04.1.3光线过强

6.04.2通风不良

6.04.2.1无通风

6.04.2.2通风系统效率低

6.04.2.3风流短路

6.04.2.4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

6.04.2.5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

6.04.2.6瓦斯超限

6.04.2.7其它

6.04.3作业场所狭窄

6.04.4作业场地杂乱

6.04.4.1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6.04.4.2采伐时,未开“安全道”

6.04.4.3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

6.04.4.4其它

6.04.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04.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6.04.7地面滑

6.04.7.1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

6.04.7.2冰雪覆盖

6.04.7.3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6.04.8贮存方法不安全

6.04.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A.7 不安全行为

分类号

7.0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7.01.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7.01.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7.01.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7.01.4忘记关闭设备

7.01.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01.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

7.01.7奔跑作业

7.01.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7.01.9机械超速运转

7.01.10 违章驾驶机动车

7.01.11 酒后作业

7.01.12 客货混载

7.01.13 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7.01.14 工件紧固不牢

7.01.15 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7.01.16 其它

7.0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7.02.1拆除了安全装置

7.02.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7.02.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7.02.4其它

7.03 使用不安全设备

7.03.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7.03.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7.03.3其它

7.04 手代替工具操作

7.04.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7.04.2用手清除切屑

7.04.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7.05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7.0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06.1冒险进入涵洞

7.06.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7.06.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7.06.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7.06.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7.06.6冒进信号

7.06.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7.06.8易燃易爆场合明火

7.06.9私自搭乘矿车

7.06.10 在绞车道行走

7.06.11 未及时■望

7.0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7.0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7.0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7.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7.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7.11.1 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7.11.2 未戴防护手套

7.11.3 未穿安全鞋

7.11.4 未戴安全帽

7.11.5 未佩戴呼吸护具

7.11.6 未佩戴安全带

7.11.7 未戴工作帽

7.11.8 其它

7.12 不安全装束

7.12.1 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7.12.2 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7.12.3 其它

7.13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附录B:损失工作日计算表(补充件)

1. 死亡或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定6000日。

2. 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按表1、表2、表3计算。

3. 表中未规定数值的暂时失能伤害按歇工天数计算。

4. 对于永久性失能伤害不管其歇工天数多少,损失工作日均按表定数值计算。

5. 各伤害部位累计数值超过6000日者,仍按6000日计算。

表1 截肢或完全失去机能部位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

| 手

|拇指食指中 指无名指小指

远端指骨|300 100 75 6050

中间指骨| ? 200 150 120 105

近端指骨|600 400 300 240 200

掌骨|900 600 500 450 400

腕部截肢| 1300

---------------------------------------

|脚

| 拇 趾 二 趾 中 趾 无名趾小 趾

远端趾骨 | 150 3535 3535

中间趾骨 |? 7575 7575

近端趾骨 | 300 150150 150150

■骨(包括舟骨、距骨)| 600 350350 350350

踝部 | 2400

---------------------------------------

上肢 |

肘部以上任一部位(包括肩关节)|4500

腕以上任一部位,且在肘关节或低于肘关节|3600

--------------------------------|------

下肢 |

膝关节以上任一部位(包括髋关节) |4500

踝部以上,且在膝关节或低于膝关节 |3000

---------------------------------------

表2 骨折损失工作换算表

------------------------------------

骨折部位 | 损失工作日 |骨折部位| 损失工作日 |

----------|-------|--------|-------|

掌、指骨 |60|肱骨外科颈 |70|

挠骨下端 |80|锁 骨 |70|

尺、挠骨干|90|胸 骨 | 105 |

肱骨髁上 |60|跖、趾 |70|

肱骨干|80|| |

------------------------------------

------------------

骨折部位|损失工作日

--------|---------

胫、腓 | 90

股骨干 |105

股粗隆间|100

股骨颈 |160

------------------

表3 功能损伤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寒冷的黑猫
狂野的发带
2026-04-13 19:33:09
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什么?

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以下几种:

电击伤。家长应注意将电灯开关和插座安装得高些,不要让孩子玩弄。有的孩子出于好奇,用手去摸而造成电击伤,重者可以死亡。

摔伤。孩子爱爬高,容易从高处摔下。如农村炕较高;有的床无栏杆;孩子爱爬窗户,尤其楼房,若窗户上无栅栏,风钩和插销,孩子容易扑空摔下,而且摔伤、摔残、摔死的并不少见。

溺水。有的农村将水缸埋在地面下一部分,缸沿较低,或土水井未盖盖,孩子不小心很容易掉进去,稍大一点的孩子去河里或非游泳区游泳,淹著的、淹死的年年均有发生。

气管异物。小孩子把花生米、瓜籽、玉米豆、红枣核等,误入气管的事屡屡发生。有些个别孩子吃东西时说话、笑、哭、跑等均易造成气管异物。气管异物易造成窒息,应及时送医院处理。抢救不及时,也可死亡。

眼外伤。孩子互相打闹,用木棍、柳条、铅笔等玩非同寻常极易引起孩子的眼外伤。尤其在节日、邻家办喜事时容易被爆竹意外的炸伤眼睛。这种眼外伤年年都有发生。有的造成外伤性白内障,有的眼球被摘除,严重影响了伐子的学习与生活。现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取消了烟花爆竹是一件大好事,杜绝了许多事故的发生。

喉外伤。孩子将铅笔、筷子等较尖锐的东西含在口里来回跑,摔后极易刺伤喉部造成喉外伤。有的小孩子吃带刺的鱼肉,将尖利的鱼刺咽至喉部卡住,容易刺破喉部,引起区域性疼痛,感染和化脓。甚至可引起败血症。

交通事故。孩子过马路时无人领或在马路上猛跑,被轧死或碰伤的事常有发生。

烫伤。孩子走路不小心碰倒暖瓶、水壶、热粥、热汤等烫伤均有发生,碰倒煤炉可造成烧伤。用火柴玩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烧伤、烧死的也屡见不鲜。

吃错药造成的药物中毒;误服了灭鼠药可造成死亡;误服了石碳酸可造成口腔粘膜、喉、食管、胃的灼伤。

意外的种类都说一下有哪些

一、目前保险市场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得按照约定,赔偿给被保险人保险金,或者赔偿给指定的受益人。

事故必须是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符合这三条,才能算意外。

意外具体地讲: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不能是咱自个愿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四)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2014年中国明星意外事故身亡的有哪些名人

聂鑫

意外伤害保险种类都有哪些

意外伤害,赔身故和残疾。

意外分一般意外和交通意外。

只要自己花钱买票,发生风险,都属于交通意外。

赔付根据合同约定赔付。

安全生产事故的型别主要有哪些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装置、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装置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装置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装置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装置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装置、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装置。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装置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装置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装置带电导体 *** 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装置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作业”是指在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按物质燃烧特征把火灾分为A、B、C、D 4类。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一般具有有机物性质)火灾,通常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等。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

家庭中的意外伤害有哪些

随处可见,做饭切了手、烫伤、扎伤等等,都有可能在家了发生,也许还会发生更严重的,火灾、煤气爆炸等都是。

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哪些原因 5分

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大家都按规定和规矩来的话一般不会发生事故,所以以责任事故为多。

责任事故:因一方或者多方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的事故,事故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来判定。

意外事故:如果事故是因为自然或者意外的原因发生的,那么事故的各方均不承担事故责任。

靓丽的宝贝
单薄的绿茶
2026-04-13 19:33:09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五大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1、根据近年来所发生在建筑业“三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的分类。2、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伤亡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3、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会对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容易砸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4、触电是电击伤的俗称,通常是指人体直接触及电源或高压电经过空气或其他导电介质传递电流通过人体时引起的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重者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超过1000V(伏)的高压电还可引起灼伤。闪电损伤(雷击)属于高压电损伤范畴。5、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寂寞的蜡烛
狂野的小海豚
2026-04-13 19:33:09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作业”是指在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按物质燃烧特征把火灾分为A、B、C、D 4类。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一般具有有机物性质)火灾,通常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等。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比如居民家中失火蔓延到企业的火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统计这种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因人体所具有的危险重力势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在脚手架、平台、陡壁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同时也适用因地面作业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不包括以其他事故类别作为诱发条件的坠落事故,如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砂石、煤等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事故。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片帮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冒顶是顶板失控而自行冒落的现象。两者常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统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贮藏等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生产过程中,如配料、运输、贮藏、加工过程中,由手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作用,以及贮藏时间过长或存药过多,发生化学性爆炸事故;熔炼金属时,废料处理不净,因残存火药或炸药引起的伤亡事故。       15.瓦斯爆炸       指可燃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物,接触明火时,引起化学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矿井瓦斯,是指在矿床或煤炭生成过程中所伴生的气体产物的总称,其主要成分是甲烷、二氧化碳和氮,有时出现小量的氢、二氧化硫及其他碳氢化合物。矿井生产中。瓦斯又是矿井内有害气体的统称。煤矿井下普遍存在而且危险性最大的甲烷。甲烷在井下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火源可产生燃烧或爆炸,甲烷的爆炸下限为5%,其上限为16%。如其可燃气体有煤尘混入时,可使爆炸极限扩大,即可降低下限和升高上限。还因瓦斯浓度增大,可使井下空气中氧的含量相对减少,当氧减少到一定程度,会造成人员窒息。) 16.锅炉爆炸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0.7表大气压,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蒸汽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蒸汽锅炉。       17.容器爆炸       指压力容器超压而发生的爆炸。压力容器爆炸包括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压力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因为化学反应失控,或环境温度过高等原因,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超过了设计容许的压力,导致压力容器发生物理性破裂,这种破裂对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都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尤其压力容器溢散出大量高压液化气体立即蒸发,然后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遇到火源就会产生化学爆炸.通常也称为容器二次爆炸,两种情况都统计为容器爆炸事故。       适用于盛装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气瓶、气桶、槽车等容器爆炸事故。          18.其他爆炸          其他爆炸,指凡不属于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的爆炸事故。        下列爆炸都发生此类事故:         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燃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氢气、液化石油气等。          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燃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如汽油、苯挥发蒸气。       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燃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如铝粉、镁粉、锌粉、有机玻璃粉、聚乙烯塑料粉、面料、谷物淀粉、煤尘、木粉;以及可燃生纤维,如麻纤维、棉纤维、醋酸纤维、腈纶纤维、涤纶纤维、维纶纤维等粉尘爆炸事故。       间接形成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性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而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性气体和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燃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另外,炉膛爆炸、钢水包爆炸、亚麻尘爆炸等,均为“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指在生产条件下,有毒物进入人体引起危及生命的急性中毒以及在缺氧条件下,发生的窒息事故。适用于有毒物经呼吸道和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的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也包括在废弃的坑道、竖井、涵洞中、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发生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       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       指凡不属于前面各项的伤亡事故均列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动物咬伤,钉子扎伤脚等。  本回答由健康生活分类达人 王灿推荐

安详的星月
糊涂的蜡烛
2026-04-13 19:33:09
是属于起重伤害类型的事故。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起重伤害事故形式 :1.重物坠落。  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2.起重机失稳倾翻。  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3.挤压。  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4.高处跌落。  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5. 触电。  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6.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悲凉的向日葵
动人的耳机
2026-04-13 19:33:09
1. 起重伤害应急小知识

起重伤害应急小知识 1.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1、起重机选型合理,道路平坦坚实,不得在斜坡上工作。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

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

上有人不吊、

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

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

清不吊、

斜拉吊物不吊、

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

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

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3、避免带载行走,短距离带载行走载荷≯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50cm。

4、双机抬吊合理负荷分配,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5、吊索需经计算,绑扎方法可靠。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6、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7、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9、吊钩吊环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

2.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 应采取哪些措施救援

一、镇静:在拥挤发生之初或者不幸身陷拥挤的人流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镇静,不要乱喊乱叫或推桑他人,防止造成混乱。

二、服从:听从事故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配合指挥人员缓解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三、避让:如果发觉拥挤的人群潮水般涌来,应该马上避到一旁,千万不要加入和尾随;拥挤中,如果发现一旁有坚固物体应紧紧抱住,以等待时机脱险。

四、防护:如果身不由己被裹入拥挤的人群时,要伸出力量较大的那只手臂,用手掌轻触前面那个人的后备,将另一只手握住撑出的那只手的手腕,双臂用力为自己撑开胸前的空间,用小步,稳定重心的随人流移动,不要试图超越别人。如带着孩子,要尽快把孩子抱起来,避免其在混乱中踩伤。

五、保护:如果陷入极度的拥挤之中,为防止造成窒息,要尽力在胸前保持一定的空间。应做双臂交叉,双手握住上手臂平抬在胸前的自我保护动作,并尽量坚持,直到情况发生好转。

六、迅速站起来:万一被挤倒或绊倒,一方面要大声呼喊寻求周围人员的救助,另一方面要尽快站起来。 七、危机时刻的球状保护:如果摔倒后局面失去控制,没有办法站立起来,就应侧身蜷曲,双膝并拢贴于胸前,十指交叉双手扣颈,双臂护头。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基础常识

何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

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

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

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

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操作因素主要有:(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3.1过卷扬限制器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

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3.2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

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3.3自动联锁装置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

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

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

4.人员伤害应急处置知识

一、企业应急处置流程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处置

1、接到现场报警后,如造成人员伤亡,在一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2、当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第一时间下令启动预案。到达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担任总指挥,通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和相关单位。

3、根据事故情况,结合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如现场救援组、技术指导组等)意见,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如判断企业无法独立完成救援工作,通过指挥部办公室向 *** 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5、在 *** 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向其移交指挥权,介绍事故情况,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开展救援。

6、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抚恤伤亡人员,总结应急工作经验,落实整改措施。

三、抢险救援负责人应急处

1、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接受指挥。

2、第一时间通知抢险救灾组成员和企业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做好应急准备。

3、会同技术指导组协助总指挥制定事故抢险方案。

4、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和企业应急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疏散事故现场人员、进行事故抢险救援。

5、当判断企业层面无法进行救援时,向总指挥提议请求外界支援,并组织人员采取防止事故损失扩大的冷却、隔离、转移重要物资等处置工作。

6、当外界支援力量到达后,组织人员协助其开展事故救援,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并保护现场,配合开展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5.起重机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突发火灾、洪水、地震、大风灾害及社会性机械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起重机械倾覆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根据聊城电厂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1 应急准备1.1 应急组织的建立1.1.1 成立聊城电厂项目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见附件一)1.1.2 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1.1.3 应急总指挥职责: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地方 *** 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持密切联系;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7)及时向上级组织和地方 *** 报告灾害情况;8)向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传递准确信息。1.1.4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1.5 应急监督员职责: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2)负责洪水、地震、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1.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1.7 当班起重机司机职责: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或接气象预报时段7级以上(2分钟时距平均风速大于16m/s)大风,必须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1.1.8 当班起重工职责: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必须协助起重机司机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加固、控制;3)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救援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1.1.9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1)项目部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3)在施工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1.1.10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1.2 应急地点:1.2.1 施工现场;1.2.2锅炉线60t/42m龙门吊、汽机线50t/32m龙门吊、钢筋组合场16t/32m龙门吊;1.2.3KH180-2、63t履带式起重机。1.2.4QY50K汽车式起重机。

2 应急响应:2.1 各类大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项目部、安监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2.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

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2.3 施工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2.3.1 各类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刹车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紧急鸣笛示警,吊钩滑轮倍率大的起重机应紧急操作回转机构,把荷重转至无人区域空旷地带,吊钩滑轮倍率小的起重机可尝试打反车制动,如果荷重下方无人员作业和障碍物,变幅式起重机应立即增幅,防止因突然卸载造成起重机向后倾覆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2.3.2履带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一旦发 参考: 。

6.作为吊车人员须知的吊车常规知识是什么

4 应急行动1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和危害因素分析,可预见的事故为:起重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行动1)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由第一发现人向现场作业人员大呼报警,现场人员应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同时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救护并向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汇报。 2)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报警人员应简洁明确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具 *** 置)。

3交通事故应急行动1)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撤离事故车辆50米以外,并于事故现场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立即拨打122报警及向车队领导报告。 如果发现有人受伤时,驾驶员或其他司乘人员应立即拨打医1院急救中心120报警。

2)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交警人员勘察处理事故。4初级火灾应急行动1)大声呼救报警。

2)当发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逃离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119、122报警,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3)车辆发生火灾后,如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救,并做好现场急救工作。

7.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① 起重机选型合理,道路平坦坚实,不得在斜坡上工作。

② 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吊物捆绑不牢不吊、吊物 上有人不吊、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 清不吊、斜拉吊物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 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③ 避免带载行走,短距离带载行走载荷≯允许起重量的 70%,构件离地面≯50cm。 ④ 双机抬吊合理负荷分配,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⑤ 吊索需经计算,绑扎方法可靠。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⑥ 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⑦ 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

⑧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⑨ 吊钩吊环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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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33:09
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

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

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

操作因素主要有:

(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

(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

(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

(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

(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

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

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

3.1过卷扬限制器

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3.2行程限制器

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

3.3自动联锁装置

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

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

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

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

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发生鼓掌而造成的。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安全,必须加强对制动器的检查与保养,一般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3.6 重量限制器

重量限制器是起重机的超载防护装置。按其结构方式和工作原理的不同,可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类型。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当起重量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10%时,重量限制器将起作用,使机构断电,停止工作,从而起到超载限制的作用。

3.7 力矩限制器

对于动臂变幅的起重机(如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除考虑载荷的大小,还应考虑随着动臂变幅引起的载荷重心至起重机的距离的变化,即起重力矩问题。力矩限制器就是一种综合起重量和起重机运行幅度两方面因素,以保证起重力矩始终在允许范围内的安全装置。可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类型。

机械式力矩限制器有杠杆式和水平吊臂上使用的两种限制器。在起吊操作中,当起重量增大到限定值时,该限制器能够带动控制块以触动控制开关而断开电源,停止工作。

电子式力矩限制器在操作过程中能够通过仪表自动将实际起重力矩与额定起重力矩进行比较,若超载,继电器就会自动切断工作机构电源,保证安全。电子式力矩限制器克服了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缺点,广泛应用于各种起重机上。

3.8 危险电压警报器

臂架型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臂架钢丝绳等过于接近甚至碰处电线,都会造成感电或触电事故。为了防止这类事故研制出危险电压报警器,其原理是:报警器输电线路为三项交流电,各相间相位差为120°,空间电场分布是交变电场,从理论上讲,距各相线距离相等的点的电位应为零。但实际线路布设,不存在电位为零的点,根据电场分布特性,只要检测出触电位的绝对值和电位梯度,与预先设置的基准电压比较,就可以判断臂架距电线的距离,并及时发出警报。

报警器由检测器和警报器组成。检测器安装在起重机臂端,其上端的金属球作为检测探头,可以检测电线周围的电场。检测器内部的前置放大器将微弱的电场信号放大后,送警报器进行比较处理。

4 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起重伤害事故一般有挤压、高处坠落、重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事故等。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因设备有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4.1起重机挤压事故的预防

起重机挤压事故的发生及预防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起重机机体与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这种事故多是发生在运行起重机或旋转起重机与周围固定物之间。如桥式起重机的端梁与周围建筑物的立柱、墙之间,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旋转时其尾部与其它设施之间发生的挤压事故。事故多数由于空间较小,被害者位于司机视野的死角,或是司机缺乏观察而造成的。因此,在起重机与固定物之间要有适当的距离,至少要有0.5m间距,作业时禁止有人通过。

第二种情况,吊具、吊装重物与周围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对此,首先应合理布置场地、堆放重物。货物的堆放应有适当间隙,巨大构件和容易滚动及翻倒的货物要码放合理,便于搬运。其次,应选择适合所吊货物的吊具和索具,合理地捆绑与吊挂,避免在空中旋转或脱落。禁止直接用手拖拉旋转的重物,信号指挥人员要按原定的吊装方案指挥。

第三种情况,起重机、升降机自身结构之间的挤压事故。如检查维修人员在汽车起重机转台与其它构件之间发生的挤压事故。物料升降机中以建筑升降机问题较多,主要是防护装置不全,如无上升限位器,无防护栏杆或无防护门等。防护措施是:操纵卷扬机的位置要得当;没有封闭的吊笼,其通道应该封闭,不准过人;通道入口应设防护栏杆;检修接近上极限装置时,要注意防止撞头;底坑工作时,要注意桥箱和配重落下,避免事故发生。

4.2 起重作业高处坠落事故预防

起重机的操纵、检查、维修工作多是高处作业。梯子、栏杆、平台是起重机上的工作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在上述操作地点,都必须按规定装设护圈、栏杆的平台,防止人员坠落;桥箱、吊笼运行时,要注意不准超载;制动器和承重构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坠落装置必须可靠;电器设备要有保险装置,并要定期检查,防止事故。

4.3 起重机械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的预防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量较多的一种。这类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绑挂方法不当,司机操作不良,吊具、索具选择不当,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而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预防措施:首先,提升高度限位器要保证有效,避免过卷扬事故,司机在作业前要检查提升高度限位器是否有效,失效时应不准启动;其次,要注意检查吊钩,是否有磨损或有无裂纹变形,该报废的不准使用;第三,要检查钢丝绳的状况,每班操作前都必须将钢丝绳从头到尾的细致检查一遍,是否有磨损、断丝、断脱,有无显著变形、扭结、弯折等,不符合的要及时更换。

4.4 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事故预防

倾翻事故多数发生在流动式起重机和沿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超载,支护不当,在基础不稳固状态下起吊重物,或负载转弯、超速运行等。预防措施是:起重机司机应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麻疲大意;塔式起重机除防止超载外,还要注意按要求配重、压重、铺设轨道和安装合格。

折断倒塌事故包括结构折断和零部件折断,如吊臂折断、主轴断裂等,这种事故主要是由于超载、机构及零部件的缺陷、违章操作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每次使用都要对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防止由于机械部件的损坏而发生折断倾翻事故。此外,在作业过程中,当风速超过20m/s时,要停止作业。在安装中如果遇到13m/s的风、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4.5 起重机械事故预防

起重机发生触电事故比较多。一种情况是维修、保养人员在起重机上发生的触电事故,主要是违章带电作业,碰到滑线或线路漏电,或者是保养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不知起重机上有人作业,误合电闸而造成。因此,在维修作业时,必须停电拉闸,且有人监护;同时要注意检查起重机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保证接地和绝缘良好。再一种情况是,起重机靠近输电线路造成触电事故。要教育司机,在行驶和作业中必须与输电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如本文开头所述,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将起重机械列入特种设备监察范围,并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检验、监察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譬如,起重机的生产制造,国家实行制造许可制度,生产制造起重机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必须取得制造许可的资格,同时要对所生产的起重机的质量和安全负责。我们深信,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通过生产制造、运营使用和安全检验等各方面的努力,起重机械的安全定会得到保障,我国起重机械的伤亡事故一定会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