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工作中途突然断电,吊装物品会一直悬挂半空中吗?
电动葫芦在吊运材料的时候突然断电,吊着的东西不会下降,会一直悬挂空中。为了安全起见,应该想办法固定好悬挂的物品当然也有另外一种情况,电动葫芦在使用提升功能的时候,手指离开按键就会出现下降的情况,这个是电动葫芦的刹车功能坏了。
电动葫芦安全注意事项:
1、 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充分了解电动葫芦的结构、性能,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4、起吊前对机械、电气系统检查,确保吊钩无裂纹、钢丝绳不断丝断股、上下限位动作灵敏、制动器制动性能良好。
5、确认楔块、绳套卡子安装牢固,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6、电葫芦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吊件运动状态和吊装场地人员状况。经过安全确认后,坚持“点动”起车。
7、指挥人员、挂钩人员,应站在明显、安全位置。需要手扶钢丝绳时,应用手掌推;挂钩时,手应扶钩的外侧。严禁将手脚放在绳索、吊物之间,防止挤伤危害。
8、起吊时,吊物应捆扎牢固、重心平稳,并在安全路线上通行。严禁重物在头上越过。高空作业,应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专人看守。
9、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安全圈不得少于2圈 ,压板、楔铁、绳卡齐全牢固。
10、手操作开关、葫芦电缆等,应绝缘良好、线缆不裸露、操作按钮灵敏可靠。
11、起吊时,确保吊装场地畅通、洁净,无杂物。由于故障原因造成重物下滑,要采取紧急措施,紧急向没有人的区域下放重物。
12、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严禁斜拉重物或将其作为拖拉工具,应坚持“十不吊”。
13、工作完毕,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扩展资料:
起重设备按结构不同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升降机、起重机和架空单轨系统等几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滑车、吊具、千斤顶、手动葫芦、电动葫芦等。
2、起重机主要包括①桥式类型起重机,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等。②臂架类型起重机,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3、升降机是重物或取物装置沿着导轨升降的起重机械,它包括载人或载货电梯。升降机虽然只有一个升降动作,但机构很复杂,特别是载人的升降机——电梯,要求有完善的安全装置和电控装置等。
作为轻小型起重设备,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起重设备
2.不得在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下操作电动葫芦
3.勿以下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的在安全舌片内
4.勿使用不合格的载重链条或钢索
5.勿使用规定范围外的电压周波数(Hz)
6.为避免触电,要完全接地才可以操作电动葫芦
7.注意电源为三相或单相及电压大小
8.环链电动葫芦要安装在强度够的结构上
9.在反向作动前请记得确定电机已经完全停止停止在执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10.避免上下剧烈升降
11.安装葫芦时,电源请勿穿过齿轮箱上方之吊环
12.勿过度使用极限开关装置
13.吊货时勿摇晃过大
14.吊重时切勿在吊重不平衡的状况下执行吊升
15.勿使用电动葫芦从高处落下
16.勿将葫芦的链条用来当作焊接之电极
17.不可以在电动葫芦吊起的工作物进行电熔作业;因为以葫芦作为导线会影响链条材质及破坏葫芦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8.勿自行改造电动葫芦的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9.葫芦使用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避免人员行走时碰到头部或身体
20.葫芦操作完毕后,按钮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垂直悬吊,以保证安全
21.葫芦横行,纵走的轨道上不可涂油
22.更换链条袋时请注意规格、大小、尺寸
23.超过负荷的吊重很是危险的,而且也不应该尝试
24.吊货时货物上端勿顶到链条袋影响链条运转
25.严禁载人
26.操作时严禁人员站在货物下面或前进的方向
27.葫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
28.葫芦链条吊成一直线时必须停止,在进行吊货
29.链条不规则及打结时,不要操作
30.葫芦横行、纵走时勿碰撞凸物以免损坏主机
31.严禁横拉及斜拉
32.不可吊嵌入地内的固定物
33.勿用葫芦主机链条环绕捆住物品
34.环链葫芦在冲击力作用的场合,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35.链条断裂后,不可自行焊接后使用
36.链条必须整条换新,不可部分更换
37.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38.齿轮,轴承及其他摩擦的部分,应适时添加润滑油
39.长期不使用的葫芦,作适当的防锈处理后,妥善保管
40.严禁当作载货升降机主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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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电动葫芦吊物运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吊离地面0.5m左右,由起重工在电动葫芦吊物后面扶稳物件,并在起重工指挥下绕过障碍运行。电动葫芦运行时不要时断时续,在长距离运行时,最好以长时间送电运行为好。电动葫芦在运行时应保证吊物平稳,电动葫芦如果吊物摆动或抖动时,应在运行中边运行边稳钩,不得任其抖或摆。
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做到:
1、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工具。
2、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3、严格检查吊耳,绳扣应捆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捆绑牢固。
4、起吊的重物有凌角时,拴绳子扣前应加衬垫。
5、起吊重物上应拴绑溜绳。
6、检查地锚的位置及受力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钢丝绳电动葫芦是工矿企业、铁路、码头、仓库中常用的起重设备,如何才能安装好钢丝绳电动葫芦呢?在安装钢丝绳电动葫芦上注意以下五点就可以:
1.钢丝绳电动葫芦到达安装地点后,应仔细检查在运输途中有无损坏等情况。
2.为了适应不同工字梁轨道上的使用,在安装时以垫圈来调整运行机构的走轮组的宽度,调整时应保持车轮轮缘与工字梁下侧面每边有C=4-5mm的间隙。
3.钢丝绳电动葫芦轨道两端应装止销及带弹性的缓冲装置,以防止葫芦脱轨或碰撞损坏机体。
4.在工字梁或与其连接的构梁上设地线,可用∮4~5mm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2的金属导体。
5.电器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所有电力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电动葫芦吊物时的起车和运行方法不当.电动葫芦则会使吊物摆动发生事故。电动葫芦吊物起升,当钢丝绳或链条拉紧时应停车,电动葫芦按吊钩抖动的方向再次找准吊钩,同时起重工人应检查吊物是否挂牢;电动葫芦起升时不要过猛,当吊物脱离障碍以后方可加快起升速度;电动葫芦起升的吊物不易大高,一般超过安全通道最高物0.5m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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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2015/ISO45001-2018)
一、岗位危险源:操作超速、操作方法不当、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操作人员未培训、叉车部件失灵、场地狭小、吊具断裂或脱落、吊装的零部件重心不稳、工件捆扎不当、警示标志缺失、劳保防护不当、零部件安装不牢靠、零件堆码不稳、零件捆扎不当、起吊部件失灵、起吊部件重心不平衡、起吊超重、设备失灵、司机的安全意识不强、司机精神不良、司机未经培训、索具断裂、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违章操作、未培训人员操作、物资重心不平衡、系统安全装置失灵、现场物件堆放混乱、行车超速或失灵、行车通道违章站人或行走、行驶过程中超速、作业人员协调不当等。
二、岗位可能发生事故:
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
三、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
1、起重工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5、坚持“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起吊工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m,经确认稳妥,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趴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要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并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轮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底盘要紧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慢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利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作固定点。揽风绳与地面角度应小于45。,需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拨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重物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它机电设备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二)挂钩工
1、挂钩工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遵守“十不吊”原则(参见行车工)。
3、要经常检查工具,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大型物件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米,确认稳妥方可起吊运行。
5、起吊物件吊位要准确。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适当不得大于120。。吊件翻身掌握好重心。特殊起吊应用专用工具。
6、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按行车额定载重合理分配,统一指挥。
7、多人吊运,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运行。
8、不得在起吊件下面行走或站立。
9、吊运物件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堆放在动力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三)行车工
1、行车工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开车前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大小车轨道有无障碍。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接到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行车起动时,先鸣铃,正常吊运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起吊件未放稳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工作间隙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吊物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行车运行中,不准维修、调整和人员上下。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但不准同时操纵三只控制手柄。
7、吊运金属液时,应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升降速度要稳、缓。
8、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9、露天行车遇有暴雨、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将地锚拉紧、切断电源。
10、行车工(起重、挂钩人员)必须作到“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⑦易爆物体不吊;
⑧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1、工作完毕,行车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在指定的梯台上下。
(四)电动葫芦工
1、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遇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块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应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绝缘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拐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五)汽车起重机司机
1、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2、司机须熟悉本起重机的性能及各项指标。严禁酒后、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操作起重机。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纵系统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十分齐全和灵敏可靠。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5、起重机工作时,转台上不得站人。行驶时,上车操纵室严禁坐人。
6、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须平稳固定,支撑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起吊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继续起吊,不得盲目快速升降。
8、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漆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9、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垫平,整机倾斜度在允许范围内。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或被吊重物下,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1、严禁起重机在高压线下进行工作。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增大到1.5倍以上。
1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或以上的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特殊情况下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3、进行伸缩、变幅操作时,绝对不能突然过急地扳动操作杆,否则会造成极大的危险。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4、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使起重臂后翻。降钩时卷筒上至少要留3圈以上的钢丝绳。
15、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及检修与调整。
16、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的情况下,司机不准离开操纵室。
17、汽车起重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吊的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⑦易爆物体不吊;
⑧棱角、块口未垫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18、行驶过程中及工作完毕,起重臂要缩回原位,吊钩和起重主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放至零位。
19、起重臂与输电线之间的最近安全距离如下表:
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20
35~110
154
220
安全距离(米)
1.5
2
4
5
6
(六)塔机司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操作。
2、作业前塔机必须进行试运转,逐个检查安全保护装置、限位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决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作业过程中
1)必须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超载运行。不准斜拉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2)避免吊钩着地,防止起升钢丝绳乱绳而引起事故。如吊钩必须着地,则着地后再次升起,应注意监视卷筒上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3)每次动作之前,必须先鸣笛。
4)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严禁回转时反转制动和紧急刹车。起升或下降的过滤档位不允许长时间使用,具体要求详见使用说明书中有关部分。
5)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在遇有大雷雨、浓雾等恶劣气候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超过13米/秒时,一律停止作业。
7)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转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
8)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等查清并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9)起吊重物时,小车吊栏内严禁站人。严禁用塔机吊运人员。
5、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