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能带电钻吗?
电钻可以带上火车。
家用手电钻不属于乘坐旅客列车(包括高铁及动车)严禁携带的物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扩展资料: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1、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2、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随身携带品
锤子、扳手、斧头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利器、钝器不能带上火车;水泥、玻璃胶、PVC胶水等化工产品会污染或损坏车体,其他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都不能带上火车;水果刀、菜刀、弹簧刀、多功能折叠刀、工艺刀等利器,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刀具都不能带上火车。电扳手、螺丝刀、电钻、理发剪、射钉枪、防卫器等也不能携带。如有需要,请提前咨询当地车站,您可以办理托运服务,符合标准的物品当场寄走,方便快捷。
限量携带物品的尺寸和重量: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1、坐火车可以带电工工具,电工工具不是违禁品。
2、《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第五十一条,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3、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坐火车可以带电工工具的,电工工具不是违禁品。
不可以携带!因为针对近年来旅客伤害事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列为禁止携带物品。
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坐火车不可以带扳手、锤子。扳手、锤子是会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钝器,因此不能携带。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中规定:
第三条 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或者旅客声称本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 列车上发现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处置,并移交前方停车站。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易爆物品应当立即浸湿处理。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铁路总公司关于禁止携带物品规定如下: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