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山西出台了哪些相关措施?
日前,山西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协同公布《塑料污染治理(2022—2023)年度工作要点》(通称《工作要点》),围绕塑料产品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商品流通、应用和回收利用取代等重要环节,制订37项关键每日任务和对策,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传动链条整治。
降低塑料污染,要从根源下功夫。在设计产品生产制造阶段,《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严苛医疗废弃物流入监管,打压废旧塑料进口的,打压纤薄塑料包装袋、纤薄高压聚乙烯农膜等违反规定生产制造个人行为。与此同时,激励进行生物降解塑料科学研究、塑料污染预防等重要关键技术科技攻关,促进降解塑料产业链合理发展趋势。到2022年年末,完成生物降解塑料原料提升生产能力20万吨级。
在塑料商品流通交易阶段,将制订《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降低产品包装过多,促进产品零售、电商物流、餐饮业、酒店住宿等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具减少应用,大幅度降低电子商务产品在收寄阶段的二次外包装。与此同时规定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领降低应用一次性塑料产品。《工作要点》确立,到2022年底,我省全部酒店、酒店餐厅等场地不会再积极给予一次性塑料用具。2023年年末,我省设区市农贸市场将严禁应用不生物降解塑料袋。
除开根源监管,加强“终端设备”解决,推动塑料废弃物标准回收利用利用和处理也是《工作要点》关键实施的内容。在回收利用和清运垃圾层面,山西省将融合垃圾分类处理,推动大城市再生资源回收营业网点与垃圾分类处理营业网点结合,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规范性水准。加强道路、铁路线、民用航空等游客运送行业塑料废弃物标准搜集,健全县、城镇、村垃圾分类处理搜集、装运和处理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农用地膜回收利用。
在再造利用层面,明确提出要适用塑料废弃物再造利用建设项目,促进塑料废弃物再造利用产业链产业化、规范性、清理发展。与此同时加强塑料废弃物再造利用公司的条件管控,避免 二次污染。在无害化处理处理层面,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日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基础设施基本建设,促进无法再造利用的塑料垃圾电力能源化利用,完成设区市塑料垃圾基本上完成资源化再生、电力能源化、零垃圾填埋。
聚焦河湖水利枢纽、旅游景点、乡村等重污染区域,《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进行塑料垃圾重点清除治理,争取海域海岸线监管室内空间内塑料垃圾基本上清零,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室外塑料垃圾所有清零,促进村子清理行为系统化、常态、高效化。
在健全支撑点保障机制层面,山西省将于7月运行执行《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并在项目立项审核、土地资源、税款等层面给予塑料污染整治有关新项目现行政策歪斜。与此同时,加强塑料污染整治的主题教育与科学创新,正确引导群众培养绿色消费习惯性,产生塑料污染整治的社会性推动管理体系,促进我省白色垃圾整治工作中获得更高成果。
出台了以下措施,第一是在产品设计生产环节,《工作要点》提出将严格医疗废物流向管控,打击废弃塑料进口,打击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规生产行为。第二是鼓励开展可降解塑料研究、塑料污染防治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第三是在塑料流通消费环节,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推动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一次性塑料用品减量使用,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第四是要求公共机构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要点》明确,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2023年年底,全省设区市集贸市场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一是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二是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三是宾馆、酒店不再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四是快递塑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3、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4、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
5、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推进相关法规和制订,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6、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7、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我国将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其中,针对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带来的快递塑料包装、外卖塑料餐具等的消耗量快速上升,污染日益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逐步禁限部分塑料包装物使用的具体要求。
由此不难看出,包括电商、外卖、快递等新业态经营者,“限塑令”都应该具有同样效力,需要得到一样的执行。然而就目前的情况看,“限塑令”显然遭到了线上线下、不同业态之间不平衡的监督与执行。之所以如此,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比如线上经营具有较大的虚拟性、分散性、隐蔽性,外卖、电商、快递属于新业态,需要给予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从而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管等。但笔者以为,这更重要的因素恐怕还是此前的“限塑令”规定对电商、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不够明确,进而执法力度较弱的老问题。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意见》
第四条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第六条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规模化推广可降解地膜。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基本原则是:
1、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强化源头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区、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2、创新引领,科技支撑
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3、多元参与,社会共治
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2、狠抓政策落实。《意见》中具有不少含金量高的政策,一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比如,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
3、广泛凝聚共识。治理塑料污染与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形成不是一蹴。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公众对塑料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和参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鼓励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和志愿活动。
在“双11”之际讨论“限塑”话题可谓非常应景。随着电商体量不断增大,每逢“双11”来临,电商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进入作业高峰期,作为基本物料的“主力军”——塑料制品行业也到了爆仓期。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你开心“买买买”之后,在家坐等收快递时,一场“生态灾难”也正在悄悄降临。绝大部分快递材料无法有效回收,特别是那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包装,需要上百年才能在大自然中被完全降解。是到了我们该做点什么来改变这种现状的时候了。
“限塑令”我们不陌生了,不过与过往相比,北京“限塑10条”,有不少新亮点。比如,限用也限产、行政机关率先垂范等。在限用方面,几大塑料污染“重灾区”行业悉数纳入,并列出治理时间表。餐饮业,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批发零售业,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电商快递业,2025年底将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住宿会展业,不得主动提供六类一次性用品。在限产方面,全市范围内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对违规行为也有交代,拟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应该说,“限塑10条”是一套立体的、全链条的治理制度体系,既着眼未来又兼顾现状,比较务实,若得到很好的执行,对于塑料污染治理将大有裨益。让公众担心的,恰恰是执行力,执行不能掉链子,否则“限塑令”也容易成为“可降解的”禁令。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早在十几年前,就有类似的政策措施出台,效果却乏善可陈。
实践证明,不长牙齿的“限塑令”,注定啃不动塑料垃圾。要让“限塑令”长出“牙齿”,法律地位要高、限制标准要严、执行要得力、处罚要到位。比如,在生产环节,政策不允许生产某类塑料用品,要说到做到,对违规企业“拉闸停电”,红牌罚出场,不搞网开一面。 (连海平)
对于一些塑料垃圾来说,确实存在回收利用的价值,所以通过二次回收二次加工的处理,也可以避免塑料污染。所以正是因为如此,为了保护地区环境,那么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减少对不可分解的塑料利用,可以通过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进行替代,避免塑料垃圾,同时对于需要塑料废物来说,可以选择填充掩埋二次加工回收的方式进行处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待问题。
1,由于在自然界中对一些塑料,降解过程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所以对于一些塑料垃圾来说,更应该采取分控处理。其实我们会发现自然界中,对于一些塑料很难通过在短时间内的降解进行分解。所以正是因为如此,对于一些生活中产生的饲料垃圾,更应该采取分门别类的回收方式,进行集中处理,这样的话也可以避免塑料污染。
2,对于一些塑料废品来说,可以尝试进行二次回收,二次加工,利用进行塑料可回收处理。其实是针对一些塑料废品来说,有关部门可以采取集中回收集中加工的方式,进行塑料回收利用。而且可以通过高价回收进行二次加工,二次消毒处理,采取塑料塑性的方式进行塑料循环利用,避免塑料污染。
3,对于一些生活中进行产生的塑料垃圾,可以采取回冲填埋的方式,避免塑料污染。其实目前来说对于自然界中的一种塑料垃圾,一些微生物也可以正常的分解,所以正是因为如此,最有效的方式是对于一些塑料垃圾进行特定回收,而且针对部分的难易有二次加工利用的塑料垃圾,进行填充化处理,这种情况下能够减少对土地的利用,而且能够更好的处理生活中的饲料垃圾,避免塑料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