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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稳重的蜡烛
雪白的香菇
2023-02-22 12:08:51

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最佳答案
单薄的高跟鞋
高兴的紫菜
2026-04-30 14:51:5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四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属地分工、全民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采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分类管理模式。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相关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并实施激励约束。

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细则和管理责任制度。

市、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居(村)民委员会在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宣传、指导工作,可以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第六条 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下列分工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一)市城管和执法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并组织落实;

(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运输、贮存和处理工作,对生活垃圾管理相关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协助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设施建设用地和规划管理工作;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指导镇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开展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工作;

(六)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参与建立健全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

(七)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

(八)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全市统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下,指导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工作。

市财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第二章 分类管理第七条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电池、家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国家、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最新回答
唠叨的黑夜
温婉的翅膀
2026-04-30 14:51:57

一、垃圾分类概述

自6月初住建部、发改委等9部委发文宣布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垃圾分类逐步引发热议。7月1日,上海正式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垃圾分类无疑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最近有个很火的段子:自从开始推进垃圾分类,上海市民每天都要经受两次来自老阿姨的灵魂拷问:“侬是什么垃圾?”目前上海将垃圾分为四类,分别是可回收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干垃圾。

上海垃圾分类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OECD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生活垃圾产量保持5%左右的增长,2018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28亿吨,当前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产生垃圾最多的国家。在过去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始终高于无害化处理量,大量城市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垃圾分类显然很有必要。

2014-2018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整个垃圾分类的链条可以分成四阶段,包括:分类投放(居民层面)、分类收集(社区层面)、分类运输(清运)和分类处置(垃圾处理)。

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垃圾分类行业市场调研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二、垃圾分类行业现状

1、垃圾分类

从已经上线的“创业项目”来看,“上门代收垃圾”是当前最热门的选项之一。有消息指出,目前上海网约代收垃圾APP极为火爆,在一些上门回收的APP应用中,用户增速明显加快,并且叫上门回收垃圾的下单量也逐渐增加,重复下单率也很高,平均七天下一次单。据了解,网约代收垃圾App上线半年以来,在上海已经服务超过150万的用户,而且其中七成用户为80后群体。这与传统的参与垃圾回收都是老年人的数据形成了鲜明对比。

2019年上海网约代收垃圾客户群体占比分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垃圾运输

从分类运输来看,我国环卫车产量波动较为明显,但总体处于上升趋势。我国环卫车产量从2010年的3.32万辆增长至2018年的10.71万辆,复合增速为15.8%。受垃圾分类政策的影响,预计未来环卫车将细分为有害垃圾清运车、可回收物清运车、湿垃圾清运车、干垃圾清运车四种,并且产量将会继续提升。

2010-2018年中国环卫车产量统计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3、垃圾处理

我国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提高,从2009年的356.130吨/天增长至2017年的679889吨/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7%。

2009-2017年中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统计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虽然我国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提高,但是我国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依然不够完善,主要处理垃圾的方式是填埋和焚烧,2017年无害化处理的21034.2万吨生活垃圾中,有12037.6万吨被填埋,8463.3万吨被焚烧,533.3万吨被其他方式处理。

2017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占比分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垃圾分类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1、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在2013年我国曾强制居民自行投放垃圾并进行分类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自觉对垃圾分类,减轻清洁环保人员的工作负担,促进我国环境文明建设。但只有少部分城市小区做到,一方面是政府对这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二、三线城市及农村都不知道要将垃圾分类,部分小区也只是应付化走形式,不清楚具体的垃圾属于哪种分类,没有系统的分类标准,比如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不能确保人人做到。另一方面是居民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淡薄,自身抵抗去实施政府的做法,只是单从个人角度觉得扔个垃圾还那么麻烦,吃力不讨好,所以,这是居民普遍综合素质低下的表现,对垃圾分类回收意识淡薄,不重视其给生活、环境带来的危害。

2、缺乏一个完善有效地分类回收系统

虽然针对垃圾分类回收,国家在2017年3月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先行在部分地区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到2020年,使得垃圾在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下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但目前仍无法得到普遍实施,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处理垃圾采取填埋或焚烧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止成本高、污染环境,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土壤,进而影响水质等。

四、垃圾分类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建议

1、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如今,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即将到来,其对应产业链中环卫转运、餐厨垃圾处置、垃圾焚烧领域均有望迎来投资机遇,新增设备购置及装置建设空间约1600亿元。湿垃圾由于在居民产生的垃圾中占比最大,在现在前端分类、转运成体系后,有助于后端处理提高效率,原料供应也有所保障,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把厨余垃圾变成有机肥料来获取收益。此外,可回收垃圾也是值得关注的细分领域,其如何分拣处理后进行再生利用,以及行业下游如何处理加工都有很大机会。

2、垃圾回收市场化和产业化

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和理念,融入民间资本的力量,融入市场运作的力量。城市垃圾每年都在递增,如果处理不好是一个严重的环境负担,如果处理好将转化为一种资源。政府正确的引导社会资金,出台对应的扶持政策,将有利于垃圾回收市场朝着规范化的商业模式发展,有利于形成垃圾分类处理完整的产业链。

害羞的中心
积极的御姐
2026-04-30 14:51:57

首先第一点:生活垃圾普遍分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合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在公共场所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可回收垃圾箱,另一为不可回收垃圾箱。

(2)厨余垃圾包括生活饮食中所需用的来源生料及成品(熟食)或残留物。剩菜、剩饭、菜叶;生厨余垃圾包括果皮、蛋壳、茶渣、骨、贝壳;还包括用过的筷子,食品的包装材料等。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实验室垃圾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等,建筑垃圾承建单位必须妥善处理。

第二点:我本人认为在前期一定要跟物业配合以及上门宣传为居民讲解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好处等方面还有可以组织关于垃圾分类活动带动小朋友兴趣形成“小手拉大手的活动”以及新颖的视角生动的讲解,为物业居民提供了一场集理论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于一体的视听体验。并且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垃圾桶设置的点位距离等一系列知识要点。形象地介绍了垃圾分类的优秀案例,让物业员工以及居然对垃圾分类的工作流程进一步了解。

第三点:垃圾分类实行从源头抓起从定时、定点、定人、回收垃圾做到各种设施齐全、完整、位置固定、摆放合理以及为确保垃圾的定点存放和分类,在大厦各楼层可以设立分类垃圾桶,每户底商必须在其管理范围内摆放至少两个垃圾桶,一类是可回收垃圾;另一类是不可回收的其他垃圾。(备注:应深圳盐田区是投放德立信智能垃圾分类设备而传统垃圾桶基本在整个区域是完成撤桶状态,以上观点可能偏向于摆放传统垃圾桶观念多一些)

第四点:每日可在早上6:00——13:00,而晚上18:00——20:00为垃圾集中回收时间,确保做到垃圾处理日清日结,由专人统一回收后,按垃圾分类要求倾倒到指定地点。实行垃圾分类巡察制度,物业管理处客服专员兼任卫生督导员每日不定时巡察各个区域垃圾分类处置情况并填写巡查表以及表扬好人好事,通报不文明行为和不规范垃圾投放行为。

好了这是小弟的一些小经验,如有不足欢迎来补充以及指点学习。

兴奋的大树
独特的羊
2026-04-30 14:51:57

推进九大分流 印发分类指引 建立分类模式

深圳努力走出独具特色的垃圾分类之路

编者按

垃圾分类成为了新时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深圳市、区、街三级部门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为科学系统推进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分类难题,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和机构保障;为让垃圾分类有效运转,各区及职能部门积极搭建9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平台;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各街道立足前端组织发动,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垃圾分类优秀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场所,去看看深圳如何探索和打造垃圾分类的路径和模式。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深圳一直将垃圾分类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采用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大分流、细分类”的推进策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分流分类、宣传督导、责任落实三大体系,努力提高回收利用率和居民参与率,深圳正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独具特色的垃圾分类之路,打造垃圾分类的深圳模式和深圳样本。

成立专门机构压实垃圾分类责任

深圳是典型的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和环境容量小市,在不到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2000多万人口,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超过两万吨,给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为破解垃圾分类难题,深圳不断强化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和机构保障。2013年7月1日,全国首个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隶属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也相继成立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这些机构的成立和不断壮大,给深圳开展垃圾分类提供了稳定、有效的保障。

2015年8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施行,深圳开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随后,相继出台国内首个垃圾分类专项规划、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标准体系。

为打通垃圾分类的全链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逐步推动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分流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培育了分流分类体系的产业链。在前端分类环节,对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张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年花年桔、果蔬垃圾、绿化垃圾、餐厨垃圾这九大类垃圾进行分类。目前,全市日均分流分类处理生活垃圾2700吨,通过专业化分流处理手段最大限度为末端焚烧与填埋“减负”。在收运环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还构建网上平台,建立各区招标企业专项清运回收制度。在后端处理环节,推动处理设立建设落地,开展资源化利用。

此外,建立责任落实体系。该体系围绕压实“六个责任”展开。即压实区、街道、社区开展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开展垃圾分类的责任,压实餐饮企业开展餐厨垃圾分类的责任,压实集贸市场开展果蔬垃圾分类的责任,压实收运、处理企业分类收运和处理垃圾的责任。从制度上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层层落实。

为保障制度有效实施,深圳还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以及民生实事、治污保洁、生态文明考核,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全过程监管。

全国首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垃圾分类听起来好复杂”、“扔一次垃圾好纠结,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日常生活会产生几十种垃圾,这么多种垃圾怎么分?说起生活垃圾分类,一些市民常常发出这样的疑问。居民是进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参与者,教会居民如何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就是一项重要工作。而纵观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可知,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高,参与率也在提高,但准确率偏低,认知和行动存在落差,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任重道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直在努力做好垃圾分类常识的普及。早在2017年6月3日,该局就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份《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央视《新闻周刊》评价,此举属于垃圾分类的破局之举。2018年,为了更精准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将厨余垃圾纳入分类体系,并重新编制了《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2018版)》。 2018版《指引》中介绍道,目前深圳市的家庭生活垃圾包括有害垃圾、玻金塑纸、厨余垃圾、废旧家具、年花年桔、废旧织物和其他垃圾,每类垃圾都会进行单独的收运和处理。对于各种生活垃圾该如何找到自己的“家”,投放指引中也逐一进行了说明。

例如该项《指引》指出,在投放有害垃圾时,破损电池应用透明袋封装后投入到有害垃圾废电池收集容器中,而破碎的灯管应用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厨余垃圾用袋装的,应拆袋投放后把塑料袋单独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指引》不仅仅向市民普及了家庭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投放方法、分类收运处理流程等知识,更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硬性要求。

《指引》发布后,深圳各区各街道及时印制,并通过多渠道发放入户,并向居民详细讲解《指引》内容。如今,走进很多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处都张贴了该项指引的大图片,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其实,家庭生活垃圾看似种类很多,而真正会每天产生且产生量较大的是玻金塑纸、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介绍说,家庭中有害垃圾、废旧家具、年花年桔、废旧织物这几类只是在特定的时间、换季时节、搬家等时刻才会产生。做好前面三大类垃圾的分类就做到了垃圾分类的90%,要去除对垃圾分类的复杂感、神秘感。“垃圾分类是难在每天坚持,把垃圾分类变为日常生活习惯,天天都做,这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挑战。”杨雷还表示,若居民对某种垃圾如何准确分类拿不准时,可以当作其他垃圾来投放,慢慢提高分类准确率。

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

住宅区是产生生活垃圾的主要场所,如何在全市住宅区开展垃圾分类,是深圳垃圾分类重点突破的。

从2015年起,深圳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此后,围绕着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转化为行动力,全市所有约3600个住宅区和城中村已配备了7000多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现在,深圳正大力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模式。即楼层不设垃圾桶,在楼下集中设置分类投放点。安排督导员每晚7至9时在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进行现场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分类、准确分类。目前,全市805个住宅小区已率先实现这一垃圾分类模式,设置了2348个集中分类投放点,涉及48万户大约167万居民。

为了向全市推广这一模式,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深圳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列为重点立法项目。以此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刚性约束和强制保障,通过设立机构、健全机制、树立标准、完善立法,垃圾分类治理逐步完善。

同时,建立宣传督导体系,比如,在公众教育方面,实施蒲公英计划,通过聘请推广大使、招募志愿讲师、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和微课堂,实现垃圾分类公众教育的规模化和常态化。在现场督导方面,组织发动、培训党员干部、志愿者、热心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在住宅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定时督导。

通过这些对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和行为的引导、培养,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逐渐显现。据悉,在住建部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中,深圳连续排名第二。今年第一季度的考察中,深圳垃圾分类工作也是名列前茅。

畅快的乌冬面
无奈的水杯
2026-04-30 14:51:57

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区域的生活垃圾投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区域,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分步推进办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基本原则)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回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区县政府和乡镇、街道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六条(联席会议制度)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目标编制)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包括市、区(县)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指标和分类投放实施区域推进指标等内容。

第八条(垃圾产生者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九条(清洁生产)

本市鼓励研发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取改善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包装物减量)

本市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商品包装物减量的有关规定,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一条(果蔬菜皮减量)

本市大型果蔬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标准化菜场实行净菜上市。

第十二条(低碳消费)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

本市旅馆、餐饮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餐饮经营单位还应当提示并指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第十三条(绿色办公)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实行绿色办公。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

第十四条(配套政策和标准)

市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质量技监、商务、旅游、农业、机关事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性文件和标准。

第十五条(投诉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

第二章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要求

第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且应当专门处置的废镍镉电池、废药品等废弃物;

(三)湿垃圾,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及投放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其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公共服务单位为责任人。

(二)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三)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四)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由业主整幢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使用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十八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承担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二)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垃圾箱房或者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

(三)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在必要时,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

住房保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应当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评级。

第十九条(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一)住宅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少的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可以按照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减少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

本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步骤,细化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第二十条(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应当包括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色、标识以及设置要求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分类投放要求)

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投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细化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细化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规范内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纳入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报告和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未达到要求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应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改进,并可以根据改进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2]

第三章分类减量的促进措施

第二十三条(鼓励参与)

本市鼓励通过社会化方式,促进与激励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宣传动员)

绿化市容、环保、商务、旅游、文广影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应当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和实践等活动。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进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二十五条(购买服务及示范指导)

区(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导活动。

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示范指导员,指导居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

第二十六条(行业协会工作)

本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连锁经营协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本行业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引导、督促会员单位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分类计量和统计)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称重工作制度,逐步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实行重量统计。

第二十八条(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生活垃圾处置导出区(县)应当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县)支付环境补偿资金。重量统计信息作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精神文明创建评选)

本市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城区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标准中,应当包含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情况。

第三十条(绩效考核)

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情况,应当纳入区(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第三十一条(信息系统)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信息系统,用于记录、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信息,并逐步与商务、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2]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单位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管理等职责;

(二)未依法处理发现或者告知、投诉、举报的生活垃圾违规行为。 [2]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单独投放收集的生活垃圾)

本市生活垃圾中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居民装修垃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生活垃圾,法律、法规、规章有单独投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分类收运处置)

对于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三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一、《办法》制定的意义

《办法》是旨在通过法治方式改变和规范垃圾收集行为,提高本市垃圾处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立法决策,其意义主要是:

第一,标志着上海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法制化的新起点。《办法》是在总结上海以往多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尤其是2011年以来的试点工作经验,借鉴国际上大城市垃圾分类法律实施经验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确定的法律制度。其实施意味着上海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从试验性探索到确定性的法制化新起点。

第二,有助于提高上海的生态文明水平。垃圾处理已是当今世界城市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重大难题,是代表着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垃圾分类减量法制化,有助于促进和提升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的国际形象,有助于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在上海的落实。

第三,有助于提高上海的整体城市文明水平。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最终体现在公民个人良好的投放垃圾行为习惯的形成。此项工作既需要政府的组织推动和监管实施,又需要市民的广泛行动,也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通过对此项工作所涉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立法明确,能够更好地促进上海市民良好行为习惯的尽快形成,提高上海城市文明的整体水平。

二、《办法》的特点及主要内容

(一)《办法》适用上“分步推进”的特点

《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在法律适用空间上,并不是自施行之日起即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施行分类投放,而是由绿化市容部门按照分步推进办法,确定具体区域,不断地有序推进实施。

二是,从制度约束上,《办法》设定的处罚条款,并不是自施行之日起全面适用。而是根据渐进性特点,在实施初期,对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

但如果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较为成熟和成功的小区中,对个别较为恶劣的行为,会依法处罚。当然,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的处罚,将会随着垃圾分类法律制度实施的深入而不断加强完善。

(二)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监督管理和推进落实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法制化推进,政府责无旁贷,且需合力推动。

《办法》确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推进模式:

(1)市绿化市容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管理。

(2)市商务委负责可回收物回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3)区县政府是垃圾分类减量的责任主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域内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落实。

此外,市发展改革、财政、旅游、农业、机关事务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性文件和标准,配合实施。

(三)确立垃圾“四分法”基本分类标准

本市垃圾分类标准已从早期试点的有机、无机二分法,逐步拓展为2011年以来试点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的四分法。

此次立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延续了四分法分类标准。考虑到试点中市民对垃圾“干湿分类”命名的认可度高于“厨余与其他垃圾分类”的命名,所以本次立法将原四分类垃圾名称微调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同时授权市绿化市容局制定细化分类目录,以便市民可以清楚地知道具体分类要求。

(四)明确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要求

考虑到不同区域产生垃圾的类别、数量不同,《办法》采取“因地制宜”原则,区分住宅小区,单位办公生产场所以及公共场所等三类区域,设定了差异化的设置要求。

同时,《办法》也授权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公布设置规范,明确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色、标识以及设置要求等具体内容。

(五)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为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实施,《办法》首先根据场所区域差异、实行物业管理情况、出租及委托经营情况等因素,区分道路等公共场所、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单位办公生产场所等四类,确定了不同责任人。

其次明确管理责任人的三个主要职责:

(1)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2)分类驳运;

(3)宣传指导和劝告制止。

(六)明确垃圾分类减量促进措施

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需要一个长期推进过程,需要多方面有效推动,《办法》专章明确了一系列分类减量促进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鼓励通过社会化精神和物质奖励方式,促进与激励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

二是,行政部门、媒体都应当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和动员,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应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

三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行为的指导活动。四是,要求各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引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循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含糊的乌龟
合适的苗条
2026-04-30 14:51:57

【奋斗者正青春】

原标题:37岁的徐源鸿在垃圾分类回收领域,打通了全品类全流程产业链——(引题)

建起废品回收“正规军”(主题)

6月14日,对37岁的北京爱分类环境有限公司总裁徐源鸿来说,又是紧张忙碌的一天。这一天,他参加了6个会议。

这位获得“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的青年企业家,在垃圾分类回收领域打通了全品类全流程产业链。

“让这个行业被人看得起”

对于本科学计算机、硕士学管理、博士读环境工程的徐源鸿来说,明明有多条道路可选择,可他最终选择了垃圾分类回收这个行业。

这和他的成长环境有关。徐源鸿的父亲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北京从事了几十年的废品回收生意。

起初,徐源鸿也会在意父亲所从事的工作,“在少年时代,父亲的营生是我的难言之隐。我总会提醒自己,‘一定要抬起头,让这个行业被人看得起。’这份执念深刻影响了我后来的抉择。”

“我们离生活很近,千千万万的居民在身边,满是人间烟火气;我们离市场很近,传统行业发展的‘天花板’需要提升;我们离自然很近,全民参与双碳目标的实践路径清晰可见。”徐源鸿说。

改变“脏乱差”

“收报纸、纸壳、易拉罐,回收旧冰箱、旧彩电、洗衣机……”这样的吆喝声很多人耳熟能详。北京许多小区都有从事废品回收的人,他们将废品从回收点转送到更大的回收站,直至最后的工厂等地。这就形成了传统的废品回收链条。

徐源鸿称,自己创立的爱分类公司则属于分类回收领域的“正规军”。

近年来,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传统业态的“废品回收”已经难以满足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需要。

面对行业的发展变革,徐源鸿一方面坚持“一袋式”上门回收,坚持做居民家庭源头的习惯养成工作,对可回收资源应收尽收,改变人们对传统“游击队”的“缺斤少两、挑肥拣瘦、只收高值”的印象;另一方面打造“再生管家”平台,发挥互联网技术、行业管理经验和规模化经营优势,为传统从业者赋能,帮助“游击队”逐步规范成为“正规军”。

提供更专业更简单的环保服务

爱分类公司提供全链条、全品类、信息化的垃圾分类运营模式。模式听起来复杂,但在使用方面,尽可能做到化繁为简。

居民垃圾分类有两个步骤:分类和投放。“居民简单分,再由企业精细分”,用户只需把可回收垃圾分为干湿两类,干垃圾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电话等方式预约上门回收,湿垃圾则鼓励大家投递到交投点。根据垃圾重量发放的环保金,可以在小区超市和环保金商城使用。简化流程和物质激励,是徐源鸿和他的团队几经 探索 的结果。

居民端原来都是入户回收,疫情期间爱分类公司按照安全防疫距离,进一步完善了线上预约平台,开放了定点交投渠道,建立起了几百个微信服务群,保障居民日常生活。

“大家非常认可这种转变,有些上班族甚至认为比上门预约更便捷,上班路上顺便就交投了。这也验证了我们降本增效的发展方向,等居民养成习惯之后,仅需保留一些为老年体弱居民服务的公益岗,让垃圾分类的市场化服务不需要政府补贴也可以长效可持续。”徐源鸿说。

“居民生活需要,行业发展需要,环境保护需要, 社会 治理需要,有这‘四个被需要’,我相信我们的前景无限光明。”徐源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