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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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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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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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
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
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
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
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
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
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
安全操作规程
3.2.1
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
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
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
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
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电动葫芦的吊装电动葫芦吊物时的起车和运行方法不当则会使吊物摆动发生事故。电动葫芦吊物起升,当钢丝绳或链条拉紧时应停车,电动葫芦按吊钩抖动的方向再次找准吊钩,同时起重工人应检查吊物是否挂牢;电动葫芦起升时不要过猛,当吊物脱离障碍以后方可加快起升速度;电动葫芦起升的吊物不易大高,一般超过安全通道最高物0.5m为好。电动葫芦吊物运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吊离地面0.5m左右,由起重工在电动葫芦吊物后面扶稳物件,并在起重工指挥下绕过障碍运行。电动葫芦运行时不要时断时续,在长距离运行时,最好以长时间送电运行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