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吗?
5吨的电动葫芦是属于特种设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
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不属于特种设备。
起重机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组成结构
起重量一般为 0.3~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减速器、起升电机、运行电机、断火器、电缆滑线、卷筒装置、吊钩装置、联轴器、软缆电流引入器等集动力与制动力于一体。
越来越多的煤矿企业或石油勘探工程在工程项目中会选择防爆电动葫芦。使用前,应先对防爆级别有所了解,才能在采购过程中选择适合您的产品,同时也能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安全操作。
防爆电动葫芦根据国家标准《GB10222-2001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GB12476、1-2000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器设备》、GB3836、1-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的规定,制成防爆等级为DIIBT4、DIICT4和DIPA20TAT4的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适用于工厂爆炸性气性混合物存在的危险场所和工厂内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品的危险场所。其主体可悬挂在工字钢轨道上作直线或曲线运行。
防爆电动葫芦主要分为ⅡA、ⅡB、ⅡC三个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为T1-T4组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汽与空气构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防爆电动葫芦可以分B级、C级。防爆电动葫芦一般适用在1区、2区。防爆电动葫芦可适用的温度主要是从T1-T6,达到T6这个级别是最高温度限制。比方说DIICT4这个所代表的是:d代表隔爆型。II代表II类防爆,即厂用防爆。C代表可用于C级防爆区域,也就是可用于最危险的区域。T4代表温度组别。目前来说防爆电动葫芦用DIICT4等级的比较多。
请查看以下常用防爆级别分类及常见危险气体分类。
危险气体种类
一: EX IIBT4 乙烷、丙烷、丁烷、庚烷、乙烯、一氧化碳、汽油、丙酮、苯乙烯、甲苯、苯、甲醇、乙醇、氯乙烯、乙醛等。
二:EX IICT4 氢气、水煤气及EX IIBT4以外的气体
提示: 在使用时,应注意设备防爆标志对应的环境温度。根据实际存在的气体,参照防爆级别进行选购。如有其他不明事项,可以咨询,我们可以提供专业采购参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