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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应用存在哪些问题

有魅力的柠檬
典雅的蜜蜂
2023-02-21 15:04:26

“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应用存在哪些问题

最佳答案
聪明的枕头
俊逸的蜜粉
2026-05-05 08:10:39

认证难、追溯难。经查询“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应用的相关资料得知,“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应用中存在认证难、追溯难的痛心难题。依托温州“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系统,植入审计报告二维码功能模块,赋予审计报告“身份证”。

最新回答
酷炫的云朵
英勇的高跟鞋
2026-05-05 08:10:39

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国6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其余地区国6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第四条第(十五)款明确规定2019年7月1日开始,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全国15个省、直辖市相继出台了于2019年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文件,也就是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才能上牌。

国六排放标准执行后,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辆必须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对于排放标准以下的车辆将禁止销售、注册和转入,国四和国五排放车辆将只能报废或者外迁到还未实施国六标准的地区。

扩展资料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定:

第十六条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

第十七条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构建全国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

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理顺汽车产业链 落实国六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第

苗条的巨人
安静的世界
2026-05-05 08:10:39
因为油价定价机制。根据现行油价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以国际原油价格、叠加关税成本、炼油成本、国际原油到成品油全链条相关企业利润为基础。这个利润包括三桶油的利润和加油站的利润。然后油价每10天进行一次调整。

疯狂的棉花糖
悦耳的灰狼
2026-05-05 08:10:39
 确定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目标和重点

明确优化管理目标

四川销售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压缩管理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大幅缩短配送响应时间,将车辆运行效率提高到2次/日以上,全年节约配送费用1000万元以上,精简配送环节和管理岗位,对运费结算和商品运输实时监控,减少资金结算和商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构建整体框架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构架,是“形成一个模式,打造一个平台,完善六项功能”。即形成信息化管理模式,打造高度集成的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物流优化、资金结算、运输监控、集中调度、系统融合、成本控制等六项功能。

确定实施原则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实施原则,是“大物流、大系统、大成本、大安全”。大物流,即将企业的自有物流(包括加油站、油库、人员等)与第三方承运商实现配送信息与资源的实时共享,最大限度的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减少物流总支出,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物流的全局优化;大系统,即将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司现有的营销业务使用的ERP系统、财务管理使用的FMIS系统和油库业务等系统进行融合,实现六大系统信息采集、处理的联合和数据的共享;大成本,即将物流成本从传统的运输费用控制向上游的管理费、人工费和办公费延伸,形成一个扩展的、完整的企业成本管理框架,实现物流费用的降低;大安全,即将过去更加关注消防安全向关注交通运输安全、油库和加油站作业现场安全、资金安全、商品安全转变,对造成人、社会公共秩序和生产秩序的各种危害或威胁给予全面、系统的监控。

定位开发方法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方法,是“广征博采、吸收借鉴”。公司对美孚、壳牌、BP等国际油公司采用的RETAIL、CROSS、IMO等配送优化模式进行综合的评估分析,吸收其先进的理念,制定可行性报告和初设方案。

确立运行步骤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系统的运行步骤,是“分步试点、推广完善”。选择有代表性的5家地区公司进行试点后,在23个地区公司全面推广,并根据操作中的问题对系统进行完善和优化。重塑成品油公路配送的制度流程体系

推行经济区域配送

打破原有的23个行政区划,统一各地区公司使用的票据,依托现有的油库和运输公司的运力,构建8个经济片区和8个物流中心的整体构架,对成品油按经济流向和运距最优进行配送。

统一集中调度车辆

由过去各地区公司承运商自发无序组织,向全省范围内的车辆统筹安排转变,实现车辆调度的快速响应和整体联动,提高配送车辆的周转次数。

优化配送路线

针对四川地处西南,辖区范围大,区内平原少,丘陵、高山和峡谷多,道路坡多、弯急的特点,根据实际里程数确定每个加油站的最优和次优配送油库,避免过远运输、迂回运输、无效运输和重复运输。

整合流转票据

将原各地区公司的《成品油配送通知》、《成品油配送运单》、《内(外)部调拨单》、《油品灌装单》、《成品油配送交接单》等票据,整合为包含28项内容的《油品灌装及交接单》,作为记录信息和数据的载体。

精简管理岗位

实现物流监管岗位的标准化管理,减少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门驻库开票岗、驻异地油库提油岗,精简计划调度岗人员配置。

开发运用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化管理平台

完善硬件基础设施

针对配送相关岗位计算机配置低、运行速度慢的情况,更新配送计划岗、油库发油岗和运输公司车队计划调度岗的计算机、打印机,为系统运行提供硬件保障。改造运输公司内网,将其和四川销售公司内网进行连接,打通信息渠道。对偏远加油站增设语音辅助收油系统,解决加油站网络不稳的问题。选购速度快、性能佳的服务器,增设“双机热备”功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分步自主开发信息管理系统

立足实际,本着“投入少、功能简捷、应变力强、包容性好、扩展性强、易推行”的开发原则,自主开发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软件。开发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第一步,从配送运行基本需求入手设置功能模块,优先满足配送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包括运行管理、运费管理及加油站收油管理,通过可视化信息系统摆脱手工作业,减轻人工劳动,打通配送管理信息传递的瓶颈;第二步,进行区域功能设置,实现按经济区域优化配送;第三步,通过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的共享,完善优化配送和主动配送等功能。

打造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配送管理平台

在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信息系统上,融合业务ERP系统、营销审批系统、财务FMIS系统、零售信息系统和油库业务系统,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通过该系统融合在一起。由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系统产生的油品调拨数能直接导入到ERP系统、FMIS系统和零售信息系统中,克服手工输入、工作量大和容易出错的弊端,开发油库业务系统和营销审批系统接口,配送计划自动从成品油公路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传递到油库业务系统中,油库换票员在油库业务系统中选择相应配送计划,仅需录入发油货位一项数据就可打印票据完成换票操作,同时油品发运数据自动反馈,保证不同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减轻了劳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成品油公路配送全过程控制

实行油品配送闭环管理

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门将配送计划通过系统传递到运输公司车队,车队根据接收到的配送计划安排车辆,并通过系统将信息传递到油库,油库根据配送计划发运油品,同时将发运情况通过系统传递到加油站,加油站收油后再通过系统将收油情况返回到地区公司营销管理部门,实现了油品配送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所有上述流程步骤均能以信息的方式,直观展现在系统平台上。

优化运费结算管理

在系统中固化运费计算公式和配送站点与配送油库之间的距离,每笔配送任务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配送量计算出该趟配送运费,并自动统计汇总当月配送运费,省公司通过信息系统的运费管理模块直接查询每笔配送信息及其发生的运费,运费管理完全透明,费用发生清晰可查。

优化油品损耗管理

配送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配送车辆在油库的换票时间、装油时间、离库时间,管理者都能在系统中进行实时监查。配送车辆到达加油站,加油站管理人员在计量后,将油品实收数量录入系统,在与油库实际装油数量自动对比后,损耗情况一目了然。出现超损,管理者即刻叫停卸油操作,现场对超损耗情况进行调查。

优化车辆调度管理

运输公司通过系统的运行管理模块,查询到车队车辆当日及次日配送计划以及车辆调度计划,了解各车队配送任务量,在车辆调度模块中查找各车队的空闲车辆,通过系统下达指令将空闲车辆调度到相邻的运力紧张的车队,实现配送车辆的统筹安排指挥和集中调度管理,提高配送计划的时效性。

优化油品配送管理

建立省公司、运输公司、地区公司、加油站和油库5个层面的系统操作管理平台,打破信息传递瓶颈,配送更加高效准确,区域优化配送得以实现。针对日常配送和应急状态专门设计配送优化模块。对日常配送,系统按配送站点与配送油库运距长短给出各站的最优配送油库与次优配送油库,区域计划管理员能手动调整,同时系统通过提取零售信息系统油品调拨数据,主动分析加油站需求,自动生成配送需求计划,由过去的加油站要货制变为主动配送制。对应急状态,系统根据道路等基础设施损坏情况,自动生成最优替代路线,实现应急情况下的及时配送。

配套完善成品油公路配送工艺技术流程

推行成品油公路运输双向铅封

在“库到站”运输环节推行了双向铅封,油罐车在油库装油后和加油站卸油后均进行施封,保证油罐车配送全过程皆在铅封状态,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降低了损耗。

推行物流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

系统将配送计划、油品库发、加油站收油等信息与GPS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运行信息整合在一起,通过GIS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直观的在地图上反映出来。运行管理人员通过GIS系统不仅能了解车辆的配送任务和运行信息,而且在应急情况下,能利用GIS系统查找距离应急地点最近的在途车辆,实现对某一地区或站点进行油品的紧急配送供应。

推广油库、加油站视频监控技术

在所有油库和加油站均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油库和加油站的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实时观测,当配送车辆离开油库和到达加油站后及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接卸进行监督。

推行油库、加油站接卸油看板作业

在油库和加油站推行接卸油看板作业制度,对接卸油全过程进行分解规范,做到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对接卸油步骤进行严格的确认和现场监控,避免出现油品卸错、卸冒事故发生。强化成品油公路配送监管考核评价

加强车辆和商品在途监管

管理员通过信息平台集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对配送交接现场进行动态监控,足不出户看到油库发油、加油站收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当场叫停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变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同时,省公司和运输公司通过信息系统能对车辆运行的线路、状态进行监控,确保在途商品数质量安全。

强化车辆运行安全

GIS系统提供每辆车配送道路的安全风险信息,包括规定线路中车辆车速限制信息、道路交通状况等,车队提前对驾驶员进行相关道路安全风险提示,并在运行中结合GIS系统车辆车速实时报警,提升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强化成本费用控制评价

变以前各地区公司和运输公司独自结算为省公司直接监管,运费结算更加透明。并以分项成本控制方法,创新公路运输成本核算模型,针对四川省各地运输管理范围差异、道路状况差异和配送站点布局差异等,将影响成品油公路运输成本的因素分为固定费用、变动消耗费用、人员费用、管理费用4大项,同时兼顾费用核算标准规范与动态变化情形,对费用进行测算。

加强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组织领导

坚持领导到位、责任落实

成立项目攻关小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四川销售公司、第三方运输公司和软件公司就优化管理的内容、功能、进度等进行讨论,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集散库为核心节点,以经济流向划定片区,设置了区域配送管理岗位,强化了统筹区域配送的职责。

坚持多层次、多级次培训

注重员工能力的培养,对配送管理人员采取外送和聘请专家授课的形式,拓宽员工视野,充实企业现代管理理念。制定《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项目培训方案》,对地区公司计划管理岗、油库操作岗和加油站操作人员实施分级培训,注重模拟操作,增强员工的实战能力。鼓励员工再造学习和考取物流证书。

坚持试点单位运行

2008年5月,四川销售公司挑选了5家管理基础较好的地区公司进行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项目试点,以“试点-调研-修改-再试点-再调研-再修改”的工作方式对软件进行完善。共采纳基层和运输公司意见150多条,修改细节200余处,项目日臻完善。

坚持分批全面推广

针对流程中的相应步骤、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和修订相关文件,编制《系统用户手册》、《系统管理手册》和双向铅封、看板作业等工艺技术的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增加制作了RCD文档(风险控制文档),通过内控的形式下发。对地区公司按照管理基础、人员配备等进行加权测评分类,分为三批推行上线,对基础薄弱的公司派人实地指导。2008年9月,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

坚持持续改进

下一步将继续向纵向和横向延伸成品油配送优化管理。纵向上,将成品油配送优化延伸到一次配送环节,总部能从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销售企业油品库存情况,主动向库存不足的油库发油;横向上,完善液位仪、加油站管理系统、运输公司ERP系统等信息化技术运用的融合,使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和准确,配送效率更加迅捷和高效。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的效果

形成了新的成品油公路配送管理方式

四川销售公司实现了6个转变:配送方式由原来的按行政区划配送转变为按经济流向和运距最优进行配送;物流管理由各地区分公司和第三方承运商分散管理转变为全省集中管理;车辆调度由过去各地区公司承运商自发无序组织转变为全省车辆统筹安排;资源配置由过去加油站自行要货转变为根据销售情况主动补货;运输监控由传统的事前指令事后检查转变为商品、车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手段由传统手工操作转变为信息化管理。新的管理方式堵塞了管理漏洞,降低了配送成本,保障了物流安全,特别是增强了企业在市场紧张或者特殊情况下油品保供能力。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和2009年泥石流、洪水灾害期间,有效保障了灾区救灾和生产生活用油。

提升了成品油公路配送管理效率

四川销售公司实现了企业内部商品、资金、配送、信息的集中管理,重塑配送制度流程使物流管理环节得到优化,岗位人员有效精减,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数据传递更加迅速及时,响应时间明显缩短,配送时效进一步提高,客户对企业满意程度也明显上升。实行区域配送打破了行政区划限制,总体运距有效减少,车辆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对运输车辆运行过程全程监控,对危险运输路段进行优化选择,有效保障了车辆行车安全。减少了商品在运输环节跑、冒、滴、漏等非正常损耗。车辆集中管理、统筹调度。

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开发和推广过程共计投入362万元,项目实施后,据测算仅四川销售公司和运输公司一年产生的效益达4980万元。

成品油公路配送优化管理项目在四川销售公司推广应用后,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单位的普遍认同。将对国内成品油销售和物流行业的信息化、现代化产生带动作用。

糊涂的期待
曾经的板凳
2026-05-05 08:10:39

石家庄国四能迁入吗?

不能。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扩展材料

关于《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

(三)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11.优化道路货运结构。以推动货物公路运输转铁路运输为重点,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和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比例较2017年增长40%。新、改、扩建涉及原材料及成品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等项目,原则上需规划铁路专用线,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快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到2020年达到50%以上。完善码头设施和集疏港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唐山港、黄骅港全面实行集疏港煤炭铁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大力推进海铁联运,2018-2020年,分别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班列17万、26万和50万标箱。加大绕城公路建设力度,促进重型载货汽车远端绕行,2018年优先安排“4+2”(即: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城市有关绕城道路规划建设,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2018-2020年,煤炭运输过境车辆通行运煤专用通道线路比例分别达到75%、80%和90%。(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

12.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货车治理,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加快规模化发展、连锁化经营。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降低污染排放总量。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用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I/M制度)。构建全省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试点开展高排放车后处理改造升级工作,具备条件的柴油货车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催化还原装置(SCR),配备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严格落实重点用车企业(自有或日用2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的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治污责任,督促其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使用车辆环保达标情况,鼓励使用新能源车,严禁使用不达标车辆。提高港口、机场、铁路货场作业车等方面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的比例。依托交通、公安治超点、执法点等,在国、省道省界口、重要运输通道,加大进省、过境重型柴油车现场抽测力度,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路检路查。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发展清洁货运,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2018年底前,传输通道城市完成国家规定的各10台(套)固定垂直式和1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的遥感监测网络建设,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分别安装6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定州、辛集市分别安装4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各市根据本地机动车监管重点,布局遥感监测网络,到2020年,建成功能较完备的全省遥感监测网络。(牵头部门:省环境保护厅,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13.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对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措施。

2018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万辆(标准车),力争达到4.3万辆(标准车);2019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万辆(标准车),力争达到5.5万辆(标准车);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石家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铁路办事处、河北港口集团、河北航空公司)

14.加强机动车监管和尾气治理。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推行市、县、乡三级机动车排放污染“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生产、销售和使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企业建立环保达标保障体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等违法行为,确保在我省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深入推进入户抽查和路检路查,加强遥感监测的推广应用,严格监管定期检验机构,推进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确保在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研究制定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处罚办法,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实行“环保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制定老旧车年度淘汰方案,通过采取划定禁限行区域、经济补偿、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更新淘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牵头部门:省环境保护厅,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

15.加强专项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开展专项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城市专项作业车治理机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备案制度,逐步完善准入、检查、监测和处罚等标准体系。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19年底前完成。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牵头部门: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

16.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完成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置换,全省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海事局、省公安厅)

17.加强船舶港口和靠港飞机排放治理。开展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船舶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动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船舶,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推进港口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我省船舶排放控制区顺利实施,加快实施唐山港京唐港区国家绿色循环低碳港口示范工程。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新建码头需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白洋淀区域2019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燃油船舶清洁化改造,新增船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2018年底前,全省建成10套港口岸电设施;到2019年,全省至少29个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到2020年,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建设任务目标,全省至少36个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港口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责任部门:河北海事局、河北港口集团、河北航空公司、雄安新区管委会)

现实的龙猫
称心的钢笔
2026-05-05 08:10:39
核心阅读

成品油消费税后移是把“双刃剑”,虽然有望避免不法企业因攫取利益铤而走险,但因为终端环节多且散,投入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过高,给管理和监管带来不小挑战。

日前,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明确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完善地方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

此前,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历经多次改革,但被业内呼吁多次的从生产环节后移至消费环节却始终未能实现。成品油消费税能否搭上此次改革“顺风车”?

现行税制不利于调节消费

成品油消费税是消费者消费汽油、柴油、溶剂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七种成品油时征收的税,初衷在于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引导消费方向和调节产品结构。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历经多次变迁。1994年1月1日起,分税体制改革,标志着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确立。此后26年间,成品油消费税历经数次调整,2015年提高至汽油消费税1.52元/升、柴油消费税1.2元/升,执行至今已有5年时间。期间,国内汽油零售价最高时接近7.2元/升,最低时跌至5.4元/升,而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一直未变。

业内普遍认为,现行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存在诸多不足,例如征税范围固化,税目有待继续完善;税率结构单一,影响消费税功能发挥;价内征收造成价格不透明,不利于引导消费。

“成品油消费税是价内税,缴税者与税负最终承担者分离。批发及零售环节消费者仅会感知成品油销售价格升降及增值税税负,无法直接感知消费税税款缴纳及税负力度,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成品油消费税调节消费、控制高能耗作用的发挥。”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杨霞表示,“如果将消费税征收环节转至批发或零售终端环节征收,消费税将从成品油出厂价剥离出来,也就更有利于实现价内到价外的转变,税负将转移到加油站,有利于降低炼化企业负担。”

后移考验管理能力

我国现行成品油消费税税额标准看似公平,但由于每个子税目计量单位不同,由此导致税额差,有些企业可能通过混淆子税目来偷逃消费税;此外,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过于单一,从不同渠道生产的成品油进入市场时销售价格不同,导致各成品油竞争起点不同。

“因为税收在前端,不少企业通过建立空壳贸易公司勾结炼油企业等方式进行非法操作,最后变换发票名称,从而偷逃税款。”中央 财经 大学财政学院教授白彦锋指出。

杨霞表示,对生产企业来说,成品油消费税后移意味着综合生产成本将有所下降,避免因“偷票”铤而走险。“原来应该上缴的成品油消费税将成为上游生产企业利润的一部分,企业的现金流将更加充裕。生产企业可以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再生产,或让利于客户,提升销售优势。”

“对于终端加油站来说,消费税后移意味着其将成为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加油站的销售利润将会收窄,因为目前在终端环节可以征税的前提条件是在所有加油终端增加税控装置。只有在加油站进行对外销售时才会产生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的承担者还是消费者。”杨霞指出。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成品油消费税后移是把“双刃剑”,虽然有望避免不法企业因利益铤而走险,但因为终端环节多而散,投入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过高,对管理和监管是不小的挑战。

山东东明石化董事局主席李湘平因此建议,应尽快实施成品油消费税分成制度改革,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是中央税,税收的全部收入归中央所有,地方无法享受税收红利。同时,由于成品油消费税是价内税,还要贴出一部分增值税。实行消费税中央与地方按一定比例共享分成制度,将提高地方政府征收和监管的积极性。”

“对于地方来说,成品油消费税后移一方面可以提高其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和消费税征收的积极性,减少税源流失,使地方获得更多更稳定的税收;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地方对炼油企业安全环保质量和发展监管的积极性,防止炼油产能进一步过剩,引导资金流向油品零售和相关服务业领域,促进涉油消费产业链的发展和进步,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但将成品油消费税部分归于地方,中央对于税款使用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杨霞说。

实现智能税控仍需时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峰指出,应考虑针对不同标号的汽油分别课征不同的消费税,通过消费税制调节,鼓励条件适宜的 汽车 使用高标号汽油,从而进一步推动成品油消费税对环境友好行为的激励。

受访人士均表示,成品油关乎国计民生,需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消费税征收后移需要进行税控系统更新,并对产、运、销等环节实行特别税收监管制度。加之中央和地方税收博弈问题仍未解决,因此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仍是任重道远。而近年来部分地区试行的智能税控或是一种有效解决方案。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税务局在临沂市试点推行了“加油站网关数据采集系统”,该系统以加油站行业精细化管理为切入口,依托物联网信息化手段,强化环节监控和过程管控,初步形成人员监控、软件管控、物理防控“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行业专业化管理水平。

2021年1月,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采购项目正式发布,标志着广东省加油站即将进入安装税务监控系统的阶段。

杨霞指出,智能税控系统既可以对数据实时采集,监控设备状态,又可完成对外围数据的对接。“税务机关通过该系统精准掌握了加油站的实际销量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促使其对销售收入如实申报,向上游积极索取进项发票,拉紧了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效减少了加油站‘富余发票’,从根源上防范了成品油库存的回流。这既为加油站行业夯实了公平的税收环境,也为消费税后移做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若要实现成品油消费税后移,涉及环节很多,虽然近几年部分省市逐步安装加油站税控系统,但目前来看,要实现全国加油站安装并实现智能税控仍需时间,因此成品油消费税真正后移或仍需时日。”杨霞说。

优雅的唇彩
满意的钢铁侠
2026-05-05 08:10:39
成品油经营许可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应当具备: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在获得资格证书后,才能办理经营许可证。因为有的行业是限制性行业。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首张“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日前在西宁市完成换发,标志着成品油综合监管改革试点落地实施。

激情的大叔
精明的向日葵
2026-05-05 08:10:39
企业储存柴油自用违法。但前提是要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才行。必须有合格的储存场地和设备。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管制很严。\x0d\x0a成品油供应出现一些社会用油单位私设油罐加油机的非法加油站点及油罐车倒卖成品油等违法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备案登记事项通知如下:\x0d\x0a一、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10]744号)等文件规定:“内部自用加油站(岸基加油点)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部队内部自用加油站除外)方可储存油品。内部自用加油站以自用名义向批发企业购买的柴油不得对外销售,违者视同无证经营予以取缔”。\x0d\x0a凡以自用名义向批发企业购买柴油并储存油品的经营业主,(包括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等单位)须向当地成品油主管的经贸部门提供备案登记,如发现有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将按成品油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论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x0d\x0a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根据闽经贸市场[2006]153号《关于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位案件查处情况相互抄告的通知》要求,今后各相关单位在查处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位违法违规案件时,均应将处罚情况相互抄告有关部门。\x0d\x0a三、单位自用并已私设油罐加油机的,必须在12月30日前向县经贸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x0d\x0a四、备案登记须提供的材料:\x0d\x0a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x0d\x0a2、安全评价报告。\x0d\x0a3、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x0d\x0a4、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车队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的,须有清单并附行驶证复印件。\x0d\x0a5、需自用柴油的厂矿,工地购油,须有当地经贸部门现场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x0d\x0a6、厂矿、工地用油的单位还须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详细运油路线。

含蓄的小蚂蚁
小巧的小天鹅
2026-05-05 08:10:39
日前,温州发布《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其中指出: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风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天然气项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10%以上,占比达到省定要求。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

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全市新建成充(换)电站2座(含公交专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电桩5600个(其中公用桩600个,自用桩5000个)。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大气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市美丽温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

为打好2020年度蓝天保卫战攻坚决战,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浙大气办〔2020〕1号)、《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35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20年,通过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浓度“双控双减”,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达标,确保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中市区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以上(其中市区达到93%以上)60%以上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基本消除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30%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各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低于5吨/月·平方公里市区PM10年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1. 环境准入管理项目。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并运用。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产业布局优化项目。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年底前,完成11家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3.“两高”行业产能控制项目。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4.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全年淘汰12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200家“低散乱”企业。(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5.“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

巩固完善

“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块状特色经济提升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完成省下达的新建小微企业园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二)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

1.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风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天然气项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10%以上,占比达到省定要求。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2.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供气项目。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建成瑞安、龙港、平阳等地天然气门站,全市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天然气消费量达到省定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参与)

3.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项目。

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要求,完成省下达地方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根据省要求,开展外送电接受工作。(市发改委牵头)

4.锅炉淘汰改造项目。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完成省下达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全市实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基本完成电站燃气锅炉和1蒸吨/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鼓励其他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应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并定期更换,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推进4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生物质锅炉,原则上一年内应更换一次布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参与)进一步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按时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

1.运力结构调整项目。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铁路货运量、水路货运量分别比2017年增长21%和18%,实现主要大宗货物“公转水”300万吨、“公转铁”100万吨。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按照《温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推进空港毗邻区天天快递等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温州港集团等参与)

2.公共交通清洁化替代项目。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使用比例达到80%。(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参与)

3.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等参与)在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全市新建成充(换)电站2座(含公交专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电桩5600个(其中公用桩600个,自用桩5000个)。(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参与)

4.老旧车船淘汰项目。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1720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参与)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温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参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温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5.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项目。

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法划定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区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加强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按要求完成新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的6a阶段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温州海关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参与)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加强遥感(黑烟抓拍)监测数据的应用,继续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将重点超标车辆(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监管。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立完善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6.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

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完成平台对接和数据联网报送。组织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推进县级城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对进入禁用区的工程机械,鼓励安装精准定位和实时排放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温州机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项目。

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年底前,建成3套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完成省下达的机场岸电设施建设任务。(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机场集团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网温州电力公司等参与)

(四)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治

1.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项目。

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所有列入清单的废弃矿山实现开工,列入清单的废弃矿山交工验收率达到90%。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2.森林城市建设项目。

启动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计划完成新增国土绿化114200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3.园林城市建设项目。

大力推进园林城市(城镇)创建,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年底前,建成绿道75公里。(市住建局牵头)

4.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项目。

严格实施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管理清单动态更新和清单化管理,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清单及防尘措施情况要“一月一更新”。完成160个房屋征收项目拆后裸露地块覆盖。(市住建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所有建设场地落实“七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出入口安装PM10、PM2.5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联网。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等应配备自动冲洗、雾炮等除尘降尘设施。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相关费用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取费标准。未达到“七个100%”要求的工地,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从严查处,相关不良信息要纳入各行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市住建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规定区域内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等参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700万平方米,达到省下达的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要求。(市住建局牵头)

5.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项目。

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冲洗,年底前,

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以上,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以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严格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密闭式装置。加强对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检查,在各县(市、区)主要运输道路设置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检查站,严查运输过程未密闭、密闭装置破损、物料遗撒、带泥上路等违规运输行为,每月组织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6.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项目。

大力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机制,全面推行低留茬收割技术,强化秸秆统一收集处置,减少秸秆留存。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20%,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切实加强禁烧管控,强化露天焚烧秸秆宣传和打击,在夏季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减少全年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7.农业氨排放控制项目。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达到4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

1.重点园区整治项目。

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等参与)全面完成11个重点园区和集聚点废气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等参与)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具备条件的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2.重点行业治理项目。

按照《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三个一批”整治任务。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制鞋、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要求落实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大力推进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或设置脱硫脱硝等设施。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进一步排查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治理,按期完成电厂煤场封闭改造等年度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发改委等参与)

3.重点企业治理项目。

完成省下达的VOCs治理、工业炉窑治理、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等项目。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完成国家规定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等参与)

4.油品质量提升项目。

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中石化温州分公司、中石油温州销售分公司等参与)加大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抽查频次,全年开展油品等质量专项抽检2次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温州海事局参与)强化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管。(温州海事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开展清除黑加油站点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温州海事局、中石化温州分公司、中石油温州分公司等参与)

5.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确保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中石化温州分公司、中石油温州销售分公司等参与)

(六)实施专项行动,推进破难攻坚

1.秋冬季攻坚项目。

制定实施2020-2021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强化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秋冬季大气执法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2.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项目。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工业窑炉整治项目。

继续完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淘汰1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9台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PM2.5和O3“双控双减”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省VOCs治理方案,继续推进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包装印刷、油品储销等重点行业“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深度治理,对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按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一厂一策”。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在技术较为成熟的印刷、工业涂装(木业、家具制造、集装箱、汽车制造、船舶制造、机械制造、钢结构)、汽修等行业,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在5家化工企业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O3污染高发时段,加强政企协商与政策引导,推动主要O3前体物VOCs企业主动采取错时生产减排措施。VOCs重点工程较2015年累计减排量达3.2万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5.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项目。

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完成10个工业源臭气异味治理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等参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废物臭气处理,完成2个农业源臭气异味治理项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严格餐饮油烟污染排放执法监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七)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能力

1.大气监测监控项目。

继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按省要求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VOCs监测。年底前,完成3个主要物流通道、2个大型港口、5个涉气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测站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参与)

2.机动车排气监测项目。

开展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平台。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参与)对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和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加强入户抽测,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秋冬季期间,各地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大气执法监管项目。

在基层环境执法部门配置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无人机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等执法装备。开展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监管。根据省要求推进涉VOCs企业安装电量监控设施。加强涉VOCs企业执法监管,重点查处无组织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参与)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和认定告知、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定期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实现信息共享。对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和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加强入户抽测,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秋冬季期间,各县(市、区)、功能区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参与)加强扬尘监管执法。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码头堆场、露天矿山等扬尘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气应急预警协作项目。

完善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应急响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预警标准,落实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配合做好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二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与)

5.大气科技支撑项目。

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来源解析工作,支撑精准治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要依法落实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大气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推进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和预警提醒。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完善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与)

想人陪的水壶
优秀的帅哥
2026-05-05 08:10:39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电动自行车的出入不仅在于要改变工业垃圾的固有现象,同时也在于拓宽消费者群体提升营业额。

一、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按照目前国务院对外公布的最新消息,他们将部署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链条的安全监管,这也就意味着不管是从生产端的锂电池等的控制,还是从事后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以及上路的监督,他们都会加大力度去检查,同时对这一全链条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这种加强监管力度的行为肯定会对相应行业造成影响,这也就让更多的人思考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在何方。

二、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在于改变工业垃圾的固有印象

在这种监管加严的前提下,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在于改变工业垃圾的固有印象。按照目前新国标的规定来看,基本上超过48伏以上的电动车是很难上路的,除非当地允许摩托车上路同时驾驶的人也有摩托车牌照,这时候才能够去备案。在这种规定之下,电动车的发动机以及相应的构架可能是相当垃圾的,毕竟根本就不需要承受太大的打击,同时也不需要承受太快的速度。如果未来不能够在这种限定之下做好相应的工艺结构,最后电动自行车只会走向消亡。

三、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在于拓宽消费群体

电动自行车的出路还在于拓宽消费群体,由于目前产品的限定性是很高的,不管是做更高端的电动自行车还是坐走得更远的电动自行车,这都是具体的卖点,但是有可能根本就没有触碰到消费者想要的点。目前大概3000多块才能够买到一个像模像样的电动自行车,但此前这种价格可是能够买到相应的燃油助力车,而且燃油助力车的车价要比电动自行车好得太多,如果不能够对电动自行车的卖点进行界定,最后肯定很难拓宽消费群体,同时也会让行业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