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禁止操作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起重机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电动葫芦比人工的能力大,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一种小型的起重设备。它使用起来比较简单,不需要很复杂的方法和技术。电动葫芦厂家提醒您,以下情况禁止操作电动葫芦:
1.不安全状态的重物摆动、斜拉或牵引,注意链条不要被电缆缠绕。
2.链条不能在菱角的地方转向,将链条作为吊索具是不可以的。
3.有线手柄不能用来直接拉动重物,禁止电动葫芦载人,物体不能超过额定载荷和尺寸。
有一些电动葫芦虽然有防雨的作用,但是只适用于下小雨。如果遇到大雨或者暴雨是禁止使用电动葫芦的。暴雨天气会造成操作者视线模糊,会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况出现,而且也可能影响电动葫芦的性能,甚至可能烧毁电机,造成致命伤害。所以电动葫芦是禁止在暴雨中进行工作的。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
1、启动后,电机不转,不能提起重物
⑴过度超载,不允许超载使用
⑵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等电压恢复正常
⑶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触不良,检修电器与线路
⑷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制动轮脱不开,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⑸电机扫膛,按故障序号9处理
⑹导线过细,更换导线
2、制动不可靠,下滑距离超过规定要求
⑴因制动环磨损大或其它原因,使弹簧压力减少,弹簧压力调整
⑵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不良,拆下修磨
⑶制动面有油污,拆下清洗
⑷制动环松动,更换制动环
⑸压力弹簧疲劳,更换弹簧
⑹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检查其联接部分
⑺锥形转子窜动量过大,按规定调整
3、电动机升温过高
⑴超载使用,减载使用
⑵作业过于频繁,减少作业次数
⑶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载荷。重新调整
4、减速器响声过大
⑴润滑不良,拆卸检修
5、启动时电机发出嗡嗡声
⑴电源及电机少相,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6、重物升至半空中,停车后不能再启动
⑴电压过低波动大,等电压恢复后再启动
⑵超载起吊,减载使用
7、启动后不能停车,或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停车
⑴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更
⑵限位器失灵,换交流接触器
⑶限位器内线头接错,检修限位器线路
8、减速器漏油
⑴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配不良或失效损坏,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⑵联接螺钉未拧紧,拧紧螺钉
⑶加油超量,按规定加油
9、电机锥形转子或定子之间间隙太小发生碰擦(叫扫膛)
出厂产品是不允许“扫膛的”,发生“扫膛”的主要原因是:电机轴上支承圈磨损,转子铁芯轴向移位,或者是定制铁芯位移。拆下更换支承圈,使定子转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边为0.35~0.55mm(小电机间隙小)或送回制造厂里检修。
二、空压机存在的职业危害:砸伤、卷入、触电
三、防范重点:杜绝超负荷载重、钢丝绳电动葫芦禁止斜拉歪吊、预防触电。
四、进入提示
1.电动葫芦吊装重地,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2.操作电动葫芦必须戴安全帽。
3.严格执行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4.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作业制度。
必须戴安全帽 当心吊物 当心触电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电动葫芦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各分厂、各作业场所安装的电动葫芦均为起重设备,必须由取得起重工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操作。
操作电动葫芦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天车司机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必须配戴安全帽。
工作前,必须对电动葫芦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制动弹簧、电磁铁、连轴节、钢丝绳及卷筒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等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按钮开关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并有良好的接地。
在操作电动葫芦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要领,认真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四不准”的规定。
电葫芦轨道的支撑固定点必须安全、牢固,确保能承受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
输入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5%时,严禁起动电葫芦。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
电葫芦的电源线应经常检查,遇有破损应立即找电工处理。
使用完毕后,将电葫芦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