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2532—74《钢丝绳——词汇》。在钢丝绳中,钢丝和各层的股是以最小扭矩或最小旋转程度的方式排列,例如在多层、相同结构的股构成多股钢丝绳以及围绕着一个独立的钢丝绳芯捻制的单层股钢丝绳中,钢丝和各层的股的捻制方向相反时,这种钢丝绳具有较低的扭转应力,从而呈现不旋转性或微旋转性。1、磷化涂层钢丝绳(中国专利),制绳钢丝磷化膜膜重3-60克/平米,磷化后捻制前钢丝不进行冷拉加工,直接捻制股绳、钢芯及钢丝绳。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方法,镀锌层越厚防腐蚀能力越强。3、涂塑钢丝绳,在钢丝绳外表面或股绳外表面涂覆一定厚度的塑料,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氨酯等。4、光面钢丝绳,经过热处理和表面准备的原料冷拉后得到的制绳钢丝,钢丝不再经过任何表面处理直接捻制股绳、钢芯和钢丝绳,国外1834年开始生产,国内1939年天津第一钢丝绳厂开始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一般用途钢丝绳标准GB/T20118-2006为我国最新钢丝绳国家标准,本标准经过GB1102-74、GB8918-1988、GB/T8918-1996三个阶段演变而来,本标准覆盖了国内常见钢丝绳结构和钢丝绳型号。适合于钢丝绳生产厂家以及钢丝绳经销商参考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钢丝绳国家标准:GB8918-2006
钢丝绳术语标记和分类:GB/T8706-2006
一般用途钢丝绳国家标准:GB/T20118-2006
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GB/T16762-2009
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粗直径钢丝绳:GB/T20067-2006
插编钢丝绳扣执行标准:GB/T16271-2009
二、吊装类
执行标准:GB/T8521-2007
三、链条及配件类
链条吊具:GB/T8108.1-1999
起重吊环:GB/T27696-2011
起重吊钩:GB10051.3-88
起重吊钩术语:GB/T4307-200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法律分析: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如绳6×1914丝,当断丝数达1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如绳6×37=222丝,当断丝数达2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3.起重机械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4.对于符合 ISO2408 (一般用途钢丝绳特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应按GB5972—86中规定数执行。5.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6.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7.麻芯外露应报废。8.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9.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型状态应报废。10.对照GB5972一86中钢丝绳可能出现的典型示例,与图中损坏相同者应报废。
法律依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检查钢丝绳参数表。计算钢丝绳的最大破断拉力;
2.确定安全系数。用最大破断拉力除以安全系数,确定钢丝绳的提升重量。平时,设备维修和其他起重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绞车用于升降人员的,不小于9,用于升降物料的,不小于7.5。
3、旧钢丝绳,需要仔细检查绳的状况。
比如公称直径21mm为非标准规格,公称直径20mm为20.6-21.2mm,实际直径20.6-21.2mm,以6*19W结构为例,强度等级1570MPa,麻芯,GB8918-2006中重要用途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为207kN,约21.1吨。提升货物的安全系数一般为6,断丝最大提升重量。
扩展信息:
国家标准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其中包括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破断拉力除以安全系数,即为单根钢丝绳的提升重量。然后根据移动滑轮组的钢滑轮组数量计算最终起重量,仅供参考。
起重机用户需要高质量的钢丝绳,钢丝绳应具有长寿命、高质量、稳定可靠。钢丝绳在大气环境中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接触疲劳。
在该领域首次提出钢丝绳微疲劳的预防措施是采用专利技术生产的磷化涂层钢丝绳。钢丝绳经过锰系磷化或锌锰处理,耐磨性、耐腐蚀性和钢丝表面的改善,很难大幅度提高钢丝绳的疲劳寿命。结构疲劳寿命是光滑钢丝绳的三倍,最高实验对比惊人的四倍。在类似条件下,可以通过疲劳试验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