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在卷筒上应不少于多少圈
起升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保留3圈。
根据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规定:
5.4.3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且符合5.2.3中有关要求。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3圈。
扩展资料
每台塔机都要用许多种起重零部件,其中数量最大,技术要求严而规格繁杂的是钢丝绳。塔机用的钢丝绳按功能不同有:起升钢丝绳,变幅钢丝绳,臂架拉绳,平衡臂拉绳,小车牵引绳等。
钢丝绳的特点是:整根的强度高,而且整根断面一样大小,强度一致,自重轻,能承受震动荷载,弹性大,能卷绕成盘,能在高速下平衡运动,并且无噪声,磨损后其外皮会产生许多毛刺,易于发现并便于及时处置。钢丝绳通常由一股股直径为0.3~0.4mm细钢丝搓成绳股,再由股捻成绳。
塔机用的是交互捻,特点是不易松散和扭转。就绳股截面形状而言,高层建筑施工用塔机以采用多股不扭转钢丝绳最为适宜,此种钢丝绳由两层绳股组成同,两层绳股捻制方向相反,采用旋转力矩平衡的原理捻制而成,受力时自由端不发生扭转。
塔机起升钢丝绳及变幅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一般取为5~6,小车牵引绳和臂架拉绳的安全系数取为3,塔机电梯升降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是不可缺少的安全储备系数,绝不可凭借这种安全储备面擅自提高钢丝绳的最大允许安全荷载。
由于钢丝绳的重要性,必须加强对钢丝绳的定期全面检查,贮存于干燥面封闭的、有木地板或沥青混凝土地面的仓库内,以免腐蚀,装卸时不要损坏表面,堆放时要竖立安置。对钢丝绳进行系统润滑可以提高使用寿命。
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必须要排放整齐有序,钢丝绳缠绕到卷筒上面,要通过排绳器调整钢丝绳缠绕的位置,紧密相邻,但不能互相叠压,排绳器必须正常工作。钢丝绳主要品种有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涂层厚度15-40克/平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钢丝绳与涂塑钢丝绳,光面钢丝绳疲劳寿命短属于淘汰产品。这些钢丝绳缠绕到卷筒上均需要排绳器。
QD10/5t-19.5m H=8m QD:通用桥式起重机 10/5t:双钩主钩可以吊10吨副钩5吨 19.5m:起重机跨度为19.5米
H8:起升高度为8米(一般钢丝绳在卷筒上还有3-4圈安全圈)3乘以卷筒直径+8差不多就是钢丝绳长度
MH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箱型主梁)
LH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一般起重卷扬机用钢丝绳需在卷筒上多层卷绕,应具良好的弯曲疲劳寿命,正确地检测维护保养钢丝绳,是起重机延长换绳周期,安全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
润滑和维护起重机钢丝绳选择油脂,按起重机不同用途工作环境工作负荷,选择适宜的油脂,起到理想润滑的效果,有效地延长钢丝绳的寿命。
钢丝绳是利用压板或楔块将钢丝绳压在滚筒壁上。
一般利用楔形块固定绳端的方法,绳端用螺栓、压板固定在卷筒外表面。压板上的沟槽与卷筒相配合,钢丝绳尾端穿入卷筒内部特制的槽内后,用螺栓和压板压紧。
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方法通常采用压板螺钉或楔块,利用摩擦原理来固定钢丝绳尾部,要求固定方法可靠,并且有利于检查和装拆,在固定处对钢丝绳不造成过度弯曲、损伤。
1、楔块固定法:此方法常用于直径较小的钢丝绳,不需要用螺栓,适用于多层缠绕卷筒。
2、长板条固定法:通过螺钉的压紧力,将带槽的长板条沿钢丝绳的轴向将绳端固定在卷筒上。
3、压板固定法:利用压板和螺钉固定钢丝绳,方法简单,工作可靠,便于观察和检查,是最常见的固定形式,这种方法的缺点在于所占用空间比较大,因此,不能用于多层卷绕。从安全方面考虑,压板数至少为2个。
为了保证钢丝绳尾的固定可靠,减少压板或楔块的受力,在取物装置到下极限位置时,在卷筒上除钢丝绳的固定圈外,还应当保留1.5-3圈安全圈。
1、超载限制器
作用: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lot的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额定起重量3-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10t的门式起重机、起重力矩小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2、力矩限制器
作用: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的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起重能力等于或大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宜装:起重量小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3、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应装:一切类型起重机。
4、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限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应装: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根据需要。
5、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应装: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和小车,门座起重机的吊臂在运行的极限位置。
6、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作用: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宜装:跨度等于或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
7、幅度指示器
作用:应保证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能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8、联锁保护装置
作用:动臂的支持停止器与动臂变幅机构之间,使停止器在撤去支承作用前,变幅机构不能开动。
应装:塔式起重机。
作用: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司机室设在运动部分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的门打开时,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应装:桥式起重机。
9、水平仪
作用:应具有检查打支腿的起重机倾斜度的良好性能。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10、防止吊臂后倾装置
作用:应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吊臂后倾。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
11、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作用:当旋转阻力矩大于设计规定的力矩时,能发生滑动而起保护作用。
应装: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在旋转机构有可能自锁时。
12、缓冲器
作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应装:在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大车、小车运行机构或轨道端部,在门座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中。
13、夹轨钳、锚定装置、铁鞋
作用:对于在轨道上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夹轨钳及锚定装置或铁鞋应能各自独立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
应装: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露天工作的桥式起重机。
14、风速风级报警器
作用: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宜有瞬时风速风级的显示能力。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可定为当风力大于7级时发出报警信号。
应装:臂架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高度等于或大于30m的门座起重机。
15、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作用:工作时需打支腿的移动式起重机,当支腿回缩后能可靠地锁定。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16、回转定位装置
作用:移动式起重机在整机行驶时,使上车保持在固定位置。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17、登机信号按钮
作用:装于起重机易于触及的安全位置,使司机能知道有人登机。
宜装:具有司机室的桥式起重机,司机室在上部且设在运动部分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室设于运动部分的门座起重机。
18、防倾翻安全钩
作用:当小车检修时不能倾翻。
应装:单主梁并在主梁一侧落钩的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安装在小车架上。
19、检修吊笼
作用:用于高空中导电滑线的检修,其可靠性应不低于司机室。
应装:桥式起重机靠近滑线一侧。
20、扫轨板和支承架
作用:防止异物进入大车走轮下而造成起重机出轨以及轮轴折断时车轮滚出伤人,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lomm,支承架距轨面不应大于20mm,两者合为一体时距轨面不应大于lomm o
应装: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运行机构、塔式起重机、门座起 重机。
21、轨道端部止档
作用:防止起重机脱轨。
应装: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22、导电滑线防护板
作用:防止触电。
应装: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防护板;桥式起重机大车滑线端的端梁下,应设置防护板,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与滑线的意外接触;桥式起重机作多层布置时,下层起重机的滑线应沿全长设置防护板;其他使用滑线的起重机,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23、裸露的活动零部件的防护罩
作用: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加以防护。
应装:按上述要求,各种类型起重机均应安装防护罩。
宜装: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主梁上不常有人攀登的运行机构。
24、电气设备的防雨罩
各种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均应装防雨罩。
上述24种安全防护装置,在设计制造起重机时就应配备。起重机使用时也应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根据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中规定:
5.4.3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且符合5.2.3中有关要求。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3圈。
卷筒两侧边缘超过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当最大起重量不超过1t时,小车牵引机构允许采用摩擦牵引方式。
扩展资料:
钢丝绳端部的固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T
5976中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2、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3、用楔形接头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T
5973中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4、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用铝合金压制接头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6、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T
5975中的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塔机起升钢丝绳宜使用不旋转钢丝绳。末采用不旋转钢丝绳时,其绳端应设有防扭装置。
参考资料来源:国标电子书库-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