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什么?
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什么?
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以下几种:
电击伤。家长应注意将电灯开关和插座安装得高些,不要让孩子玩弄。有的孩子出于好奇,用手去摸而造成电击伤,重者可以死亡。
摔伤。孩子爱爬高,容易从高处摔下。如农村炕较高;有的床无栏杆;孩子爱爬窗户,尤其楼房,若窗户上无栅栏,风钩和插销,孩子容易扑空摔下,而且摔伤、摔残、摔死的并不少见。
溺水。有的农村将水缸埋在地面下一部分,缸沿较低,或土水井未盖盖,孩子不小心很容易掉进去,稍大一点的孩子去河里或非游泳区游泳,淹著的、淹死的年年均有发生。
气管异物。小孩子把花生米、瓜籽、玉米豆、红枣核等,误入气管的事屡屡发生。有些个别孩子吃东西时说话、笑、哭、跑等均易造成气管异物。气管异物易造成窒息,应及时送医院处理。抢救不及时,也可死亡。
眼外伤。孩子互相打闹,用木棍、柳条、铅笔等玩非同寻常极易引起孩子的眼外伤。尤其在节日、邻家办喜事时容易被爆竹意外的炸伤眼睛。这种眼外伤年年都有发生。有的造成外伤性白内障,有的眼球被摘除,严重影响了伐子的学习与生活。现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取消了烟花爆竹是一件大好事,杜绝了许多事故的发生。
喉外伤。孩子将铅笔、筷子等较尖锐的东西含在口里来回跑,摔后极易刺伤喉部造成喉外伤。有的小孩子吃带刺的鱼肉,将尖利的鱼刺咽至喉部卡住,容易刺破喉部,引起区域性疼痛,感染和化脓。甚至可引起败血症。
交通事故。孩子过马路时无人领或在马路上猛跑,被轧死或碰伤的事常有发生。
烫伤。孩子走路不小心碰倒暖瓶、水壶、热粥、热汤等烫伤均有发生,碰倒煤炉可造成烧伤。用火柴玩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烧伤、烧死的也屡见不鲜。
吃错药造成的药物中毒;误服了灭鼠药可造成死亡;误服了石碳酸可造成口腔粘膜、喉、食管、胃的灼伤。
意外的种类都说一下有哪些
一、目前保险市场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得按照约定,赔偿给被保险人保险金,或者赔偿给指定的受益人。
事故必须是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符合这三条,才能算意外。
意外具体地讲: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不能是咱自个愿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四)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2014年中国明星意外事故身亡的有哪些名人
聂鑫
意外伤害保险种类都有哪些
意外伤害,赔身故和残疾。
意外分一般意外和交通意外。
只要自己花钱买票,发生风险,都属于交通意外。
赔付根据合同约定赔付。
安全生产事故的型别主要有哪些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装置、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装置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装置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装置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装置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装置、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装置。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装置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装置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装置带电导体 *** 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装置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作业”是指在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按物质燃烧特征把火灾分为A、B、C、D 4类。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一般具有有机物性质)火灾,通常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等。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
家庭中的意外伤害有哪些
随处可见,做饭切了手、烫伤、扎伤等等,都有可能在家了发生,也许还会发生更严重的,火灾、煤气爆炸等都是。
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哪些原因 5分
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大家都按规定和规矩来的话一般不会发生事故,所以以责任事故为多。
责任事故:因一方或者多方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的事故,事故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来判定。
意外事故:如果事故是因为自然或者意外的原因发生的,那么事故的各方均不承担事故责任。
1. 起重伤害应急小知识
起重伤害应急小知识 1.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1、起重机选型合理,道路平坦坚实,不得在斜坡上工作。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违章指挥不吊、
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
上有人不吊、
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
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
清不吊、
斜拉吊物不吊、
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
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
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3、避免带载行走,短距离带载行走载荷≯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50cm。
4、双机抬吊合理负荷分配,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5、吊索需经计算,绑扎方法可靠。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6、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7、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9、吊钩吊环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
2.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 应采取哪些措施救援
一、镇静:在拥挤发生之初或者不幸身陷拥挤的人流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镇静,不要乱喊乱叫或推桑他人,防止造成混乱。
二、服从:听从事故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配合指挥人员缓解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三、避让:如果发觉拥挤的人群潮水般涌来,应该马上避到一旁,千万不要加入和尾随;拥挤中,如果发现一旁有坚固物体应紧紧抱住,以等待时机脱险。
四、防护:如果身不由己被裹入拥挤的人群时,要伸出力量较大的那只手臂,用手掌轻触前面那个人的后备,将另一只手握住撑出的那只手的手腕,双臂用力为自己撑开胸前的空间,用小步,稳定重心的随人流移动,不要试图超越别人。如带着孩子,要尽快把孩子抱起来,避免其在混乱中踩伤。
五、保护:如果陷入极度的拥挤之中,为防止造成窒息,要尽力在胸前保持一定的空间。应做双臂交叉,双手握住上手臂平抬在胸前的自我保护动作,并尽量坚持,直到情况发生好转。
六、迅速站起来:万一被挤倒或绊倒,一方面要大声呼喊寻求周围人员的救助,另一方面要尽快站起来。 七、危机时刻的球状保护:如果摔倒后局面失去控制,没有办法站立起来,就应侧身蜷曲,双膝并拢贴于胸前,十指交叉双手扣颈,双臂护头。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基础常识
何谓“起重机械”,国家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起重机械是怎样规定的?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是这样规定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由此看出,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是极为重视的,并给出明确的监察范围。
1 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及其分类起重机械是以间歇工作方式,升降物件或提升并在限定范围内运移物件的。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
全国起重机械的保有量约25万台左右。全国有起重机生产厂400多家,年产量约3万余台,并以每年10%速度递增。
由于大多数起重机械活动空间大,暴露的活动零部件多,使得事故隐患面积大;作业场所常常需要多人配合,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存在较大的难度。上述诸多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机伤害事故较多。
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据笔者在劳动部职安局工作时统计,全国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中,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都要发生3起以上。
因此,起重机械安全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起重机械按其功能和结构特点,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轻便,机构紧凑,动作简单,作业范围投影以点、线为主;第二类:起重机,其特点是可以使挂在起重吊钩或 其他取物装置上的重物在空间实现垂直升降和水平运移;第三类:升降机,其特点是重物或取物装置只能沿导轨升降。
这三类起重机械,又是由许多结构和工作用途不同的机械组成的。除此以外,起重机还有多种分类方法。
按取物装置和用途分类,有吊钩起重机、抓斗起重机、电磁起重机、堆垛起重机、集装箱起重机和救援起重机等;按运移方式分类,有固定式起重机、运行式起重机、爬升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按驱动方式分类,有支撑起重机、悬挂起重机等;按使用场合分类,有车间起重机、仓库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港口起重机、船上起重机等。2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在日常起重作业中,常见的伤害事故有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
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因素有操作因素和设备因素。操作因素主要有:(1)起吊方式不当,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
(2)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3)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设备因素主要有:(1)吊具失效,如吊钩、抓斗、钢丝绳、网具等损坏而造成重物坠落。(2)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
(3)构件强度不够,如塔式起重机的倾倒,其原因是塔身的倾覆力矩超过其稳定力矩所致。(4)电器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5)桥式起重机出轨事故,其原因多数为啃轨现象造成紧固件松动所致。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鉴于其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起重机械上需装设安全装置。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不同类型和性能的安全装置。较常见的安全装置有以下几种:3.1过卷扬限制器根据规定,起重机的卷扬机构必须装有过卷扬限制器,当吊钩滑车起升距起重机构架300mm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
这样,可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过卷扬提升,而造成的钢丝绳被拉断、重物坠落等事故的发生。3.2行程限制器它是防止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而发生撞击事故,或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所采取的安全装置。
行程限制器,能保证距离轨道末端200mm处以及起重机互相驶近距500mm处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3.3自动联锁装置桥式起重机上多有裸线通过,为了预防检修人员触电,要求在驾驶室通往车驾(或桥架)的仓门口处装设自动连锁装置,实现检修时停电,检修完后通电,保证检修作业的安全。
3.4缓冲器缓冲器是一种吸收起重机与物体相碰时的能量的安全装置,在起重机的制动器和终点开关失灵后起作用。当起重机与轨道端头立柱相接时,保证起重机较平稳地停车。
起重机上常用的缓冲器有橡胶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和液压缓冲器。当车速超过120m/min时,一般缓冲器则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光线式防止冲撞装置、超声波式防止冲撞装置以及红外线反射器等。
3.5 制动器起重设备上的制动器,能使起重设备在升降、平移和旋转过程中随时停止工作和使重物停留在任何高度上的一种装置,它即能防止意外事故,又能满足工作要求。制动器的种类繁多,有弹簧式制动器、安全摇柄等。
由于制动器的作用对于起重机来说十分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制动器的失灵或。
4.人员伤害应急处置知识
一、企业应急处置流程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处置
1、接到现场报警后,如造成人员伤亡,在一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2、当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第一时间下令启动预案。到达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担任总指挥,通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和相关单位。
3、根据事故情况,结合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如现场救援组、技术指导组等)意见,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如判断企业无法独立完成救援工作,通过指挥部办公室向 *** 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5、在 *** 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向其移交指挥权,介绍事故情况,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开展救援。
6、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抚恤伤亡人员,总结应急工作经验,落实整改措施。
三、抢险救援负责人应急处
1、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接受指挥。
2、第一时间通知抢险救灾组成员和企业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做好应急准备。
3、会同技术指导组协助总指挥制定事故抢险方案。
4、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和企业应急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疏散事故现场人员、进行事故抢险救援。
5、当判断企业层面无法进行救援时,向总指挥提议请求外界支援,并组织人员采取防止事故损失扩大的冷却、隔离、转移重要物资等处置工作。
6、当外界支援力量到达后,组织人员协助其开展事故救援,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并保护现场,配合开展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5.起重机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突发火灾、洪水、地震、大风灾害及社会性机械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起重机械倾覆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施工现场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根据聊城电厂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1 应急准备1.1 应急组织的建立1.1.1 成立聊城电厂项目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见附件一)1.1.2 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1.1.3 应急总指挥职责: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5)与消防机构、气象部门、上级领导、地方 *** 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持密切联系;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7)及时向上级组织和地方 *** 报告灾害情况;8)向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传递准确信息。1.1.4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1.5 应急监督员职责: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2)负责洪水、地震、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1.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1.7 当班起重机司机职责: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或接气象预报时段7级以上(2分钟时距平均风速大于16m/s)大风,必须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1.1.8 当班起重工职责: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必须协助起重机司机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加固、控制;3)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救援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1.1.9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1)项目部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援工作;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3)在施工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1.1.10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1.2 应急地点:1.2.1 施工现场;1.2.2锅炉线60t/42m龙门吊、汽机线50t/32m龙门吊、钢筋组合场16t/32m龙门吊;1.2.3KH180-2、63t履带式起重机。1.2.4QY50K汽车式起重机。
2 应急响应:2.1 各类大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项目部、安监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2.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
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2.3 施工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2.3.1 各类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刹车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紧急鸣笛示警,吊钩滑轮倍率大的起重机应紧急操作回转机构,把荷重转至无人区域空旷地带,吊钩滑轮倍率小的起重机可尝试打反车制动,如果荷重下方无人员作业和障碍物,变幅式起重机应立即增幅,防止因突然卸载造成起重机向后倾覆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2.3.2履带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一旦发 参考: 。
6.作为吊车人员须知的吊车常规知识是什么
4 应急行动1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和危害因素分析,可预见的事故为:起重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行动1)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由第一发现人向现场作业人员大呼报警,现场人员应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同时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救护并向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汇报。 2)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报警人员应简洁明确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具 *** 置)。
3交通事故应急行动1)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撤离事故车辆50米以外,并于事故现场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立即拨打122报警及向车队领导报告。 如果发现有人受伤时,驾驶员或其他司乘人员应立即拨打医1院急救中心120报警。
2)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交警人员勘察处理事故。4初级火灾应急行动1)大声呼救报警。
2)当发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逃离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119、122报警,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3)车辆发生火灾后,如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救,并做好现场急救工作。
7.防护起重机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① 起重机选型合理,道路平坦坚实,不得在斜坡上工作。
② 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吊物捆绑不牢不吊、吊物 上有人不吊、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 清不吊、斜拉吊物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 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③ 避免带载行走,短距离带载行走载荷≯允许起重量的 70%,构件离地面≯50cm。 ④ 双机抬吊合理负荷分配,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⑤ 吊索需经计算,绑扎方法可靠。起重工具定期检查。
⑥ 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⑦ 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
⑧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⑨ 吊钩吊环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
钢丝绳突然断裂往往引发重大事故。
常用钢丝绳品种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或涂塑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最长,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
锰系磷化属于耐磨耐蚀磷化,汽车变速箱钢制齿轮就是经过锰系磷化处理的,可以保证汽车齿轮十余年不损坏。专利技术生产的磷化涂层钢丝绳,优先采用锰系或锌锰系磷化,与光面钢丝绳生产工艺对比,只是增加了最后的耐磨磷化处理工序,制绳钢丝的耐磨性和耐蚀性大幅度提高,使用磷化钢丝直接捻制钢丝绳。目前疲劳试验数据表明,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的3-4倍左右(试验室可比条件下)随着对耐磨磷化配方的研究,还有大幅度提升的可能性,是世界钢丝绳领域目前最先进技术。锰系磷化就是耐磨磷化,可以解决钢丝绳使用过程中的磨损问题,光面钢丝绳正在被淘汰,因为磷化涂层钢丝绳供不应求,目前比较抢手,需要多询问几家企业。
购买磷化涂层钢丝绳价格高于光面钢丝绳,但单位使用成本低于光面钢丝绳。目前的试验数据证明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光面钢丝绳的3-4倍,钢丝绳使用寿命与疲劳寿命是正比关系,按照现在钢丝绳市场的大致价格,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的价格虽然高于光面钢丝绳,而使用寿命延长幅度远高于价格的增长幅度,所以,磷化涂层钢丝绳日均使用费用仅为光面钢丝绳的30-45%,使用寿命更长,单位使用成本更低,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及性价比更高,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仅供参考
1)抱闸皮子磨损,正常磨损处理方法:松开调整螺母紧固螺丝,适当调整紧固调整螺母后,拧紧紧固调整螺母螺丝。2)抱闸皮子磨损超限,松开调整螺母紧固螺丝,拆下调整螺母,拆下抱闸片,更新抱闸皮子。3)抱闸皮子于抱闸片之间滑动造成溜钩,在安装抱闸皮子时就应用胶将抱闸皮子与抱闸片粘牢,然后将抱闸片安装电机轴上,适当紧固调整螺母,拧紧紧固调整螺母螺丝。4)紧固调整螺母螺丝松动造成溜钩,拧紧紧固调整螺母螺丝。
电动葫芦非正常原因溜钩:1)调整螺母与电机轴丝扣撸扣,造成调整螺母和抱闸片松动及脱落。2)
花键传动器损坏。3)电动机断轴。4)钢丝绳滚筒与带花键端盖松动旋转有关。5)超载吊装等因素有关。
处理电动葫芦非正常原因溜钩方式方法很多,灵活性很强,就不一一介绍了。
起重机整体倾覆属于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扩展资料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安全事故
其中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 :
1.重物坠落。
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
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
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4.高处跌落。
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
5. 触电。
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6.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珐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问题二:什么叫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问题三: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
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
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
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 *** 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淹溺
指大量的水经口、鼻进入人体肺部,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用于统计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电缆和固定平台。“作业”是指在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爆破、打捞、捕捞、养殖、潜水、流放木材、排除故障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这里指的是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按物质燃烧特征把火灾分为A、B、C、D 4类。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一般具有有机物性质)火灾,通常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等。
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事......>>
问题四: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浮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问题五: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础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就是说 30人以上 包含30
问题六: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分别包括哪几个方面? 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原因、管理上的缺陷。
1、人(操作员工、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
①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②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
③人为地使安全装置失效;
④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
⑤不安全地装载、堆放、组合物体;
⑥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
⑦在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不停机,边工作边检修;
⑧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
2、物的原因。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以下几种:
①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
②存在危险物和有害物;
③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他缺陷;
④安全防护装置失灵;
⑤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防护用具存在缺陷;
⑥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陷;
⑦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没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不可能发生事故。物的不安全状态构成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它满足一定条件时,就会转化为事故。
3、环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质基础。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
①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等的恶劣变异;
②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声、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存在缺陷。
以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4、管理的缺陷主要有:
①技术缺陷。指工业建、构筑物及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设计、选材、安装、布置、维护维修有缺陷,或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
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失误;
④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
⑥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生理或身体有缺陷,如有疾病,听力、视力不良等。
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
问题七: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问题八:安全生产事故与责任事故有什么区别 安全生产事故可以是没有主观责任人的
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 一般是突发的 不可避免的事故
问题九: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鼎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问题十:死亡一人属于什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
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电动葫芦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
1.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主要表现为:
①指派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比如项目经理指派无架子工操作证的人员搭拆脚手架即属违章指挥
②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条件)的人员擅自从事高处作业,根据《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③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比如砌体作业班组在做楼层周边砌体作业时擅自拆除楼层周边防护栏杆即为违章作业
④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而是随意攀爬阳台、吊车臂架等非规定通道
⑤拆除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撑系统时无专人监护且未按规定设置可够的防护措施,许多高处坠落事故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⑥高空作业时不按劳动纪律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等。
(2)人操作失误,主要表现为:
①在洞口、临边作业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②在转移作业地点时因没有及时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牢而坠落
③在安装建筑构件时,因作业人员配合失误而导致相关作业人员坠落。
(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现为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比如没有看到脚下的脚手板是探头板或已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坠落造成伤害事故,或者误进入危险部位而造成伤害事故。
2.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主要表现为:
①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因壁厚不足、腐蚀、扣件不合格而折断、变形失去防护作用
②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磨擦、锈蚀而破断导致吊篮倾斜、坠落而引起人员坠落
③施工脚手板因强度不够而弯曲变形、折断等导致其上人员坠落
④因其它设施设备(手拉葫芦、电动葫芦等)破坏而导致相关人员坠落。
(2)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主要表现为:
①临边、洞口、操作平台周边的防护设施不合格
②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
(3)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有的单位贪图便宜,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只认价格高低,而不管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导致工人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本身质量就存在问题,根本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