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吨以上的起重设备需要进行告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第19条: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电动葫芦应该不需要吧,其实你有时间去下技术监督局,什么需告知,什么不需要,告知需要什么东西问下就一清二楚了!
1、告知书一式四份,2、安装单位安装资质(第一次提交原件),3、现场施工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施工方案,5、告知设备技术资料原件并复印产品监检证及合格证,6、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7、焊接工艺评定,8、买卖、安装合同,9、旧设备需提交移装证明、检验报告。这是办理告知书一般所需要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在安装前需要办理告知手续。
被定义为特种设备的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承重形式固定。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100公斤电动葫芦除可单独使用外,还可同手动、链动或电动小车装配在一起使用,悬挂在建筑物的顶棚或起重机的梁上使用。它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轻小型起重设备。其特点是体积小,重量轻,承载能力大,常被安装在电动单梁桥门起重机和悬挂式起重机上 ,用来升降和运移物品。
常用的100公斤电葫芦有: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微型电动葫芦和防爆电动葫芦几种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