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平米机械停车库设备要多少钱
机械式停车设备价格是根据产品类型和车位数量来确定的,5万平方米,要根据你的停车场高度来确定合适的方案和车位数量。如果是采用标准的2层升降横移式的立体车库平均每车位1.5万RMB。如果你想更多的报价,你可以搜索立体车库十强。
钢丝绳和链条各有伯仲,安全性方面都能够达到国家要求的,钢丝绳是按照国标GB/T20118,链轮链条式按照国标GB/T1243,安全性能您可以放心,说道液压这一方面,潍坊有家立体车库做的比较好,液压驱动很厉害的,国内很先进的,您可以参考一下
1、机械式立体车库
指立体车库完全由机械停车设备构成,是国内立体车库主要的一种。分为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垂直升降类、简单升降类等类型。它的主要优点有占地面积小,选型多样、可具体结合场地特点设计,也可与其他方式相结合来实施,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使用方便,管理和维护也较为容易,具有定量存车的特点。
2、平面立体车库系统
智能立体车库系统平面立体车库系统因其主要采取感应式IC卡读卡方式,所以也叫感应式立体车库系统。
3、智能立体车库
智能立体停车库系统又叫垂直升降式停车系统或电梯式立体停车库系统。它是集设备、操作、安全、监控、维护、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化系统,触摸屏式的人机界面,操作和使用也极为方便,具备智能化管理及收费系统。其高度的智能检测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可实现零障运行。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独创的分时控制功能,实现分时段、分层停车控制,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可以与城市停车收费系统连接,可实现全市停车收费一卡通,并可加装监视系统与小区联网。另一种模块化智能型立体车库也开始趋于成熟,不仅实现了全模块化设计,采用了智能控制技术,更是充分利用了太阳能技术、能量蓄积(节能)技术。模块化智能型立体车库不再是一个整体建筑,它由独立的模块组合而成,如停车位、升降装置、智能载车器等分散的零部件,修建时只要像搭积木一样把各个零部件组装起来,就成了一个标准的立体车库,具有节省时间、成本低等优点。
山东省潍坊市总投资40亿元,规划面积1200亩发展智能立体泊车产业,建设了目前全国最大的立体车库生产基地。该基地以多家联盟企业为基础,实现了近距离抱团发展,全领域产业互动,多方位合作共赢。年生产能力可达40万个泊车位,并建有国家级机械式停车设备研发中心,获得欧洲CE和美国TUV国际认证。
泊车产业基地以打造自主品牌为目标,对于入驻企业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推进智能泊车产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开拓等关键环节获得重点突破。
基地下一步以成立泊车产业集团为目标,着力打造以泊车投资开发中心,泊车研发生产中心,泊车建设安装中心,泊车运营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完整泊车产业链条;建设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泊车产业基地。
立体停车库在建筑形式分为独立的类型和内置两个,独立停车建筑适合地下广场和现有建筑补建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应该留意一下周围的环境,在条件允许的集成,可用的外部的企业或公益广告布局,提高经济效益。
内置式立体车库适用于与新建筑同步规划和建设,停车设备附在建筑物内,对区域环境规划和建筑观瞻没有影响。现代停车产业的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并积极拓展停车设施的辅助功能,为社区提供多种服务。在有些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中,以建筑机械停车设施为中心,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地形地貌、服务群体的多种需求,把停车设施建成区域服务中心,开发其综合效益。如集中建设停车、洗车、汽车美容和汽车修理中心。
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 JG 5106--1998
总 则
The safety code for mechanical parking equipment
----General principa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式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设置、设计和制造应遵守的安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机械设备搬运或停放汽车的停车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05---93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2---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50067—1997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3 设置
3.1 出入口附近的设置
3.1.1 出入口附近与前面空地
机械式停车场的出入口附近,应能保证汽车的出入安全。停车设备的出入口与前面道路之间,应能停放两辆以上汽车或留出汽车用回转盘使汽车转向的空间,但对于出、入口分离的停车场,则可以只在入口处留出停放一辆汽车的空地。
3.1.2 汽车用回转盘(以下简称回转盘)
汽车出库时,必须后退才能进入前面道路的场合,宜设回转盘。
3.1.3 停车设备的操作位置
停车设备的操作装置必须设置在操作者能看到或能确认人和汽车出入状况的位置。
3.2 防止汽车撞击坠落的设施
在有汽车行驶的停车场内,对于停车位距地面高度为5.1m以上部分或者邻近公共道路、广场,且高度为2.1m以上的部分,其周围应设防止汽车撞击坠落的围栏等设施。
3.3 附属设备
3.3.1 通风设备
在封闭式停车设备内部,有害气体有可能滞留之处,必须安装强制通风设备。
3.3.2 照明设备
车道、出入口附近以及人出入的地方其照明必须达到充分的照度并应设有应急照明。
3.3.3 警报设备
汽车出停车场时,为了保证前方道路中人与车的安全,应设置必要的报警设备。
3.3.4 电源设备
停车设备的电源容量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3.5排水设备
停车设备内部或底部,可能有污水滞留时,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备。
3.3.6消防设备
停车场内的消防设备应符合GB 50067的有关规定。
3.3.7安全出口
为保证不会把人关在停车设备内,应设安全出口。
4 构造
4.1 出入口附近的构造
4.1.1 出入门、围栏等
4.1.1.1 为保证出入口附近的安全,在停车设备的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00mm、横竖间距不大于40mm的个栅、门或围栏等或可替代这些功能的设施。
当机坑深度小于500mm,且当人或汽车要进入设备时,设备能自动停止运转,以及对于两层式中的简易形式和汽车回转盘等无危险的停车设备。可不设置格栅、门或围栏等设施。
对二层式或多层式停车设备,临时出现500mm至2000mm深的机坑,在操作人员容易确认其安全情况下,也可不设置格栅、门或围栏等设施。
4.1.1.2 出入口以外,若有外露的配重或机械设备,有可能对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或有2000mm以上机坑的地方,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0mm、网络横竖间距不大于40mm的格栅、门或围栏等设施。
4.1.2 出入口尺寸
停车设备出入口的宽度应大于存放汽车的全宽加300mm,但不应小于2000mm.
停车设备出入口的高度:仅供汽车出入时不应小于1600mm,人车共用时不应小于1800mm。
4.1.3人行通道的尺寸
停车设备内,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小于1800mm。
4.2 停车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尺寸
4.2.1停车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在停车设备可运动部分与建筑物之间应留有安全的距离。
4.2.2搬运器停车表面与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间距
搬运器停车表面端部与停车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0mm,垂直距离不应大于50mm。
4.2.3 搬运器停车表面与停车位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间距
搬运器停车表面端部与停车位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0mm,垂直距离不应大于50mm。但是,已设有搬送装置时不受此限。
4.3 停车位的构造
4.3.1停车位的尺寸
宽度------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全宽加150mm,对于汽车自行驶入停车位时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全宽加500mm。
长度-------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全长加200mm。
高度--------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高度加50mm,但不应小于1600mm。
4.3.2 建筑物式的停车位
停车位为建筑物时,其基础以及建筑结构应遵守建筑方面的有关标准。
4.3.3 停车位的汽车出入口
对人车共乘式停车设备,停车位的汽车出入口及周围有深度大于500mm的机坑时,停车位的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应小于1100mm的门或可替代这些功能的设施。
4 停车位的底板
停车位的底板结构强度和刚度应保证停放汽车的安全。
4.4 搬运器的构造
搬运器的结构除少量的部分外,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制作。在不妨碍安全的前提下,搬运器的顶板、侧面围栏、门可以省略。设有侧面围栏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400mm。
4.5 结构部分
4.5.1 材料及其许用应力
钢结构件的材料和连接材料及其许用应力应符合GB 3811的规定。
4.5.2 强度计算和稳定性计算
钢结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计算和钢结构的稳定性计算应符合GB 3811的规定。
4.5.3 载荷
结构部分承受的载荷如下:
a) 垂直静载荷
b) 垂直动载荷
c) 水平动载荷
1) 沿前进方向
2) 与前进方向垂直的方向
由旋转产生的
d) 风载荷
e) 地震载荷
f) 冲击载荷
在计算钢结构部分载荷时,考虑其变化以及冲击,对于动载荷再乘以1.2倍的载荷系数。
5 机械部分
5.1 材料
机械部分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5.2 许用应力和安全系数
机械部分许用应力除按GB 3811外,应为该材料的抗拉强度除以表1中的安全系数。
表1
零部件及工作条件 安全系数
钢丝绳或链条
无人方式 5
准无人方式 7
人车共乘方式 10
柱塞、油缸及液压钢管
塑性材料 4
脆性材料 10
液压橡胶管 无人方式 5
准无人方式 7
人车共乘方式 10
5.3 载荷
5.3.1 作用于机械部分的载荷,根据其机构的载荷状态按GB 3811规定。
5.3.2 汽车的重量一般按6:4分配到前轴和后轴,在计算时,以受力较大一侧作为集中载荷计算。
5.4 制动系统
5.4.1 主机必须设有制动系统,在出现下述情况时能自动动作,以使搬运器保持静止状态。
a) 动力电源失电;
b) 控制电源失电。
5.4.2 制动系统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对控制升降运动的制动器其制动力矩不应小于1.5倍额定载荷的制动力矩。
5.5 滑轮与卷筒
主传动部分的滑轮和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不得小于20,对人车共乘式的不得小于40。
5.6 液压系统
5.6.1液压系统应设有过压保护安全阀,当工作压力不小于额定压力的1.25倍时,能自动打开。
5.6.2液压升降系统应设置安全止回阀,断电失能防止搬运器的滑落。
5.6.3油缸柱塞伸缩应有限位装置,防止柱塞脱离油缸。
6 电气设备
6.1 一般要求
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在使用中能防止由于电气设备本身引起的危险,或由于外界对电气设备影响所引起的危险。
6.1.1 在机房内部或驱动站内必须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GB/T 4942.2中IP3X要求。
6.1.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a)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b) 其它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6.1.3 对于控制电路和安全电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平均值或交流电压有效值均不应大于250V.。
6.1.4 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设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 电动机的保护
6.2.1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6.2.2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进行过载保护,该断路器应能切断电机的所有供电。
6.3主开关
6.3.1在驱动主机附近或操作装置旁,应设置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6.3.2主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防和警报电路的电源。
6.3.3主开关应能方便迅速地操作,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6.4插座
6.4.1 插座的电源应和停车设备的电源分开。
6.4.2 插座应是2P+T, 250V, 有主电源直接供电,并符合GB/T 3805 的规定。
7 安全装置
7.1 紧急停止装置
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使停车设备立即停止运转。
7.2 出入口围栏等的安全装置
根据4.1.1.1设置的门、围栏等,须设置联锁装置。当门、围栏等处于开启状态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当采用自动关闭的门或围栏等设施时,还应设置保证人和汽车不会被夹住的安全装置。
7.3 停车位汽车出入口的安全装置
根据4.3.3设置的门等,须设置联锁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放到准确位置时,停车位出入口的门等不能开启;当门或其他相关设施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器不能运行。
7.4 搬运器内汽车位置的联锁
应设置联锁装置,当汽车未停在搬运器内正确位置时搬运器不能运行。但目视可确认安全的场合不受本条限制。
7.5 横移时的联锁
应设置联锁装置,当搬运器在横移方向遇有障碍物阻碍其运动时,搬运器不能横移。
7.6 限位装置
应设置过行程升降和横移的限位装置,避免搬运器超越限定位置升降或横移时,汽车与搬运器、顶棚或底部等发生碰撞或坠落。
7.7 阻车装置
搬运器沿车的行进方向,应设置高度为25mm以上的阻车装置。
7.8 阻止坠落装置
人车共乘式停车设备,必须设置防止坠落装置。
7.9 避雷装置
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设置相应的避雷装置。
8 管理规则
为了确保机械式停车场内人与汽车的安全,切实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本规定,做好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管理。
8.1 业务分工和责任
8.1.1 除规定的操作者外,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操作。
8.1.2 不论操作者是否专职,主管负责人都应进行设备运转时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转前和运转结束后的例行检查。
8.1.3 操作者应遵守的事项:
a) 酒后不允许操作
b) 设备运转前,应事先确认安全。
c) 明确告知存车人在安全方面应遵守的注意事项。
8.2 紧急状况时的处理方法。
8.2.1 在紧急状况时,应以存车人的安全为第一,随后再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
8.2.1.1 搬运器为人车共乘方式:当搬运器在移动途中停止时,存车人应使用设置在搬运器内的联络装置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听从指导,而不应自行走出车外。
8.2.1.2 场内发生人身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与消防部门、医院、伤者家属、专职技术人员及有关政府部门联络。
8.2.2 火灾、地震等灾害发生时的处理方法。
8.2.2.1 停车场内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必须立即停止停车设备运行,进行灭火,并向消防部门、专职技术人员及有关政府部门联络。
8.2.2.2 停车设备重新运转时,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8.3 人、汽车及设备的安全
8.3.1 存放汽车种类的标志
应在设备出入口附近的明显位置标出可存放汽车的种类、尺寸、重量及其他注意事项。
8.3.2 入库限制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禁止不符合8.3.1规定的汽车入库。
8.3.3 安全标志及注意事项
应在明显位置标出存车人应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应以口头方式传达给存车人。
8.3.4 限制进入的标志
对无人方式停车设备,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禁止存车人入内”标志。对准无人方式停车设备应在操作位置附近设置“确认安全后运行”等标志。
8.3.5 使用操作说明的标志
允许存车人自行操作的停车设备,应在存车人易见的位置设置操作说明。
8.3.6 保养及定期检查
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和检查项目,由专职人员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8.4 其他事项
8.4.1 进出停车场的管理
为防止停车场内混乱,阻碍相邻道路的交通,并确保停车场内外的安全,应切实做好各种情况的入、出停车场管理。
8.4.2 主机房的管理
主机房的管理必须特别注重安全和防火工作,如注意主机房出入门的锁闭和道路通畅,
设置“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标志等。
升降货梯不属于特种设备,因为根据2014年11月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出台的升降设备的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升降作业平台已不属于特种设备,无需进行备案和报检。所以,客户无需准备各种材料,走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