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车库提升方式中链条、钢丝绳还有液压这几种哪一种方式比较安全,比较实惠呢?各自的利弊在哪呢?
钢丝绳和链条各有伯仲,安全性方面都能够达到国家要求的,钢丝绳是按照国标GB/T20118,链轮链条式按照国标GB/T1243,安全性能您可以放心,说道液压这一方面,潍坊有家立体车库做的比较好,液压驱动很厉害的,国内很先进的,您可以参考一下
一、升降横移类
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采用以载车板升降或横移存取车辆,一般为准无人方式,即人离开设备后移动汽车的方式。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可建在露天,也可建在大楼的地下。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包括升降横移式、升降横移底坑式。
1、升降横移式:
现在市场上升降横移类停车库类型有很多,从二层到六层,链条的,钢丝绳的等等,普遍用于各种场合,小区地下室,广场,医院,甚至包括公安局等办工场所,先让我们看看升降横移类停车库长什么样……
2层3列升降横移类
2层3列升降横移类
升降横移类停车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在存取车的时候,需要设备上下左右移动,来满足存取车辆的需求。更多详情请了解多层升降横移式。
2、升降横移底坑式:
和普通升降横移的工作原理类似,都是通过控制系统将载车板进行移动,底坑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将地下挖空,使得车辆能通过载车板降到地下一层进行停车。详情请看视频:升降横移底坑式视频
底坑式升降横移类
二、垂直升降类
通过提升系统升降,并通过搬运器实现横移,将汽车停放在井道两侧的停车设备。由金属结构框架、提升系统、搬运器、回转装置、出入口附属设备、控制系统、安全和检测系统组成。
塔式垂直升降
三、简易升降类
1、简易升降式:主要是通过一个载车板使得车辆上升,然后下面可以再停一辆车,他的优点很明显,操作方便,在有限空间增加停车数量,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只有下面的车辆离开后上面的车辆才能离开。简易升降
液压俯仰式简易升降
2层简易升降
2、无避让升降类:
上面的车位被旋转到侧面,然后下降或者上升,可以不受下面车辆的影响。
无避让类
3、底坑式简易升降:
通过在地下挖出1.8~3.6m的高度,使得停车装置能够放入地下,通过升降装置将车辆存放在地下。这种设备的缺点是成本高,防水性差。
底坑式简易升降
四、循环类
1、 垂直循环类:这种设备类似摩天轮,每个车位是一个吊箱,每个车位都能充分利用,只占用两个车位,但可以修很多层,目前这种设备在行业内比较受宠。垂直循环
垂直循环类
垂直循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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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的定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根据以上定义,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等,就不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了,就需要办制造许可证了。
如果是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就属于特种设备管理范围。
所以依照新规,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不用进行年检了。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1000 锅炉
1100 承压蒸汽锅炉
1110 电站锅炉
1120 工业锅炉
1130 生活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B100 锅炉部件
B210 封头
B110 锅筒
B120 集箱
B130 锅炉过热器
B140 锅炉再热器
B150 锅炉省煤器
B160 锅炉膜式水冷壁
C100 锅炉材料
C110 锅炉用钢板
C120 锅炉用钢管
C130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2000 压力容器
2100 固定式压力容器
2110 超高压容器
2120 高压容器
2130 第三类中压容器
2140 第三类低压容器
2150 第二类中压容器
2160 第二类低压容器
2170 第一类压力容器
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2210 铁路罐车
2220 汽车罐车
2230 长管拖车
2240 罐式集装箱
2300 气瓶
2310 无缝气瓶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2320 焊接气瓶
2330 液化石油气钢瓶
2340 溶解乙炔气瓶
2350 车用气瓶
2360 低温绝热气瓶
2370 缠绕气瓶
2380 非重复充装气瓶
23T0 特种气瓶
2400 氧舱
2410 医用氧舱
2420 高气压舱
2430 再压舱
2440 高海拔试验舱
2450 潜水钟
B200 压力容器部件
B210 封头
C200 压力容器材料
C210 压力容器用钢板
C230 气瓶用钢板
C240 气瓶用钢管
8000 压力管道
8100 长输(油气)管道
8110 输油管道
8120 输气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气管道
8220 热力管道
8300 工业管道
8310 工艺管道
8320 动力管道
8330 制冷管道
7000 压力管道元件
7100 压力管道管子
7110 无缝钢管
7120 焊接钢管
7130 有色金属管
7140 铸铁管
71F0 非金属材料管
7200 压力管道管件
7210 无缝管件
7220 有缝管件
7230 锻制管件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7240 铸造管件
7250 汇管
7260 过滤器
72F0 非金属材料管件
7300 阀门
7310 安全阀
7320 调压阀
7330 调节阀
7340 闸阀
7350 球阀
7360 蝶阀
7370 截止阀
7380 止回阀
7390 疏水阀
73A0 隔膜阀
73F0 非金属材料阀门
73T0 特种阀门
7400 法兰
7410 钢制法兰
74F0 非金属材料法兰
7500 补偿器
7510 金属波纹膨胀节
75T0 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
75F0 非金属材料膨胀节
7520 金属波纹管
7600 压力管道支承件
7610 支架
7620 吊架
7700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7710 金属密封元件
77F0 非金属密封元件
7720 紧固件
7T00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7T10 防腐管道元件
7T20 阻火器
7TZ0 元件组合装置
C800 压力管道材料
C810 压力管道用钢板
3000 电梯
3100 乘客电梯
3110 曳引式客梯
3120 强制式客梯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3130 无机房客梯
3140 消防电梯
3150 观光电梯
3160 防爆客梯
3170 病床电梯
3200 载货电梯
3210 曳引式货梯
3220 强制式货梯
3230 无机房货梯
3240 汽车电梯
3250 防爆货梯
3300 液压电梯
3310 液压客梯
3320 防爆液压客梯
3330 液压货梯
3340 防爆液压货梯
3400 杂物电梯
3500 自动扶梯
3600 自动人行道
B300 电梯部件
B310 绳头组合
B320 电梯导轨
B330 电梯耐火层门
B340 电梯玻璃门
B350 电梯玻璃轿壁
B360 电梯液压泵站
B370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B380 自动扶梯梯级
B390 自动人行道踏板
B3A0 梯级踏板链
B3B0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B3C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
B3D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
B3E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4000 起重机械
4100 桥式起重机
4110 通用桥式起重机
4120 电站桥式起重机
4130 防爆桥式起重机
4140 绝缘桥式起重机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4150 冶金桥式起重机
4160 架桥机
4170 电动单梁起重机
4180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419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41A0 防爆梁式起重机
4200 门式起重机
4210 通用门式起重机
4220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423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240 万能杠杆拼装式龙门起重机
425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260 造船门式起重机
4270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4280 装卸桥
4300 塔式起重机
4310 普通塔式起重机
4320 电站塔式起重机
4330 塔式皮带布料机
4400 流动式起重机
4410 轮胎起重机
4420 履带起重机
4430 全路面起重机
4440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4450 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
4460 集装箱跨运车
4470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480 汽车起重机
4490 随车起重机
4600 铁路起重机
4610 蒸汽铁路起重机
4620 内燃铁路起重机
4630 电力铁路起重机
4700 门座起重机
4710 港口门座起重机
4720 船厂门座起重机
4730 带斗门座式起重机
4740 电站门座起重机
4750 港口台架起重机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4760 固定式起重机
4770 液压折臂起重机
4800 升降机
4810 曲线施工升降机
4820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4830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4840 电站提滑模装置
4850 升船机
4860 施工升降机
4870 简易升降机
4880 升降作业平台
4890 高空作业车
4900 缆索起重机
4910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4920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4930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4940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4A00 桅杆起重机
4A10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4A20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4B00 旋臂式起重机
4B10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4B20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4B30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4C00 轻小型起重设备
4C10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4C20 电站牵张设备
4C30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4C40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4C50 内燃侧面叉车
4C60 插腿式叉车
4C70 前移式叉车
4C80 三向堆垛叉车
4C90 托盘堆垛车
4CA0 防爆叉车
4CB0 钢丝绳电动葫芦
4CC0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4CD0 环链电动葫芦
4CE0 气动葫芦
4CF0 防爆气动葫芦
4CG0 带式电动葫芦
4D00 机械式停车设备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4D10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20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30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40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50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60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70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80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4D90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9000 客运索道
9100 客运架空索道
9110 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
9120 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
9200 客运缆车
9210 往复式客运缆车
9220 循环式客运缆车
9300 客运拖牵索道
9310 低位客运拖牵索道
9320 高位客运拖牵索道
B900 客运索道部件
B910 客运索道驱动迂回装置
B920 客运索道抱索器
B930 客运索道运载工具
B940 客运索道托压索轮组
6000 大型游乐设施
6100 观览车类
6110 观览车系列
6120 飞毯系列
6130 太空船系列
6140 摩天环车
6150 海盗船系列
6160 组合式观览车系列
6200 滑行车类
6210 单车滑行车系列
6220 多车滑行车系列
6230 滑道系列
6240 激流勇进
6250 弯月飞车系列
6260 组合式滑行车系列
6300 架空游览车类
6310 电力单轨列车系列
6320 电力双轨列车系列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6330 组合式架空游览车系统
6340 脚踏车系列
6400 陀螺类
6410 陀螺系列
6420 组合式陀螺系列
6500 飞行塔类
6510 旋转飞椅系列
6520 青蛙跳系列
6530 探空飞梭系列
6540 观览塔系列
6550 组合式飞行塔系列
6600 转马类
6610 转马系列
6620 荷花杯系列
6630 滚摆舱系列
6640 爱情快车系列
6650 组合式转马系列
6700 自控飞机类
6710 自控飞机系列
6720 章鱼系列
6730 组合式自控飞机系列
6800 赛车类
6810 场地赛车系列
6820 越野赛车系列
6830 组合式赛车系列
6900 小火车类
6910 内燃机驱动小火车
6920 电力驱动小火车
6A00 碰碰车类
6A10 碰碰车系列
6B00 电池车类
6B10 电池车系列
6C00 观光车类
6C10 内燃观光车系列
6C20 蓄电池观光车系列
6D00 水上游乐设施
6D10 峡谷漂流系列
6D20 水滑梯系列
6D30 造浪机系列
6D40 碰碰船系列
6D50 水上自行车系列
6D60 组合式水上游乐设施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6.00E+00 无动力游乐设施
6.00E+10 高空蹦极系列
6.00E+20 弹射蹦极系列
6.00E+30 小蹦极系列
6.00E+40 滑索系列
6.00E+50 空中飞人系列
6.00E+60 系留式观光气球系列
6.00E+70 组合式无动力游乐设施
B600 游乐设施部件
B610 蹦极绳
F000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7310 安全阀
F110 水位表
F120 水位控制报警装置
F130 压力控制报警装置
F140 温度控制报警装置
F150 燃烧连锁保护装置
F210 液位计
F220 爆破片
F230 紧急切断阀
F240 过流保护装置
F250 快开门连锁保护装置
F260 气瓶瓶阀
F270 气瓶减压阀
F280 液位限制阀
F2A0 氧舱测氧仪
F710 超压限制装置
F720 测压调压装置
F730 检漏装置
F740 阴极保护装置
F310 限速器
F320 安全钳
F330 缓冲器
F340 电梯门锁装置
F350 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F360 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
F370 电梯限速切断阀
F380 电梯控制柜
F390 曳引机
F410 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
F420 起重机械起重力矩限制器
代码 种 类 类 别 品 种
F430 起重机械起升高度限制器
F440 起重机械防坠安全器
F450 起重机械制动器
F610 游乐设施安全压杆
还属于特种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在《特种设备目录》中,电动葫芦起重机还是属于特种设备。
其中电动葫芦在特种设备目中分为4190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4270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两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目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
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 JG 5106--1998
总 则
The safety code for mechanical parking equipment
----General principa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式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设置、设计和制造应遵守的安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机械设备搬运或停放汽车的停车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05---93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2---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50067—1997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3 设置
3.1 出入口附近的设置
3.1.1 出入口附近与前面空地
机械式停车场的出入口附近,应能保证汽车的出入安全。停车设备的出入口与前面道路之间,应能停放两辆以上汽车或留出汽车用回转盘使汽车转向的空间,但对于出、入口分离的停车场,则可以只在入口处留出停放一辆汽车的空地。
3.1.2 汽车用回转盘(以下简称回转盘)
汽车出库时,必须后退才能进入前面道路的场合,宜设回转盘。
3.1.3 停车设备的操作位置
停车设备的操作装置必须设置在操作者能看到或能确认人和汽车出入状况的位置。
3.2 防止汽车撞击坠落的设施
在有汽车行驶的停车场内,对于停车位距地面高度为5.1m以上部分或者邻近公共道路、广场,且高度为2.1m以上的部分,其周围应设防止汽车撞击坠落的围栏等设施。
3.3 附属设备
3.3.1 通风设备
在封闭式停车设备内部,有害气体有可能滞留之处,必须安装强制通风设备。
3.3.2 照明设备
车道、出入口附近以及人出入的地方其照明必须达到充分的照度并应设有应急照明。
3.3.3 警报设备
汽车出停车场时,为了保证前方道路中人与车的安全,应设置必要的报警设备。
3.3.4 电源设备
停车设备的电源容量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3.5排水设备
停车设备内部或底部,可能有污水滞留时,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备。
3.3.6消防设备
停车场内的消防设备应符合GB 50067的有关规定。
3.3.7安全出口
为保证不会把人关在停车设备内,应设安全出口。
4 构造
4.1 出入口附近的构造
4.1.1 出入门、围栏等
4.1.1.1 为保证出入口附近的安全,在停车设备的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00mm、横竖间距不大于40mm的个栅、门或围栏等或可替代这些功能的设施。
当机坑深度小于500mm,且当人或汽车要进入设备时,设备能自动停止运转,以及对于两层式中的简易形式和汽车回转盘等无危险的停车设备。可不设置格栅、门或围栏等设施。
对二层式或多层式停车设备,临时出现500mm至2000mm深的机坑,在操作人员容易确认其安全情况下,也可不设置格栅、门或围栏等设施。
4.1.1.2 出入口以外,若有外露的配重或机械设备,有可能对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或有2000mm以上机坑的地方,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0mm、网络横竖间距不大于40mm的格栅、门或围栏等设施。
4.1.2 出入口尺寸
停车设备出入口的宽度应大于存放汽车的全宽加300mm,但不应小于2000mm.
停车设备出入口的高度:仅供汽车出入时不应小于1600mm,人车共用时不应小于1800mm。
4.1.3人行通道的尺寸
停车设备内,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600mm,高度不应小于1800mm。
4.2 停车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尺寸
4.2.1停车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在停车设备可运动部分与建筑物之间应留有安全的距离。
4.2.2搬运器停车表面与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间距
搬运器停车表面端部与停车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0mm,垂直距离不应大于50mm。
4.2.3 搬运器停车表面与停车位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间距
搬运器停车表面端部与停车位出入口地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40mm,垂直距离不应大于50mm。但是,已设有搬送装置时不受此限。
4.3 停车位的构造
4.3.1停车位的尺寸
宽度------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全宽加150mm,对于汽车自行驶入停车位时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全宽加500mm。
长度-------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全长加200mm。
高度--------不应小于存放汽车的高度加50mm,但不应小于1600mm。
4.3.2 建筑物式的停车位
停车位为建筑物时,其基础以及建筑结构应遵守建筑方面的有关标准。
4.3.3 停车位的汽车出入口
对人车共乘式停车设备,停车位的汽车出入口及周围有深度大于500mm的机坑时,停车位的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应小于1100mm的门或可替代这些功能的设施。
4 停车位的底板
停车位的底板结构强度和刚度应保证停放汽车的安全。
4.4 搬运器的构造
搬运器的结构除少量的部分外,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制作。在不妨碍安全的前提下,搬运器的顶板、侧面围栏、门可以省略。设有侧面围栏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400mm。
4.5 结构部分
4.5.1 材料及其许用应力
钢结构件的材料和连接材料及其许用应力应符合GB 3811的规定。
4.5.2 强度计算和稳定性计算
钢结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计算和钢结构的稳定性计算应符合GB 3811的规定。
4.5.3 载荷
结构部分承受的载荷如下:
a) 垂直静载荷
b) 垂直动载荷
c) 水平动载荷
1) 沿前进方向
2) 与前进方向垂直的方向
由旋转产生的
d) 风载荷
e) 地震载荷
f) 冲击载荷
在计算钢结构部分载荷时,考虑其变化以及冲击,对于动载荷再乘以1.2倍的载荷系数。
5 机械部分
5.1 材料
机械部分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5.2 许用应力和安全系数
机械部分许用应力除按GB 3811外,应为该材料的抗拉强度除以表1中的安全系数。
表1
零部件及工作条件 安全系数
钢丝绳或链条
无人方式 5
准无人方式 7
人车共乘方式 10
柱塞、油缸及液压钢管
塑性材料 4
脆性材料 10
液压橡胶管 无人方式 5
准无人方式 7
人车共乘方式 10
5.3 载荷
5.3.1 作用于机械部分的载荷,根据其机构的载荷状态按GB 3811规定。
5.3.2 汽车的重量一般按6:4分配到前轴和后轴,在计算时,以受力较大一侧作为集中载荷计算。
5.4 制动系统
5.4.1 主机必须设有制动系统,在出现下述情况时能自动动作,以使搬运器保持静止状态。
a) 动力电源失电;
b) 控制电源失电。
5.4.2 制动系统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对控制升降运动的制动器其制动力矩不应小于1.5倍额定载荷的制动力矩。
5.5 滑轮与卷筒
主传动部分的滑轮和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不得小于20,对人车共乘式的不得小于40。
5.6 液压系统
5.6.1液压系统应设有过压保护安全阀,当工作压力不小于额定压力的1.25倍时,能自动打开。
5.6.2液压升降系统应设置安全止回阀,断电失能防止搬运器的滑落。
5.6.3油缸柱塞伸缩应有限位装置,防止柱塞脱离油缸。
6 电气设备
6.1 一般要求
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在使用中能防止由于电气设备本身引起的危险,或由于外界对电气设备影响所引起的危险。
6.1.1 在机房内部或驱动站内必须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不得低于GB/T 4942.2中IP3X要求。
6.1.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a)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b) 其它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6.1.3 对于控制电路和安全电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平均值或交流电压有效值均不应大于250V.。
6.1.4 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设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 电动机的保护
6.2.1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6.2.2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进行过载保护,该断路器应能切断电机的所有供电。
6.3主开关
6.3.1在驱动主机附近或操作装置旁,应设置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6.3.2主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防和警报电路的电源。
6.3.3主开关应能方便迅速地操作,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6.4插座
6.4.1 插座的电源应和停车设备的电源分开。
6.4.2 插座应是2P+T, 250V, 有主电源直接供电,并符合GB/T 3805 的规定。
7 安全装置
7.1 紧急停止装置
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使停车设备立即停止运转。
7.2 出入口围栏等的安全装置
根据4.1.1.1设置的门、围栏等,须设置联锁装置。当门、围栏等处于开启状态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当采用自动关闭的门或围栏等设施时,还应设置保证人和汽车不会被夹住的安全装置。
7.3 停车位汽车出入口的安全装置
根据4.3.3设置的门等,须设置联锁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放到准确位置时,停车位出入口的门等不能开启;当门或其他相关设施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器不能运行。
7.4 搬运器内汽车位置的联锁
应设置联锁装置,当汽车未停在搬运器内正确位置时搬运器不能运行。但目视可确认安全的场合不受本条限制。
7.5 横移时的联锁
应设置联锁装置,当搬运器在横移方向遇有障碍物阻碍其运动时,搬运器不能横移。
7.6 限位装置
应设置过行程升降和横移的限位装置,避免搬运器超越限定位置升降或横移时,汽车与搬运器、顶棚或底部等发生碰撞或坠落。
7.7 阻车装置
搬运器沿车的行进方向,应设置高度为25mm以上的阻车装置。
7.8 阻止坠落装置
人车共乘式停车设备,必须设置防止坠落装置。
7.9 避雷装置
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应设置相应的避雷装置。
8 管理规则
为了确保机械式停车场内人与汽车的安全,切实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本规定,做好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管理。
8.1 业务分工和责任
8.1.1 除规定的操作者外,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操作。
8.1.2 不论操作者是否专职,主管负责人都应进行设备运转时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转前和运转结束后的例行检查。
8.1.3 操作者应遵守的事项:
a) 酒后不允许操作
b) 设备运转前,应事先确认安全。
c) 明确告知存车人在安全方面应遵守的注意事项。
8.2 紧急状况时的处理方法。
8.2.1 在紧急状况时,应以存车人的安全为第一,随后再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
8.2.1.1 搬运器为人车共乘方式:当搬运器在移动途中停止时,存车人应使用设置在搬运器内的联络装置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听从指导,而不应自行走出车外。
8.2.1.2 场内发生人身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与消防部门、医院、伤者家属、专职技术人员及有关政府部门联络。
8.2.2 火灾、地震等灾害发生时的处理方法。
8.2.2.1 停车场内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必须立即停止停车设备运行,进行灭火,并向消防部门、专职技术人员及有关政府部门联络。
8.2.2.2 停车设备重新运转时,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8.3 人、汽车及设备的安全
8.3.1 存放汽车种类的标志
应在设备出入口附近的明显位置标出可存放汽车的种类、尺寸、重量及其他注意事项。
8.3.2 入库限制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禁止不符合8.3.1规定的汽车入库。
8.3.3 安全标志及注意事项
应在明显位置标出存车人应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应以口头方式传达给存车人。
8.3.4 限制进入的标志
对无人方式停车设备,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禁止存车人入内”标志。对准无人方式停车设备应在操作位置附近设置“确认安全后运行”等标志。
8.3.5 使用操作说明的标志
允许存车人自行操作的停车设备,应在存车人易见的位置设置操作说明。
8.3.6 保养及定期检查
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和检查项目,由专职人员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8.4 其他事项
8.4.1 进出停车场的管理
为防止停车场内混乱,阻碍相邻道路的交通,并确保停车场内外的安全,应切实做好各种情况的入、出停车场管理。
8.4.2 主机房的管理
主机房的管理必须特别注重安全和防火工作,如注意主机房出入门的锁闭和道路通畅,
设置“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标志等。
1.桥式、门式起重机(A),流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材料与零部件、焊接、电控系统制作、产品检验、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3技术人员(注2)
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注2:技术人员可以担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下同。
1.1.4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包括持有相应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外委的不要求)。
1.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8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2人,焊工不少于20人(注3),电工不少于5人。
注3:主要受力结构件采用自动焊接生产线或者焊接机器人焊接时,焊工的数量可以减少50%,下同。
1.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1.2工作场所
(1)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5000m2;
(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400m2;
(3)仓库面积不小于400m2。
1.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3.1桥式、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数控切割机,不小于10m×3m×30mm(有效切割长度×宽度×厚度 );
(2)相贯线切割机(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
(3)压力机(压力不小于20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2000kN);
(4)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 台;
(5)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3台;
(6)回转支承座圈加工设备 (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外委的不要求 );
(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抛丸预处理后的材料表面清洁度达到Sa2 1/2 级(外委的不要求);
(8)结构车间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4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0t);具有焊接翻转架的,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 32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6t);
(9)桥式、门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30m×3m×200mm(总长×宽度×厚度), 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30m×3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30m×3m (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
(10)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10m×3m×20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10m×3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 10m×3m (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
(11)臂架组焊工装(适用于门座式起重机 )。
1.3.2流动式起重机(A)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数控切割机,不小于 10m×3m(有效切割长度×宽度);
(2)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 2000kN;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 10 台;
(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抛丸预处理后的材料表面清洁度达到Sa2 1/2 级(外委的不要求);
(5)结构车间起重设备,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32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6t);
(6)回转支承座圈加工装置 (外委的不要求);
(7)工装,包括起重臂焊接工装、回转平台焊接工装、车 (底)架焊接工装。
1.4检测仪器 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经纬仪;
(2)水准仪;
(3)噪声检测仪器;
(4)超声检测仪或者 X 射线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5)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6)接地电阻测试仪;
(7)万用表;
(8)硬度计;
(9)激光测距仪;
(10)钢卷尺(校准含修正值),50m(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11)超声波测厚仪(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12)流动式起重机(A),具有磁粉检测仪 (外委的不要求)、油压测试装置、红外线测温仪;
(13)门座式起重机(A),具有全站仪。
1.5研发能力
(1)制造单位应当设置研发机构,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10 人(注4),机械和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产品的设计研发经历;
(2)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自主设计相应许可子项目起重机械产品的能力,具有设计任务书、设计过程的控制记录以及全套产品图样、计算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设计文件。
注4:本条要求的设计人员与1.1.3 条要求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单独计算。
2.桥式、门式起重机(B),流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2.1人员
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电控系统制作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4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2.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指挥至少1人,司机至少1人,焊工不少于10人,电工不少于3人。
2.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2.2工作场所
(1)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1500m2;
(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200m2;
(3)仓库面积不小于100m2。
2.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2.3.1桥式、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数控切割机;
(2)压力机(压力不小于10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1250kN);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4)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2台;
(5)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 (外委的不要求);
(6)结构车间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2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t);当具有焊接翻转架时,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1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t);
(7)桥式、门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30m×2.5m×200mm(总长×宽度×厚度 ),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30m×2.5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30m×2.5m(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
(8)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10m×2m×20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10m×2m×30mm(总长×宽度×厚度),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 10m×2m(总长×宽度),并且平整、无变形;
(9)门座式起重机组焊工装。
2.3.2流动式起重机(B)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切割机;
(2)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1250kN;
(3)气体保护焊机至少1台;
(4)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2台;
(5)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 (外委的不要求);
(6)结构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t;
(7)工装,包括起重臂焊接工装、回转平台焊接工装、车 (底)架焊接工装。
2.4检测仪器 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经纬仪;
(2)水准仪;
(3)噪声检测仪器;
(4)超声检测仪或者 X 射线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5)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6)接地电阻测试仪;
(7)万用表;
(8)硬度计;
(9)激光测距仪;
(10)钢卷尺(校准含修正值),50m(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11)超声波测厚仪(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12)桥式、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具有 X 射线检测装置(外委的不要求);
(13)流动式起重机(B),具有磁粉检测仪 (外委的不要求)、油压测试装置、红外线测温仪。
3.机械式停车设备、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3.1人员
3.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焊接、电控系统制作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4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3.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指挥至少1人,司机至少1人,焊工不少于10人,电工不少于3人。
3.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3.2工作场所
(1)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3000m2;
(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m2;
(3)仓库面积不小于200m2。
3.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3.3.1机械式停车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切割机;
(2)钻孔设备;
(3)折弯机;
(4)剪板机;
(5)带锯机;
(6)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7)结构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t;
(8)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 (外委的不要求);
(9)工装,包括纵梁、横梁、立柱焊接工装。
3.3.2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1)仿形或者数控切割机,不小于1000mm×30mm(切割直径×厚度);
(2)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台;
(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抛丸预处理后的材料表面清洁度达到Sa2 1/2 级(外委的不要求);
(4)结构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t;
(5)标准节组焊工装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其他工装。
3.3.3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数控切割机;
(2)压力机或者折弯机;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4)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2台;
(5)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 (外委的不要求);
(6)结构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0t;
(7)结构件制作平台。
3.4检测仪器 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经纬仪;
(2)水准仪;
(3)噪声检测仪器;
(4)超声检测仪或者 X 射线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5)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6)接地电阻测试仪;
(7)万用表;
(8)硬度计;
(9)激光测距仪;
(10)钢卷尺(校准含修正值),50m(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11)超声波测厚仪(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
(12)机械式停车设备,具有照度计;
(13)塔式起重机、升降机,具有磁粉检测仪 (外委的不要求);
(14)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具有X 射线检测仪 (外委的不要求 )。
1、限速器
为了防止施工升降机的吊笼超速或坠落而设置的一种安全装置,分为单向式和双向式两种,单向限速器只能沿吊笼下降方向起限速作用,双向限速器则可沿吊笼的上下两个方向起限速作用。
限速器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性能检测。
2、缓冲弹簧
缓冲弹簧装在与基础架连接的弹簧座上,以便当吊笼发生坠落事故时,减轻吊笼的冲击,同时保证吊笼和配重下降着地时成柔性接触,减缓吊笼和配重着地时的冲击。
3、上、下限位器
为防止吊笼上、下时超过需停位置,或因司机误操作以及电气故障等原因继续上行或下降引发事故而设置的装置,安装在吊笼和导轨架上,限位装置由限位碰块和限位开关构成。
4、上、下极限限位器
上、下极限限位器是在上、下限位器不起作用时,当吊笼运行超过限位开关和越程后,能及时切断电源使吊笼停车。极限限位是非自动复位型。
动作后只能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极限限位器安装在吊笼和导轨架上。(越程是指限位开光与极限位开关之间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5、安全钩
安全钩是为防止吊笼达到预先设定位置,上限位器和上极限限位器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动作,吊笼继续向上运行,将导致吊笼冲击导轨架顶部面发生倾翻坠落事故而设置的钩块状,也是最后一道安全装置。
它能使吊笼上行到轨架安全防护设施顶部时,安全地沟在导轨架上,防止吊笼出轨,保证吊笼不发生倾覆坠落事故。
6、急停开关
当吊笼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各种原因的紧急情况时,司机能在任何时候按下急停开关,使吊笼停止运行。急停快关必须是非自行复位的安全装置,一般安装在吊笼顶部。
7、吊笼门、防护围栏门连锁装置
施工升降机的吊笼门、防护围栏门均装有电器连锁开关,它们能有效地防止因吊笼或防护围栏门未关闭就启动运行而造成人员的物料坠落,只有当吊笼门和防护围栏完全关闭后才能启动运行。
8、楼层通道门
施工升降机与楼层之间设置了运料和人进出的通道,在通道口与施工升降机结合部必须设置楼层通道门。
此门在吊笼上下运行时处于常闭状态,只能在吊笼停靠时才能由吊笼内的人员打开。应做到楼层内的人员无法打开此门,以保证通道口处在封闭的条件下不出现危险。
9、通讯装置
由于司机的操作室位于吊笼内,无法知道各楼层的需求情况和分辨不清哪个楼层发出信号,因此必须安装一个闭路的双向电器通讯装置。司机应能听到每一楼层的需求信号。
10、地面进口处防护棚
施工升降机安全完毕时,应及时搭设地面出入口的防护棚,防护棚搭设的材质选用普通脚手架钢管、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5m,有条件的可与地面通道防护棚连接起来。
宽度应不小于升降机底笼最外部尺寸。其顶部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或两层竹笆,上下竹笆间距应不小于600mm。
11、断绳保护装置
吊笼和配重的钢丝绳发生断绳时,断绳保护开关切断控制电路,制动器抱闸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