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高空安全生命线如何拉
1、搭设十字撑,应将一根斜杆扣在主柱上,另一根则扣在小横杆的伸出部分。斜杆两端的扣件与立杆节点的距离不小于20cm。
2、生命线与钢梁锐边接触的部分应放软垫,以防损坏生命线。
3、生命线拉设在临空面立柱内侧,不得拉设在外侧。
4、生命线最大跨距12m,超过12m时需增加一根立杆固定生命线;生命线先用拉钩拉紧,再用两个钢丝绳绳扣将生命线固定,而且生命线高出管廊至少为1.2m。
5、每条生命线的连续拉设长度不得超过100m;如果超过100m,必须设置刚性节点,以防生命线下垂。
高处作业平网防护
1)外立面平网防护
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每隔二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2)满堂脚手架施工平网防护
满堂红脚手架高度超过2米时,施工作业面下方必须满挂一道水平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必须绑扎牢固。
3)井道内平网防护
电梯井内首层及以上每隔4层(不超过10米)满挂一道水平安全网(建议采用双层网),平网要挂至井道边四周用钢管(或钢丝绳)固定,不要留有空隙。
4)站房工程高处作业水平网防护
站房工程高处作业时,在作业面下方满挂水平安全网防护,要求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且专业架子工搭设,搭设完成后专项验收。
由于钢结构建筑在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在钢结构梁或懔条上行走或操作时面临各种各样很大的风险,发生人身坠落是其中最大的风险,造成的后果也是最严重的。为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安装一系列的钢丝网格线在钢结构建筑的高空作业面上,这种临时安装的钢丝绳称为“生命线”。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将身上佩带的安全绳扣在生命线上,万一发生作业人员失足坠落时,身体仍然可悬挂在生命线上,不会坠落到地面而发生安全事故。生命线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1、安全可靠,必须确保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这样才可承受人身坠落时对生命线产生的冲力。
2、方便可行,布置完成的生命线必须不影响工程的每道作业工序,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使用方便。
3、易于安装和拆除,生命线的安装和拆除都不宜花费太多的人力和物力,以免影响工程的工期进度和成本。
水平钢丝绳生命线隶属于一种锚固装置。产品可遵循EN795标准和CEN TS16415标准或国标 GB 38454-2019(代替旧版国标GB 30862-2014),它由锚点支架和导轨装置组成,即所谓的水平生命线,又名安全线。这一装置,一般永久地固定在构筑物上,旨在确保单人或多人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空能够安全地工作,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活动空间。
凡斯盾导轨生命线系统作为防坠落系统中的挂点装置,工作人员需要穿戴符合标准(标准号)安全带,安全绳或防坠器后与生命线进行连接。选择正确的滑索,人员可以在生命线系统覆盖的范围移动内提供不间断的保护作用,解放操作者的双手,是操作者在高空作业时工作效率更高更加安全。
装卸区水平钢丝绳生命线
功能:
一旦发生坠落时,巨大的冲击力会被导轨生命线均匀分散掉,以将其减小至安装结构可以承受的力量内,保证生命线各个部件不损坏破裂而失效。
应用领域:
1.屋顶屋面的应用
2.行车及高空边缘的应用
3.头顶式应用(维修及装卸区域)
1.下列场所应设置临时警戒线:检维修作业区域在人员及工艺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生产现场临时施工厂区道路上坑、洞盖板损坏,或正在维修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生产现场不宜设置固定防护栏或盖板的坑、洞暴露可能导致次生事故的事故现场。
2.设置临时警戒线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物料坍塌、倾倒或坠落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坑、洞口防护距离应在50~100mm。在供用电设备周围设置警戒线还应符合防触电安全距离。
3.临时警戒线设置高度应在100~120mm,线(带)应张紧,中间下垂量不超过高度的10%。
4.临时警戒线应形成封闭区域。
5、临时警戒线设置不得影响人员行走及工艺车通行,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6.临时警戒线不得以正在运转的设备本体为支撑物。
7.使用盒式警戒线时,要保持线的原有宽度,安全色清晰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上没有俗称的品名。只知道是叫安全锁。
标
准
在主要技术内容上修改采用ISO/DIS
2408:2002《一般用途钢丝绳最低要求》,并参照了ISO
223211990《一般用途非合金钢丝绳和粗直径钢丝绳用拉拔钢丝规范》相关内容。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由
于
我
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
标
准
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
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
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
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
标
准
代替GB/T
8918-1996(钢丝绳》的相应部分。
本
标
准
与GB/T
8918-1996相比,技术内容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16个结构。
17X7类分为18X7和18X
19类
—
股结构的表示顺序改为从中心丝到外层丝。
—
钢丝绳长度允许偏差大于1
000
m为。-+2%a
—
增加了抗拉强度级别(光面、B类1
960
MPa,2
160
MPa,AB类1
870
MPa
,1
960
MPa,A类1
87
0
M
Pa).
—
钢丝绳直径范围改为0.
6
mm-60
mm,钢丝绳公称直径用"D',表示。
—
钢丝的直径范围为0.
15
mm-4.4
mm,钢丝公称直径用“d',表示。
—
加大钢丝绳的捻距倍数,点接触8倍,线接触7.25倍。
—
增加单股钢丝绳外层股的捻距倍数,不大于10.5倍。
—
增加四股圆股钢丝绳的捻距倍数,不大于9倍
—
取消钢丝绳或其股绳在全长上有不大于实测平均捻距士3%的偏差规定。
—
调整了6X19(6)类纤维芯和钢芯、6X37(6)类钢芯的重量系数,分开了18X7类、18
X
19类、34
X
7类
别中的纤维芯和钢芯的重量系数和破断拉力系数
—
拆股钢丝弯曲和扭转次数保留了原标准的规定并作适当调整。
—
增加了直径0.1
5^0.2
m
m
B类钢丝的最小锌层质量。
—
钢丝绳部分拆股试验允许的低值钢丝根数作调整(除单股绳):抗拉强度、弯曲、扭转按试验数的
20
%
—
去掉了对钢丝绳用途级别的判定。
—
品种表中的有效数字位数保留重新计算,与ISO/DIS
2408:2002一致(保留三位)。
—
第四章改为订货内容,原来各章依此类推。
—
增加本标准与ISO/DIS
2408:2002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
增加本标准与ISO/DIS
2408:2002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常用钢丝绳品种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或涂塑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最长,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
专利技术生产的磷化涂层钢丝绳,优先采用锰系或锌锰系磷化,与光面钢丝绳生产工艺对比,只是增加了最后的耐磨磷化处理工序,制绳钢丝的耐磨性和耐蚀性大幅度提高,使用磷化以后钢丝不经过冷拉直接捻制钢丝绳。目前疲劳试验数据表明,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的3-4倍左右(试验室可比条件下),最高的已经达四倍,随着对耐磨磷化配方的研究,还有大幅度提升的可能性。锰系磷化就是耐磨磷化,可以解决钢丝绳使用过程中的磨损问题,仅供参考
1.1、钢结构构件在起吊作业过程中主要存在危险因素:
1.1.1、吊机在起吊钢柱或钢梁并进行就位临时固定时,因起吊角度过大或构件起吊点设置不合理引起吊机倾覆。
1.1.2、起吊钢丝绳安全系数过低、钢丝绳本身质量问题以及钢丝绳缺乏保养而导至钢丝绳磨损、锈蚀、变形、疲劳、断丝、绳芯暴露,在起吊过程中断裂导致构件坠落伤人。
1.1.3、进入施工现场的吊机来路不正规,甚至有的机主是自然人个体机主,吊机未经检验合格或未报监理、总包单位审查,作业时引发事故。
1.1.4、无专职的起重驾驶人员、司索、指挥、及现场安全监督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特别是司索、指挥人员由无证人员代替的现象比较多。
1.1.5、吊装时未设置警戒区域和有效的警戒维护,有人员在吊装区活动或穿越时被构件砸伤或碰伤。
1.1.6、大风和极端天气(如6级及以上大风、极冷、酷热天气)为赶进度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1.2、钢结构起吊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1.2.1、 钢结构吊装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根据最重的钢构件的重量、长度等参数选择起吊及捆绑钢丝绳的规格;根据钢构重心合理设置吊点;吊机的选择,吊机选择应考虑起吊角度,吊臂外伸长度;吊机行走路线图;吊装施工作业先后步骤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措施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完成编、审、批程序。
1.2.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吊机的机主应该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许可,吊机应是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设备,进场后应报监理和总包单位审核吊机资料。
1.2.3、 参与吊装作业的起重驾驶人员、司索、指挥属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上岗,并在作业前将名单和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上岗证报监理和总包单位审核。
1.2.4、 吊装作业时在吊装作业区应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封闭多余的通道,并有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1.2.5、 在梁柱起吊时要确定合适的吊点。无论构件大小都要试吊一次,使构件离地二米左右,检查各部位有无问题,在确保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正式吊装。
1.2.6、大风和极端天气(如6级及以上大风、极冷、酷热天气)应该停止高空作业。
1.2.7、吊装作业人员都必须有熟练的钢结构安装经验,起重司机应熟悉起重机的性能、使用范围,操作步骤,同时应了解钢结构安装程序、安装方法,起重司机、信号指挥和司索必须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在吊装前应相互熟悉指挥信号,包括手势、旗语、哨声等。
钢结构构件安装阶段的危险源分析及安全防控措施
2.1、钢结构构件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
2.1.1、 钢柱就位未进行校正时临时固定不牢固,导致钢柱倾覆伤人,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2.1.2、 钢柱上无安全爬梯供施工人员垂直上下,施工人员采用原始的攀爬方式上下钢柱,攀爬过程中由于疲劳或失手从高处坠落。
2.1.3、 钢柱与钢梁连接安装时人员无可靠施工平台,人员悬空作业,钢梁上未设置生命保险索,工人直接在钢梁上行走,有高处坠落危险。
2.1.4、 安装屋面檩条、焊接、对接、螺栓紧固时用竹梯或脚手板搁置在钢梁上作为施工操作平台(这是在工地检查时较常见的施工方式),工人安全带系在竹梯或脚手板,边施工便往前移动竹梯或脚手板,如竹梯或脚手板有缺陷,或移动过程工人之间配合不默契会导致竹梯或脚手板滑落使在上面施工的工人全部坠落。有的甚至嫌系安全带费事,干脆就骑在钢梁上爬行,一但失稳,易坠落。
2.1.5、 吊运屋面或维护墙檩条时,采用手动葫芦固定不牢固,易发生坠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2.1.6、 安装使用的工具无安全保护绳,可能导致工具坠落伤人。
2.1.7、 工人高处作业时未正确系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2.2、钢结构构件安装阶段的安全防控措施:
2.2.1、 钢柱就位未进行校正正式固定前,必须采用用螺栓、焊接或木塞对钢柱底部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上部用缆风绳固定。构件在校正、焊接、安装牢固之前,不准脱钩。
2.2.2、 为保证施工人员上下通行安全,在钢梁或钢柱上悬挂爬梯,爬梯上下两端必须固定牢固;为保障施工人员上下攀爬的安全,在爬梯外侧架设安全绳一道,施工人员佩戴带自锁装置的安全带。
2.2.3、 钢柱、钢梁安装、檩条焊接、对接、螺栓紧固时为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可以视情况设置操作平台或设置作业专用的挂篮。挂篮挂于设在钢柱或主梁上翼板的构件上。操作人员将安全带挂在钢梁或安全绳上,挂篮挂拆方便、安全可靠,给钢柱梁对接安装、校正、焊接 、超声波探伤等提供了安全保障。挂篮大小外形应利于安装施挂,并用圆钢制作严禁用螺纹钢制作,并能保证操作人员有足够活动操作空间。
2.2.4、 纵横向钢梁上都应悬挂安全钢丝绳,又叫生命线,悬挂高度1.2米,每隔3米架设1.2米钢管或角铁用于支撑安全绳,或采取花篮螺栓拉紧方式,防止因安全绳过长引起的安全失效。工人在钢梁上行走时,安全带必须悬挂在安全绳上。
钢结构压型钢板安装(铺设)阶段危险源分析及安全防控措施
3.1、钢结构压型钢板安装(铺设)阶段危险因素
3.1.1、压型钢板的铺设顺序一般为散板、调整、铆固。压型钢板吊放到屋面时,未进行固定或压型钢板散板与铆固不同步。这两种情况在突遇大风时压型钢板会随风散落坠落伤人或发生溜板现象。严重的甚至会把施工人员拍打从高处坠落。
3.1.2、压型彩钢板未均匀堆放在屋面上,导致屋面超载,引起钢构整体变形。严重的会引起钢结构局部坍塌。
3.2、钢结构压型钢板安装(铺设)阶段安全防控措施:
3.2.1、已吊装的压型钢板进行铺设作业前应进行可靠的固定,确保钢结构稳定。散板、调整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或防坠器,铆固人员应及时将调整好的压型钢板铆固好,要铺板与铆固同步,不得漏铆或跳板铆固,防止因漏铆而发生溜板现象。在铺设压型钢板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部位;作业区下方应设置禁戒区,禁止人员穿行。
3.2.2、压型彩钢板应均匀、分散堆放在屋面上,严禁超载堆放。
钢结构焊接、拼装、现场临时用电、消防管道、消防涂料作业、交叉作业的危险源分析及安全防控措施
1、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离明火距离过近。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用电设备漏电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不到位。所用电缆线破损,接头处理不规范,容易引发触电事故。
3、电焊机无二次空载保护。
4、消防管道、涂料作业所搭设的移动式作业平台无方案,搭设不规范,易发生倒塌事故。笔者所在地区曾经发生过用门式脚手架组装的简易操作平台倒塌事事故,造**员伤亡。
5、钢构件在地面拼装时由于信号不规范,造成挤压、碰撞伤害,立放较大的钢构件时无稳定措施而倒伏伤人。
安全管理对策:
1、 氧气、乙炔瓶因合理放置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离明火距离十米以上。 氧气与乙炔瓶要保持五米以上安全距离,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 现场临时用电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措施。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3、 移动式作业平台应有专项搭设方案,并附有计算书,搭设完毕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消防管道、涂料作业所搭设的移动式作业平台应有方案,规范搭设,一般不得载人移动。
5、钢构件在地面拼装时信号规范、统一,立放较大的钢构件时应采取双面顶撑等稳定措施。
钢结构施工虽然是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但是只要事先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科学的专项方案并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作业,安全防控措施扎实有效,监管到位,就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