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嵩县:打好人才“组合拳” 激发强县“新动能”
崭新的柏油马路、生机盎然的绿化景观与特色微地形等环环相扣,一条生态景观廊道——嵩县伏牛山1号公路映入眼帘,起伏的丘陵沟坎之间,九皋镇万亩皂角基地满眼葱郁。
“全县每年向全国销售皂角刺一千四百多吨,占全国总份额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年产值超亿元。”土生土长的山里汉子郭绍波笑着说,返乡创业的他创办了河南豫博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也成为嵩县皂角产业的领头人。
近年来,嵩县把“人才”作为“强县”根基,通过“引育留用”等举措,激发“人才引擎”动力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菜单式”培训让人才贴近群众。近年来嵩县引进224名研究生学历人才,采取室内教学和实地观摩结合的方式,邀请党校专家教授、地方文化学者等阐释热点理论、介绍风土人情、传授工作实务,全面提升人才适应能力,围绕16个乡镇的基层党建、特色产业等30余个实地观摩点开展现场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感受乡村巨变、吃透县情乡情。
四月嫩芽树上挂。大章镇水沟村的群众迎着朝霞采摘红油香椿,挑选精品进行装箱,鲜艳的香椿园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勾勒出一幅乡村发展新画卷。
为了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嵩县“走出去”学习先进理念,开拓视野眼界,挑选大章香椿、闫庄大葱、九皋皂角等优势产业,组织种植大户、优秀乡贤150余人先后赴贵州、四川等省份考察学习。通过“走出去”现场精准培训、“引进来”先进发展理念、“送下去”重点项目扶持,拉长产业链条,促使更多乡贤人才实现抱团发展,真正让特色产业成为富民产业。
一技之长兴乡村。为全面提升乡村人才素质,嵩县先后举办优秀乡贤暨致富带头人培训班,特邀省农科院专家专题讲授,并组织到10余个农业产业示范园、中药材种植基地实地观摩,还组织开展职称服务进基层活动,为196名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办理初级资格证书,让更多的“乡创客”“土专家”“农秀才”立足产业优势,助推产业振兴。
今后,嵩县将推进“嵩州英才计划”、“乡贤兴乡村”工程、“招才引智”等工作,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一线聚集,为嵩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赵明辰吕小伟张湛涛 )
选育用留原则是选用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三个方面。合理使用人才,分配人才,使之人才尽致,是新时代人才工作需要考核的关键所在。
乡村振兴这张大局图,需要很多人才大施展才能能、大显身手。各级部门要用好人才选、育、留的原则,在选用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三个方面下足功夫,聚集天下人才而用之,激活乡村人才振兴的蓄水池。
用好乡村振兴人才育的原则,激发乡村人才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必须以农民自身素质提升为前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变村民为股民。
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就业培训、耕读教育,推进产学研用,强化协同育人,完善农村本土人才孵化培育链条,培育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新的新型职业农民。对于基层干部、科技人员、乡村教师等。
以北京交通大学为例:
一是建设联合培养基地。
与中车、长客、铁科院等铁路行业重要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在平台建设、技术培训、合作研究、实习实践、校企双导师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二是联合编写研究生教材。
学校组织具有丰富应用和产业经验的教师和铁路行业专家联合出版了近百部专著。
三是校企合作确定培养内容。
学校邀请铁路行业专家共同商议研究生培养方案,了解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用人单位满意的人才。
四是校企人员双向流动。
聘请企业专家来校开设短期课程和讲座,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鼓励教师赴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建立长期联系与合作,为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奠定基础。
建立要素
1、获得最高管理层的支持;
2、关注核心目标;
3、聘用合适的人;
4、质量第一;
5、精心管理,建立共识;
6、遵循全球化标准而行动;
7、选择最佳培训提供商开展合作;
8、全面结合整体流程,重点关注业务;
9、评估学习效果,根据业务进行调整;
10、坚持不懈,实现卓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人才培养机制
以上内容参考:教育部-深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
一、如何留住人才对各企业来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管理课题。
导致企业人才流失的因素很多,有外部环境的诱惑,也有内部环境的影响。有的企业可能因为艺术地使用了好办法,恰当地使用了合适的人才,而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发展。但更多的企业,却常常因为没有处理好人才管理工作而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
其实,以上的核心工作目的是运营人力管理手段,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核心工作: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作为一个期望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企业来讲,如何处理好人才管理工作呢?
(一)制度留人
制度管人,而不是人管人。特殊的人应采取特殊的政策,可把人才分为关键和特殊人才、后备人才。对前者给予特殊、破例政策;后者给予鼓励政策。在工资和奖金上拉大与普通管理者的差距,在住房等问题上也有特殊照顾。
(二)事业留人
对于员工而言,工作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它更多的是实现其个人价值和发展自我的重要途径。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员工自身的进步,先前合意的工作慢慢会变得不具诱惑力甚至变得不合适,这就要求对员工的工作应进行调整和再设计。因此工作设计是贯穿于企业激励员工并留住员工的始终的。工作再设计包括:
1.工作轮换。在工作流程不受重大损失的前提下,工人每隔一阶段从一种工作岗位换到另一种工作岗位,从而给他们提供发展技术及全面观察、了解整个生产过程的机会。工作轮换有纵向和横向两种轮换方式。不管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注意把握轮换的频率及时间。
2.工作扩大化。横向扩大工作范围,是每个人除担负原来的工作之外,还担负其他同事的部分工作,试图使每个人所做的工作能多样化,以此减少对单一工作的反感。
3.工作丰富化。增加工作纵深的一种方法是允许员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更多的控制。员工被获准作一些通常由他们的主管人员完成的任务——尤其是计划和评价他们自身的工作。允许员工以更大的自主权、独立性和责任感去从事一项完整的工作,这有助于降低离职率。
(三)企业文化留人
企业文化留人,要求企业要像一个家,能给职工带来家庭般的温暖。现在给大家介绍几个名词,它们与企业文化密切相关。企业文化是从上到下这样形成的:先有远景,再有使命宣言,又有价值观,然后用各种手段把价值观输入到员工心里,溶化在血液中,然后再订出长期和短期的目标,于是企业文化就产生了。还可以通过团队来拓展训练,沟通,讲课,培训,还有一些商业的小游戏来加强企业文化这个感觉。
(四)感情留人、福利留人
常言道:人是感情动物。尤其是东方人,很讲究感情。感情好,什么都显得无所谓;感情不好,就是一点芝麻小事,也会小题大作,借题发挥。所以,营造一个温馨的氛围,用真诚的感情
留人,是十分重要的。大家之间感情好,自可“协力一条心,石头也可变成金”。
(五)薪酬福利留人
采用薪酬福利来留住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在薪酬方面,要使经理和技术顾问在同一个薪酬水平上;对关键职位的职员加以特殊照顾。福利方面包括企业内部的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服务;额外住房贷款福利;替关键员工购买人寿保险;免费的饮料、点心;进修与培训机会。
三、健全企业文化、管理体系
首先,作为现代化商品经济营运企业,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氛围,通过企业文化的理念,将员工行为上升到企业文化的层面上来。
其次,建立企业5S制度。“5S”活动起源于日本,并在日本企业中广泛推行,它相当于我国企业开展的文明生产活动。“5S”活动的对象是现场的“环境”,它对生产现场环境全局进行综合考虑,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与措施,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
再次,健全企业奖惩制度。为更好的完善开发的管理制度及提升,调动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最后,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企业考核管理体系,阶段性实施员工考核,优胜劣汰、奖优罚劣。
四、在国内企业常规管理中,一向标榜“人性化”管理,其实的人性化概念,在笔者看来是一种“伪人性。”除却关系错综复杂的国有企业,即便新兴膨胀起来的大型家族、私人公司,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体现的却是管理松懈、分工不均甚至“一棒子打死”的现象。因某位领导的好恶,对一名员工可能就决定了终生的前途,这一点,国内企业做的相当独断。常见过企业老板说,我的员工劳动强度不大呀?其实,真正的公平是一种虚拟的幻觉,但是相应的劳资关系匹配确是可以考虑。在外企,它把良好行为、正常行为与非正常行为都细致地进行了概括,良性的行为根据事件的影响度可以得到嘉奖、小功、大功;正常行为是企业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不必解释;非正常行为影响到企业利益时会根据损害大小给与责任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训诫、小过、大过、辞退、开除等惩罚措施。员工即便某件事情做错了,还有改正的机会。
成都是属于网红城市,也是一个比较注重人才的城市,所以在每一年都会举办一些人才引进的相关活动,所以就会有很多人在成都买房,这样就会让自己有一个归属感,不过成都买房的政策大家有没有去了解呢?下面我们说说成都人才购房的详细手续2018新政?成都限购政策细则是什么?
成都人才购房的详细手续2018新政
成都市人社局已制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鼓励引进外国人才实施办法》《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三个办法,聚焦技能人才、外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育留用”,形成了一套人才激励体系。其中,技能人才落户、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大部分举措已经落地实施,其余也已明确落地时间表,将待具体实施细则完成后陆续实施。而备受关注的全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望于9月底前启动办理。
1、目前成都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因此改革了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吸收人才,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
2、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19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
6、目前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19包括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后人才、技能人才等,不同人才受理范围以及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
成都限购政策细则是什么
1、夫妻双方离异后,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总和超过一套的不能买。
2、购房人拟购房所在区户籍购房的,户口需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满24个月的,社保需缴纳12个月以上,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需要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注意: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果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以上就是有关成都人才购房的详细手续2018新政,成都限购政策细则是什么的全部知识,相信大家看完这篇文章也对于成都限购买房的政策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在成都定居的话,就必须要积极的去了解一番,因为还是比较严格的。
京人社毕发〔2021〕2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_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发现、引进、培养、留用优秀毕业生制度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毕业生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统筹总量、提升质量、保障重点的原则,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
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三级管理体系。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引进毕业生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主管单位、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三)用人单位按照引进毕业生政策办理引进,对毕业生进行管理,强化培养留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引进毕业生:(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非公有制企业等其他用人单位,以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二章指标管理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引进规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支持本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二)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
(三)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四)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情况。
第六条主管单位应结合发展需要分配指标。
其中,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分配。
第三章引进条件
第七条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三)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四)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第八条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第九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第十条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三)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
(四)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五)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六)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执行的其他专业)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第十一条以下引进项目实行计划单列:(一)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本市市级“服务包”企业,重点税源、重点引进、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二)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国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三)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第十二条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一)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二)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三)创业企业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
第四章办理流程
第十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全程线上办理,流程分为以下阶段。
(一)调查需求
9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下一年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10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主管单位分配下一年指标数量。
(三)确认落户期限
主管单位指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确认后,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
郊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办理落户。
(四)申报公示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
2.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的,主管单位通过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毕业生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自行打印《XX年北京市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及《接收函》;
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五)办理落户
1.达到约定落户期限后,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填报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及原户籍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并提交落户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比对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自行打印《非北京生源报户口介绍信》;
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2.主管单位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四条毕业生落户完成后,将《XX年北京市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主管单位将各类会议决议、请示报告、公示等材料存档。
第五章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年度指标分配使用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六条主管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引进毕业生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将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准入条件、指标分配等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七条主管单位在引进毕业生工作中有重大项目用人需要和特殊人才需求的,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提交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
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引进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实现系统留痕、记实完整、可查可溯,确保责任压实。
第十九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引进毕业生工作的管理,实行为期3年的毕业生培养留用跟踪问效;
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风险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
应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把好选人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依法与毕业生建立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合理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缴纳社保等责任和义务;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发展、运行和落户年限等情况,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做到诚实守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
对自身的择业行为负责,踏实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指标分配挂钩。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压减指标、暂停办理引进毕业生等处理。
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为超出管辖范围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毕业生的;
(二)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推诿、拖延办事,造成服务对象利益受到损害的;
(三)不按照规定与毕业生建立合法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或者不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
(四)以引进毕业生事项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代理费、服务费等费用的;
(五)毕业生培养留用存在较大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协助毕业生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存在索贿、受贿或行贿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前主动离职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告知毕业生后提交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存在严重失信或弄虚作假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停止办理落户,对不良信息予以记录;
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毕业生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37号)《关于建立本市引进毕业生工作新机制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1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