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手高空坠落直插路人头顶,这到底是意外还是故意伤害?
意外伤害,只要不是故意的,纯属意外的就是意外伤害。如果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就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为刑事案件。
一、只要不是故意的,纯属意外的就是意外伤害扳手伤害如果是在某人高空作业时,某人不是有意或者故意的情况下,扳手掉下来,造成的伤害,那么就是意外伤害
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受伤者并非由当事人造成。例如,机械碰撞,压碎,压碎,咬伤,烧伤,灼伤,冻伤,电击,光辐射和其他因素造成的物理损坏,以及酸,碱和气体毒物等因素造成的化学损坏。这些外部因素应导致在人体外部或内部的损坏迹象。所以这是一种情况。
二、如果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就是故意伤害如果是扳手使用者故意或者有意向受害者砸去,具有较强的攻击性,造成的身体伤害,那么这就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严重当负起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为刑事案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共建和谐社会。
是否报警?报警之后,警方会开验伤单,如果是轻伤以上,对方涉嫌刑事犯罪
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扳手高空坠落直插路人头顶”这件事情的发生呢,也是让我们心里表示无比的同情,当然对于导致这一事故出现的人也是无比的气愤,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使别人给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后果,在这件事情上面呢,了解到是一名工人在安装空调的时候没有做到一定的安全措施,而致使扳手掉落砸到路人头上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出现了我们有时候也应该注意高空作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安全措施,毕竟只有做好一定的防护工作,才是真正的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毕竟这样的飞来横祸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有时候可能就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而将其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其实对于这样事情的出现呢,也使我们更加认识到的做到安全防护是有多么的重要。
其实对于高空坠物这件事情所发生的事件已经不下少数了,很多的时候都给当事人带来了一大不小的打击,因为对于这样事情的出现了,很有可能就会给一个家庭带来一定的烦恼。在我们的世界当中,我们永远不知道意外与惊喜哪个会先降临在我们的身边,而对于这件事情的出现了其实更多的是我们应该去进行一系列的避免。 所以对于这些事情呢,我们也应该进行一定的注意,真正的将这些东西避免出现在我们的世界当中,这才是对自己与别人的一大负责任的表现。
并且对于市民群众呢,该地方政府也应该做好一定的教育工作,让他们真正了解到高空抛物的危险,从而能够从思想上杜绝这种事情的出现。从而给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样才不会让这些意外的事故降临在我们的身边。
扳手高空坠落直插入路人头顶。
相信大家对这个事件已经有所耳闻,不过我觉得虽然是由于师傅的过错使这个扳手坠落下去而砸住了路人,但是,师傅其实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不过还是不能让工具从自己的手上落下去。那么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好自己的工具,首先第一点我们可以选择把工具用绳子绑在自己的衣服上或者是身上。这样即使工具从我们的手中掉落,也只能是随着绳子挂在我们的身上也不可能掉在地下。
对于一些大型工具来说,最好是不要在高空户外使用,而且这种使用的时候也最好是在楼顶安装一根绳子,绑好这种大型工具。现在像一些普通的师傅来说,他们都会把工具直接装在自己的兜里或者是一些背包里。但是当他们进行高空作业的时候,其实就是非常危险的。可能自己的包包和绳子并不是那么的结实,就有可能从高空中直接掉落。而且大部分的工具都是金属的,也非常的有质量,这样直接砸住人很有可能会出人命。
第二点就是可以选择把工具和自己的手套想办法沾合在一起,这样的话自己紧紧的戴着手套,工具也就是紧紧的戴在手上了。这样即使是自己松手,手套也会紧紧的带住自己的工具。
第三点就是选的师傅一定要有一定的经验,不要想着一些比较年轻的人直接就去干这种工作。一定要慢慢的适应,而且我们在找工人安装的时候也一定要找比较老的有经验的师傅。因为现在的师傅包工作业,安装空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太阳能板的时候,都是会注意的。如果经验不足的话,可能就会注意不到这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请一位老师傅是挺必要的。
工作时间与人打架要看是为什么,如果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的话就算工伤。如果是非因工作原因打架,不能认定为工伤。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职工受伤与其从事本职工作存在一定关联,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通常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换言之,在具有特定的岗位职责情况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