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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维护保养记录表有哪些具体内容

无语的橘子
爱听歌的啤酒
2023-02-02 11:25:17

电动葫芦维护保养记录表有哪些具体内容?

最佳答案
落后的枫叶
聪明的玫瑰
2025-07-30 00:14:06

1、 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 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 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 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最新回答
朴实的小蘑菇
慈祥的奇异果
2025-07-30 00:14:06

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

河南省铁山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说 明

门式起重机新安装、搬迁、大修和改造后的竣工验收填写;

本报告认真填写,字迹应工整;

本报告附安装后自检记录,共 页

本报告一式三份,有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起重机设备的主要参数和技术特性

安装地点:**县**镇 轨道单边长度:200 M

使用单位:中铁**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 大车轨道型号:50KG

起重机型号:门式起重机 该轨道共几台: 2 台

安装高度:15 M 跨度:S=40M 悬臂L1,2=M

额定起重量:主钩50T副钩10 T 供电方式:软电缆

操作方式:闭式 工作级别: A4

制造单位:*******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有限公司

运行速度 大车:0-20M/分

起升高度 主钩:16M

小车:0-10M/分 副钩:16M

起升速度 主钩:0-2M/分

钢丝绳规格 主钩:19.5(mm)

副钩:0-7M/分 副钩:11 (mm)

配备的安全装置缺陷的注上X符号

上升限位器:下降限位器,大车行程开关,小车行程开关,夹轨器,大小车缓冲器,大小车机械止挡,端、舱门、司机室联锁开关、急、总停开关、扫轨板。

二、起重机的试运转检验记录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自检结果

1、

试运转前检查 1.1 检查各机构的安装是否正确,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1.2 润滑系统应畅通,各润滑点按规定加入润滑油。

1.3 电气线路应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开动前检查各运转机构,都应运转正常,大小车运行无啃轨现象。

2、

作业环境和外观 2.1 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现场检查)

2.2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清晰应有额定起重量标志。

2.3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外观检查)

2.4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0.1m。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外观检查,必要时钢卷尺测量)

2.5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测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平台。(外观及作业现场检查)

2.6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到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不低于1.8m;其梯子、栏杆和走台应符合GB6067的有关规定。(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和测力装置测量)

3、

金属结构检查 3.1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报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或仪器测量;计算承载能力。主梁下挠的测量方法同3.3上拱度的测量方法)

3.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联结不得松动,不应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验焊缝质量、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结状况

3.3 司机室的结构必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司机室与起重机应牢固、可靠(外观查检)

3.4 司机室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外观检查,信号通电试验)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自检结果

3、

金属结构检查 3.5 司机室应视野良好,司机室内部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2m,底部面积不小于2m2,门的开门方向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4、

轨道 4.1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外观检查)

4.2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悬挂起重机运行不应有卡阻现象(外观检查)

5、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5.1吊钩 a、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外观检查)

※b、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吊钩面磨损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高度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倍放大镜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控伤检查裂纹缺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c、吊钩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它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2钢丝绳 a、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b、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外观检查)

c、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外观检查)

d、钢丝绳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用卡尺测量)

e、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5.3

滑轮 a、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b、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轮槽底部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原尺寸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c、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且可靠有效。(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5.4制动器 a、起升机构每一套独立驱动机构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载荷,用钢丝绳起落起重臂的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外观检查)

b、制动器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自检结果

5、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5.4制动器 c、制动轮与制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d、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衡可靠(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e、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5减速器 a、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外观检查)

b、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必要时用打开观察盖检查或用食品测量)

5.6开式齿轮 齿轮啮合平衡,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外观检查 ,必要时测量)

5.7车轮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

5.8联轴器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5.9.1卷筒 卷筒直径D0min(D0min=h1·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有序,设有防钢丝绳脱槽装置。(外观检查)

5.9.2卷筒 卷筒壁应有裂纹,筒壁不应过度磨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10导绳器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5.11

链环 链环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到原来直径的10%应报废。(外观查检,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6、电气 6.1.1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结合环境与工况,查验电气和电器元件的选用)

6.1.2馈电装置 馈电装置:

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2.3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面除外),还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有可靠接触;

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目测检查)

项目 序号 规定要求 自检结果

6、电气 6.2线路绝缘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 MΩ。(断电,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6.4.3失压保护 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后,未经手动操作相应开关,起重机上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恢复通电)

6.4.4※

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断开总电源,将一机构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此时接通总电源,该机构的电动在不能启动,各机构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试验)

6.4.8便携式控制装置 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盘上应设满足起重机总电源接触器,按钮上应设满足7.9项要求的紧急断电开关;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支承钢丝绳;按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按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一般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其电压不就大于50V)

6.5照明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与动力电源分开设置,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起重机上宜设对作业面的照明,并应尽量考虑防震措施。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20V;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电源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可移动式照明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

6.6信号 起重机总电源开合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起重机(手上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地听见。(检验配置情况并操作试验)

7、安全装置的防护措施 7.1※高度限位器 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两套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动作可靠有效。(空载,吊钩慢慢上升碰撞限位装置,应停止上升运行,如设两套限位器时,应分别将一套限位开关答非所问后试验)

7.2行程限位器 大、小车运行机构设行程限位器(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和手动起重机运行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应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项目 序号 规定要求 自检结果

7、安全装置的防护措施 7.3起重量限制器 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桥式大于20t、门式大于10t的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110%时,应断电。(起升少量载荷 ,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加载,先至报警,再至断电,分别查验载荷是否满足规定。)

7.4※防风装置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装设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等防风装置,其零件无缺损,独立工作分别有效。(做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或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

7.5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外观检查,空载试验)

7.7防倾翻安全钩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外观检查)

7.8检修吊笼 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靠近滑线一侧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或提供方便检修且安全的设施。(外观检查)

7.9※紧急断电开关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检查各机构动力电源的接线,应全部从总电源接触器或自动断路的出线端引接;切断紧急断电开关,检查各机构电源是否切断且紧急断电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7.10通道口连锁保护 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连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应均不能工作(进入起重机的门或司机 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 时,总不能接通,如处于运行状态,总电源应断开,所有机构运行均应停止)

7.11滑线防护板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外观检查,防护板的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7.12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外观检查,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8、

试验 8.1静负载试验 将小车停在主梁跨中或最大有效悬臂处,逐渐地加负荷做到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或悬臂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数次各部分应无异常现象,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物异常现象。

8.2动负载试验

起升额定起重量的1.1倍的负荷,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按规定的循环时间作重复的起动、制动、正转、反转等动作,在全行程上进行试验,累计时间不少于1h。各机构的动作应灵敏、平稳、可靠,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三、竣工验收报告

据 规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技术标准

《通用门式起重机》GB14406-9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程》GB50278-199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56-1996

验收结论 本工程按以上标准规范和工程合同隽星施工,经自检和用户验收、检验合格。

检验员签名:工程负责人签名:

2011年4月14

用户意见 设备已经我单位验收、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同意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监督检验。

负责人(代表)签名:

2011年4月14

是这个吗?

自由的大门
哭泣的过客
2025-07-30 00:14:06
电动单梁起重机质量控制检验项目

工序

序号

检 查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工 字 钢 制 作

1

工字钢预处理

Sa2.5级或St3级

2

工字钢型号

按图

3

工字钢接口数目

≤2, 跨度7.5米以下不许有接口

4

焊接前准备

X型坡口,去毛刺、油污

5

对接口高低差

≤0.5

6

对借口间隙

≤3

7

对接焊缝位置避开跨中

工字钢长

≤12m

12-16m

≥16m

避开跨中

≥1300

≥2300

≥3300

8

焊缝外观检查

无弧坑、裂纹、夹渣、气孔、飞渣等缺陷

9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波探伤符合GB11345中规定Ⅰ级

10

工字钢扭曲

S≤10m,≤3mm;S>10m,≤5mm

11

工字钢水平旁弯

≤L/2500,且不得有S弯

12

预制拱度

△F=(1-1.4)S/1000,最大值在跨中S/10内

U

13

U型槽规格

按图

14

接口避开跨中

≥1000

15

对装间隙

≤2

16

斜头尺寸

按图,斜头倾斜≤5

17

箱型梁旁弯

≤S/2000, 且不得有S弯

18

U型槽焊接

外观检查,同第8项

19

侧板宽度

±1

20

侧板长度

≥1100

21

侧板翘边相对差

≤2

22

侧板焊接

外观检查,同第8项

U

23

两件横向偏心

≤2

24

两件焊缝错位

≥200

25

U型槽倾斜

≤4

26

内部焊接检查

无明显外观缺陷,焊高按图

电动单梁起重机质量控制检验项目

工序

序号

检 查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27

横向焊缝错位

≥200

28

四道焊缝检查

外观检查同第8项,焊高按图

29

上拱度

△F=(1-1.4)S/1000

30

旁弯

≤L/2000

31

U型槽局部波浪度

受拉区≤5.5,受压区≤3.5 (500范围内)

32

止口平行度

≤0.4 (测长200)

33

连接板内倾

0.10-0.60 (测长200)

34

连接板与箱型梁中心线差

≤2

35

连接板与箱型梁焊接

外观检查同第8项,焊高按图

端梁 加 工

36

端梁成型尺寸误差

按图±2

37

端梁水平弯曲

≤2,只许凸向内侧

38

端梁焊接

无弧坑、夹渣、气孔、咬边等缺陷,焊高按图

39

端梁基准面刨加工粗糙度

按图

40

端梁基准面刨加工平面度

K=2000,≤0.6;K=2500,≤0.8;K=3000, ≤1

41

端梁镗孔孔径

Φ74+0.074, Φ90+0.054

42

孔距

150±0.10

43

孔垂直度

0.08

44

基距偏差

W≤3m,△W=±3,W>3m, △W=W/1000

整机交检

45

外观

飞渣、焊疤等清理干净

46

跨度偏差

S≤10m,△S=±2;S>10m,△S=[2+0.1(S-10)]

47

跨度相对差

≤5

48

桥架对角线差

≤5

49

主梁水平弯曲

f≤S/2000

50

主梁上拱度

F=(1-1.4)S/1000,最大值在跨度S/10范围内

51

主梁腹板局部平面度

受拉区≤5.5,受压区≤3.5(500范围内)

52

车轮跳动

≤1

53

车轮着力点高度差

S≤10m,±2;10-15m,±3;15-20m,±4;>20m,±5

电动单梁起重机质量控制检验项目

工序

序号

检 查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整机交检

54

车轮槽宽

按计划要求配置

55

车轮水平偏斜

tgψ=-0.0015~+0.0015

56

车轮垂直偏斜

tgα=0.0005~0.0030

57

面漆质量

均匀、完整,无色差、皱纹、流挂现象

58

漆膜厚度及附着力检查

漆膜总厚75~105µm,漆膜脱落面积<5﹪

舒心的裙子
寂寞的仙人掌
2025-07-30 00:14:06
JB-T 9008.2-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JB/T 9008.2-1999

3

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JB/T 9008.2-1999

4

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JB/T 9008.2-1999

5

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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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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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

现代的白云
彩色的金毛
2025-07-30 00:14:06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追寻的曲奇
坚强的鸡翅
2025-07-30 00:14:06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旋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按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

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使用电动葫芦时不能频繁使用和反复频繁点动,否则可能会导致制动发热。

(7)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8)严禁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9)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排除,并对维修进行记录。

(11)使用完毕将电动葫芦定点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主要就是以上这些了只要你按章操作规章去办问题应该是不大的,刚你所说的钢丝绳电动葫芦都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钢丝绳防爆电动葫芦、冶金钢丝绳电动葫芦、微型钢丝绳电动葫芦、等电动葫芦。详细了解可:打【0】【1】【0】区号【8】【7】【5】【6】【6】【5】【7】【2】北京鑫鸟华泰

北京鑫鸟华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中路公益西桥北城南大道3座710鐧惧害鍦板浘

健壮的翅膀
完美的铅笔
2025-07-30 00:14:06
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步骤及注意事项: 1、电动葫芦安装的位置要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建议安装在专门的微型电动葫芦支架上,且应牢固可靠。 2、打开装箱锁,务必将缠绕在绳筒钢丝绳上的胶带纸掀开,拿下之后才能试机,如果匆忙试机,可能引起钢丝绳倒卷撞坏限位架。 3、 应避免钢丝绳与限位架直接接触,否则会导致限位开关失灵,造成微型电动葫芦不能正常工作。 4、不要让微型电动葫芦被雨淋或浸泡在水中,微型电动葫芦的防护等级为IP40。 5、使用微型电动葫芦机身不能沿安装杆移动或转动。 6、固定微型电动葫芦需要使用六角头螺栓、平垫圈、弹簧垫圈等附件。 7、要确保各部件正确安装,并用力矩扳手将螺栓紧固。 8、电动葫芦除了可单独使用外,还可以同手动、链动,悬挂在建筑物的顶棚或电动葫芦的梁上使用。 9、动葫芦优良的紧线装置,可以确保货物提升的稳定性。电动葫芦使用起来特别简单方便。 10、微型电动葫芦工作的标准电源是单相交流水帐20V,且必须使用带有接地线的插座。 11、警告:确保所有的电缆线与微型电动葫芦上的旋转或发热的零部件保持适当的距离。 12、如果电动葫芦处于不降状态,电动葫芦卷筒上的最后涂有红漆的三圈钢丝绳不能释放。假如继续按下降开关,钢丝绳便会倒绕上绳筒,使电动葫芦上开下降操作颠倒,这样限位开关将失去作用。 微型电动葫芦使用维护大全: 一.微型电动葫芦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二.在正常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三.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四.在微型电动葫芦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五.安装调试和维护微型电葫芦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六.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微型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七.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八.微型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九.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微型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详情欢迎来到我们的官方网站详细了解:www.xinniaojixie.com。咨询电话:400-87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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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小蘑菇
深情的毛豆
2025-07-30 00:14:06
一、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其强度,一般至少六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做强度试验。

二、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应受冲击力,在捆扎或吊运需物时,要注意不要使钢丝绳直接和物体的快口棱锐角相接触,在它们的接触处要垫以木版,帆布、麻袋或其他衬垫物以防止物件的快口棱角损坏钢丝绳而产生设备和人生事故。

三、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长度不够时,必须采用卸扣连接,严格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吊运物件,以免由此而产生的剪切力。

四、 电动葫芦钢丝绳穿用的滑车,其边缘不应有破裂和缺口。

五、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钢丝绳在运动中不要和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应与钢边的边缘斜拖,以免钢板的棱角割断钢丝绳,直接影响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六、 在高温的物体上使用钢丝绳时,必须采用隔热措施,因为钢丝绳在受到高温后其强度会大大降低。

七、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加润滑油,一方面可以防止钢丝绳生锈,另一方面,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它的每股子绳之间同一股中的钢丝与钢丝间都会相互产生滑动摩擦特别是在钢丝绳受弯曲力时,这种摩擦更加激励,加了润滑油后就可以减少这种摩擦。

八、 电动葫芦钢丝绳存放时,要按上述方法将钢丝绳上的脏物清洗干净后上好润滑油,再盘绕好,存放在干燥的地方,在钢丝绳的下面垫以木版或枕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九、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尤其注意防止钢丝绳与电焊线相接触。因碰电后,钢丝绳会损坏,影响作业的顺利进行。

十、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经常注意进行检查有无断裂破坏情况及其是否使用,或需调换新绳,确保安全。

电动葫芦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一、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二、 电动葫芦钢丝绳磨损,直径减小,若超过钢丝绳的直径40%时应报废处理。

三、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钢丝绳的整股子绳断裂或者钢丝绳的绳芯被挤出,造成结构破坏,这时钢丝绳应作报废。

四、 在运输或吊装金属溶液,炽热材料,含酸、易燃和有毒物件的钢丝绳,受过化学介质的腐蚀,钢丝绳应报废。

五、 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得再继续使用,当钢丝绳的外观严重变形,结构破坏,绳芯挤出或有明显的卷缩,堆聚现象应作报废处理。

香蕉短靴
娇气的烤鸡
2025-07-30 00:14:06
1、 调整小车轮缘与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mm之间。

2、 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的四个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转 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3、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4、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5、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6、严禁电动葫芦超负荷运行,严禁过度点动操作。

7、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9、 处于备用状态的电动葫芦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0、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

歪拉斜吊。

1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2、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陶醉的含羞草
不安的春天
2025-07-30 00:14:06
1、 检查行车运行轨道是否有异常,各部位连接坚固螺丝紧固良好,所有螺栓要做好抹油防护,每四个月进行一次检修维护

2、 限位器及抱闸动作是否可靠、敏感

3、 如出现断丝现象而不进行更换油丝绳

4、 吊钩有轴承的应该转动灵活,不灵活时及时更换

5、 吊钩表面光洁无锐角毛刺裂纹如有及时更换,各种吊装设备的吊钩必须有防脱装置

6、 吊钩危险面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10%,扭转变形不超过10%

7、 吊钩开口度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50%,片钩心轴磨损不超过原来尺寸的5%

8、 起升装置各部位紧固良好,联轴器磨损适中

9、 维修行车必须通知安全员与特种设备管理员填写好维护记录

10、 焊接液压打包机工段专责人要每半月对小滑车做一次细致的专项检查并填好记录

11、 其他设备的部件检查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