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的维护电动葫芦链条 技术知识
起重链条链轮装在轴上应没有歪斜和摆动。在同一传动组件中两个链轮的端面应位于同一平面内,链轮中心距在0.5米以下时,允许偏差1毫米链轮中心距在0.5米以上的时,允许偏差2毫米。但不允许有摩擦链轮齿侧面现象,如果两轮编移过大容易产生脱链和加速磨损。在更换链轮时必须注意检查和调整偏移量。
起重链条的松紧度应适宜,太紧增加功率消耗,轴承易磨损太松链条易跳动和脱链。链条的松紧程度为:从链条的中部提起或压下,两链轮中心距的约为2%-3%。
新的起重链条过长或经使用后伸长,难以调整,可看情况拆去链节,但必须为偶数。链节应从链条背面穿过,锁片插在外面,锁紧片的开口应朝转动的相反方向。
链轮磨损严重后,应同时更换新链轮和新链条,以保证良好的啮合。不能只单独更换新链条或新链轮。否则会造成啮合不好加速新链条或新链轮的磨损。链轮齿面磨损到一定程度后应及时翻面使用(指可调面使用的链轮)。以延长使用时间。
旧的起重链条上不能与部分新链条混合使用,否则容易在传动中产生冲击,拉断链条。
起重链条在工作中要记得及时加注润滑油。而润滑油则必须进入滚子和内套的配合间隙,以便改善工作条件,以减少磨损。
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来判断电动葫芦是否达标:
1、起重葫芦下吊钩装置应有标注电动葫芦额定起重量的字样及内容,下吊钩要能360度方向旋转,并且转向灵活。
2、如果是环链电动葫芦,那么它的起重链条应不低于GB/T10051.1的规定。起重链条应装设导向装置,对链条与起重链轮和游轮的正常啮合起辅助作用。起重链条不受力的一端应设有防止起重链条过卷脱离起重链轮的限制装置。
3、钢丝绳电动葫芦要采用锥形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的电机要采用交流异步电动机。电动机绝缘机构的热分级不低于B级。电动机防护等不低于GB/T4942.1的规定的IP等级。6.环链电动葫芦的电动机绕组对外壳金属应能承受耐电压试验1分钟时间而不发生绝缘击穿现象。
4、对于额定功率不大于1.1KW的电动机,试验过程中泄漏电流应不大于10毫安,对于额定功率大于1.1KW的电动机,试验过程中泄漏电流应不大于20毫安。
5、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空载状态下,三相电机的三相电流中的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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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常保持电动葫芦零件的干燥,操纵完华时请将葫芦驶离湿润区、高温区或化学区,以维持其机能。
3.电动葫芦链条的保养,链条请上机油润滑,高粉尘工厂请上机油,且按期清除链条及极限导槽组内之异物,确保链条运转之顺畅。注:锻造厂链条,不可上机油,因其粉尘物对链条有磨耗性。
4.长期不使用电动葫芦时,应做防锈处理及清洁保养,并上下运转1-3分钟以维持其机能。
5.链条如使用中发出喀喀声,可上少许机油即可消除声音,当声音消除后不可再上机油。
6.电动葫芦齿轮箱内机油从开始运作时达500小时请检查润滑油量是否足够,以后第三个月按期检查润滑油情况,不足则需加油。
电动葫葫芦上了1T就得经过检验局验收取证才可以使用的。小于1T可以不要验收,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应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要求,两年进行一次检验!具体事项向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科进行咨询。没检验以前使用会被罚款。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
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扩展资料:
电动葫芦安装注意事项
电动葫芦安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但要做好安装前的准备,还要注意到到具体安装的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为保证电动葫芦运行至轨道两端时不脱轨或防止碰撞破坏机体,应在轨道两端设置弹性缓冲器。
2、电动葫芦安装时,应检查固定钢丝绳用的塞块有否松动。
3、轨道或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φ4-φ5mm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²的金属导线。
4、电气装置所有电力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电阻不得小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0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