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的该怎么正确操作
1.只有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方可操作电动葫芦
2.不得在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下操作电动葫芦
3.勿以下吊钩末端吊物,必须正确的在安全舌片内
4.勿使用不合格的载重链条或钢索
5.勿使用规定范围外的电压周波数(Hz)
6.为避免触电,要完全接地才可以操作电动葫芦
7.注意电源为三相或单相及电压大小
8.环链电动葫芦要安装在强度够的结构上
9.在反向作动前请记得确定电机已经完全停止停止在执行,严禁突然反向操作
10.避免上下剧烈升降
11.安装葫芦时,电源请勿穿过齿轮箱上方之吊环
12.勿过度使用极限开关装置
13.吊货时勿摇晃过大
14.吊重时切勿在吊重不平衡的状况下执行吊升
15.勿使用电动葫芦从高处落下
16.勿将葫芦的链条用来当作焊接之电极
17.不可以在电动葫芦吊起的工作物进行电熔作业;因为以葫芦作为导线会影响链条材质及破坏葫芦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8.勿自行改造电动葫芦的内部机械、电气结构
19.葫芦使用完毕后,下吊钩应上升,避免人员行走时碰到头部或身体
20.葫芦操作完毕后,按钮开关与下吊钩链条必须垂直悬吊,以保证安全
21.葫芦横行,纵走的轨道上不可涂油
22.更换链条袋时请注意规格、大小、尺寸
23.超过负荷的吊重很是危险的,而且也不应该尝试
24.吊货时货物上端勿顶到链条袋影响链条运转
25.严禁载人
26.操作时严禁人员站在货物下面或前进的方向
27.葫芦不使用时必须将吊物或吊架放下,不得悬吊在空中
28.葫芦链条吊成一直线时必须停止,在进行吊货
29.链条不规则及打结时,不要操作
30.葫芦横行、纵走时勿碰撞凸物以免损坏主机
31.严禁横拉及斜拉
32.不可吊嵌入地内的固定物
33.勿用葫芦主机链条环绕捆住物品
34.环链葫芦在冲击力作用的场合,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35.链条断裂后,不可自行焊接后使用
36.链条必须整条换新,不可部分更换
37.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38.齿轮,轴承及其他摩擦的部分,应适时添加润滑油
39.长期不使用的葫芦,作适当的防锈处理后,妥善保管
40.严禁当作载货升降机主机使用
东莞维大力起重机械提供
电动葫芦横向工作要注意:
1、电动葫芦在吊升载荷的活动范围内有人时,不可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电动葫芦吊升载荷的活动范围。
2、请勿在载荷的正下方进行操作或在超出人头顶的高度搬运载荷。
3、不可乘坐于吊升载荷之上。另外,请勿用于支撑、吊升、运输人员的乘坐用途。
4、电动葫芦不能使本体和小车碰撞限位器和结构物。
5、龙海起重工具提醒电动葫芦在吊升载荷的状态下,请勿在后方进行下降的操作、移动。要进行操作、移动时,请从载荷的后方看着前方,一边前进一边进行操作。
6、请勿将吊升载荷挂在其他结构物或电缆上。
7、负载链及手拉单轨小车的手拉链缠绕时,请立即中止作业,解开缠绕打结处。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
一、最主要的就是惯性。一般出现在运行启动和运行停止时。水平方向的启动与停止比上升和下降时产生的摇晃机率和幅度最大。
二、如果说摇晃的幅度取决于惯性的大小,那么惯性的大小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速度差的大小决定的。对于单一速度来说,就取决于速度的快慢。例如:静止时,速度为0m/nin,运行速度常速为20m/min.那么水平运行时,启动和停止时就为出现速度由0-20m/min或者20-0m/min的跨跃。这时就会产生慢性,速度差为20。如果运行速度是5m/min,启动和停止时就为出现速度由0-5m/min或者5-0m/min的跨跃,速度差为5。速度差大的屁速度差小的产生的慢性大,摇晃同谋也大。同理,上升和下降也是这样。
三、同样的速度差的情况下,下垂的链条或者是绳索越长的,惯性越大,摇晃幅度越大。当同一额定载额,同一提升速度的两台电动葫芦,分别吊同一物体时。提升高度30M的电动葫芦吊物时,摇晃幅度则大于提升高度30M以下的如提度高度为6米、9M的电动葫芦。这一点,在有外界环境的影响下更为明显,如有风的情况下。
四、当同一型号同一规格的两台电动葫芦,即额定载额相同、提升和速度相同、提升高度相同时,分别吊同一物体时,绳索或者是链条等越细的电动葫芦,摇晃率越大。钢丝绳电动葫芦尽量不要用乱缠绳,同一额定载额、同一提度高度、同一提升速度的电动葫芦,乱缠绳的摇晃率比有导绳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大。
五、同一台电动葫芦,所吊物体外形状态不同时,产生的摇晃也不同。一般来说电动葫芦只能吊没有生命的物体,不可以吊人,其实也最好不要吊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是活的,它在在起吊过程中挣扎、活动,这样就会生产起吊中的不稳定性。就会发生摇晃,这种摇晃是没有规律的、不可以控制的。很容易出现超载现象,是非常危险的。相对来说,吊没有生命的比有生命的摇晃幅度小,而且更安全。即使是没有生命的物体,外型不规则,吊挂或者捆绑不牢,受力不均,或者是液态的,对摇晃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六、同一台电动葫芦,所吊物体重量不同时,产生的摇晃也不同。但这一点就不太好判定。当然这一点也是不可避免的,电动葫芦本来就是吊运物体的。只要不超载,都可以正常使用。所以,这一条不算在内。
成华制造专注生产轻小型起重工具,并可根据实际作业情况,提供合适的吊装方案,欢迎采购。
需要的,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在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扩展资料
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作业操作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