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民主包括什么?
全过程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在我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过程中,通过党的领导和支持,建立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全闭环的程序设计、全过程的政治参与。
确保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都能得到落实的民主制度和形式。在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美好生活不懈奋斗,汇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磅礴力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特征:
1、凸显人民民主参与的程序闭环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是人民的全流程参与式民主。这个流程包括选举、议事、决策、管理、监督,形成完整闭环。
2、保证人民民主形式的多样性。
在我国,人民通过投票、选举代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重大问题充分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3、强调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完整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有相应的制度载体,并按照全过程的要求形成制度体系。在我国,这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分配制度、法律制度,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具体制度机制,具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等。
4、明确以党的领导为根本政治保证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把人民与执政党、政府有机连接在一起,通过党的领导来确保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党的领导凝聚为有机整体,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
5、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突出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5个环节。
环环相扣,内在统一,形成全过程民主的完整链条,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人民参与民主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关注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
发展党员要由“宽”变“紧”。要持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制度,通过全程介入、跟踪监管等手段,对党员发展全过程详实记录,同时把扩大民主、增加透明度等理念运用到党员发展工作中,有效规避突击发展党员问题,避免个别人说了算、举亲不举贤等现象产生。要不断完善“三轮联审”制度,建立党支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三级预审制度,充分听取纪委、信访等部门意见建议,重点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带病入党”。
管理党员要由“虚”变“实”。要全力推行党员“挂牌管理”和设岗定责活动,将党员管理分类细化,合理设置政策宣传、民意收集、村情监督、致富带富等党员志愿服务岗,探索“党支部+党员+示范园+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在群众信任且具备一定种养规模的农村党员中挑选带头人,组建“党员产业示范园”“党员产业示范户”“党员产业示范基地”,在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处置党员要由“软”变“硬”。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必须畅通“出口”,持续强化党员民主评议和结果运用,扎实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同时建立健全“政治体检”机制,重点清理“问题党员”,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鞭策党员干部去“杂质”,提醒党员干部防“污染”。
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从而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效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接续奋斗。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十分重要,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十分重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保障全体人民都能够有效参与人民民主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这有利于使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不竭创造力量得到更大程度释放、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得到更大程度发挥,从而成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只有倾听民意、了解民意,才能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此,需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完善法治保障,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每一项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例,这一创造性实践,促进了立法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能够有效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途径。在党的领导下,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开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形成广泛、真实、生动的基层民主实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比如,村(居)民议事会、小区业主协商会、民主评议会、网络对话协商等多种协商形式不断发展,在解决修桥铺路、公共卫生、社区环境、邻里纠纷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不仅保证和支持了人民当家作主,而且切实将民智民力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权力的二重性决定了对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一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其意志、愿望或者达到某种目标,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力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权力,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权力来管理。一方面,权力是用来给人民当好公仆的,首先是表现为一种信任、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就一定会导致腐败。
(二)腐败的发生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明,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而公共权力在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何将党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对预防腐败,构筑权力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我国目前正处在历史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的滥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分权制衡不足,专门监督机构独立性和职能发挥受限,民主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制约监督手段还很缺乏,这在党政“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很满意,对由此导致的消极腐败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的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保证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乏力,导致自身不愿监督,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过多地注重“选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育人、管人”,重“自律”,轻“他律”,重任用、轻管理,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询意见建议,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二)离开权力授受关系谈监督 。 监督,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是权力授受关系的重要体现,也就是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和督促。这是监督的实质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离开这个实质问题来谈监督、抓监督,其结果,虽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然而实际效果并不能是群众满意。要从根本上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牢牢抓住监督的实质,调整和理顺权力授受关系,建立起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从基层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的依次选举的授权链,改变实际存在的由上层直接决定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颠倒着的授权链。这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深层基础。首要的和最为基础性的是充分行使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并实施授权。只有处理好这种权力授受关系,才能谈得上强有力的监督。
(三)过分强调支持和配合,忽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
长期以来,谈到监督问题时,往往强调监督与被监督的统一性或相互支持和“合作”,而忽视监督者及其监督的相对独立性,甚至讳言监督与被监督的“异体性”。受此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些专门监督机关常常被置于被监督者的控制之下,几乎在一切方面都受制于、依附于被监督者,使监督者实际上没有多少独立性。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专门监督机关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使“铁面无私的监督”成为不可能的事情。
(四)依赖于被监督者的“自觉”,而忽视监督的强制性 。由于监督主体的行为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把加强监督寄希望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而理论和经验都证明,被监督者由于手中所拥有的权力的本性使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竭力逃避监督。把加强监督寄托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是不现实的,靠不住的。正因为被监督者一般来说没有这种自觉性或主动性,才需要监督;反过来,如果被监督者能够自觉或主动接受监督,那监督也就没有必要而成为多余的了。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办理人、财、物等事项,要做到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公正。把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
二是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上级领导和下级领导及干部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避免因“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是要加大评议发言权。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依靠干部群众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的有效措施。干部群众与党政“一把手”工作、生活在一起,对他们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政与否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随着党政“一把手”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应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或其代表在党政“一把手”的奖惩、任免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一把手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只有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才能真正使“一把手”产生“怕群众”的心理,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对待班子内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内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内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二是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在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是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用民主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具体到工作实际,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只有在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干部群众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事业。
二是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行使工作职能,克服畏难情绪,要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工作方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以实际行动履行自身职能。要积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大惩治力度,开展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执纪水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探索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
参考: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http://jxqf.chenggu.gov.cn/jyjl/37718.htm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从掌权人获得权力的那一刻开始,真正把监督贯穿于对权力的授予、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权力运行的结果和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链条。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问题比较宽泛。针对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认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当前应特别注重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提高认识。主要是进行强化监督意识的教育,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强化教育应重点把握三点:一是加强权力观的教育。使被监督者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特珠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需要监督,谁掌握权力,谁就要受到监督;权力越大,越要受到监督。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督与信任的关系。监督和信任是统一的,不言监督的信任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是纵容。监督不是找麻烦、唱反调,更不是不信任,监督恰恰是为了信任的牢靠和持续。三是监督和爱护的关系。监督是拒腐防变的关键,是对干部关心和爱护的最好体现。通过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识,提高各级干部主动监督和心甘情愿地接受监督的意识。这是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决策机关教材上没有提到,事实上是各级党委。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代议制,人民不可以直接向全国人大提出自己建议
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都体现了公民有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