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高空安全生命线如何拉
1、搭设十字撑,应将一根斜杆扣在主柱上,另一根则扣在小横杆的伸出部分。斜杆两端的扣件与立杆节点的距离不小于20cm。
2、生命线与钢梁锐边接触的部分应放软垫,以防损坏生命线。
3、生命线拉设在临空面立柱内侧,不得拉设在外侧。
4、生命线最大跨距12m,超过12m时需增加一根立杆固定生命线;生命线先用拉钩拉紧,再用两个钢丝绳绳扣将生命线固定,而且生命线高出管廊至少为1.2m。
5、每条生命线的连续拉设长度不得超过100m;如果超过100m,必须设置刚性节点,以防生命线下垂。
高处作业平网防护
1)外立面平网防护
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每隔二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2)满堂脚手架施工平网防护
满堂红脚手架高度超过2米时,施工作业面下方必须满挂一道水平安全网防护,安全网必须绑扎牢固。
3)井道内平网防护
电梯井内首层及以上每隔4层(不超过10米)满挂一道水平安全网(建议采用双层网),平网要挂至井道边四周用钢管(或钢丝绳)固定,不要留有空隙。
4)站房工程高处作业水平网防护
站房工程高处作业时,在作业面下方满挂水平安全网防护,要求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且专业架子工搭设,搭设完成后专项验收。
水平钢丝绳生命线隶属于一种锚固装置。产品可遵循EN795标准和CEN TS16415标准或国标 GB 38454-2019(代替旧版国标GB 30862-2014),它由锚点支架和导轨装置组成,即所谓的水平生命线,又名安全线。这一装置,一般永久地固定在构筑物上,旨在确保单人或多人在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空能够安全地工作,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活动空间。
凡斯盾导轨生命线系统作为防坠落系统中的挂点装置,工作人员需要穿戴符合标准(标准号)安全带,安全绳或防坠器后与生命线进行连接。选择正确的滑索,人员可以在生命线系统覆盖的范围移动内提供不间断的保护作用,解放操作者的双手,是操作者在高空作业时工作效率更高更加安全。
装卸区水平钢丝绳生命线
功能:
一旦发生坠落时,巨大的冲击力会被导轨生命线均匀分散掉,以将其减小至安装结构可以承受的力量内,保证生命线各个部件不损坏破裂而失效。
应用领域:
1.屋顶屋面的应用
2.行车及高空边缘的应用
3.头顶式应用(维修及装卸区域)
φ8生命线就是对人员救助用的绳。规定必须全部采用直径不低于12毫米的镀锌钢丝绳。
其中钢丝绳应无断丝、断股、受伤、受腐蚀等严重变形缺陷。生命线的卡扣应保持良好。
1、使用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有损坏;
2、钢丝绳不得有急剧的曲折、环圈、跳丝或砸扁等缺陷;
3、钢丝绳末端结成绳套时,最少用三个卡子,若用编结法时,其编结部分长度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少于30cm;
4、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卷扬用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5、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6、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汽缸油等(油温不得超过80℃);
7、吊运熔液金属(钢、铁水包)的钢丝绳,绳芯应为天然的材料(石棉或软金属制成)钢、铁水包上应安置隔热挡板,以免钢丝绳受热;
8、用钢丝绳捆绑时,遇有尖锐棱角物件时应垫好,保持吊物平衡,炽热金属不能捆。
采用绳轧头法时,绳轧头数不得少于3个,绳轧头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最后一个轧头距绳端不应小于140mm~150mm。
用编结法连接钢丝绳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规定,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以锥形套浇铸法和铝合金套压编法连接钢丝绳时,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标
准
在主要技术内容上修改采用ISO/DIS
2408:2002《一般用途钢丝绳最低要求》,并参照了ISO
223211990《一般用途非合金钢丝绳和粗直径钢丝绳用拉拔钢丝规范》相关内容。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由
于
我
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在采用国际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
标
准
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
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
用
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
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
标
准
代替GB/T
8918-1996(钢丝绳》的相应部分。
本
标
准
与GB/T
8918-1996相比,技术内容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16个结构。
17X7类分为18X7和18X
19类
—
股结构的表示顺序改为从中心丝到外层丝。
—
钢丝绳长度允许偏差大于1
000
m为。-+2%a
—
增加了抗拉强度级别(光面、B类1
960
MPa,2
160
MPa,AB类1
870
MPa
,1
960
MPa,A类1
87
0
M
Pa).
—
钢丝绳直径范围改为0.
6
mm-60
mm,钢丝绳公称直径用"D',表示。
—
钢丝的直径范围为0.
15
mm-4.4
mm,钢丝公称直径用“d',表示。
—
加大钢丝绳的捻距倍数,点接触8倍,线接触7.25倍。
—
增加单股钢丝绳外层股的捻距倍数,不大于10.5倍。
—
增加四股圆股钢丝绳的捻距倍数,不大于9倍
—
取消钢丝绳或其股绳在全长上有不大于实测平均捻距士3%的偏差规定。
—
调整了6X19(6)类纤维芯和钢芯、6X37(6)类钢芯的重量系数,分开了18X7类、18
X
19类、34
X
7类
别中的纤维芯和钢芯的重量系数和破断拉力系数
—
拆股钢丝弯曲和扭转次数保留了原标准的规定并作适当调整。
—
增加了直径0.1
5^0.2
m
m
B类钢丝的最小锌层质量。
—
钢丝绳部分拆股试验允许的低值钢丝根数作调整(除单股绳):抗拉强度、弯曲、扭转按试验数的
20
%
—
去掉了对钢丝绳用途级别的判定。
—
品种表中的有效数字位数保留重新计算,与ISO/DIS
2408:2002一致(保留三位)。
—
第四章改为订货内容,原来各章依此类推。
—
增加本标准与ISO/DIS
2408:2002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
增加本标准与ISO/DIS
2408:2002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1.下列场所应设置临时警戒线:检维修作业区域在人员及工艺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生产现场临时施工厂区道路上坑、洞盖板损坏,或正在维修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生产现场不宜设置固定防护栏或盖板的坑、洞暴露可能导致次生事故的事故现场。
2.设置临时警戒线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物料坍塌、倾倒或坠落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坑、洞口防护距离应在50~100mm。在供用电设备周围设置警戒线还应符合防触电安全距离。
3.临时警戒线设置高度应在100~120mm,线(带)应张紧,中间下垂量不超过高度的10%。
4.临时警戒线应形成封闭区域。
5、临时警戒线设置不得影响人员行走及工艺车通行,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6.临时警戒线不得以正在运转的设备本体为支撑物。
7.使用盒式警戒线时,要保持线的原有宽度,安全色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