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验镀锌电动吊篮钢丝绳的抗破坏力
测定钢丝绳的疲劳寿命,疲劳寿命越长则使用寿命越长,还可以测定钢丝绳的防腐蚀能力,主要就是盐雾试验。
国内钢丝绳主要品种如下:
1.磷化涂层钢丝绳(中国专利),钢丝经锰系、锌锰系磷化处理,钢丝的耐磨性、耐蚀性全面跃升,不易磨损、不易锈蚀使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同结构光面钢丝绳3-4倍(试验室可比条件下),超越进口钢丝绳,磷化涂层钢丝绳正在全面取代各类光面钢丝绳,也可替代先镀后拔薄锌层镀锌钢丝绳使用(可通过盐雾试验检验耐蚀能力),因为使用寿命超长,磷化涂层钢丝绳单位使用成本仅是光面钢丝绳的30-45%,质量稳定性可靠性更佳。
2.镀锌钢丝绳,包括热镀锌和电镀锌两种,镀锌锌层越厚耐腐蚀能力越强,锌层厚度以克/平米表示。
3.不锈钢丝绳,以304或316不锈钢为主,防腐蚀效果非常优秀但是价格昂贵
4.涂塑钢丝绳,碳素钢丝绳基础上,外层涂覆聚乙烯、聚丙烯或尼龙
5.光面钢丝绳,使用寿命短,市场需求剧减,正在被磷化涂层钢丝绳全面淘汰。
大气环境中使用的起重机械,优选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重腐蚀环境优选热镀锌—磷化双涂层钢丝绳,海水中优先海工钢丝绳。采购时请注意,在购货发票必须注明钢丝绳名称,如磷化涂层钢丝绳或316不锈钢丝绳,防范不法企业以假冒产品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另外,专利产品一般在钢丝绳外包装上有专利号喷涂标注,质保书应有主要技术指标,如磷化膜种类和膜重(磷化膜膜重大小、耐磨性、耐蚀性等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重要影响),仅供参考。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处理零件的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验。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X光进行检验的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机械加工后的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的待装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的粗糙铸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他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的要求
7.1 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7.3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7.4 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8 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匀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须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9.2.2 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的要求
10.1 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 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确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的额定破断拉力,kN;
a——承重的钢丝绳根数;
W——包括吊篮平台、提升机构和电器系统等的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的固定
应符合GB 5144的规定。
10.4 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的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的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5972中2.4.2的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10.6 钢丝绳的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的规定。
11 悬挂机构的要求
11.1 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12.2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见下图
13 电气系统的要求
13.1 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13.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13.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15 其他要求
15.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其锷、石莉莉、周承贤、潘金发。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式中
F0 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单位为kN
D钢丝绳公称直径,单位为mm
R0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单位为MPa
K′某一类别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系数。
常规的工程施工中,最常用的是6×19和6×37结构的钢丝绳。6×19的比较硬,单丝比较粗,一般用作浪风绳、拉线;6×37的比较软,单丝比较细,一般用作磨绳、卷扬机绳,需要穿过滑车折弯角度比较大的部位。
举个例子:计算6×37公称直径为18mm抗拉强度为1770MPA的纤维芯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
扩展资料:
钢丝绳在各工业国家中都是标准产品,可按用途需要选择其直径、绳股数、每股钢丝数、抗拉强度和足够的安全系数,它的规格型号可在有关手册中查得。
钢丝绳除外层钢丝的磨损外,主要因绕过滑轮和卷筒时反复弯曲引起金属疲劳而逐渐折断,因此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是决定钢丝绳寿命的重要因素。比值大,钢丝弯曲应力小,寿命长,但机构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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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摘要安全监测
a)项目部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安全监测测点布置图、重点监测对象、监测频率和控制标准等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b)项目部(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监测方案内容包括监测范围,监测控制标准,监测等级和监测精度要求,监测仪器设备的选用和检验,监测计划和工作流程,监测点的布置、埋设、安装与保护,监测点编号设计,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等。
c)项目部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布置、埋设、安装与保护监测点,按规定的监测方法、监测频率进行监测,监测等级和监测精度应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d)当施工在穿越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对所穿越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穿越施工期间24小时不间断监测;在穿越一般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对所穿越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监测。
e)应及时、完整、规范地做好监测数据、监控量测记录或工程日志的填写,并妥善保存。
f)当设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根据设计单位时对测点布置图、重点监测对象、监测频率和控制标准的调整情况,修订监测方案和实施监测。
g)已有测点被破坏时,应及时补点并做好相应记录。
I)对监测数据超限部位,应立即进行分析,开展现场巡视,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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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任何环境中都能操作电动吊篮的,如果盲目的不注意这些小细节,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也就是说电动吊篮的现场工作环境必须要有严格的要求。首先,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阵风5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电动吊篮工作的环境温度需控制在-2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若是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照明度应大于1501x,并在施工范围设置警戒信号灯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电动吊篮下方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廊,并设置显目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外界的工作环境对于安全使用电动吊篮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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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规则》是什么呀????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 5027-19921992-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 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 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6.2.8 对于热处理零件的裂纹、烧损、碰伤及氧化 等缺陷,可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检验。对需用磁铁、超声波及X光进行检验的零件,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提出要求。 6.2.9 机械加工后的零部件,应符合产品图样、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6.2.10 零部件的已加工表面上,不应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 6.2.11 凡生产厂制造的待装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标记;外购件和协作件必须有证明其合格的文件,方可进行装配。 6.2.12 产品可见外表应涂底漆1~2道;涂面漆2~4道,除焊缝、钢板接缝、伤疤、局部凸凹不平或影响外观的粗糙铸造表面可局部刮腻子外,其他涂漆表面不刮填腻子。 7 吊篮平台的要求 7.1 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荷,出厂前必须做负载试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7.2 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7.3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7.4 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7.5 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挂钩装置。 7.6 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m2。 7.7 吊篮平台上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高度不小于1100m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载荷。 7.8 吊篮平台安全护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 7.9 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7.10 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7.11 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上电气联锁装置。 7.12 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8 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刀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匀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9 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9.1 制动器 吊篮制动器必须符合8.7、8.7.1、8.7.2、8.7.3的要求。 9.2 行程限位 9.2.1 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9.2.2 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9.3 安全锁 9.3.1 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9.3.2 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过100mm的距离内停住。 9.3.3 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9.5 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10 钢丝绳的要求 10.1 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a. 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b. 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0.2 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按下式确定,但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n≥S·a/W 式中 n——安全系数; S——单根承重钢丝绳的额定破断拉力,kN; a——承重的钢丝绳根数; W——包括吊篮平台、提升机构和电器系统等的自重及额定载荷。 10.3 钢丝绳的固定 应符合GB 5144的规定。 10.4 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10.5 钢丝绳的检查 10.5.1 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0.5.2 检查周期 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2次,并应符合GB 5972中2.4.1的规定。 10.5.3 检查部位 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并应符合GB5972中2.4.2的规定。 10.5.4 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 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10.6 钢丝绳的报废 应符合GB 5972中2.5的规定。 11 悬挂机构的要求 11.1 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格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的强度和刚度。 11.2 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11.3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12 配重的要求 12.1 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12.2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3 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见下图 13 电气系统的要求 13.1 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13.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13.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13.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13.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13.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13.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4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15 其他要求 15.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15.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15.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15.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15.5 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其锷、石莉莉、周承贤、潘金发。 本标准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常用钢丝绳品种有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不锈钢丝绳或涂塑钢丝绳。大气环境中使用,专利技术生产的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使用寿命最长,锰系磷化涂层可以大幅度提高制绳钢丝表面的耐磨性和耐蚀性,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疲劳寿命是光面钢丝绳的3-4倍,随着对耐磨磷化液的研究,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依据磷化涂层钢丝绳目前市场价格,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日均使用成本仅仅是光面钢丝绳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仅供参考。
吊篮脚手架结构设计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计算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和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
吊篮外形尺寸为3.0×0.9×1.5m,施工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十七层—六层,高度33m,第二阶段,六层—一层,高度24m,高度<50 m不做吊篮设计计算,只验算钢丝绳安全系数和挑梁结构强度和刚度。
根据GBJ68-84基本计算模式:
S≤R (1)
式中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S= (2)
结构重要性系数采用:=0.9;荷载分顶系数:对恒载=1.2;施工荷载:=1.4;荷载效应组合系数,仅考虑施工荷载=1.0,不考虑风载时,实用设计表达式:Sd=0.9(1.2SGk+1.4SQK)≤R (3)
(1)荷载计算:
吊篮自重:750N/m2×3.0×0.8=1800N
手板葫芦及安全锁重:(140+30)N/个×2=340N,4根φ12.5钢丝绳重:
5.4N/m×4×50m=1080N SGK=3220N
施工荷载:SQK=1500N/m2×3.0×0.8=3600N
在不考虑风荷载作用时一组吊篮架的计算荷载:
Sd=0.9(1.2×3220+1.4×3600)=8023.6N
(2)钢丝绳安全系数验算:
由n=S.a/W≥10 (4)
钢丝绳破断拉力:
S=αPg=0.85×97300=82705N
受力钢丝绳数:a=2;
自重荷载:W=SGK+SQK=6820N;
n=82705×2/6820=24.25>[n]=10满足要求。
五.吊篮脚手架安全使用要点
(1)吊篮脚手架制作、安装、使用、施工中操作要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的规定。
(2)组装完成以后,应进行空载试运行,1.25倍施工荷载试验,安全绳、安全锁抗冲击试验,并经企业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监理共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中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的钢丝绳做安全绳且配备经鉴定合格的安全锁,严禁在安全锁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使用。
(4)必须为每位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绳,施工人员在吊蓝内、上下吊蓝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5)吊篮在工作时,必须将手扳葫芦上的松卸手柄卸下来,以防误操作发生事故。
六.安全注意事项
(1) 吊篮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疾病,经过培训和实习合格者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吊篮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等疾病,经过培训和实习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2)每天工作前的例行检查和准备作业内从包括:
①检查屋面支承系统的结构、配重,工作钢丝绳及安全绳的技术状况,凡有不合规定者,应立即纠正;
②检查吊篮的并反复进行升降,检查其工作情况,确认其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行;
③清扫吊篮内的尘土垃圾、积雪和冰渣。
(3)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20kg,吊篮上的作业人员每组不得超过三人,且不得集中一端,升降吊篮必须同时摇动手柄,保持各吊点同步升降。
(4)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于安全绳上。上下吊篮时必须有安全带、安全绳保护。
(5)严禁酒后登吊篮作业。严禁在吊篮中嬉戏打闹.严禁在吊篮上扔任何物品。
(6)当吊篮停置于空中作业时,应将安全锁锁紧,并将吊篮与建筑可靠拉结,防止吊篮摇晃。需要移动时,再将安全锁放松,解开牵引绳。安全锁累计使用1000h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重新标定,以保证其安全工作。
(7)多组吊篮同时使用时,吊篮之间间隙不得大于200mm,且离墙距离不得大于100mm。
(8)遇有雨、雪天气或风力超过四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9)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保护,以免钢丝绳受到破坏,更不得利用钢丝绳作为导电体。
(10)每天作业后应注意检查并做好下列收尾工作:
①将吊篮内的杂物清扫干净,将吊篮固定在结构物上或吊离地面3m,收好摇柄。
②将多余的钢丝绳存放在吊篮内。
③锁紧安全锁。
(11)使用期间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技术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检查记录上,保持安全管理内业中备查。
钢丝绳破断拉力=换算系数×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一般常用钢丝绳换算系数:
6×19+1钢丝绳取0.85
6×37+1钢丝绳取0.82
6×61+1钢丝绳取0.80
钢丝的公称极限强度(Kg/mm~2):140、155、170、185、200等.
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可用近似算式求出:破断拉力≈50×直径×直径
式中,破断力以公斤计,直径以毫米计.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作缆风:3.5
用于手动起重设备:4.5
用于机动起重设备:5-6
作吊索:6-7
作捆绑吊索:8-9
允许拉力:根据钢丝绳的破断拉力与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