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建国以来有什么大的变化?
政治上,于1949年设置兴梅专区,1950年,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平远7县。1952年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65年设立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县级称梅州市后,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3年,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1988年,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在2009年12月31日,梅州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12个街道、104个镇。
经济上,2008年,梅江区积极实施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五个梅江”建设,实现了“经济发展好中求快,民生状况持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日益优化,民主法治不断加强”的年度目标。全区生产总值完成20.78亿元,比增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2亿元,比增15.9%;本级税收完成1.47亿元,比增15.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5亿元,比增22.8%,增幅居全市第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5.42亿元,比增9.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9.37亿元,比增12.5%;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7.4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06元,分别比增7.3%和16.3%。【工业】 抓住省、市高度重视产业转移的机遇,积极承接环保型、高科技型、带动性强的新型工业项目落户梅江区,初步形成机电、电路板、食品加工等新型工业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高迪数码相机注塑车间建成投产,春庭石化燃料油项目开始试产,梅新冶金公司项目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鼓励企业培育品牌,“超宇牌”电动葫芦获省著名商标称号,填补了梅江区的空白。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5.5亿元,比增9.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9.5亿元,比增12.5%。【农业】 依托城郊优势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使城郊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取得持续稳定发展。一是农村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7.82万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36%。其中第一产业收入3.79亿元,第二产业收入3.44亿元,第三产业收入10.6亿元,同比上年分别增长3.68%、2.1%和7.1%,一、二、三产业收入比重为21.27:19.27:59.4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906元,同比上年增长16.3%。二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稳步发展。全年粮食种植面积37561亩,总产15234吨,同比上年分别减5.42%和9.174%。其中全年水稻播种面积28227亩,总产13016吨,同比上年面积增长1.71%,总产减4.6%;蔬菜全年种植面积45769亩,总产82950吨,同比上年面积增长0.93%,总产减3.5%;水果全年种植面积15756亩,总产14315吨,同比上年分别减13.17%和17% ;花卉全年种植面积1520亩,同比上年增1.33%;生猪全年饲养量达20.41万多头,增长9.1%,出栏量14.66万头,增长6.55%;三鸟全年饲养量331.5万只,出栏量279.39万只;全区水产养殖面积8236亩,比上年减少1296亩,平均亩产量703.3公斤;水产品总产量为5849吨,总产值4639万元,负增长5.17%。三是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全年培育发展新增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四是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34万元,整修农田排灌圳道2400多米,改造低产田1500多亩,扶持农户新建清洁能源户用沼气240多户。五是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增加。引进民营企业家在城北镇杨文村兴建一个千亩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已投产300多亩,产各类优质无公害鲜菜21万多公斤,产值达309万元,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目标。六是惠农强农政策不断落实。全年共筹集各项扶持发展资金400多万元,落实农民种粮直补、综补资金和农民购置农机补贴等资金180多万元。七是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向设施化生产发展。引进台湾老板在长沙镇创办设施化农业园,园内建起温室塑料大棚27亩,种上各类优质水果、药材和蔬菜。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水平提高。新建质量安全检测点3个,有8种农产品获QS认证,绿园金柚、万事好脐橙荣获全省评比金质奖、银质奖,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在全市率先通过农业部批准。【第三产业】 梅江区充分利用和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地理优势,用好“世界客都”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品牌,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中,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房地产、餐饮服务及新兴各类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单位数(包括个体工商户)有14737个,占全区企业总数的95%,从业人数68626人,占89%;营业总收入22.2亿元,占59.2%;上交税金0.57亿元,占53%;利润总额0.72亿元,占5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31.1亿元,比增24.7%。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7亿元,比增20.6%;全年招商引资项目中投资第三产业项目有88个,占引进项目的65.7%,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梅江区经济发展的主流。【招商引资】 2008年,全区新引进企业(项目)134个(其中,第一产业8个,第二产业38个,第三产业88个),注册资金2.58亿元,已投入资金16.56亿元。其中在建企业(项目)56个,已投入资金10.03亿元;已投产企业(项目)78个,已投入资金6.54亿元。新引进的企业(项目)中,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55个,已投入资金13.2亿元。【交通】 交通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地方公路管养、运政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等工作。投资942万元,完成30.5公里自然村连接线、经济线道路水泥硬底化建设;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管养的农村公路里程达220.83公里,其中县道45.59公里,乡道175.24公里,经梅州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考核,县道好路率达91%,平均好路率达90%,乡道平均好路率达80%;投入资金121.3万元,安装村牌2块、标志牌20块,埋设里程碑39块、百米桩306根,清理边沟20多公里,新建硬件水沟13公里,绿化公里6.6公里,培护路肩29.1公里,危险路段设置钢护栏2公里,确保了全区地方公路晴雨通车里程率达到100%;客运量完成151万人,货运量完成335.5万吨;加大对梅州城区客货运市场管理力度,全年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42辆,无牌无证营运客车19辆,纠正和处罚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和违章经营的中巴车7辆,查处无证经营和未交纳交通规费车辆247辆,补追收规费5.6万元;“规费”征收有新突破,其中摩托车养路费征收426.34万元,超额完成市下达征收380万元的全年计划任务,“运管费”征收全年完成1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万元,代收工商费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财税】 2008年,区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5亿元,为年度预算1.57亿元的111.7%,比上年增收3255万元,增长22.8%;区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2亿元,为年度预算4.53亿元的99.94%,比上年增支9945万元,增长28.2%。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4.77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47654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万元。国税工商税收收入1.33亿元,同比增收1200万元,增长9.92% ,剔除免抵调库后占市局下达全年任务1.31亿元的100.62%。地税税收收入14.21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8.35亿元,同比增收1.06亿元,增收14.6%。全区生产总值完成20.78亿元,比增10.5%。
文教上, 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105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5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其中民办2所)、小学42所(其中民办及其他部门办6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园50所(其中教育部门办1所),在校学生62735人,在职教职工3057人。全区小学、初中毛入学率分别为106.73%、111.2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2%;高中优质学位100%、初中优质学位92%、小学优质学位80.3%。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88.29%、99.57%、99.81%。高考成绩稳中有升,梅江考区的高考本科线入围率44.54%,专科A线入围率59%;区属高中2190人参加高考,上本科线595人,上专科线1671人,其中有4位考生获邹锡昌高考优胜奖、16位考生进入全市高分尖子层。中考成绩突出,全区中考8科平均514.44分,优秀率16%。青少年科普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在市第23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梅江区学生获奖项目19项,占全市获奖项目(47项)的40%。信息技术教育扎实有效,组织2000多位学生参加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25个项目获市级奖, 5个项目获省级奖,教师计算机教育软件作品24项获市级奖。完善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从资源配置、硬件建设、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撤并规模过小、布点过散的中小学校7间,新建校舍面积11000㎡,扩展校园面积8500㎡,投入830多万元统一采购教学设施,建设校园网7个,计算机室10个(有电脑660台),软件制作室10个(有电脑100台),电子白板70套,电子阅览室8个(有电脑248台),音乐室14个(有钢琴14台),美术室14个,体育器材室14个,卫生器材室14个,以及一大批教学仪器等,全区学校计算机小学生机比达18.4︰1、初中生机比达10.7︰1、高中生机比达14︰1。教育教学条件不断改善,长沙镇、江南街道顺利通过省教育强镇(街)验收。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45346名学生享受了免收书杂费和课本费的待遇,其中有15400多名区外户籍学生同样享受了免费教育政策。多渠道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募集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捐款100多万元,资助700多位中小学贫困生,确保了学生没有因贫辍学。
全年评定区级科技进步奖8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其中有四项被评为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可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有5个项目,新增产值15762万元,创税利368.4万元。向省市申报科技项目8个,得到省市科技立项的有线路板行业废水处理研究、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科普试范社区和科技创新与管理能力建设等5个项目,得到上级的扶持资金38万元。梅州嘉和电器有限公司被国家评定为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全年全区专利申请量43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8项、外观设计22项;授权量20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
【文化】 文化事业持续发展,各种文化设施不断完善,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为图书馆争取到价值50万元共2万多册藏书;6月27日,省文化厅批准设立的广东流动图书馆梅江分馆挂牌开馆5月份,省新闻出版局支持的“农家书屋”试点——金山街道龙丰村“农家书屋”设备和书籍到位。梅江区文广局先后组织每月一场的《推动绿色崛起 实现科学发展 建设宜居宜业新梅江》系列群众文艺晚会、春节元宵游园、文艺晚会、电影晚会等节日文化活动10多场次;组织节目参加梅州市欢度元宵文艺晚会,在城北镇显坑村举办梅江区“元宵文艺晚会”,与教育部门共同举办梅江区中小学校文艺汇演,与区人口计生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纪念第十九个世界人口日”群众文艺晚会此外,参与梅州市总工会举办“解放思想创新路,绿色崛起立新功”——梅州市职工庆“五一”文艺晚会,承办建区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文艺演出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晚会等。传承发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席狮舞》,创作排练山歌小戏《月亮河》、小品《醉客临门》等3个节目参加市第三届中国客家山歌旅游节“客家民俗风情”展演和市第六届艺术节,荣获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作曲奖、优秀表演奖等11项奖项和组织奖。组织上送省、市参评的作品有音乐作品2件、小品小戏5件。其中小戏《月亮河》获省二等奖、市一等奖,《旧梦重圆》获市三等奖;歌曲《家是一盏不眠的灯》和少儿歌曲《军训》获市一等奖;小品《真真假假》获市二等奖、《涨停板炒股》和《蠢人有医》获市三等奖,创作评比排名位列全市第二。同时,坚持依法加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全年注销不合格印刷复制企业4家,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企业2家,关闭无证照经营书报刊(摊)点5家;收缴各类违法违规音像制品1181多张(套)、恐怖类书籍20本、封建迷信类58本、“口袋本”314本、非法出版物331本、黄色淫秽出版物109册、各种报纸128份,处罚6家违规经营单位,有效地净化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动作原理:电动机轴通过橡胶轮胎式弹性联轴器与减速器高速轴相连。当电动机通电旋转驱动减速器高速轴转动时,并将驱动力矩通过齿轮传递至减速器最后一级大齿轮,齿轮在通过花键与空心轴相连接,空心轴又通过花键与卷筒相连接,为此通过减速传动的力矩使卷筒旋转,再使钢丝绳缠绕或脱开卷筒而使吊钩和吊载起升或下降,来完成起升机构的功能。
补充:电动葫芦的工作原理是:先启动起升电动机,把重物起升到适当的高度,再启动运行电动机把重物运到指定的位置,运行小车在单工字钢梁的下缘行走。行走时采用一个电动机驱动运行小车两边的车轮。由于行走速度比较小,因此运行小车一般不设制动机构。运行小车在行走时,为防止重物下降,在起升机构上设置了一个电磁制动器。制动是依靠弹簧的压力把内、外盘压紧,原理与摩擦离合器相似,松开时利用电磁铁通电以后吸住外盘而使内、外盘松开。电磁制动器的电路与起升电机的电路并联,因此只要起升电机一启动,电磁制动器松开,使重物上、下升降自如;当电动机关闭时,则电磁制动器也断电,电磁吸引力消失,在弹簧的压力作用下,内外盘紧紧压住,起到制动的作用。 杭州麦克起重为你解答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电动葫芦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在控制上,只要再加两个接触器控制慢速起升电机的正反转就行了。
1、在使用钢丝绳电动葫芦时,设备受到猛烈撞击,从而可能导致钢丝绳受损断裂。
2、钢丝绳若存在严重腐蚀、磨损状态时,可能会导致断裂报废。
3、若超载使用钢丝绳电动葫芦,可能会对钢丝绳造成损坏。
4、若钢丝绳电动葫芦长时间使用,可能会造成钢丝绳疲劳,从而造成损伤、断裂。
5、若钢丝绳从绳轮中拉出方法不正确或在滚筒中缠绕不正确,会导致其扭曲变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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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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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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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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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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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