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电动葫芦安全装置有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限极限位置限制器等,超载限制器是当载荷达到了额定起重量的90%时,能发出指示性警报信号;达到105%时,会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切断动力源;力矩限制器在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动力源。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在达到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对于液压器则给予禁止性报警信号。下限极限位置限制器除了切断动力源外还能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设计圈数。
电动葫芦是起重机的一种类型,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规范也十分重要。在使用电动葫芦之前,要先检查电源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是否有磨损,其他部件也必须保持完好,吊钩要安全牢靠;必须安装切断电源的紧急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以防出现操作失灵引起事故发生。
起吊前要对限位装置和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确保其灵活可靠;金属和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当钢丝绳出现坏坏、腐蚀、磨损、变形、残断情况时不能使用。在作业时,作业区域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支架以及吊起的重物下也不能有人停留。
电动葫芦是集电动机,减速机和钢丝绳卷筒(或环链)为一体的小型起重设备,大多数还带有行走小车,配合单梁桥式或门式起重机,组成一个完整的起重机械。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是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必备的起重设备。起重机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起吊不同吨位的重物,因此就需要配备一套对起吊重物进行实时监控,当前工作状况做出判断,做出相应的声光指示如正常起重状态,满载状态,超载状态的自动化监控仪表。电动葫芦从吊具绳索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钢丝绳式电动葫芦(左图),另一种是环链式电动葫芦(右图)。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均是通过对电动葫芦的起升结构的取力(重量传感器)反馈到该仪表中进行采集,对比,读取,判断后显示当前重量并对其进行相应工况指示,超过额定重量后快速切断电动葫芦吊车吊钩起升回路,使电动葫芦不能起吊重物,从而达到保护电动葫芦及操作人员安全。针对于电动葫芦的结构,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主要分为一体式(代表为WTZ-A20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分体式(代表为WTZ-A60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一体式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传感器与显示仪表捆绑在一起,主要使用的传感器是旁压传感器。以WTZ-A20为例,在选用该类超载限制器时,需要关注电动葫芦的载荷、钢丝绳倍率、钢丝绳直径以及可供电源等因素,其综合误差一般在±0.02%F.S。一体式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的优点在于安装方便,价格较低。适用于钢丝绳式电动葫芦。分体式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一般使用轴销式传感器、S型传感器或者板环式传感器,根据电动葫芦的结构,选择便于取力的传感器。以WTZ-A60为例,在选用该类超载限制器时,在提供电动葫芦的载荷、钢丝绳倍率、钢丝绳直径以及可供电源等数据时,还需要提供安装相应传感器的相关参数,以便于在购买超载限制器后可投入正常使用。分体式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优点在于取力更自由,可以解决较复杂电动葫芦的安全过载问题。适用于环链式电动葫芦。
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是:
1、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和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门式起重机应当安装重量限制器;
2、门座起重机、装卸桥、铁路起重机应装起重量限制器;
3、起重能力小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宜装起重量限制器。
二、空压机存在的职业危害:砸伤、卷入、触电
三、防范重点:杜绝超负荷载重、钢丝绳电动葫芦禁止斜拉歪吊、预防触电。
四、进入提示
1.电动葫芦吊装重地,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2.操作电动葫芦必须戴安全帽。
3.严格执行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4.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吊”作业制度。
必须戴安全帽 当心吊物 当心触电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电动葫芦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各分厂、各作业场所安装的电动葫芦均为起重设备,必须由取得起重工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操作。
操作电动葫芦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天车司机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必须配戴安全帽。
工作前,必须对电动葫芦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制动弹簧、电磁铁、连轴节、钢丝绳及卷筒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等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按钮开关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并有良好的接地。
在操作电动葫芦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要领,认真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四不准”的规定。
电葫芦轨道的支撑固定点必须安全、牢固,确保能承受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及自重。
输入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5%时,严禁起动电葫芦。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
电葫芦的电源线应经常检查,遇有破损应立即找电工处理。
使用完毕后,将电葫芦停在指定位置,并切断电源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电动葫芦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主要分类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
一、安装和技术要求
1、开箱检验:设备到现场后,经开箱检验以后,确认设备随机文件、说明书、合格证齐全,设备及备件应与装箱单相符,设备的外观应无损坏。
2、工序交接:在正式安装电动葫芦前应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方能安装。
a、轨道或工字梁两端的缓冲装置必须安装齐全
b、工字梁的支承点是否按图施工,联接是否牢固
c、工字梁的拼接必须按图施工,下翼缘必须打磨光滑,不卡车轮。
3、电动葫芦吊装前的检测:
a、吊装前应认真检查电动葫芦起升部分减速机,是否按规定注好润滑油,行走部分是否注好润滑脂。清除电动小车踏面上的油污或防锈油。
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机文件,了解产品结构。检查电气控制箱是否按电气图配线,检测起升电机和行走电机的绝缘状态。
c、检查钢丝绳的固定端是否抽紧,塞块是否楔牢。
d、检查控制按钮接线是否正确,固定按钮的保险绳必须装好。
e、按规定吊钩必须刷黄、黑相间的斑马纹漆,吊钩保险装置齐全。
f、钢丝绳与卷筒固定每端必须有三块压板,螺栓必须紧固。
g、排绝器装配正确,上升、下降限位开关安装正确。
4、电动葫芦的吊装
电动葫芦的吊装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可利用吊车安装,也可用卷扬机设滑轮组吊装吊装时注意捆绳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损伤设备,根据设备本身重量,选择吊装用绳索吊具。
5、间隙调整
电动葫芦的行走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之间,通过垫片调整实现,此项是关健,必须达到。
6、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荷载时下滑量过大,需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讲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固定螺钉即可。
7、断火限位器的调整
断火限位器的调整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mm~50mm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二、试车:接通电源以后,先检查各电机的运转方向是否与控制按钮的方向一致,然后再按下列步骤试车:
a、无负荷试验:在空载下开动各机构进行正反试运转,检查操纵线路是否正确,限位器等电气设备工作是否可靠等。
b、静负荷试验:在运行机构不动的情况,以1.25倍的额定负荷进行试吊,负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悬空10分钟,各机构应正常。
c、动负荷试验:在静负荷试验结果良好的条件下,以1.1倍的额定荷载进行动载悬空试验,实验周期为40s升6s,停14s,降6s,停14s,如此进行15个周期,实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三、安全措施:
1、 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均需按照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
3、 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并将其按照“高挂低用”的原则,系挂于安全绳上。
4、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接受过安全交底、安全教育之后,才能进行作业。
5、 吊装用工具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检查,确认其性能、规格、状况符合要求。
6、吊点及卷扬机受力点必须经检查,能够承受预定载荷并牢固可靠,才能进行作业。
7、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检查确认钢结构平台的稳定性、可靠性,必要时辅以加固措施,确保受力时的稳定。
8、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牢固,经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
9、加强保护设备安全的工作力度,对小件、易损的设备在现场存放时,需置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并登记入库清楚无误,由专人保管。
10、设备吊装时,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钢丝绳勒坏或碰坏设备,起钩、回钩必须低速、缓慢。
11、厂房内作业时,禁止交叉作业,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12、强调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由专职电工负责接电、拆线工作,用电设备的检修由专职电工进行,电缆布置等工作必须符合规范。
13、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具有可靠的接零、接地及漏电保护装置。轨道或其他连接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4~5毫米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的金属导线。
14、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状态的监控,并及时制止带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
15、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具体施工作业中,群策群力确保安全生产。
四、 维修保养
为确保点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必须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在日常检查月检、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 如有相关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鑫鸟华泰,百度下就OK了
这个部分的条件是:葫芦起重量大于等于1吨,且起升高度大于2m。
需要的证书有:首先安装施工单位需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安装施工人员需要具有《起重机械安装证书》。
一、“起重设备的操作手柄有具体规定必须是安全电压吗?”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有说明。
二、参考: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吊钩(GB10051.1~5)》
三、国家质检总局对起重设备的强制要求有:
GB6067、GB5972
四、关于“电动葫芦必须加装超载限制器吗?”有:
关于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特函〔200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以下简称“规程”)于2008年8月1日实施,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对“规程”中涉及到的电动葫芦均必须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7月31日前出厂安装的在用桥式起重机,除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照“规程”执行外,其它桥式起重机应当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或更换达到“规程”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2008年8月1日后出厂的桥式起重机中涉及到的电动葫芦,除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气动葫芦必须按照“规程”执行外,其它品种的电动葫芦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前全部设置起重量限制器和过流(过载)保护装置。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五、参考书:
《起重机械事故分析与对策》顾迪民主编,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3
《起重机司机》(第二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8
以上几个方面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