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全链条管理什么意思
“合同金链条管理”是指应抓好合同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关键环节,并推动每一项环节有序衔接、规范运行,进而搭建起全功能、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项目防亏增效要落到实处,亦需打造“全链条”模式。
达尔文式管理:“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具体地来说,不以论资排辈的方式来决定员工的职位及薪水;员工的提拔升迁取决于员工的个人成就;这一点给员工带来了压力,促使他们更加努力的工作。
1、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2、上班自觉签到,外出要登记,领取办公用品要登记;
3、每星期工作六天;如因工作需要而必须超时工作,职员必须服从安排(加班费由财务部门制定);
4、因特殊情况需要节假日加班,按日平均工资进行补贴(节日每天补贴2天工资,假日每天补贴1天工资);
5、迟到(签到超过10分钟)、早退罚款5元/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日计(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2倍,月累积3次,算自动离职);
6、严禁用公司电话进行聊天,打私人电话,如需打私人电话需经办公室或总经理室同意;
7、请假应事先向公司领导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8、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整理好个人的办公桌,做到办公室的整洁干净;
9、严守公司机密,对公司有关财务状况、经营策略等不得外泄,否则应负经济法律责任;
10、不得在任何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看录像片等,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1、每周星期六下午17:20,全体员工应自觉参与公司大扫除;
12、公司内勤安排:雷XX负责公司绿化,每周逢单卫生由陈XX负责,每周
逢双卫生由吴XX、陈XX负责;(卫生范围:公司地板、天花板、桌椅、会议室、总经理室)。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交通局公路养护科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回顾 20xx年的工作,在中心的正确 领导下,在市局养护科及其他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养护科全体人员结合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构建“畅、安、舒、美”行车环境,争创“养护质量杯”这一目标,以精细化养护管理为手段,以四化管理为标准,以中心年初制定的养护工作目标为出发点,创新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养护工作开展的扎实而富有成效,现 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科室管理,完善养护施工措施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局要求,我中心在原来养护施工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养护科,同时加快了养护施工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步伐。在中心 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落实了管理人员、配齐硬件设施。使养护中心的养护工作步入了正轨。养护科现有正式职工7人,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了人员分工,明确了岗位职责:设置了以赵国余(兼)、赵志鹏、张铁勇、周兴航为队长(站长)的路面挖补、灌缝、桥梁伸缩缝、沥青冷补料拌和站等四个施工队;确定了以副科长潘云为兼职安全员主抓养护科的安全生产;针对实际情况,明确了以养护科长为本科室主要责任人、施工队长为本施工队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设备操作手为安全直接责任人的生产管理机制;以副科长潘云为兼职的养护统计、资料员,加强了内业资料的 整理和养护统计成本核算工作;各施工队在养护维修施工(生产)的过程中赶进度、抓质量、保安全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纪律管理和施工材料的.管理,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努力做到文明施工。对照“四化”管理要求,认真搞好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各类工作标准、施工规范、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的管理中不断得到完善和改进,养护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根据养护(生产)要求建全了施工机具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养护机具储藏室并由专人管理,能够做到出入库登记造册,完善了施工机械的管理措施。
二、 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精细化养护理念和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有效。
自省局提出精细化养护理念以来,我们虽然了解一些内容,但真正领会掌握实质还相差甚远,特别是我们的一线职工,已经习惯以前那些敷衍潦草、得过且过的思维模式,精细化养护理念在 思想上没有根深蒂固的深入进去,经过养护知识的学习,广大施工人员 思想上有了质的飞跃,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对精细化养护的认识,反复学习,充分探讨,不断探索,将精细化的要求落实到养护工作的各个方面。目前,精细化养护已在施工一线不断得到推广应用,并不断发展,势头良好。
加强安全和纪律教育。由于我们的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跟其他部门不同,有其独特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利的施工环境,稍有麻痹大意,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安全问题,各施工队能够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和客观条件,制定了详尽的安全措施,充分利用每次班前和班后的业余时间,对合同工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对个别马大哈性格的人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坚决纠正。加强安全措施,每个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都能做到对施工区域按照国标要求设置安全隔离锥、标志牌等,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均穿戴好警示反光背心,根据施工要求配备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物品;认真排查设备的安全隐患,尤其是自行式的设备和附属车辆的转向系和制动刹车系统,有问题及时排除,坚决杜绝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带病上路作业;认真加强易燃油料和液化气的保管,杜绝了随意抽烟等容易引起火灾的不良行为;教育和监督所有操作手认真操作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机械和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转,所有高速、高温运转的设备都设置了隔离防护结构,并配备醒目的警示标志,严防烫伤、烧伤、碰伤的事情发生;科室管理人员带头严格执行中心颁布的戒酒令,坚决杜绝了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加强了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管理,全年无一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加强团结,建立了一只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施工队伍。
各施工队及拌和站的所有人员能够团结友爱,不要搞宗派。所有人员都能处理好管理和被管理、服从和执行的关系。在工作中所有合同制人员及民工都能无条件的服从施工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所有管理人员工作之外能够做到关心合同工及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有如亲如兄弟般的热情,彼此相互尊重,坚决杜绝了一切不稳定情绪和影响安定团结的现象发生,对闹不团结的人和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努力打造了一支团结战斗的养护队伍。
四、时刻服从中心 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 领导交给的生产任务。
养护科全年共完成了路面灌缝253831延米;贴缝15096延米;路面热接缝挖补8620平方米;冷接缝挖补1360平方米;沥青冷补料生产960吨;维修国道327勾头大桥伸缩缝;重沟大桥112延米的毛勒缝安装、波形护栏安装、护栏粉刷及桥缝填补等任务,总工程量造价为630多万元。同时也完成了 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星任务。
五、搞好科技创新
不断改进了好多的路面灌缝和贴缝工艺;完善了路面快速挖补的施工工艺,制作和配齐了挖补用小型机具;对原有的2台路面灌缝机的许多进口配件进行国产化改造、对修路王挖补设备的结构进行了大胆的改进,大大的降低了维修保养费用,节约近20多万元维修费用;对原有小型“铁拓”拌和站进行了改装,多方查找资料研究生产配方,多方筹集原材料,组织人员进行试验性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不断地对原有的准报废的设备(如50厦工装载机改装上料铲斗、东风嘉龙自卸车维修以满足拌合站的需要)加以改造再利用,节约了近50万元资金,减少了设备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成功的生产出沥青冷补料,填补了我市的空白,为我局公路路面应急性快速挖补工程 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质量保证,并使冷补料的生产已经实现了规模化和批量化。通过352省道郯薛线的挖补施工,学习和掌握了冷接缝的路面挖补养护施工技术,为下一步的路面快速挖补养护作业 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加强养护施工的成本核算和材料管理,认真做好养护施工的统计工作,不断完善了内业资料的 整理工作。
根据养护施工的实际情况,设置了部分施工报表如每日工程报表、设备维修记录表、材料领用登记表等,为养护工程的成本核算 提供了准确有效地依据,制订了较为准确的灌缝、挖补施工的材料定额,按照《临沂市公路局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和《“链条式”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与养护施工有关的档案资料,内业资料的 整理已基本符合要求。
七、年底 工作计划和打算。
认真做好各项养护工程的收尾工作;努力做好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搞好科室的各项养护工程的汇总和 总结;搞好养护设备的冬季保养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及合同制技术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尤其是聘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临沂市公路局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和专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新的养护设备的使用和技术掌握做准备。为来年的养护施工打下良好的技术基础。
(一)理顺征管机构。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结构多元,形式多样,关系复杂,我们在税收管理上多年来一直采取的是按单一行业管理或按地段区域管理,征收管理上存在着条块分割,信息不通,环节断链,职责不清等弊端,管理混乱现象比较突出。“两税”接管后,我们首先从理顺征管机构入手,重点解决税务机关内部征管资源配置问题。按照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环节,统一设置机构,将房地产行业税收比较集中的城区分局过去分散管理的征管机构统一到一个机构管理,设立了专门的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科(股)实行集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征管窗口,与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联合办公的国土、房管等部门实现了网络联结,按照“先税后证”的要求,只有在地税税收征收窗口办理完税款征收并点击办理完毕后,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工作窗口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的工作才能进行,否则,在网络联结上不能进行到土地、房管等部门的工作窗口,有效地实现了联合控管。四是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牵头,定期召开行政服务中心、国土、房管、财政、司法、地税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反馈信息,研究对策,实现了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社会化协作。
(三)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联系,流程管理、链条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七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后,给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一体化管理的思路也更?清晰,我们结合在曾都区一分局进行的试点工作,认真分析试点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了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总结推广现场会,制定了《××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修订完善了《房地产税收管理办法》和《建安业税收管理办法》,规范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的方法和内容,为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
二、细化管理职责,落实一体化管理的既定目标 我们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征纳为宗旨,综合利用信息,加强跟踪管理,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诸环节的有机衔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管理模式初步建立。
(一)综合利用信息。虽然房地产业各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等税制要素不尽相同,但是,房地产税收诸税种征管所依据的基础信息是一致的,因而可以利用契税纳税申报以及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获取的信息,将房地产税收诸税种的税源控管联成一体。我们按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流程,在房管、规划、国土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下,健全了部门联动的税收监控网络,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对房地产权属转移双方的名称、识别号码,房地产的位置、面积、转移时间、转移价格等相关信息,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在登录入帐的基础上全部输入微机进行管理,并及时传递、比对、整理、归集,按日录入,按周核对,按月订册,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之成为涉税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综合利用房地产转让信息,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让各种房地产信息归入税源管理档案,逐步实现各管理部门之间、各税种之间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利用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及时掌握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单?或个人名称、土地坐落位置、价格、用途、面积等信息,了解或控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源,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对占用耕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及时征收耕地占用税。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单位、个人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漏缴税款的,及时进行追缴,切实加强在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收的管理。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税源台帐和征收台帐,?踪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税源变化和征收情况,严格实行以票控税,促使购房者主动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不动产销售发票,大幅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元至9月,我们通过国土资源部门传递的信息对16户已取得用地手续但没发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218万元、契税350万元,对25户房屋交易没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追缴税款296万元,收到了较好的征收效果。
(二)规范管理职能。我们以契税为把手,从房地产有关信息的获取及处理,到房地产业有关税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台账登录及相关资料的传递反馈,对每个税种的征管环节和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并绘制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征管岗位责任,形成了一条有序操作的传递链条。为搞好征收管理,我们实行“三个跟踪”:一是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及时登记掌握从事建设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税种税源情况,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税收征管的信息从立项到用地建设到税收征纳入库等情况一目了然。二是跟踪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进度、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监控商品房的存量变化,通过绘制《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情况平面图》等措施,跟踪监控商品房的销售进度,并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跟踪了解涉税执法程序,按照《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规范执法文书,严格税收征管,对税收征管过程环节、税务部门岗位衔接环节、征纳事项告知受理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做到环环相连,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发挥了一体化管理的效能。
(三)提高服务质量。一体化管理对内是一个整合管理资源、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过程,对外是一个便民高效、环节透明、服务更优的服务过程。在一体化管理工作中,我们提出了“一个部门负责,一个窗口服务,一条龙征收管理”的工作思路,把税收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简化了办税程序,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将“一窗式管理”理念和方法延伸到所有税种,变多部门办理为一窗式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地税窗口统一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宜,对转让或承受房地产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在一个窗口实行一并征?。办税程序的简化,服务质量的优化,征管效能的提高,征收成本的缩减给一体化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
三、围绕一体化方案,创新和完善管理思路 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的一体化管理是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是“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信息共享,环节相扣,链式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控管”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必须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思路,丰富和完善管理办法,为一体化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和管理保障。
(一)信息化铺路,是实现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基础。 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就是积极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手段为税收?管服务,“人机结合”,管理互动,以充分显现管理优势。具体到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就是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和转让信息,加强比对分析,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以当前契税征管中积累的信息为基础,对从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纳税申报过程中取得的信息进行整合、归集,逐步建立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充实、完善房地产企业户籍资料和其他纳税人户籍资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把住房地产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准确、快捷地传递有关信息,做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查询方便,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将税?数据库的信息与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情况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比对分析,促使税收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链条式运转,是落实精细化要求的必然要求。 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和现代税收管理的客观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思维,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税收管理观,走精细化之路。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各岗位密切配合,各环节紧密衔接,要把精细化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个人员,落实到各税种的具体管理中,落实到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使之形成一个紧密的链条,不断提高对房地产行业诸环节的管理水平。
(三)部门间配合,是实现一体化管理的基本前提。 房地产税收与房地产开发、交易密切相关,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先税后证,实现源头控管,是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最基本前提。因此,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及相关的联合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才能达到一体化联合控管的最大效果。
(四)一体化征收,是达到规范化目标的可靠保证。 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整合管理资源、创新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因此,地税部门要把握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管的契机,以契税接管为把手,全面掌控税源信息,广泛收集、有效利用涉税信息,全面实行一体化征收,诸税种统管,紧紧抓住契税征管的关键环节,加强房地产各环节的税收管理,并结合本地情况,分步实施,由点到面,逐步规范,把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关于时间管理能力很差,我认为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时间管理方法不正确,二是执行力低下。
好的时间管理必然是有好的时间管理方法做基础的。前苏联有一位叫柳比歇夫的传奇人物,他是有名的昆虫学家、哲学家、数学家,一生发表70多篇著作,而根据书中记载,柳比歇夫每天都保持10个小时的睡眠。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敢拼的一代,为了工作,他们早起,他们熬夜……可以说,大部分人看起来都比柳比歇夫更加勤奋,为什么取得的成就却是天壤之别?
不能说方法是唯一因素,但至少是关键原因之一。早起一天,我们都能做到,早起一个月,咬咬牙还是有一部分人能坚持下来,早起一年,大部分人都找不到。而柳比歇夫能够做到56年如一日的记录自己的时间开销。
如果你的时间管理方法本身就不科学,如果你每天违背着潜意识,凭借着毅力去坚持不合理的时间管理方法,你必然是痛苦的。你真的觉得是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很差吗?也许你只是方法错了。好的时间管理方法可以不顺从人性,但是它一定和你很搭。不然即使是柳比歇夫,也做不到逼迫自己56年不间断地去做一件不喜欢的事。
执行力低下,可能就是你认为的管理能力差。方法不合理是导致执行力低下的原因之一。执行力是一种能力,每个人的能力不同,这里我可以和你分享提高执行力最好的一种方法:借用团队的力量。
团队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跟着团队的脚步是进步的最快方法。为什么很多爱读书的部落,比如樊登读书会,都要开展读书会呢?因为当你进入一个满是学习者的图书馆时,即使你再想掏出手机,你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拿起一本书。你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觉得自己做不好时间管理,为什么不多找几个朋友一起呢?为什么不加入一家时间管理俱乐部呢?大家一起打卡,一起成长,一起激励。时间管理就变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
你需要改变的首先是自己的意识,不要觉得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差,时间管理也不过是在工业革命后才出现的,没有几个人与生俱来就有时间管理的天赋。关键要找到方法,要认识到自己哪里出错了,并及时作出改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想了解更多时间管理的知识,欢迎关注我~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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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章 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第七条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八条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第三章 股权原值的确认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第十七条
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第十八条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并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
第二十三条
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强化对每次股权转让间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逻辑审核,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落实好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不断提升股权登记信息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积极推进股权转让各税种协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和报送相关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