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报废
2.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4.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5.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6.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7.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指标时必须报废。
参考资料:《钢丝绳安全技术》
塔吊钢丝绳断丝是常见现象,交互捻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大于10%就必须更换。比如6×37的钢丝绳共有222根钢丝,222×10%=22.2,也就是在一个捻距内有22根断丝就必须更换才能保证安全。具体可参阅钢丝绳规范。
1.钢丝绳6×37―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9根。
2.钢丝绳6×19―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5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
3.钢丝绳失去正常的形状,产生畸形,如波浪、笼状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变大、扭结、绳径局部变小、部分被压扁、弯折。
4.钢丝绳虽然没有断丝,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甚至更多时,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
(3)起重机械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