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验收需要对型号吗
电动葫芦验收需要对型号。根据相关查询信息显示,微型电动葫芦是一种单相电电动葫芦,在购买后,收到货物时需要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电动葫芦到货后由施工范围会同监理单位按照清单四方进行验收,核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铭牌参数,对零部件、易损件等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缺陷,按照装箱单核对技术资料,不得残缺。
电动葫芦是一种由电力驱动的轻型起重机械,通常安装在直线或曲线工字型轨道上运行或悬挂在梁式起重机上。它具有外形尺寸小、质量轻、结构紧凑、操作方便等优点,所以得到广泛应用。
电动葫芦如图9-1所示。它主要由起升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两部分组成。传动原理如图9-2所示。起升机构由电动机10通过联轴器12带动齿轮减速器的传入轴11转动,经由齿轮1~8四级减速。齿轮8与花键套13固接,花键套空套在减速器传入轴11上,由壳体支承,它的右端与卷筒9固接,卷筒在左端用滚珠轴承支承在套筒上。这样,当齿轮8转动时,卷筒9也跟着转动。传入轴11的右端用花键套装上圆盘式电磁制动器的内盘14,制动器的外盘15固定在减速器的外壳上。制动器的上闸(即刹车)是依靠弹簧16的压力把内外盘压紧,制动器的松闸则依靠三个电磁铁17吸住在外盘15上的铁块18,使内外盘松开。电磁铁17的电路是与电动机10的电路并联。因此,电磁铁17随着电动机10工作而起作用。
为了防止吊钩上升超过极限位置造成事故,在卷筒的下部装有限位器,当吊钩升至极限位置时,吊钩上的压板与限位开关接触,切断电路。
小车运行机构由电动机19通过齿轮20~23驱动车轮24,使整个电动葫芦运行。小车一般有四个车轮,沿着单工字钢梁的下缘运行。电动葫芦多数是采用由一个电动机驱动两边的车轮。由于行走速度小,为了简化构造,小车行走机构一般可不装制动器。
图9-1 电动葫芦
1-盘式制动器;2-齿轮减速器;3-双轮小车;4-运行机构;5-卷扬装置;6-起升电动机;7-运行电 动机;8-软缆引入器;9-操纵装置;10-连接架装置;11-上升限位装置;12-吊钩装置
图9-2 电动葫芦的传动简图
1~8-齿轮;9-卷筒;10-电动机;11-传入轴;12-联轴器;13-花键套;14-内盘;15-外盘;16-弹簧;17-电磁铁;18-铁块;19-电动机;20~23-齿轮;24-车轮
电动葫芦的供电方式有滑线式和软缆式两种。前者一般在运输距离较长和需要环行运行时采用;后者一般在悬垂电缆下部挂着一个按钮开关盒,由地面控制。如果电动葫芦轨道用在电动单梁起重机上,也可以采用在司机室里操作。
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有0.1、0.25、0.5、1、2、3、5和10t等几种。近年来,大起重量的电动葫芦得到迅速的发展,而且已经有以电动葫芦代替操作不很频繁的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的运行小车,从而简化大型起重机的结构。
表9-1列出了CD、MD型电动葫芦的规格和主要技术性能,供参考。
表9-1 CD、MD型电动葫芦的规格和主要技术性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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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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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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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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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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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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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
),而CD11/MD1型钢丝绳葫芦一般指16t以下的,CD1、HC是单速提升的电动葫芦,即电动葫芦提升速度只有一个速度。而MD1、HM提升速度是
双速的,比CD1、HC多了一个慢速。一般情况下,双速提升的电动葫芦其慢速速度是快速速度的十分之一,
CD1、MD1这种型号的钢丝绳电动葫
芦的卷筒外罩是圆筒型。而HC、HM型号的电动葫芦的卷筒外罩是方筒型。受力强度优于圆筒型。但同一规格型号的钢丝绳电动葫芦方型卷筒外罩尺寸比圆筒型
大,这类葫芦的提升速度都较慢,16吨以下的卷筒外罩也可以做成方型的,例如,冶金电动葫芦、双鸟的某几款葫芦和其他非标钢丝绳电动葫芦。
HC 电动葫芦仅仅是一种新型的单、双速大吨位钢丝绳式电动葫芦。可配套于单梁行车、葫芦双梁行车、葫芦龙门起重机等多个生产场地。 型号 HC、HM 最大起重量 16(t) 最大提升高度 32(m)
建议用CD,或WH
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 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安全注意事项
在了解操作说明的基础上,还请注意下列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小型吊车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条件
虽然小型起重机种类繁多,吊物种类繁多,但有一些基本的、普遍适用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与大家分享如下:
步骤/方法1:每台小型起重机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2.司机接管时,检查刹车、挂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异常性能,应在操作前消除。3.开车前,你必须按铃或报警。当操作接近人时,还应继续鸣响或报警。4.应根据命令信号进行操作。听到急停信号,无论是谁发出的,都要立即执行。5:确认起重机上或周围无人时,方可关闭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器上有锁或标志,应由相关人员拆除后才能关闭电源。6.在关闭主电源之前,所有控制器手柄应设置为零。7.工作中突然断电,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归零;再次工作前,检查起重机是否正常移动。8:小吊车运行时,不允许带限位开关停车;对于没有反向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允许反向制动。9.不要在负载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0:起吊重物不得越过人的头顶,吊臂下严禁站人。11.待吊重量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起吊前应检查刹车,使用小高度(200 ~ 300 mm)短行程试验起重机,然后平稳起吊y-12:起吊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验起重机。13.重物提升速度应均匀,特殊情况下不允许紧急制动和急降。
注意事项
或者超载物体重量不清楚时,不要 悬挂 ;信号不清晰时不要挂机;绑扎时不要吊挂,吊挂或不平衡可能造成滑动;拉力不清楚的埋藏物不要悬挂;斜拉重物时不要悬挂;工作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要悬挂;当钢水(铁水)被过度包装时,它不会悬挂。
小型吊车操作时注意的事项
小吊车操作注意事项分享,供大家参考:
步骤/方法
1:钢丝绳
(1)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应超过表1-9的规定,钢丝的表面磨损和锈蚀不应超过原直径的40%(吊运铁水或危险品的钢丝断丝报废标准为一般起重机的1/2)。
(2)钢丝绳应无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挤压等严重变形,润滑状况良好。
(3)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保证当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包括坑)时,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少于3圈。
(4)钢丝绳末端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固定夹。
2:滑轮
(1)滑轮灵活、光滑、无裂纹,轮缘部分无缺陷和钢丝绳损伤。
(2)轮槽磨损不均匀3毫米。或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或槽底直径减径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滑轮应报废。
(3)滑轮护罩应安装牢固,无损坏或明显变形。
3:钩子
(1)表面应光滑,无破口、锐角等缺陷。吊钩上的缺陷不允许补焊。
(2)吊钩应转动灵活,定位螺栓和开口销必须紧固完好。
(3)吊钩下部危险段和钩尾螺纹卸荷槽段严禁有裂纹。
(4)危险断面的磨损不应超过原尺寸的10%。钩衬套的磨损不应超过原始尺寸的50%,芯轴的磨损不应超过原始尺寸的5%。
4:刹车
(1)动作灵活可靠,调节要适度严密,不得有裂纹、塑性变形和弹簧无端边。
(2)松开制动轮时,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应基本相等。制动带(一侧)最大开度应≤1毫米,电梯应≤0。7毫米.
(3)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得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不得沾有油污或油漆。
(4)车轮表面粗糙度应<1.5 mm,起升变幅机构制动轮缘厚度磨损量应小于原始厚度的40%,其他机构制动轮缘磨损厚度应小于原始厚度的50%。
(5)起重机起升热金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滑钩后,起升机构应安装两套制动器,以免造成较大危险或损失。
5:限位和联锁装置
(1)过吊限制器应确保当吊钩上升时。极限位置(电动葫芦>:0.3m .双梁起重机>:0.5 m),可自动切断电源。新安装的起重机也应该有下限止动装置。
(2)操作机构应配有行程限制器和互感限制器,以保证两台起重机相距0.5 m,起重机距最末端0.5-3 m时(视吨位而定)自动切断电源。
(3)当电梯(或电梯)的轿厢(轿厢)跨越上下站30-100 mm时,超程开关应切断控制电路;限位开关应切断主电源,超出末站水平位置130-250毫米时不能自动复位。限位开关不允许使用刀闸。
(4)变幅起重机应配备限位装置,防止吊臂在最大和最小范围内前后倾斜。当振幅达到最大或最小极限时,吊臂根部应触碰限位开关切断电源。
(5)门舱联锁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桥式起重机驾驶室门、通向桥架的仓门和起重机两侧的端梁门外;电梯(或电梯)层门必须装有机电联锁装置,轿厢门应装有电气联锁装置;载人电梯轿厢顶部的安全门必须装有联锁保护装置;载人电梯的门应装有灵敏的安全触板。
(6)室外作业用起重机械。各种限位开关和联锁电气部分应有防雨雪保护措施。
6.停车保护装置
(1)各种开关接触良好,运行可靠,操作方便。紧急情况下,可迅速切断电源(在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的按钮盒也应与停止开关紧密配合)。
(2)起重机和小车的运行机构、轨道终端立柱四端的侧面、电梯(或升降机)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安装缓冲器。
(3)各种缓冲器应安装牢固。采用橡胶缓冲器,小车厚度为50 ~ 60 mm,小车厚度为100 ~ 200mm;如果使用硬木块,木块表面应配备橡胶。
(4)钢轨终端制动器应能承受起重机满载时的冲击。50 t及以上起重机应配备过载限制器。电梯应配备负荷限制器和超速及失控保护装置。
(5)桥式起重机的零位保护应完好。
7.信号和照明
(1)除地面操作的电动葫芦外,其他所有起重机和电梯(电梯)均应配备音频信号装置,载人电梯应配备音频报警装置。
(2)起重机主滑线的三相都应装有黄色、绿色和红色的指示灯。当轨长>:50 m时,滑线两端应设指示灯。驾驶室内的动力传动指示灯应设置在主电刀下方。
(3)起重机驾驶室照明应使用24 v和36 v安全电压。桥下照明灯应采用防震的深碗灯罩,灯罩下安装10 mmx 10耐热防护网。(4)照明电源应为独立电源。
8: PE线和电气设备
(1)供电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吊车轨道应与PE线紧密连接。
(2)起重机上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应与整机金属结构连接良好;否则,应添加连接线。
(3)起重机轨道应采用重复接地措施。当轨道长度超过150 m时,应在轨道对角线处设置两个接地点。但当现有电网在距工作地点≤50 m范围内重复接地时,则不要求。
(4)起重机的两条轨道应通过连接线牢固连接。同一端钢轨的接头处(钢梁架上的钢轨除外)应进行跨接焊接。连接线和跳线的截面要求:圆钢≥ 30mm2 (φ 6 ~ φ 8mm),扁钢≥ 10mm2 (3mm× 50mm或4 mm×40mm)。
(5)电梯(电梯间)的PE线应直接接至机房总地线,不允许串接。
(6)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无老化、破损、裸露电气点和临时电线。
9:护杆和护板
(1)起重机外露的可能伤人的运动部件。如联轴器、链轮和链条、传动带、滑轮、突出销等。,应配备保护罩。
(2)起重机外侧应安装防护栏杆,以防人员坠落。护栏高度≥l050 mm,立柱间距≤100 mm,横杆间距350~380 mm,底部安装底裙板(踢脚板)。
(3)桥式起重机大车的滑动端梁下方应设置滑动护板,防止吊索接触(已安全关闭的安全滑线除外)。
(4)吊车车轮前缘应装有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面≤10毫米。
(5)起重机走道板应焊接厚度≥4 mm的花纹钢板,不得有翘曲、歪斜、严重腐蚀和脱焊现象。如果没有小物体掉落的可能,房间里应该没有预留孔。孔径应≤50毫米。
10:遮雨罩和锚固装置
露天起重机的轨夹或锚固装置应灵活可靠,电控部分应有防雨盖。走道应设有几个直径为50毫米的排水孔。
11:安全标志和消防设备
(1)额定起重能力的吨位铭牌应悬挂在显眼位置。支腿、悬臂端、回转配重、吊钩滑轮侧板等。移动式起重机的外壳应涂有安全标志。
(2)司机室、电梯室应配备小型干粉灭火器,在有效期内使用,放置安全可靠。
12:吊索
(1)吊索应集中存放在几个地点,并由专人管理和维护。存储点标有选定的规格和相应的负载。
(2)捆扎钢丝绳琵琶头的穿入长度为绳径的15倍,且不小于300毫米。
(3)夹具、固定装置、电杆和链条应无裂纹、塑性变形和过度磨损。
小型吊车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条件@2019
选用18号工字钢。
工字钢跨度为六米。要求最大跨重为两吨最大弯矩=PL/4=6*2*10/4=30KN*M。18号工字钢最大弯矩35KN*M,固选用18号工字钢。
工字钢也称为钢梁(英文名称 Universal Beam),是截面为工字形状的长条钢材。工字钢分普通工字钢和轻型工字钢,H型钢三种。是截面形状为槽形的型钢。
扩展资料:
工字钢的规格是用腰宽的厘米值来表示的,如10号工字钢,其腰宽为10cm。工字钢的种类有热轧普通工字钢、轻型工字钢和宽平行腿工字钢(H型钢)。
我国热轧普通工字钢的腰宽为100~630mm,表示为No.10~No.63,腿内侧壁斜度为1:6。轧制工字钢的孔型系统有直轧孔型系统、斜轧孔型系统和混合孔型系统。此外,工字钢还可以采用特殊轧法。
(1)直轧孔型系统。直轧孔型系统是指工字钢孔型的两个开口腿同时处于轧辊轴线的同一侧,腰与轧辊轴线平行的孔型系统。
其优点是轧辊轴向力小,轴向窜动小,不需工作斜面,孔型占用辊身长度小,在辊身长度一定的条件下可多配孔型。
(2)斜轧孔型系统。这种孔型系统是指工字钢孔型的两个开口腿不同时处于腰部的同一侧,腰与水平轴线有一夹角。
(3)混合孔型系统。根据轧机和产品的特点,为充分发挥各自系统的优点,克服缺点,往往采用混合孔型系统,即两种以上系统的组合。如成品孔和成品前孔采用直腿斜轧孔型系统,其他孔型采用弯腿斜轧系统;或者粗轧孔采用直轧系统,最后3~4个精轧孔采用直腿斜扎孔等。
(4)特殊轧法。由于某种原因采用通常的轧制方法难以轧出要求的工字钢时,可采用特殊轧法,充分利用不均匀变形和孔型设计的技巧。例如,当钢坯断面较窄而要求轧制较宽的工字钢时,可采用波浪式轧法;又如当坯料较宽而要求轧制较小号工字钢时,可采用负宽展轧制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字钢
设备名称:HSY环链电动葫芦品牌:沪工葫芦
净空高度电动葫芦5吨,三合一技术结合电动葫芦5吨,三级减速运行平稳.优良的综合性能,停止后自动锁死抱闸.
固定式电动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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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5
电动葫芦结构紧凑,电机轴线垂直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采用蜗轮传动装置。其缺点为:长度尺寸大,宽度方面尺寸大,结构粗笨,机械效率低,加工较难等。液压系统为双重控制,溢流调节阀、磁接点压力表均可对压力进行精确的控制。电器控制部门采用了低电压控制,增加了支配系统的安全性。
组成结构编辑
起重量一般为 0.3~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减速器、起升电机、运行电机、断火器、电缆滑线、卷筒装置、吊钩装置、联轴器、软缆电流引入器等集动力与制动力于一体。
起重量:0.25t-80t
起升高度:3m-30m
工作级别:M3,M4
运行速度:20(30)m/min
起升速度:8m/min
安装使用
电动葫芦一般安装在单梁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悬挂起重机上。稍加改造,还可以作卷扬机用。因此,它是提高劳动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的必备机械。
运行条件
环境温度:-20℃~+40℃
工作制度:中级JC25%
重级:JC40%
当中级工作制度电动葫芦的起重量降低30%时,即为重级工作制度JC40%的电动葫芦。
重级工作制度JC40%的电动葫芦是用在工作比较繁重,负载经常在额定值或要求安全系数较高的情况下。
电动葫芦结构减速器:采用三级定轴斜齿轮转动机构,齿轮和齿轮轴用经过热处理的合金钢制成,箱体,箱盖由优质铸铁制成,装配严密,密封良好。减速器自成一个部件,装卸极为方便。
控制箱:采用能在紧急情况下切断主电路,并带有上下行程保护断火限位器的装置。确保了电动葫芦的安全运行。电器元件寿命长,使用可靠。
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包括磷化涂层钢丝绳、镀锌钢丝绳和不锈钢丝绳,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保证了经久耐用。
锥形电动机:起升电机采用较大起动力矩锥形转子制动异步电动机,无须外加制动器。电机负载持续率为25%,电机采用B级或F级绝缘,电机防护等级IP44/IP54。
按钮开关:手操作轻巧灵便,分有绳操纵和无线遥控两种方式。
电动葫芦的组成部分有:电机、传动机构、卷筒和链轮。
以电机和卷筒相互位置不同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电动葫芦构造图
电动葫芦构造图
(1)电机轴线垂直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采用蜗轮传动装置,宽度方面尺寸大, 结构笨重, 机械效率低, 加工较困难,已没有厂家生产这种结构型式的产品了。
(2)电动机轴线平行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高度与长度尺寸小。其缺点为宽度尺寸大,分组性、制造与装配复杂,轨道转弯半径大。
(3)电机装在卷筒里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长度尺寸小,结构紧凑。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条件差,分组性差,检查、安装、维护电机不便, 供电装置复杂。
(4)电机装在卷筒外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分组性好、通用化程度高、改变起升高度容易、安装检修方便。其缺点为长度尺寸大 [1] 。
主要特点编辑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结构及特点:该机采用了机电一体化设计,更换不同的模具,即可压制不同规格的钢丝绳,支配简便、平安;检查、装置、维护电机方便。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前提差,分组性差,供电装置、制造与装配复杂。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分类及叙述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组成部门有:电机、传念头构、卷筒和链轮。以电机和卷筒相互位置不同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压制的钢丝绳拉力大、美观、快速,压接一套钢丝绳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电机装在卷筒外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为分组性好、通用化程度高、改变起升高度轻易、装置检验利便。
电动葫芦的使用非常广泛,但能正确操作电动葫芦的专业人员较少,建议大家多了解电动葫芦的相关知识,进而在各个领域更好地利用各种电动葫芦。
主要分类编辑
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
应用领域编辑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注意事项编辑
(1)使用前检查工作
a.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视线范围、重物通过的路线上应无障碍物和漂浮物。
b.手控按钮上下、左右方向应动作准确灵敏,电动机和减速器应无异常声响。
c.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d.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e.上下限位器动作应准确灵敏。
f.吊钩止动螺母应紧固牢靠。
g.吊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转动应灵活。
h.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
i.钢丝绳应无明显裂痕,在卷筒上排列整齐,无脱开滑轮槽、乱扭、叠扣等迹象,润滑良好。
j.吊辅具无异常现象。
k.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l.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2)电动葫芦不得旁侧吊卸重物,禁止超负荷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钢丝绳是否有乱扣、打结、掉槽、磨损等现象,如果出现应及时排除,并要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是否安全可靠。
(4)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人为地使用限位器来停止重物提升或停止设备运行。
(5)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总开关,切断主电源。
(6)应设专门维修保养人员每周对电动葫芦主要性能和安全状态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使用维护编辑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