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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年检都应该检查那些

现实的微笑
迅速的时光
2023-01-27 15:08:03

电动葫芦年检都应该检查那些?

最佳答案
碧蓝的机器猫
狂野的夕阳
2026-04-26 18:11:25

电动葫芦的年检项目及要求:大概情况的项目选项与月检差不多,增加的项目选项有“踏面的干净程度:不能有附着的油污和灰尘,即使清理干净,电动葫芦的工字钢倾斜度不能超过千分之一,接头的部分磨损不能超过原尺寸的百分之十,轮缘的厚度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二分之一,踏面直径小于公称直径的百分之一,齿轮电动葫芦起升机够齿轮的磨损,首级齿轮的磨损量小于原齿轮的十分之一,其他次要齿轮应小于百分之二,运行机构齿轮中的首级齿轮磨损量小于原齿轮的百分之15,其他的小于百分之二十五,开式齿轮小于百分之三十,齿面不能有裂纹现象,齿面点磨损不能大于啮合面的百分之三十,且深度不得超过原部件的百分之十,如有需要帮助请咨询北京鑫鸟华泰

,联系本人ID号好了!

最新回答
悲凉的信封
落后的抽屉
2026-04-26 18:11:25

JB-T 9008.2-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JB/T 9008.2-1999

3

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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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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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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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JB/T 9008.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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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

友好的萝莉
难过的飞机
2026-04-26 18:11:25
对!每个月都应该检查一下电动葫芦,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查电动葫芦,不仅能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同时可以改良电动葫芦的工作状态提高效率,延长电动葫芦的使用寿命电动葫芦月检项目的具体标准规范和等级检查项目要求等级电动葫芦运行轨道,运行范围内与建筑或是其他障碍无的必须在100mm以外,电动葫芦轨道断部止档不准变形、破损等的缺陷,电动葫芦的链接螺栓或是焊接处不能出现松动或是裂纹情况,电动葫芦的轨道磨损轨道和车轨踏面及轨缘接口出不能出现变形或是磨损过大现象,电动葫芦的吊钩装置滑轮、滑轮槽不得有异常磨损,电动葫芦的工作情况滑轮回转平滑,灵活文档,外观滑轮不得有损伤,装配连接牢固,装配状况电缆与开关的连接不得有松动,中线环不得脱离滑道支撑钢丝两端不得有松动。具体咨询北京鑫鸟华泰或联系我ID号。

含糊的花卷
神勇的香烟
2026-04-26 18:11:25
电动葫芦验收需要对型号。根据相关查询信息显示,微型电动葫芦是一种单相电电动葫芦,在购买后,收到货物时需要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电动葫芦到货后由施工范围会同监理单位按照清单四方进行验收,核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铭牌参数,对零部件、易损件等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缺陷,按照装箱单核对技术资料,不得残缺。

单薄的鱼
义气的小蜜蜂
2026-04-26 18:11:25
电动葫葫芦上了1T就得经过检验局验收取证才可以使用的。小于1T可以不要验收,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应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要求,两年进行一次检验!具体事项向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科进行咨询。没检验以前使用会被罚款。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无限的鱼
感动的铃铛
2026-04-26 18:11:25
是行车吗? 首先 报开工(之后 特检院会派人来看现场和设备,他们同意你装你才可以装行车)其次在安装完后 准备报检资料(还是给他们那些人,他们能收到资料后 确认后 会安排时间去给你检车)检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 你就可以准备 取证资料 到他们那里 办理注册 取证了。具体准备什么资料 可到当地特检院 咨询 资料 一个地方一个样

阳光的乌冬面
哭泣的钢笔
2026-04-26 18:11:25
这些是桥式起重机的标准,你看一下能不能用的上http://www.csres.com/工标网这个网站有,你去看一下吧

标准编号:TSG Q7002-2007

标准名称: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Type Test Rule for Overhead Crane

实施日期:2007-10-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87564.html

标准编号:TSG Q0002-2008

标准名称: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8-6-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89565.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nn/TSGQ0002-20081.pdf

标准编号:SJ/T 31046-1994

标准名称:桥式起重机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97-1-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28487.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hb/sj/SJ-T31046-941.pdf

标准编号:JB/T 8907-1999

标准名称:绝缘桥式起重机 技术条件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pecification for insulated 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

实施日期:2000-1-1

内容简介:JB/T 8907-1999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3689.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hb/jb/jbt89071.pdf

标准编号:JB/T 5897-2006

标准名称:防爆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Overhead travelling explosion-proof cranes

替代情况:替代JB/T 5897-1991

实施日期:2007-5-1

颁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防爆桥式起重机的术语、分类和分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77601.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in/JBT5897-20061.pdf

标准编号:JB/T 3695-1994

标准名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JB 3695-84被JB/T 3695-2008代替

实施日期:1995-7-1

颁布部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工作级别A3~A5,一般环境中工作、额定起重量为5~32t的起重机。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6709.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nn/JBT3695-19941.pdf

标准编号:JB/T 10649-2006

标准名称: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Air conditioner for bridge hoisting machinery

实施日期:2007-5-1

颁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30kW至30kW、使用环境温度不高于75℃的桥式起重机用空气调节机。其他高温环境移动机械用空气调节机也可参照采用。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77129.html

标准编号:GB/T 790-1995

标准名称:电动桥式起重机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pan series and lifting height series

替代情况:GB 790-1965,GB 791-1965

实施日期:1996-8-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桥式起重机的跨度和起升高度系列。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桥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主要包括吊钩桥式起重机、抓斗桥式起重机、电磁桥式起重机、两用桥式起重、三用桥式起重机(以上属通用桥式起重机)、慢速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等。其他专用桥式起重机亦应参照使用。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2898.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790-19951.pdf

标准编号:GB/T 6974.12-1986

标准名称:起重机械名词术语 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Lifting appliancesVocabularyOverhead travelling cranes

实施日期:1987-7-1

颁布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9086.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6974.12-19861.pdf

标准编号:GB/T 14405-1993

标准名称:通用桥式起重机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General purpose overhead cranes

替代情况:JB 1036-1982

实施日期:1994-1-1

颁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桥式起重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中工作的双梁通用桥式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抓斗或电磁吸盘(起重电磁铁),或同时用其中二种或三种。专用桥式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53864.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14405-19931.pdf

标准编号:GB 3811-1983

标准名称:起重机设计规范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Design rules for cranes

替代情况:被GB/T 3811-2008代替

实施日期:1984-5-1

颁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内容简介:本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以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以及甲板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和缆索起重机。注:浮式起重机、甲板起重机尚应满足我国有关船用规范要求。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65493.html

下载:http://www.csres.com/upload/qy/yn/GB-T%203811-19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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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炫的乌龟
单薄的冬瓜
2026-04-26 18:11:25
一.工程概况: 略 二.施工部分: 1.原材料准备: (1).原材料供应商须满足国家认可GB标准的生产厂家 (2).原材料供应商评审确立依据,包括: a.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质量认证证书; b.生产产品的鉴定书; c.生产产品的合格证书或材质试验报告。 d.长期合作的质量动态业绩报告书。 对各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工艺装备、企业信誉评审合格后方可采购。 2.原材料验收: 各几何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平直度、牌号需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外,尚需进行以下复验: a.屈服强度(屈服点); b.抗拉强度; c.伸长率(延伸率); d.化学分析; e.其它设计需要数据; 3.入库: 验收合格后,标记检验状态,产品标识,以供使用。 4.制作工艺流程: 样杆,样板制作、号料、划线、切割、组装、焊接、焊接检验、拼装、矫正、涂装、编号。 在制作流程中,严格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程序操作,上道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操作,环环相接、步步把关。并且实行四检制:自检、交接检、中间检及终检。检验标准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各种检测形成文字资料存档。 5.安装前: 提供进场构件明细表,质量证明书、复检报告、评定表、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产品合格证、制作中对技术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钢材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等所有技术资料。 6.运输、装、卸车及堆放: 钢构件的运输应符合有关规定,车辆的选择,车上支点的设置,固定的方法,两端伸出的长度等应保证钢构件不变形。现场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无积水,能满足堆置及拼装顺序的需要。板材及其它材料卸车时,起吊钢丝绳与板接角处用木块或角钢保护,以免损伤板面。并按到货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及种类。卸车时由专人指挥。小件物品如螺钉,螺栓小心搬卸,以免散落,并全部收入现场仓库。各种板材压型件在室外堆放,垫好泡沫条。材料堆放尽量考虑取用方便,安排临时通道,以利出入。 7.安装: (一).技术准备: 施工前,由技术部门会同项目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发现问 题应及时解决。在进场安装前有关部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对其说明在生产过程中所用标识,以及注意点等等。施工人员在进场前负责对土建基础进行复测,复测内容为基础标高、轴线、预埋件及预埋螺栓位置等。并同基础施工单位办理中间工序交接手续,并形成资料文件。 (二).主要设备工具准备: 23KW电焊机二台;气割设备一套;水准仪等测量工具一套;电剪刀二把电钻十把铆钉枪三把胶枪十把其它必备工具; (三).施工组织方案: A.施工顺序: 1.复测标高; 2.复测轴线; 3.调整标高及偏差; 4.钢架吊拼装; 5.钢结构固定; 6.补刷防锈及防水涂料7.补漆8.竣工验收施工方法: 1.马道结构: 本部分进行车间制作,在现场起吊后拼装就位。 (1)本工程采用综合吊装法,钢构件吊装时采用二点绑扎, 绑扎点根据重心位置由现场试吊后确定; (2)根据复测基础所得数值,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则按规范进行调整; (3)钢梁吊装完毕,对它进行垂直度矫正后用缆风绳和钢檩条进行临时固定。全部主钢梁吊装结束后, 安装余下檩条、支撑及系杆,并对钢结构有油漆划伤部分进行补刷。 2. 彩钢板安装: 根据排板图要求先找出中线,然后向两侧安装,两坡同时进行施工. 所有分项工作施工,均做好检测手续,由质检员严格把关,并形成文件。 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网络: 总协调 ( ) 项 目 经 理 ( ) 技术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 ) ( ) ( ) ( ) 钢结构安装队、彩钢板安装队 七.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及注意点: 1.基础标高误差较大的,按最高基础面为基点,在其余基面增设垫板。 2.轴线,先用经纬仪打出轴线,并在基础面做好标记,安装时按该标识进行施工。 3.刚梁就位后的临时固定可用缆风绳或檩条进行,务必使就位后的结构成为一个稳定的体系。 4.刚架垂直度控制可用经纬仪或线锤进行测量,用螺旋校正器或手拉葫芦进行校正。 5.高强度螺栓在施拧时,必须用专用扳手按规范规定的预拉力值计算得到的扭矩值施拧,且须分为初拧及终拧进行。施拧顺序宜从中间开始向两边扩展。 6.当支撑等永久支撑安装

愤怒的寒风
彩色的导师
2026-04-26 18:11:25
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

河南省铁山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说 明

门式起重机新安装、搬迁、大修和改造后的竣工验收填写;

本报告认真填写,字迹应工整;

本报告附安装后自检记录,共 页

本报告一式三份,有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起重机设备的主要参数和技术特性

安装地点:**县**镇 轨道单边长度:200 M

使用单位:中铁**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 大车轨道型号:50KG

起重机型号:门式起重机 该轨道共几台: 2 台

安装高度:15 M 跨度:S=40M 悬臂L1,2=M

额定起重量:主钩50T副钩10 T 供电方式:软电缆

操作方式:闭式 工作级别: A4

制造单位:*******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有限公司

运行速度 大车:0-20M/分

起升高度 主钩:16M

小车:0-10M/分 副钩:16M

起升速度 主钩:0-2M/分

钢丝绳规格 主钩:19.5(mm)

副钩:0-7M/分 副钩:11 (mm)

配备的安全装置缺陷的注上X符号

上升限位器:下降限位器,大车行程开关,小车行程开关,夹轨器,大小车缓冲器,大小车机械止挡,端、舱门、司机室联锁开关、急、总停开关、扫轨板。

二、起重机的试运转检验记录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自检结果

1、

试运转前检查 1.1 检查各机构的安装是否正确,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1.2 润滑系统应畅通,各润滑点按规定加入润滑油。

1.3 电气线路应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开动前检查各运转机构,都应运转正常,大小车运行无啃轨现象。

2、

作业环境和外观 2.1 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现场检查)

2.2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清晰应有额定起重量标志。

2.3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外观检查)

2.4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0.1m。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外观检查,必要时钢卷尺测量)

2.5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测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平台。(外观及作业现场检查)

2.6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到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不低于1.8m;其梯子、栏杆和走台应符合GB6067的有关规定。(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和测力装置测量)

3、

金属结构检查 3.1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报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或仪器测量;计算承载能力。主梁下挠的测量方法同3.3上拱度的测量方法)

3.2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铆钉联结不得松动,不应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验焊缝质量、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结状况

3.3 司机室的结构必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司机室与起重机应牢固、可靠(外观查检)

3.4 司机室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外观检查,信号通电试验)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自检结果

3、

金属结构检查 3.5 司机室应视野良好,司机室内部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2m,底部面积不小于2m2,门的开门方向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4、

轨道 4.1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外观检查)

4.2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悬挂起重机运行不应有卡阻现象(外观检查)

5、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5.1吊钩 a、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外观检查)

※b、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吊钩面磨损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高度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0倍放大镜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控伤检查裂纹缺陷,用卡尺测量断面磨损量)

c、吊钩开口度增加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它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2钢丝绳 a、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吊钩放到最低工作位置,检查安全圈数)

b、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外观检查)

c、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外观检查)

d、钢丝绳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用卡尺测量)

e、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

5.3

滑轮 a、滑轮直径D0min(D0min=h2·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b、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轮槽底部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原尺寸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c、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且可靠有效。(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防脱槽装置与滑轮之间的间距)

5.4制动器 a、起升机构每一套独立驱动机构至少要装设一个支持制动器,支持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必须能持久地支持住额定载荷,用钢丝绳起落起重臂的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外观检查)

b、制动器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自检结果

5、

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5.4制动器 c、制动轮与制动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塞尺测量)

d、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衡可靠(通过载荷试验验证)

e、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5减速器 a、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外观检查)

b、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听觉判定噪音,手感判断温度和振动,必要时用打开观察盖检查或用食品测量)

5.6开式齿轮 齿轮啮合平衡,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外观检查 ,必要时测量)

5.7车轮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

5.8联轴器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5.9.1卷筒 卷筒直径D0min(D0min=h1·d)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5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有序,设有防钢丝绳脱槽装置。(外观检查)

5.9.2卷筒 卷筒壁应有裂纹,筒壁不应过度磨损。(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5.10导绳器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5.11

链环 链环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到原来直径的10%应报废。(外观查检,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6、电气 6.1.1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结合环境与工况,查验电气和电器元件的选用)

6.1.2馈电装置 馈电装置:

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2.3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面除外),还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有可靠接触;

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目测检查)

项目 序号 规定要求 自检结果

6、电气 6.2线路绝缘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 MΩ。(断电,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6.4.3失压保护 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后,未经手动操作相应开关,起重机上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恢复通电)

6.4.4※

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断开总电源,将一机构控制器手柄扳离零位,此时接通总电源,该机构的电动在不能启动,各机构按照上述方法分别试验)

6.4.8便携式控制装置 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盘上应设满足起重机总电源接触器,按钮上应设满足7.9项要求的紧急断电开关;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支承钢丝绳;按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按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一般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其电压不就大于50V)

6.5照明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照明。照明应设专用电路,与动力电源分开设置,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起重机上宜设对作业面的照明,并应尽量考虑防震措施。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20V;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电源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可移动式照明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

6.6信号 起重机总电源开合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起重机(手上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地听见。(检验配置情况并操作试验)

7、安全装置的防护措施 7.1※高度限位器 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两套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动作可靠有效。(空载,吊钩慢慢上升碰撞限位装置,应停止上升运行,如设两套限位器时,应分别将一套限位开关答非所问后试验)

7.2行程限位器 大、小车运行机构设行程限位器(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和手动起重机运行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应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项目 序号 规定要求 自检结果

7、安全装置的防护措施 7.3起重量限制器 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桥式大于20t、门式大于10t的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110%时,应断电。(起升少量载荷 ,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加载,先至报警,再至断电,分别查验载荷是否满足规定。)

7.4※防风装置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装设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等防风装置,其零件无缺损,独立工作分别有效。(做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或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

7.5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外观检查,空载试验)

7.7防倾翻安全钩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外观检查)

7.8检修吊笼 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靠近滑线一侧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或提供方便检修且安全的设施。(外观检查)

7.9※紧急断电开关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检查各机构动力电源的接线,应全部从总电源接触器或自动断路的出线端引接;切断紧急断电开关,检查各机构电源是否切断且紧急断电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7.10通道口连锁保护 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连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应均不能工作(进入起重机的门或司机 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 时,总不能接通,如处于运行状态,总电源应断开,所有机构运行均应停止)

7.11滑线防护板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外观检查,防护板的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7.12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外观检查,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8、

试验 8.1静负载试验 将小车停在主梁跨中或最大有效悬臂处,逐渐地加负荷做到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或悬臂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数次各部分应无异常现象,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物异常现象。

8.2动负载试验

起升额定起重量的1.1倍的负荷,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按规定的循环时间作重复的起动、制动、正转、反转等动作,在全行程上进行试验,累计时间不少于1h。各机构的动作应灵敏、平稳、可靠,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三、竣工验收报告

据 规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技术标准

《通用门式起重机》GB14406-9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程》GB50278-199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56-1996

验收结论 本工程按以上标准规范和工程合同隽星施工,经自检和用户验收、检验合格。

检验员签名:工程负责人签名:

2011年4月14

用户意见 设备已经我单位验收、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同意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监督检验。

负责人(代表)签名:

2011年4月14

是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