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多久检测一次?无损检测怎么检
钢丝绳检测的周期一般是三个月。可以视钢丝绳的使用环境及钢丝绳表面情况以及钢丝绳的提升量及提升次数来判断。如果使用条件比较恶劣且提升次数挺高的可以两个月,一个月检测一次。正常的情况下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测。钢丝绳无损探伤检测是用钢丝绳无损探伤仪器对钢丝绳检测。钢丝绳无损探伤仪可以准确的评估出钢丝绳的外部及内部断丝情况。inron plus钢丝绳无损探伤仪是目前国内钢丝绳无损探伤检测的选择。
矿用钢丝绳耐磨损至关重要,尤其是煤矿斜井使用的钢丝绳,钢丝绳与地滚或地面摩擦,钢丝绳必须耐磨才能延长使用寿命,光面矿用钢丝绳是不耐磨的,光面矿用钢丝绳没有任何耐磨保护涂层。钢丝绳的锰系磷化膜是一种钢铁材料经常使用的耐磨保护涂层,可以提高制绳钢丝表面的耐磨损与防腐蚀能力,通过防止微动磨损与氧化锈蚀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目的。锰系磷化膜膜重越大,钢丝耐磨损与防腐蚀能力越强,如制绳钢丝表面磷化膜膜重30克/平米的优于15克/平米,目前已经购买专利许可的生产商,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的磷化膜膜重多控制在15-30克/平米之间,锰系磷化膜防止微动磨损的作用超过天天都给钢丝绳涂油,较大磷化膜膜重有利于延长使用寿命,但磷化膜膜重很大时,会增加生产难度并增大制造成本,可以与生产商协商确定磷化膜膜重范围,但应该注意,锰系磷化膜膜重不能无限度提高,一般不会超过40克/平米。磷化膜膜重低于3克/平米的不是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购买锰系磷化涂层钢丝绳,需要化验磷化膜膜重范围。
煤矿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方法,需要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以及锈蚀与变形情况,一是人工目测,二是使用自动检测仪器,钢丝绳的断丝与磨损情况现在都可以通过仪器检测并在电脑上显示检测数据,检测仪器品种很多,选择适宜的即可,一套仪器几万至十几万的价格。
钢丝绳主要品种有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不锈钢钢丝绳、镀锌钢丝绳与涂塑钢丝绳,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的钢丝表面有15-40克/平米的锰系磷化耐磨保护涂层,耐磨损能力极强,防止微动磨损效果超过天天都给钢丝绳润滑涂油,已经有企业获得专利授权许可生产矿用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钢丝表面锰系磷化膜膜重越大则使用寿命越长。锰系磷化耐磨涂层钢丝绳是光面钢丝绳的升级换代产品,光面钢丝绳的钢丝是没有耐磨保护涂层的,光面钢丝绳疲劳寿命短属于淘汰产品。
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方法
矿井提升是指沿矿井井筒运出矿石、煤、废石或矸石,以及升降人员、设备和器材等。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矿井提升系统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设计选型、到货验收及保管
一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具备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维修方便等特点。选购的设备应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二设计选型后必须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设备到货后,有关部门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查验设备、附机、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至少应具备以下九种:
1、使用说明书
2、产品出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3、基础图
4、设备总装图
5、制动装置结构图、系统图
6、易损零部件图
7、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
8、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9、主要部件的探伤报告。
四查验合格的设备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严禁拆套、拆件使用。
二、设备安装及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依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编制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大纲。
一安装措施及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前必须对矿建项目依据设计进行严格验收,以保证安装质量。
2、工程计划开工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事项,作为安装技术准则。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⑴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施工准备和科学组织施工的文件或书面材料。
⑵安装主要依据:由设计部门和厂家提供的设备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平面布置图、原理图、关系图及方框图等图纸。
⑶设备安装:安装程序、装配工艺要求,调试方法和注意事项作为安装指南。
⑷质量标准:设计规范、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安全规程,作为安装的基本准则。
⑸设备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性能调试、测试的试验报告。
二安装验收的图纸及资料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设备清单:包括已到设备、到货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备件图
4、设计施工图
5、提升、制动、电气系统图
6、调试、测试报告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8、安装竣工图、竣工报告
9、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0、施工预算及决算
三设备安装中的重点验收项目及内容
安装单位应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在安装过程中共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符合设计安装标准,以作为今后验收移交的凭证。
1、滚筒(驱动轮)制动闸盘或闸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
2、主轴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
3、联轴器的同轴度
4、减速箱的技术测定
5、深度指示器的传动和变速装置的装配、润滑
6、制动闸盘粗糙度、端面跳动、不平行度
7、电气系统调试
8、主提升钢丝绳、尾绳的试验和悬挂
四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矿业(集团)公司组织设计、施工、设备管理和使用等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和评定。
1、检验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册等资料。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
3、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转实施方案,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移交验收鉴定书、质量认证意见。
三、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及安全运行
一技术测定、整定及探伤
1、载人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检验,其它提升机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制动系统、联接装置每年探伤一次(已发现缺陷的三个月),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并出具报告。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对测定、探伤报告要审查、签字,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2、仪表按规定时间效验:A级半年一次、B级一年一次进行校验,C级使用前鉴定一次。
3、电控系统整定试验一年一次,其中安全保护继电器整定试验每半年一次。
4、绞车运行速度图的测试、制动减速度计算、制动闸时间、空行程时间和贴闸压力测试有效期一年。
5、闸瓦间隙测试整定有效期10天。
6、负力提升及升降人员的绞车必须有电气制动,盘形闸绞车必须使用动力制动(变频调速绞车除外),并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正常使用。动力制动、制动力矩及二级制动必须有计算、整定资料。运行方式改变时,必须重新计算、整定,计算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32、433条规定。
7、电动机、高压开关柜试验有效期一年。
二安全保护设施的试验周期、方法
1、维修工试验项目
⑴过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⑵限速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继电器一次
⑶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每天模拟失效或低速开车试验一次
⑷满仓保护:每天模拟满仓试验一次
⑸后备保护器: 后备2m/s限速保护、后备过速保护、后备过卷保护、后备减速开关每周试验一次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与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⑺换向器栅栏门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⑻信号闭锁: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
⑼松绳保护每天不动车试验一次,松绳后接受煤仓不放煤的闭锁和箕斗顺利通过卸载曲轨的显示装置每10天检查试验一次
⑽油压系统过、欠压保护:超温保护每周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保护,第⑴、⑵、⑶、⑷、⑹、⑺、⑻保护一种失灵,必须停车立即处理,合格后方可开车,第⑸、⑼、⑽保护一种失灵,必须在当天处理合格。
2、操作司机试验项目
⑴过卷保护:每班模拟过卷试验一次
⑵欠电压保护: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⑶闸间隙保护(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闸瓦磨损开关
⑷松绳报警: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⑸紧急制动开关:每班不动车试验一次
以上五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一项保护不合格,均要停车并汇报,待修复合格后方可开车。
三提升系统其它设施管理
1、选用的提升容器、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包括连接链、插销)、罐笼、箕斗、连接装置、防坠器、托罐及防蹲罐缓冲装置等必须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防撞梁不得兼作他用。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保证其下落的距离不超过0、5m。
3、加强提升容器防坠保护设施的管理,做到定期试验,并形成正式报告,认真填写日期、地点、数据、结论等,经矿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
⑴立井罐笼防坠器:不脱勾检查性试验6个月一次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⑵斜井人行车防坠器:不摘勾的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对摘勾的人行车每次运行前应再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静止松绳落闸试验一个月一次,重载全速脱勾试验一年一次。
4、立井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同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以及罐道和罐耳的检查检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5条、386条规定执行。立井提升容器和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7条的规定。
5、斜井提升容器之间的有效间隙不得小于0、2m容器外侧距两帮的间隙:行人侧不小于0、8m,非行人侧不小于0、3m。
6、楔形罐道、防撞梁、托罐装置和防蹲缓冲装置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升降人员的立井井口、井底、中间水平及井口井底的二层平台、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门,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其要求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规定。非进出人员侧,应设置防止人员进入罐内的设施,进人侧严禁出人,出人侧严禁进人。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容器上必须装有保险伞。
8、当罐笼到位安全门打开后,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时,提升机应保证只能按0、5~1m/秒速度运行。
四提升信号系统
1、提升信号必须采取逐级传递方式,即车场把勾工将信号传递井口,由井口把勾工传递到绞车房。井口信号必须同绞车控制回路相闭锁。信号不能控制绞车的安全回路。
2、信号控制装置所用按钮,“停止”扭应单独设置。停止信号可兼作紧急停车信号。各个地点的“停止”和“急停”信号直通车房。当“停止”信号发出,绞车停止运行后,不管容器在任何位置,未发“开车”信号,绞车启动不起来,工作闸敞不开。
3、提升信号声光俱备,停车信号与工作信号声、光有区别。停车信号警铃必须使用单击电铃或电笛停车信号和工作信号的指示灯必须分开设置,并有明显区别。一套提升装置供给几个水平提升时,各水平所发信号必须有区别。
4、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必须具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5条所规定的信号闭锁。
5、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具有备用信号。斜井提升时,专门提升物料系统,还需要一套由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专门升降人员的系统,还需有人行车泄漏通讯机人物混提的系统,有井底车场及各水平车场直通绞车房的紧急停车信号和人行车泄漏通讯机。
6、斜井双勾串车提升时,必须设置错码(串勾)信号。
7、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五提升系统技术改造
1、应积极采用国际国内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对在用的老提升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
2、提升系统的重大技术改造必须在调研基础上由矿提出改造方案,经矿业(集团)公司组织技术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批。
3、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技术改造必须做好整个提升系统的优化匹配,对影响系统可靠性的`重要环节,如主井装载定重测量环节、制动器、防滑保障、过卷过放防护装置等产品和技术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采用计算机技术时,必须按电磁兼容性技术进行设计,并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技术指标检验,以保证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技术改造后必须经批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出据验收报告,并将相关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同时改动,记入技术档案。
六提升钢丝绳的管理
1、正确选用提升机钢丝绳。重要用途使用的钢丝绳不应采用点接触型。选用钢丝绳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407条、416条和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立井提升宜采用同向捻镀锌钢丝绳,斜井串车提升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
⑵当井筒中淋水较大或淋水的酸碱度较高,以及作为回风井的井筒提升时,应尽量选用镀锌钢丝绳。
⑶斜井提升宜使用面接触钢丝绳或外层钢丝较粗的三角股钢丝绳立井提升宜采用异型股钢丝绳和线接触钢丝绳。
⑷摩擦轮提升机必须采用规格相同左右捻各半数钢丝绳,尾绳宜选用不旋转钢丝绳。
⑸罐道绳应用密封钢丝绳。
2、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与维修
⑴钢丝绳检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条、399条、400条、401条、402条的规定执行。被检验绳头的截取长度不小于1、5m,在用提升绳应在靠近容器端处截取绳头。用加热方法切割的绳头长度需加长200mm。
⑵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405条、406条和408条的规定,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⑶提升及其它用途钢丝绳检查及记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04条规定。机电区长和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旬对钢丝绳检查记录审查签字一次,机电管理部门组织每月分析总结一次,并有分析总结资料。
⑷提升钢丝绳检查结果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6条、407条、408条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钢丝绳遭受猛烈冲击拉力,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现新的断丝和直径缩小等现象,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由于急剧受力,钢丝绳使用长度较原来长度增长0、5%以上时,则应更换新绳。
⑸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并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
⑹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钢丝绳油(增摩脂),否则可不涂油,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腐油。
⑺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⑻钢丝绳的保管存放,应在表面涂一层固体油脂并入库,防止锈蚀。
⑼钢丝绳在运输取放过程中,不得碰伤或挤压。
⑽立井和斜井天轮,应使用衬垫天轮,斜井轨道托滚也应使用带衬垫托滚。
七油质管理
1、加强提升设备润滑管理,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和实际运行状况,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用油换油记录。
2、液压站用油至少一年更换一次,每半年必须化验取样一次减速机润滑油要使用抗磨剂,每半年必须取样化验一次,每二年进行清洗、过滤或换油。
3、润滑油剂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定量发放。
八特殊提升
1、除了按正常“加速、等速、减速、停车”程序的提升方式外的提升为特殊提升。
2、特殊提升需要解除某些保护或闭锁信号系统某些功能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进行特殊提升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使用罐笼运送油类炸药,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m/s。司机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运行时不得使提升容器发生震动。
⑵提升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m/s。
⑶人工验绳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⑷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0、5m/s。
4、提升或下放超过正常负荷的物件时,需重新计算制动力矩,验算钢丝绳、悬挂或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符合要求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需要调整制动系统时,机电工区指定专人现场指挥、机电管理部门派人现场监督,提升完毕及时恢复。对超长尺寸、重量的设备的提升运输应事先进行同重量负荷、同尺寸的模拟试验。
5、特殊提升必须执行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九提升系统的检修工作
1、各矿要根据每一提升系统运行特点及状态有计划地进行周期性检修。
2、检修前应认真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和施工进度图表,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学习。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同一地点多单位同时作业时,必须明确一人统一指挥,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
4、检修计划时间应包括规定的试运转时间。检修后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修部件技术参数的变更及其原因并附有简图,形成正式报告并留档备查。
5、提升系统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日。
十提升系统的操作及维修
1、针对每一部提升机的设备性能及运行特点,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内容全面、程序清晰并同现场实际相符。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提升系统维修工、钢丝绳检查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提升系统维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⑴设备维修必须建立包机制,明确包机人员的职责。
⑵对各种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
⑶应针对每部提升机的实际情况做好“三化”工作,即维护检查周期制度化、维护内容规律化、维护保养程序工艺化。
⑷认真编制设备有关使用维护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维修人员学习有关设备的结构、性能、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有关提升系统的各种规定,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
⑸做好维护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机电区队技术负责人应每月检查签字。
(十一)提升系统技术资料管理
健全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1、技术资料存档明细
⑴绞车原始设计、安装图(安装调试验收单)、使用说明书。
⑵设备改造安装图
⑶制动装置结构图和系统图
⑷易损零部件图
⑸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⑹增设保护安装图和控制图
⑺提升信号图
⑻井筒装置图、布置图(包括井架、井底布置)
⑼钢丝绳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更新记录
⑽防坠器试验报告
⑾技术测定和整定、分析报告
⑿制动力矩验算资料
⒀探伤报告
⒁提升装置年度检查报告和月停产检修记录(包括实测数
据、零部件更换)
⒂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⒃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单耗
⒄相关联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资料
2、每一提升系统必须建立如下制度
⑴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门口张挂)
⑵岗位责任制度、包机制度(机房张挂),信号工和把勾工岗位责任制度(井口、井底张挂)
⑶交接班制度(机房张挂)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机房张挂)
⑸操作规程(机房张挂)
⑹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度
⑺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⑻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3、每一提升系统要具有以下记录
⑴日维护检查记录(机房存放)
⑵电气保护日检查试验记录(机房存放)
⑶钢丝绳日检记录(机房存放)
⑷交接班、运转日志记录(机房存放)
⑸干部上岗记录(机房存放)
⑹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信号日试验记录(班组存放)
⑺外来人员登记记录(机房存放)
⑻提升系统事故记录(机房存放)
⑼设备检修记录(机房存放)
⑽钢丝绳试验、更换记录(存档)
4、每一提升系统需在机房内张挂以下图纸
⑴制动系统图
⑵电气原理图
⑶设备平面布置图
⑷巡回检查图表
⑸绞车总装图和技术特征卡片
(十二)提升系统备品、备件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管理。
2、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保养工作。
3、建立旧件回收制度,搞好旧件修理复用,修好的备件要交备件库另册登记入帐。
一、采掘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按规程规定应用而未使用前探梁的;
2、上下山掘进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爆破距离不够或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
4、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直设;
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
7、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
8、采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检修人员(规程规定的除外);
9、扒装机扒装期间,回头轮与扒装机之间有人逗留工作的 ;
10、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11、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或先回后支的;
12、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
13、回采面漏顶而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14、扒装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
15、在旧眼、残眼、煤(岩)裂缝中或站在输送机上打眼的;
16、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直设;
17、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18、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秆或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
19、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巷道维修点以里;
20、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的,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等问题的有关责任人;
21、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规程规定除外);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
一般“三违”行为
1、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
2、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
3、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
4、煤墙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
5、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
6、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
7、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全承载;
8、有推棚、倒棚、偏帮问题不及时处理;
9、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
10、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
11、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
12、特殊支护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
13、工作面用手镐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载把;
14、工作面上、下隅角放顶滞后超过规定;
15、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
16、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
17、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
18、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
19、架棚支护巷道支架间未按规定设撑杆或拉杆,撑杆或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
20、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堕落措施;
21、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
22、耙装机封闭式金属挡绳栏、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
23、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
24、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停留或工作;
25、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锚杆或钢带上;
26、用支护锚杆、锚索、梁、棚起吊或牵引物料;
27、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
28、掘进工作面开、透窝未按规定执行;
29、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
30、架棚支护未按措施规定腮帮接顶;
31、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
32、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
33、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
34、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而终止工作;
35、倾斜巷道维修时分段进行施工;
36、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
37、两个平行修护点之间距离小于20米;
38、 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地测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采掘工作面不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采的。
2、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水预兆未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作业的。
3、采掘工作面接近井田边界、老空区、采空区、含水层、导水断层等附近时未采取超前探查措施的。
4、井下探放水工程不按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
5、各类巷道未按规定下达开工、复工通知单而进行施工的。掘进巷道停工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后,未按规定下达停工通知单。
6、测量接到巷道停工通知单后,未及时跟测导线、填图未到迎头的。
7、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三、机电运输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3、利用木棒代替保险插座;
4、强行送电或约时送电;
5、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
6、开关用木楔或用铜、铝、铁丝钩保险;
7、钢丝绳断丝率、磨损率超标仍继续使用;
8、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隔离变压器;
9、特种设备检测设备、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
10、不停机、停电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故障或清理;
1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
12、斜巷绞车提升运输时行人;
13、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
14、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物料;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档”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起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
1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和保险叉;
1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
18、斜巷超挂车辆。
19、蹬高作业不佩戴保险带的。
20、起吊重物时,起吊用吨位小于实际吨位的。
21、斜坡提升中途停车后,司机离开座位的。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情况。
一般“三违”行为
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
2、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3、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
4、输送带运转时更换托辊;
5、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
6、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7、检修机械时没将启动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
8、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
9、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
10、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
11、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有人,或重物运行前方有人;
1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
13、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
14、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隔离插销、隔离倒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板、不闭锁;
15、在罐笼上工作时不设保护伞和栏杆;井筒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栓牢;
16、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或记录不规范;
17、 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通防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无计划停风;
2、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
3、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
4、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5、瓦检员脱岗、空岗、漏检、弄虚作假;
6、在瓦斯、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
7、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
8、推罐车撞风门;
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
10、采掘工作面干打眼;
11、无措施进入盲巷;
12、故意抹掉“一通三防”牌板上的记录;
13、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或拒不执行瓦斯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
1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
15、绞车拉车过风门;
16、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
17、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
18、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
19、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电;
20、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
21、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情况;
一般“三违”行为
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2、停风后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
3、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
4、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
5、瓦检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牌板;
6、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筒距迎头超规定;
7、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无专人看管;
8、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
9、风筒损坏没及时补上的;
10、高瓦斯矿井区域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便携仪;
1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放顶滞后切顶线;
12、台账、报表、记录弄虚作假;
13、随意关闭运煤转载点防尘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
14、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
15、抽放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
16、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
17、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
18、局部通风机看管人员未进行风机倒台试验和现场交接班;
19、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处理;
20、其它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火工品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爆破时不装水泡泥或用煤粉、块状物料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
2、放明炮、糊炮和违章处理拒爆;
3、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
4、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
6、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信号;爆破后爆破工、班长、瓦检员未巡视爆破地点;
7、爆破母线未及时扭结或短路或有明线头;
8、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9、其它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
1、用车辆运输雷管未低于车厢上缘100㎜,或雷管箱侧放、立放;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
2、火工品管理帐、卡物不符;
3、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罐笼运送速度超过规定;
4、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5、爆破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
6、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
7、库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
8、装做炮头时,未避开电器设备;折断或损坏雷管脚线;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
9、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0、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
11、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
12、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进行爆破作业;
13、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的;
14、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15、炮采工作面未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
16、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
17、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
18、炮眼深度不够或封泥长度达不到规定的;
1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
20、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炮泥;
21、发爆器不及时回缴;
22、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
23、放炮前后未检查、收集遗漏或未爆的雷管、炸药;
24、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
25、转借雷管、炸药;
26、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
27、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继续进行爆破的;
28、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
29、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
30、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公共部分
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施工;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
3、规程从事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犯规定;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
8、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
9、破坏、偷窃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
10、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
11、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
12、喝酒后上岗;
13、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
14、其它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
1、班中睡觉、打架;固定岗位脱岗、窜岗不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上、下井不排队候罐、候车,强上抢下;
3、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
4、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
5、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
6、不按规定佩戴自救器;
7、穿化纤衣服下井;
8、不按规定发送信号或人行车、罐笼超员;
9、乘平巷、斜巷人行车不挂(关)防护链(门);
10、在井口20米内吸烟或有其他火源;
11、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12、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
13、井下随意拆卸矿灯;
14、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
15、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
16、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
17、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
18、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19、不按规定佩戴仪器仪表或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
20、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
2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
22、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
23、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24、其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
机电运输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进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对矿井机运专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参加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领导,对机运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每周一组织一次机运专业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组织一次防爆、防漏电、防过载检查以及试验(试验应做好记录)和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处理。
四、每月召开一次机动专业例会,总结月度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次月的专业工作做出安排。
五、抓好机运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制度和停风、送风管理制度,不准随意停主、局扇,对值班电工、电修工、配电工加强供电管理岗位责任、劳动纪律的教育。对该项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供电条件的变化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七、作为所辖范围内的检修工作直接责任者,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八、保证矿井供配电系统合理,符合规程有关规定,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矿井正常通风,安排对所有入井电器设备、电缆、备件的防爆、防漏电的检查与试验,并有检验报告存查,杜绝井下电器设备失爆。
九、负责实施各种机电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及安全监测(控)系统的机电管理工作,负责高瓦斯区“三专两闭锁”的正常使用,确保采掘供电分开。
十、负责建立机电管理的各类记录、资料、台帐等,并及时更新。
机运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订矿井机电、运输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矿井机电、运输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二、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测试、鉴定和验收。
三、及时分析矿井机电、运输事故,制订防范措施。
四、认真抓好矿井机电、运输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五、对矿井机电、运输安全、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并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运输安全监察员职责
1、在安全科长的领导下,依据《三大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搞好运输安全监察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指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和制止“三违”及矿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权对分管范围内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有权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影响安全的工作地点停止作业,有权对各类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有权对分管范围内运输环节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部运输系统的安全设施、安全运输状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评估与动态达标检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4、全面掌握《规程》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落实《规程》和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要给予制止和处罚。
5、完成矿井及安全科规定的下井、抓“三违”等指标,提高监察质量,把好现场安全关,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6、服从安全矿长和安全科长的安排,搞好重点运输地点的盯岗等安全管理工作。
7、协助安全科长搞好隐患整改和质量达标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是所在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组织本班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切实解决所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搞好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及时组织隐患处理,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四、组织所管辖的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五、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班组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的职责是:
1、负责查对留在工作区域内的人数。
2、采取措施带领工作区域的人员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
3、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
4、随时按矿区队领导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六、开好班前会,开好交接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制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品。
二、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自检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四、协助班组长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
五、协助班组长对新进职工(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六、掌握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向班组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七、参加本班组事故分析,协助领导落实预防措施。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标准,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作业前应对使用的设备和所处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和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不违章作业。
四、做好工作中的安全检查,注意分析、识别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五、爱护设备、工具、精心维护保养,不带病运转。
六、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积极抢救,保护现场。
八、劝阻、制止违章作业。
九、坚持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设备完好。
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
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准确收发信号。
二、行车不行人的巷道,把好行车不行人关,杜绝行人的巷道,把好行人关。
三、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准在提升运行中交接班。
四、接班后,先检查信号等是否灵敏畅通,无误后方可操作。
五、必须在信号室内操作,集中精力,发现异常及时打停点。
六、按规定的数量挂车,不准超高、超宽,料车应捆紧打牢。
七、链车时,环要挂牢,销子插到底,保险绳挂好搭在车上。
八、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搞好环境卫生。
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参加本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熟练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三、严格按照绞车运行的技术管理规定及时试验各种保护。
四、开车时不许看书、不与他人讲话,精力要要集中,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自已和维修工都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工区或矿处理。如有可能造成人身或大事故,应立即停车报告上级处理。
六、严禁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绞车房,更不准其他人员开动绞车,发现他人开动绞车,应立即制止并汇报,严肃查处。
七、各种记录要认真填写,安体工整,准确无误,并保持各种记录清洁。
八、爱护设备,精心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和机房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小绞车司机安全责任制
1、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及现场卫生的清洁。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司机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绞车固定情况、制动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认真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并汇报工区。
5、对工作地点顶板及支护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司机班前严禁饮酒,工作时精力集中,严禁脱岗、睡岗,杜绝责任事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司机必须坚持持证上岗。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规操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二、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现场“三八”制交接班,不加班延点。
三、必须熟知刮板输送机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一般保养、故障处理技能,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四、按信号开、停机,负责运输机刮板、螺丝齐全、完好。
五、检查运输机符合完好标准,发出开机信号,点动两次后无问题后正式开机。发现问题后,及时停机,开关闭锁,处理后再行开机。工作结束按顺序停机,开关闭锁,清理卫生。
六、负责机头机尾压戗柱齐全有效,前后5米卫生清洁。
七、运煤时喷雾使用正常。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填写输送机工作日志。
钢丝绳检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检查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并掌握钢丝绳的检查方法。
2、了解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检查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禁止班前喝酒。
5、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调整,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6、检查工实行专绳专人检查制度,严禁漏检或替检。
7、认真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向提升机司机通报。
8、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
9、检查工必须持证上岗。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规操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机电科各职员:
一、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找人带班,未经批准不得上连班,班前应有足够睡眠时间,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打瞌睡。操作时不得与他人闲谈,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二、 交接班制度
1、 执行手上交接班,接班人员的穿、戴、发式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地点进行交接班工作。
2、 班前不得饮酒,交接人员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等精神不正常状态不得交班,并反映有关负责人员另行安排人员接替工作。
3、 交班人员应如实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处理情况等,接班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清点工具,备品件有无短缺,双方认为清楚,接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三、 机电人员应对操作、管理的设备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运行管理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四、 做好机房的防火、防触电、防盗工作,禁止工作无关人员和小孩进入机房。爱护设备、管理好材料、工具,不准私自占用材料或送他人,不应大材小用,优材劣用,力求节约材料、电力。
五、 做好机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应清洁一次,做到无漏油、无漏水、无漏电、防雷接地装置良好。
六、 认真如实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持好,每月送交机电科备查。
机电科主办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熟悉矿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熟知机械、电气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检修工艺、检修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力、热力和机械部分。
2、 贯彻执行机械、电气设备管理、维修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条例、操作规程,负责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技术工作。
3、 协助和督促有关小组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安装、检修计划,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完好率达90%,并做好项目内容、消耗、零配件、工时的详细记录,编制所需要的配件计划。
4、 加强用电管理,搞好用电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值班人员培训工作。
5、 督促值机人员和使用单位按设备容量合理使用设备,执行有关条例规定,参加机电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7、 负责有关设施、新项目的设计和加工图纸。
二、考核办法:
1、 分阶段进行矿井供电系统设计与设备安装设计,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缺一项扣100元;不按照计划、方案实施扣100元/次;新设备安装完成后不能正常工作扣200元。
2、 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计划,无计划扣200元;没有按照计划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扣200元。检修后三天内出现相同故障的扣20元/次。
3、 公司主要设备非计划停转1小时以上(1台),包括:2米绞车、1水平下山、2水平、中元3台绞车,主通风机,主排水泵,高压变配电设备。每小时扣50元。
4、 主要设备维护保养差,锈蚀严重扣20元/台;设备(包括矿车)出现一次部件不齐扣20元/次;矿车出现死车、无号车扣20元/台。
5、 机电制作必须有制作件设计图,无设计图扣50元,未按设计图加工扣50元;加工制作及维修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时完成、影响生产工作1次扣50元。
6、 私揽对外加工业务,发现1次扣50元以上,并赔偿材料损失。
7、 每月组织1次全公司机械、电气设备大检查。未检查、无报告每次扣100元。
8、 没有及时完成隐患整改通知书1项扣50元;发现安全隐患不整改,一次扣150元;安全监控出现故障没有及时排除扣50元/次。
8、 井下电气设备不防爆发现1次扣200元;设备入井没有进行完好性检查或非完好设备入井的扣50元/次。
9、 电气设备未上架扣20元/台;传感器因为电缆原因造成不能悬挂到位扣50元/次。
10、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协调扣50元/次;无故不按期完成领导交班的工作扣20元/次。
11、加强机电科职工培训与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期操作技术水平扣50元/人;考核评级循私舞弊扣100元/次。
12、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按损失额1~2%赔偿,影响生产1次扣50元。材料出现丢失扣100元/次;出现浪费扣50元/次。
13、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发现1次扣20元;考勤不实扣100元。
14、检修记录不整洁、不及时、填写时漏写、错写等,发现1次扣10元。
15、各配电室、检修房清洁,设备卫生差、混乱不整齐,材料堆放凌乱,电缆未悬挂或悬挂不整齐,未及时增加电缆扣10元/处次。
钳工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 熟悉矿区设备分布,熟知机械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检修工艺、检修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3、 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管理、维修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条例、操作规程,负责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技术工作。
4、 协助和督促有关小组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安装、检修计划,保证机械设备完好,完好率达90%,并做好项目内容、消耗、零配件、工时的详细记录,编制所需要的配件计划。
5、 加强机械运行管理,搞好机械设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值班人员培训工作。
6、 督促值机人员和使用单位按设备容量合理使用设备,执行有关条例规定,参加机电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考核办法:
1、 不按照计划、方案实施扣50元/次;新设备安装完成后不能正常工作扣100元。
2、 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计划,无计划扣100元;没有按照计划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扣100元。检修后三天内出现相同故障的扣20元/次。
3、 公司主要设备非计划停转1小时以上(1台),包括:2米绞车、1水平下山、2水平、中元3台绞车,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每小时扣30元。
4、 主要设备维护保养差,锈蚀严重扣20元/台;机械设备(包括矿车)出现一次部件不齐扣10元/次。
5、 机电制作必须有制作件设计图,未按设计图加工扣30元;加工制作及维修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时完成、影响生产工作1次扣30元。
6、 私揽对外加工业务,发现1次扣50元以上,并赔偿材料损失。
7、 每月参加1次全公司机械设备大检查,未检查每次扣50元。
8、 没有及时完成隐患整改通知书1项扣50元;发现安全隐患不整改,一次扣100元;安全监控出现故障没有及时排除扣30元/次。
9、 设备入井没有进行完好性检查或非完好设备入井的扣50元/次。
10、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协调扣30元/次;无故不按期完成领导交班的工作扣20元/次。
11、加强钳工职工培训与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期操作技术水平扣30元/人;考核评级循私舞弊扣50元/次。
12、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按损失额1~2%赔偿,影响生产1次扣50元。材料出现丢失扣50元/次;出现浪费扣30元/次。
13、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发现1次扣10元;考勤不实扣50元。
14、检修记录不整洁、不及时、填写时漏写、错写等,发现1次扣10元。
15、各检修房清洁,设备卫生差、混乱不整齐,材料堆放凌乱,扣10元/处次。
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 熟悉矿区设备分布,熟知机械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检修工艺、检修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
3、 按时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正确记录。
4、 记录好当班时间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包括设备操作、设备异常及故障情况、检查等。
5、 检修工作前,清点工器具,检修完后要核对工器具,并要撤出短路保护后方可试车。
6、 遵守劳动纪律,严禁做私活,爱护设备,节约原材料。
7、 值班员必须能独立进行操作、设备分析及处理设备异常和事故情况。
8、 检修特殊器件、设备,必须报告有关专管部门并制定有关方案或措施,经审批后方能作业。
9、 记录和处理好值班内上级下达的任务;交接班记录,搞好清洁卫生。
二、考核办法:
1、 不按照计划、方案实施扣30元/次;新设备安装完成后不能正常工作扣50元。
2、 设备检修、维护没有按照计划进行扣50元。检修后三天内出现相同故障的扣20元/次。
3、 公司主要设备非计划停转1小时以上(1台),包括:2米绞车、1水平下山、2水平、中元3台绞车,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每小时扣15元。
4、 主要设备维护保养差,锈蚀严重扣10元/台;机械设备(包括矿车)出现一次部件不齐扣10元/次。
5、 机电制作未按设计图加工扣20元;加工制作及维修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时完成、影响生产工作1次扣20元。
6、 私揽对外加工业务,发现1次扣50元以上,并赔偿材料损失。
7、 没有及时完成隐患整改通知书1项扣30元;发现安全隐患不整改,一次扣50元。
8、 设备入井没有进行完好性检查或非完好设备入井的扣30元/次。
9、 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协调扣20元/次;无故不按期完成领导交班的工作扣10元/次。
10、加强钳工职工培训与工作,考核评级循私舞弊扣50元/次。
11、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设备不能正常生产。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按损失额1~2%赔偿,影响生产1次扣50元。材料出现丢失扣30元/次;出现浪费扣30元/次。
12、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发现1次扣10元;考勤不实扣30元。检修记录不整洁、不及时、填写时漏写、错写等,发现1次扣10元。
13、各检修房清洁,设备卫生差、混乱不整齐,材料堆放凌乱,扣10元/处次。
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时到工作地点,检查水泵。
2、班中做到两遵守、两坚持:①遵守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②坚持岗位、坚持八小时作业。
3、按水位情况及时开、停水泵。特殊情况下,雷雨前应提前启动水泵排水。
4、做到三好、四会,精心维护机械,实现设备完好。
5、四拒绝:①检修质量不好拒绝验收;②材料配件不合格拒绝验收;③违章指挥拒绝作业;④非工作人员拒绝进入机房。
6、准备及管好材料、配件、工具。
7、搞好水泵房内和设备卫生,做好记录。
8、每次水泵检修和安装过程中,必须协同检修工工作。
二、考核办法:
1、 确保水泵安全运行,水泵出现故障应立即配合检修工检修,不能影响生产,非计划停转1小时以上,每小时扣30元(地面水泵司机10元/小时)。
2、 正常情况下,按水位情况及时排水,未及时排水,发现1次扣30元。
3、 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按损失额1~2%赔偿。
4、 运行、检查记录不整齐、不及时,填写时漏写、错写等,发现1次扣10元。
5、 未配合检修工检修、安装,每次扣30元。
6、 机房不清洁,设备卫生差,混乱不整齐,发现1次扣10元。
7、 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打瞌睡,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1次扣10元。
8、 非工作人员进入水泵房,水泵司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发现1次,扣10元。
9、没有及时完成隐患整改通知书1项扣30元;发现安全隐患不整改,一次扣50元。
10、设备维护保养差,锈蚀严重扣10元/台。
11、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协调扣20元/次;无故不按期完成领导交班的工作扣10元/次。
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离岗。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条例,按时对矿灯、机车电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充电质量,使每个矿灯照明12小时以上、每台机车电瓶不漏液、酸,不漏电,满足机车运行12小时。
3、 负责矿灯的完好检查、失爆检查、日常维护,电解液的正常使用和保存。
4、 加强矿灯和自救器管理,做好三定(定号、定人、定灯),每班下班后2小时后,发现有未交矿灯和自救器,应立即将矿灯、自救器总数和人员姓名报队、科领导或调度室。
5、 每班可充矿灯的数量,保证井下生产需要。严禁失爆矿灯发出充电房。
6、 做好矿灯收发登记工作,机车电瓶应做好相应的充电记录。
7、 爱护财产,严禁做私活,严禁借矿灯出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充电房(或硐室)。
二、考核办法:
1、 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打瞌睡,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1次扣10元。
2、 发出失爆矿灯,发现1次扣30元。
3、 维修充电设备、矿灯,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1次扣10元。
4、 私揽对外加工业务,发现1次扣50元以上,并赔偿材料损失。
5、 没有合理安排好设备检修时间,影响生产,出现1次扣50元。
6、 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影响生产。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按损失额的1~2%赔偿,影响生产1次扣50元。
7、 发放矿灯、自救器记录,机车电瓶充电记录不整洁、不及时,填写时漏写、错写,发现1次扣10元。交接班不明确、不清楚,发现1次扣交班员10元,接班员20元。
8、 矿灯达不到放电时间要求,属充电工责任的,发现1次扣10元;机车电瓶达不到放电时间要求,属充电工责任的,发现1次扣50元。
9、充电房(硐室)清洁,设备卫生差,混乱不整齐,发现1次扣10元。
10、没有及时完成隐患整改通知书1项扣20元;发现安全隐患不整改,一次扣50元。
11、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协调扣20元/次;无故不按期完成领导交班的工作扣10元/次。
12、设备维护保养差,锈蚀严重扣10元/台。
小绞车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绞车的管理,防止斜坡提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使用于滚筒直径800mm以下的运搬绞车和各种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
第三条:对小绞车的管理,实行使用单位维修管理,动力部门对口管理技术,安监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小绞车的单位,应把小绞车及有关设施(轨道、钢丝绳、保险绳、地滚、阻车器、安全门等)作为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重点,有技术副队长具体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检查、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有详细的检查维修记录。
第五条:小绞车由矿机修厂负责检修,动力部门负责验收,使用单位负责安装。
第六条:小绞车必须做到挂牌使用,牌板上注明:小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使用单位、钢丝绳规格、坡度、长度、提升数量、包机人等内容,牌板规格、内容、格式由动力部门制定,全矿统一标准。
第七条:绞车牌板,绞车信号盘由使用单位管理,小绞车由动力部门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第八条:机电部门要建立健全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口。
(二) 小绞车安装:
第九条:小绞车安装必须经过技术部门设计,内容包括:安装位置、硐室尺寸、车场形式、运输方式、钢丝绳规格和长度、一次提运矿车数、防跑车装置的形式、位置及小绞车的固定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等。小绞车的安装使用必须列入作业规程,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条:小绞车安装后,必须经机电部门、安监处等业务职能科室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门允许方可使用,否则追究使用单位技术副队长(或技术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小绞车的硐室应符合设计,支护达到合格品,通风良好,其净高不小于1.8m,支护棚子距小绞车最近距离不小于0.5m,硐室内设备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间距。
第十二条:小绞车斜巷上部变坡点距小绞车和弯道处应有不小于4m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安装的小绞车其滚筒中线应与轨道提升中线重合,安装平稳、牢固、方便操作、不爬绳、咬绳、跳绳。
第十四条:小绞车应按下列规定标准安装:
1、 掘进上山绞车应安装在直道外侧,绞车机体距运行矿车的最外侧和棚柱不小于0.5m。地锚角度为65度与75度之间。双地锚的间距在200—300之间。用直径φ12.5mm钢丝绳连接,卡子不少于3个,导向轮的直径不小于φ400mm。
2、 小绞车使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应用混泥土基础固定。基础规格大于小绞车底座几何尺寸而定,地脚螺丝必须采用标准做法。
3、 小绞车使用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必须用18#槽钢制作坚固的地盘,地盘必须带有防滑护圈的线压柱窝,用直径不小于18mm的标准件将绞车固定在自加工的地盘上,然后用压柱和地锚固定。前边两棵为迎压戗柱,戗柱角度为65—75度,后边两棵为压柱。垂直定板,柱根要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压柱使用原木时,其直径不小于150mm,严禁用戗压柱代替硐室的棚子支柱,戗压柱距操纵杆的间距不小于150mm,地锚可用圆钢制作,固定钢丝绳将地锚与绞车连在一起。其直径长度连接方法按设计执行。
4、 在坡度小于7%的巷道中安装牵引绞车时,绞车可安装在巷道一侧,绞车机体最突出部位距离轨道外侧不小于400mm。
第十五条:小绞车提升信号必须是声光信号,且清晰可靠,有醒目的警示牌。
(三) 小绞车有关设施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小绞车斜巷或临时车场应符合设计。支护达到合格品。顶板距离轨面不小于1、8m,矿车最外侧与斜巷最突出部位或设置的管道。电缆等设施不小于300mm,水沟流水不得冲刷巷道中心。
第十七条:绞车斜巷下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硐。躲避硐距变坡点不小于2m,其规格高×宽×深=1.8m×1.2m×1m。
第十八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按规格使用JD11.4、JD25调度绞车统一使用直径12.5或15.5mm钢丝绳。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不得超过小绞车滚筒的容绳量。全部放开后滚筒最少余绳不小于3圈。
第十九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必须采用插接式并加装护绳桃型环。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第二十条:临时提升的小绞车采用钢丝绳卡子接钢丝绳钩头时(包括卡接地锚),卡紧度应使钢丝绳被压扁尺寸大于三分之一直径,不得一顺使用。螺丝不滑扣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形。
第二十一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装设保险绳,保险绳的绳径与插接方式,插接长度同主绳的连接方式采用环套环式。
第二十二条:小绞车提升的轨道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
第二十三条:小绞车在斜巷长度超过20m运行时,必须装地滚,地滚间距不大于10m。无论斜巷长度多少,其上变坡点处必须装地滚。地滚固定在两边钻有凹槽的方木框内,安装两枕木之间,用铁钉将方木与枕木连接。
第二十四条:小绞车在斜巷有起伏、顶梁运行时,要安装天轮,斜巷甩道及甩道侧帮要装立轮,甩道道心要装导向轮,天轮与立轮的安装数量以不磨绳为准。
第二十五条:小绞车斜坡提升必须装设防跑车装置,数量齐全,安装阻车器和安全门,特殊情况下三档必须齐全。
1、 提升长度小于50m时:
(1) 上部平车场(包括坡度大于5%的牵引绞车)变坡点前应装阻车器必须动作灵敏,能自动复位。
(2) 上部变坡点往下20m处应装挡车门。
(3) 下部车场起坡点以上10m处应装挡车门,或在斜巷内装压绳式挡车门。
2、 提升长度大于50m时,根据斜坡坡度,长度的具体情况,在斜巷内装设压绳式或具有相似功能挡车门,同时按照第一款的要求装设阻车器和安全门。
3、 上山掘进时,下部车场起坡点向上5m设第二道挡车门,此挡车门随掘进前移,当上山长度超过100m时,可适当增设挡车门。
4、 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设第二道随掘进前移的挡车门,第一道距迎头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同时按照第一款的要求在上部变坡点处装挡车器和安全门。
5、 上述挡车门均因牢固可靠,门柱可用矿工钢,也可用木柱,用木柱时,其直径不小于2400mm,门柱应作柱窝,柱窝深度不小于200mm,且必须打在实地上。安全门的横担可采用矿工钢或道轨钢,每帮打入实体300mm以上,严禁将门柱立在棚梁上或用棚腿当门柱。6、安全门每班必须指定专人操作,操作机构要使用方便,动作灵敏,车过后挡车门立即关闭,行车时方可打开。
(四) 小绞车运行:
第二十六条:小绞车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小绞车完好、基础固定和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四有:有防跑车装置、有地滚、有躲避峒、有联络信号。
二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第二十七条: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上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小绞车司机要做到“五不开”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超车数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第二十八条:小绞车提升严禁蹬钩,严格执行“红灯亮,严禁行人”的规定。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打点器停车后方可上、下。下山掘进提升时,迎头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第二十九条:小绞车运行时,非操作人员不准在绞车附近作业或休息,下班时必须将钢丝绳盘起。
第三十条:斜巷运送物料如果超长,必须用专用多环链或插接式绳扣连接,严禁用其它物品连接,物料必须与车体连接牢固,严禁用矿车在斜巷运送轨道、矿工钢。
(五) 小绞车检查与维护:
第三十一条:使用小绞车的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小绞车进行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小绞车司机在每班提升前,对小绞车的固定情况、信号、钢丝绳、连接装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小绞车运行日志》和《钢丝绳检查记录》中。
第三十三条:小绞车钢丝绳和保险绳出现断股或断丝,磨损超过规程规定值时,必须停止使用,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第三十四条:井下使用满一年的小绞车必须上井检修。
(六)附则:
第三十五条:小绞车的使用管理由动力部门负责考核,凡违反本规定的,对违犯单位罚款50—300元,其中第一责任者承担50%。
钢丝绳的检查我车间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两种形式;日常检查就是自检,每月检查一次;日常检查只检查常用的捆绑绳;定期检查根据装置形式、使用率、环境以及上次检验的结果,可确定采用季检还是年检;汽轮机大修所用的钢丝绳车间决定采用年检制,每年检查一次;特种设备起重机、电动葫芦的钢丝绳,车间决定,每季度年进行检查保养一次,采用季检制;断丝:在一个捻距统计断丝数,包括外部和内部的断丝。即使在同一根钢丝上有2处断丝,统计时也应按2根断丝数统计。钢丝断裂部分超过本身半径者,应以断丝处理。磨损:磨损检验主要是磨损状态和直径的测量。磨损的状态有两种:一种是同心磨损,另一种是偏心磨损。偏心磨损的钢丝绳多数发生在绳索移动量不大、吊具较重、拉力变化较大的场合。 腐蚀:腐蚀有外部腐蚀和内部腐蚀两种。
外部腐蚀的检验:目视钢丝绳生锈、点蚀,钢丝松弛状态; 内部腐蚀不易检验:如果是直径较细的钢丝绳(≤20mm),可以用手把钢丝绳弄弯进行检验;如果直径较大,可用钢丝绳插接纤子进行内部检验,检验后要把钢丝绳恢复原状,注意不要损伤绳芯,并加涂润滑油脂。变形对钢丝绳的打结、波浪、扁平等进行目检;钢丝绳不应打结,也不应有较大的波浪变形。钢丝绳不应发生扭结、死角、硬弯等弯曲现象。
根据《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GB/T16762-2009的要求,需要对钢丝绳吊索进行以下检测项目:外观质量,两端压制接头内端之间的距离,两端插编末端之间的距离,末端端配件,索扣的长度,吊索长度,破断力和标识等。江苏省特防中心专门做这块的。
钢丝绳吊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修复或报废:
1. 钢丝绳断1股,或表面钢丝磨蚀达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直径减少7%以上。
2.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形。
3.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标(附表9):(1)当断丝现象集中发生于局部,在长度为6倍直径的一段内断丝发生在一股上时,达到规定断丝数的一半即应报废。(2)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断丝数应乘以折减系数(附表9)。
4.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5. 索眼表面出现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6. 钢丝绳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7.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直径的95%。
8.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