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检修周期有国家规定吗,是什么标准号?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的检验周期是有国家规定的。
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2008年8月7日颁布,质检总局2010年第141号修改,2011.1.1起施行。)第5条。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按照2014年第114号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纳入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对于不属于以上范围的起重设备,由企业自行进行检查、检验和维保,不纳入需要强制检定的特种设备名录。
按照《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2009.8.31颁布;2010.1.1起施行)第34条要求,企业对所有的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钢丝绳电动葫芦,什么是钢丝绳电动葫芦?北京鑫鸟华泰告诉您: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一种小型起重设备钢丝绳电动葫芦
,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体积小,零部件通用性强,操作方便等优点,它既可以单独安装在工字钢上,也可以配套安装在电动或手动单梁、双梁、悬臂、龙门等起重机上使用。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吨位是0.5t/1t/2t/3t/5t/10t/16t/20t,它的标配钢丝绳米数是6m/9m/12m/18m/24m/30m.它还分为cd1(单速型)和md1(双速型),下面为钢丝绳电动葫芦的运行速度:0.5t-5t10t16t-20t单速:8m/min单速:7m/min单速:3.5m/min双速:8m/mim,0.8m/min,双速:7m/min,0.7m/min双速:3.5m/min,0.35m/min。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组成部分有:电机、传动机构、卷筒和链轮。以电机和卷筒相互位置不同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1)电机轴线垂直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采用蜗轮传动装置,宽度方面尺寸大,结构笨重,机械效率低,加工较困难。目前已没有厂家生产这种结构型式的产品了。(2)电动机轴线平行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其钢丝绳电动葫芦
优点为高度与长度尺寸小。其缺点为宽度尺寸大,分组性,制造与装配复杂。轨道转弯半径大。(3)电机装在卷筒里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长度尺寸小,结构紧凑。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条件差,分组性差,检查、安装、维护电机不便,供电装置复杂。(4)电机装在卷筒外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为分组性好、通用化程度高、改变起升高度容易、安装检修方便。其缺点为:长度尺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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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购买产品的钱多出一倍,但是从长远角度考虑,这是十分正确的做法。因为环链电动葫芦24h不间断作业时间久了会导致电动葫芦严重磨损,严重减短使用寿命,而其长期使用电机容易坏掉,轮流使用环链电动葫芦却可以有效的利用电动葫芦产品,而其不会造成环链电动葫芦磨损过重而报废。并且,不间断使用很容易导致电动葫芦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作业的安全起见,建议多台电动葫芦轮流作业。
1.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2.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3.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4.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6.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7.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8.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9.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维护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包括导绳器、钢丝绳、断火限位器、手柄等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18.使用与管理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19.检查与维修按JB9009-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二、安全注意事项
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17.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