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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胡芦维修方法

俏皮的豆芽
平淡的银耳汤
2023-01-26 11:40:14

电胡芦维修方法

最佳答案
妩媚的饼干
儒雅的老师
2026-05-06 09:48:01

电葫芦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1

钢丝绳

1.1

钢丝绳应符合

GBll02

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其报废、更新标准应符合

C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

程》的规定。

1.2

更换钢丝绳时,在保证与原设计有相等的总破断拉力的前提下,直径的允许偏差为:真径小于

20mm

时,

1mm

;直径大于

20mm

1.50mm

1.3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除绕固定绳尾的圈数外,还必须有不少于

2

圈的缠绕

量。

1.4

钢丝绳润滑前必须用钢丝刷清除绳上污物,

润滑时要将润滑油加热到

80

℃以上,

以使润滑油浸人钢丝

绳内部。

1.5

缠绕或更换钢丝绳时,不能打结。

2

吊钩

2.1

吊钩的钩子应能在水平面内

360

和垂直方向大于

180

的范围内灵活转动。

2.2

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准有剥落、锐角、毛刺、裂纹、折皱及刀痕等缺陷。

2.3

吊钩及其附属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

10

%;

c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

d

.扭转变形超过

10°

e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

.螺母及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和变形。

2.4

不允许焊或修补吊钩上的缺陷。

3

滑轮

3.1

滑轮绳槽的表面粗糙度为

3.2

,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3.2

绳槽径向圆跳动为

0.3mm

,绳槽中分面位置度为

1mm

3.3

当滑轮绳槽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大于

2mm2

、深度不大于壁厚的

25%

、数量不超过

2

个时,可焊

补处理。

3.4

当滑轮绳轴孔支撑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撑面的

10%

、深度不超过轮毂的

25%

时,可焊

补。

3.5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绳槽不均匀磨损达

3ram

c

.绳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

d

.因磨损使绳槽底部真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

50

%;

e

.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4&

卷筒

4.1

卷筒有单个气孔或砂眼,其直径不超过

8mm

、深度不超过

4mm

、每

100mm

长度内不少于

1

处,在卷

筒全部加工面上不多于

5

处时,可不补焊,继续使用。

4.2

卷筒绳槽表面粗糙度为

3.2

,卷简绳槽加工后,各处壁厚差不行大于

4mm

,必要时可在同刊截面处钻

直径为

4mm

的四个互成

90°

的孔,进行检查。

4.3

长度不超过

lm

的卷筒,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

0

015mm

;长度大于

1m

的卷筒,其两端中心线的同

轴度为

0.02mm

.4.4

卷筒绳槽脊,不允许有长度超过螺纹一周长的

2

%;深度大于

2mm

的缺陷。

4.5

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

c

.构槽磨损到不能控制钢丝绳。

5

车轮

5.1

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壁厚的

50

%;

c

.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

20

%;

d

.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15

%;

e

.圆度误差超过

1mm

5.2

主动轮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或断齿;

b

.齿面点蚀损坏啮合面的

30

%,且深度达原齿度的

10

%;

c

.齿厚度磨损达原齿厚的

30

(

对防爆电动葫芦,则为

15

)

5.3

车轮磨损超过

0.005D(D

为车轮直径

)

时,应拆下加工处理,并要求各车轮直径差小于

0.005D

,确定加

工修理的尺寸时,应受

5.5.1

条中

b.c.d

项的制约。

5.4

轴承

5.4.1

轴承和轮轴配合宜采用

H7

m6

5.4.2

安装轴承时,可用

100

120

℃油加热

15

分钟后热装,也可用轴承加热器热装。

5&

安装电动小车时,应用垫圈调整墙板之间的距离,以保证工字钢下翼缘侧面与车轮轮之缘之间有

2

4mm

的间隙。

6

限位器

6.1

限位器的动作必须灵敏可靠,顶板和限位开关推杆之间的游隙不得小于

0.5mm

6.2

吊钩提升到极限位置,碰撞限位器顶板时,应作用在顶板的中部。

7

制动器

7.1 CD

型、

MD

型电动葫芦制动器。

7.1.1

锥形转子电动机的轴向位移应为

1.5mm

左右,当位移超过

3

5mm

时,应按

7.1.2

的方法进行调整,

制动后负荷下滑距离不得大于

80mm

7.1.2

调整锥形转子电动机的轴向位移时,可在电机风扇处拆下电机后端盖,

或旋松紧固螺母,

加减调整垫

片,或调节螺钉,使达到要求。

7.1.3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7.1.4

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a

.裂纹;

b

.提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40

%;

c

.其它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50

%。

7.1.5

制动弹簧出现裂纹和塑性变形时,应报废更换。

7.1.6

制动环与后盖的摩擦面实际接触面积不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

70

%,如小于

70

%或有其它损坏必须更

换。

7.2

防爆电动葫芦的制动器

7.2.1

制动带应采用铰接,不得采用螺栓连接、铆接、焊接等刚性连接形式。

7.2.2

制动轮表面粗糙度为

1.6

,表面硬度为

HRC40

45

7.2.3

制动轮中心线与制动座中心线的同轴度为

O

030mm

7.2.4

制动轮与制动带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制动带面积的

75

%。

7.2.5

当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

制动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50

%;

c.

弹簧出现裂纹或塑性变形;

d.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

5

%。

8

轨道

8.1

轨道的两终端须装弹性缓冲器。

8.2

轨道因腐蚀或磨损而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力的

87

%或受力断面腐蚀或磨损达原原厚度的

10

%时,如不能修复,应予报废。

8.3

轨道因产生塑性变形,使运行机构不能正常运行,而冷加工不能校正时,应予报废。

8.4

轨道对接高低错位应不大于

1mm

,凸起部位应打磨平滑。

最新回答
大气的金针菇
飘逸的海燕
2026-05-06 09:48:01

3.1  安装

3.1.1  电动葫芦到达安装地点后,应仔细检查在运输途中有无损坏现象。

3.1.2  电动葫芦的运行具有固定的标准轨距(见表1a、表1b),为了适应不同工字梁轨道上的使用,由用户选用标准结构或自行设计(其轨距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在安装时,用调整垫圈P(图1)来调整运行机构的车轮组的宽度,调整时,应保持车轮轮缘与工字梁下侧面每边有C =4mm~5mm的间隙。

3.1.3  轨道两端应装止销及带弹性的缓冲装置,以防止葫芦脱轨或碰撞损坏机体。

3.1.4      在工字梁或与其连接的构架上设地线,可用φ4mm ~φ5mm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2的金属导体。

3.1.5      电器设备全部安装完毕,所有电气回路控制回路的对地线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5MΩ。

俭朴的抽屉
清脆的早晨
2026-05-06 09:48:01
根据北京鑫鸟华泰公司安装电动葫芦的操作要求及到最后维护电动葫芦的一连串操作流程全部分享给您。

一、安装和技术要求

1、开箱检验:设备到现场后,经开箱检验以后,确认设备随机文件、说明书、合格证齐全,设备及备件应与装箱单相符,设备的外观应无损坏。

2、工序交接:在正式安装电动葫芦前应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方能安装。

a、轨道或工字梁两端的缓冲装置必须安装齐全

b、工字梁的支承点是否按图施工,联接是否牢固

c、工字梁的拼接必须按图施工,下翼缘必须打磨光滑,不卡车轮。

3、电动葫芦吊装前的检测:

a、吊装前应认真检查电动葫芦起升部分减速机,是否按规定注好润滑油,行走部分是否注好润滑脂。清除电动小车踏面上的油污或防锈油。

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机文件,了解产品结构。检查电气控制箱是否按电气图配线,检测起升电机和行走电机的绝缘状态。

c、检查钢丝绳的固定端是否抽紧,塞块是否楔牢。

d、检查控制按钮接线是否正确,固定按钮的保险绳必须装好。

e、按规定吊钩必须刷黄、黑相间的斑马纹漆,吊钩保险装置齐全。

f、钢丝绳与卷筒固定每端必须有三块压板,螺栓必须紧固。

g、排绝器装配正确,上升、下降限位开关安装正确。

4、电动葫芦的吊装

电动葫芦的吊装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可利用吊车安装,也可用卷扬机设滑轮组吊装吊装时注意捆绳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损伤设备,根据设备本身重量,选择吊装用绳索吊具。

5、间隙调整

电动葫芦的行走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之间,通过垫片调整实现,此项是关健,必须达到。

6、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荷载时下滑量过大,需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取下尾罩。旋掉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讲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固定螺钉即可。

7、断火限位器的调整

断火限位器的调整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mm~50mm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二、试车:接通电源以后,先检查各电机的运转方向是否与控制按钮的方向一致,然后再按下列步骤试车:

a、无负荷试验:在空载下开动各机构进行正反试运转,检查操纵线路是否正确,限位器等电气设备工作是否可靠等。

b、静负荷试验:在运行机构不动的情况,以1.25倍的额定负荷进行试吊,负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悬空10分钟,各机构应正常。

c、动负荷试验:在静负荷试验结果良好的条件下,以1.1倍的额定荷载进行动载悬空试验,实验周期为40s升6s,停14s,降6s,停14s,如此进行15个周期,实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三、安全措施:

1、 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均需按照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

3、 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并将其按照“高挂低用”的原则,系挂于安全绳上。

4、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接受过安全交底、安全教育之后,才能进行作业。

5、 吊装用工具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检查,确认其性能、规格、状况符合要求。

6、吊点及卷扬机受力点必须经检查,能够承受预定载荷并牢固可靠,才能进行作业。

7、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检查确认钢结构平台的稳定性、可靠性,必要时辅以加固措施,确保受力时的稳定。

8、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牢固,经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

9、加强保护设备安全的工作力度,对小件、易损的设备在现场存放时,需置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并登记入库清楚无误,由专人保管。

10、设备吊装时,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钢丝绳勒坏或碰坏设备,起钩、回钩必须低速、缓慢。

11、厂房内作业时,禁止交叉作业,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12、强调现场的安全用电管理,由专职电工负责接电、拆线工作,用电设备的检修由专职电工进行,电缆布置等工作必须符合规范。

13、手持电动工具等必须具有可靠的接零、接地及漏电保护装置。轨道或其他连接构架上应设置接地线,接地线可用4~5毫米的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25mm的金属导线。

14、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状态的监控,并及时制止带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

15、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具体施工作业中,群策群力确保安全生产。

四、 维修保养

为确保点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必须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在日常检查月检、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 如有相关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鑫鸟华泰,百度下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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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m-35m。是按标准JB/T3695-1994设计制造的,与CDI、MDI等形式的5吨电动葫芦配套使用,成为一种有轨运行的轻小型5吨起重机,其适用起重量为5吨,适用跨度为7.5-35米,工作级别A3~A4,工作环境温度在-25℃~+40℃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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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9008.2-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电动葫芦,其机构工作级别应符合GB/T 3811 的规定。特殊用途的电动

葫芦,以及电压不符合3.1.1 规定、额定频率为60Hz 的电动葫芦亦可参照采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99—1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1239.2—1989 冷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 技术条件

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1—1985 电机 外壳防护分级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918—1996 钢丝绳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 10051.2—1988 起重吊钩 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GB/T 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9008.1—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 9008.3—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

JB/T 9008.4—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试验方法

JB/T 9008.5—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主电路限位器

JB/T 9008.6—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06-28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钢 丝 绳 电 动 葫 芦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JB/T 9008.2-1999

代替ZB J80 013.2—89

2000-01-01 实施

JB/T 9008.2-1999

2

3 技术要求

3. 1 基本要求

3. 1. 1 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额定频率为50Hz,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3 . 1. 2 电动葫芦的电动机(风扇罩除外)、电器装置和按钮开关等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942.1

和GB/T 4942.2中IP54 的规定。

3. 1. 3 对于用来吊运熔化金属、易碎、危险及贵重物品的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工作级别应适当提高,

并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1. 4 采用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须设置导绳器,其性能要求应是:当吊钩下降、钢丝绳上没有

其他外作用力时,钢丝绳仍能自由地从导绳器的出绳口中排出来;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对

卷筒轴线垂直面的偏角为±3°时,能正常工作。

3. 1. 5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5MΩ。

3. 1. 6 接地连接电阻值不大于0.1Ω。

3. 2 使用性能

3. 2. 1 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应符合JB/T 9008.1的规定。

3. 2. 2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的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3的规定。

3 . 2. 3 控制箱、按钮装置(手电门)和限位器的使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 9008.6 的规定,主

电路限位器应符合JB/T 9008.5的规定。

3. 2. 4 起升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慢速不考核)。

3. 2. 5 运行速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15%。

3. 2. 6 起升高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名义值的–5%。

3 . 2. 7 起升机构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各受力

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3. 2. 8 起升机构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过程中应工作正常,制

动可靠。试验后进行目测检查,其要求同3.2.7的规定。

3. 2. 9 运行小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5 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其检查要求同3.2.7;在

额定载荷下做1/200的爬坡试验时,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3. 2. 10 在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 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3. 2. 11 在额定载荷和电动机端电压为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电动机和制动器的工作应无异常现象;

且电动机必须具有剩余磁拉力。

3. 3 安全和卫生

3. 3. 1 限位器除工作可靠外,还必须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

3. 2. 2 噪声:

a) 起升机构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噪声不得超过85dB(A);

b) 运行机构在空载下运转时,噪声不得超过80dB(A)。

3. 3. 3 温度监控:热控元件的动作温度为160℃±10℃或170℃±10℃。

3. 3. 4 当带有第二制动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正常情况时不起作用;当第一制动器失灵时,

它能可靠地支持住载荷。

JB/T 9008.2-1999

3

3. 3.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其功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3. 3. 5. 1 机械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8%;

b) 动作载荷不大于1.15倍的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3. 5. 2 电子式超载限制器:

a) 综合误差不大于5%;

b) 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不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为1.25 倍额定载荷;

c) 当达到动作载荷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力回路。

3. 4 寿命

3. 4. 1 寿命

a) 起升机构(固定式电动葫芦)在按机构工作级别为M4 的额定载荷作用下,做循环升降运转。

起升速度若为单速时,试验运转时间应不少于800h;起升速度若为双速时(双绕组、双电动机组),

其快速运转时间不少于800h,其慢速运转时间不少于400h。试验后,所有磨损件仍能继续使用(钢丝

绳除外)。

b) 起升机构中的电动机和减速器在组合的条件下,应能承受100 万次的空载冲击试验。运行电动

机采用惯性轮的方法,应能承受20 万次的冲击试验。冲击试验时,应利用电动葫芦自配的电器装置,

试验过程中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但不得更换任何零、部件。运行电动机制动片经20 万次

试验后的磨损量应不大于1.5mm。

3. 4. 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应符合JB/T 9008.3中的规定。

3. 5 其他(零部件)要求

3. 5. 1 起重吊钩应符合GB/T 10051.2的规定。

3. 5. 2 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7 和绳6×37;其钢丝

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570Mpa。

3 . 5. 3 起升机构的减速器(慢速驱动装置的减速器除外)中杂物在试验后检查其重量Q(mg),不得

超过式(1)计算的重量:

Q=G×2.5 ……………………………………………(1)

式中:G——减速器重量,kg;

2.5——系数,mg/kg。

3. 5. 4 减速器不得有渗油现象。

3. 6 材料

3 . 6. 1 制造卷筒、卷筒外壳、小车墙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的钢板和型材,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0

~+40)℃时,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700 中的Q235A 或Q235B,当工作环境温度为(–21~–25)℃时,

性能不低于Q235B,且低温冲击功(AK)不得小于27J;用热轧或冷拔钢管作为卷筒毛坯时,其材料

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10 钢。

3 . 6. 2 起升机构的齿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3077 中的20CrMnTi 或40MnB;运行机构的齿

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的45钢。

JB/T 9008.2-1999

4

3. 6. 3 减速器箱体、箱盖和滑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9439中的HT200。

3. 6. 4 导绳螺母、铸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438中的QT500–7。

3. 6. 5 锻造车轮材料,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699中45 钢。

3. 6. 6 起升机构减速器的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 10095中的8–8–7 级;开式齿轮应不低于9 级。

3. 6. 7 制动器的压缩弹簧应符合GB/T 1239.2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为2 级。

3. 7 涂装和外观

电动葫芦在出厂前必须先涂底漆,后涂面漆(至少2 遍)。干燥后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25μm,

漆膜层总厚度不小于75μm。涂漆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不涂漆(或镀)的外露加

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涂层的漆膜附着力采用划格法(刀口间距为2mm)检查,切口交叉处涂层允许

有少许薄片剥落,其剥落面积应不大于5%。

4 检验规则

电动葫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寿命检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JB/T 9008.4的规定,并以

机构工作级别为M4作为试验标准条件。各检验项目分别规定如下:

4. 1 出厂检验

每台电动葫芦必须做到各项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4. 1. 1 一般性检查

每台电动葫芦在试验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检查下列内容:

a) 结构形式;

b) 规格型号;

c) 电源;

d) 温度监控(仅检查导通情况);

e) 绝缘;

f) 接地;

g)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h) 减速器油位,以及是否渗油;

i) 吊钩是否转动灵活;

j) 外观的涂装质量和各种标志等。

4. 1. 2 空载试验:

a) 记录每相电压、电流;

b) 限位器的作用和错相保护功能;

c) 导绳器的装配质量;

d) 目测电动机轴的轴向移动量;

e)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

4. 1. 3 额定载荷试验:

a) 降压试验(剩余磁拉力在型式试验中测定);

b) 测定制动下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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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有第二制动器时还应检查其功能。

c) 测定起升速度;

d) 测定起升机构噪声;

e) 记录电流、电压和功率(在型式检验中做)。

4. 1. 4 动载试验

按3.2.8 的要求进行试验。

4. 1. 5 当带有超载限制器时,应按3.3.5的要求检查其功能。

4. 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必须对每一基型至少抽一台电动葫芦和该基型用的两台电动机进行一次型式

检验;

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型式检验,有结论证明,在一年内可以免检。

d) 产品长期停产(指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和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除应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动载试验另有要求)外,还应做下列各项检验(必要时可

根据用户要求增加项目)。

注:对带有电动小车的电动葫芦,在上述a)、b)项情况下进行动载试验时,还应对小车进行不少于10min 的往返

运行试验。

4. 2. 1 一般性检查:

a) 测量外形尺寸;

b) 各部分装配的正确性;

c) 起升高度。

4. 2. 2 运行速度的测定和爬坡试验。

4. 2. 3 起升和运行电动机试验。

4. 2. 4 在降压条件下测电动机的剩余磁拉力。

4. 2. 5 测量电动机温升,并检查其温度监控的动作温度。

注:在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应测量起升电动机在各种不同机构工作级别条件下以及运行电动机在各种不同负

载持续率时的温升。

4. 2. 6 测量起升电动机的起动和制动时间。

4. 2. 7 控制箱、按钮装置和限位器的检查。

4. 2. 8 防护等级的检查。

4. 2. 9 涂装和外观、漆膜厚度及其附着力的检查。

4. 2. 10 主要零件:

a) 钢丝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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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制造厂合格证时可免验。

b) 起重吊钩检查;

c) 起升减速器齿轮副制造精度检查。

4. 2. 11 起升减速器内杂物检查。

4. 2. 12 静载试验按3.2.7 的要求进行。

4. 2. 13 动载试验按3.2.8 规定的试验载荷和M4级的工作循环方式,试验至少应进行1h。

4. 3 寿命试验

凡属型式检验中a)、b)、d)项之一者必须进行寿命试验。正常批量生产时,每种基型至少每三年

抽出一台电动葫芦做寿命试验;再抽一台起升电动机与减速器的组合,以及一台运行电动机分别做冲

击试验。在寿命试验中应对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和质量进行检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 1 每台电动葫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装设标牌,其要求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标牌上一般应标

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

b) 产品名称;

c) 商标;

d) 产品型号;

e) 出厂日期;

f) 出厂编号;

g) 起重量;

h) 起升高度;

i) 起升速度;

j) 机构工作级别;

k) 运行速度;

l) 其他。

5. 2 在吊钩装置上应有下列标志:

a) 起重量;

b) 机构工作级别;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d) 其他。

5. 3 包装发货的每台电动葫芦应具备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合格证书;

c) 备件目录(可编制在使用说明书中);

d) 装箱单;

e)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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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电动葫芦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5. 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6 保证期

制造厂应保证所供应的电动葫芦在用户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装、正确使用条件下,自使用日算起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发货日算起18 个月内能正常工作。

专注的方盒
傲娇的白羊
2026-05-06 09:48:01
1、间隙调整电动葫芦的行走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之间,通过垫片调整实现,此项是关健,必须达到。电机主轴刹车胶圈只是为了增大摩擦系数的,刹车上的弹簧才是真正起压力作用的。

2、电动葫芦简称电葫芦,是一种轻小型起重设备。多数电动葫芦由人使用按纽在地面跟随操纵,或也可在司机室内操纵或采用有线(无线)远距离控制。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CD1型(单速提升)、MD1型(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