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2吨电动葫芦安装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如何让江西省的安全部门开具安全检测报告及使用许可证??
2吨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安装前到当地特种设备部门办理告知,经过审核后特检院安排检验人员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后即办理使用证,可以使用。资料齐全,联系好,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的。具体可联系: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业 务 部]:(0791)8119297;办理程序及资料见图片。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二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结构及特点:该机采用了机电一体化设计,更换不同的模具,即可压制不同规格的钢丝绳,支配简便、平安。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前提差,分组性差,检查、装置、维护电机方便,供电装置复杂。电念头轴线平行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其钢丝绳电动葫芦优点为高度与长度尺寸小。其缺点为宽度尺寸大,分组性差,制造与装配复杂。
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操作锅炉最重要的是安全,确保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表等)好用。仔细学习一下下面的内容吧。
第一章 锅炉基础知识
一 锅炉设备的概念及组成
锅炉设备是燃料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又将热能传递给水,从
而产生一定温度和压力的蒸汽或热水的设备。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
体和辅助设备两大部分。
锅炉本体:是由锅和炉两大部分组成。炉是由炉墙、炉排和炉
顶组成的燃烧空间,其作用是使燃料不断地充分地燃烧;锅是由锅
筒、管束组成的一个封闭的热交换器,其作用是使锅筒、管束内的
水不断吸收烟气的热量,以产生一定压力和温度的热水或蒸汽。
辅助设备:是保证锅炉本体正常运行所必须的附属设备,它们
由运煤除灰系统、通风系统、汽水系统和控制系统组成。
二 锅炉的基本特性
蒸发量和发热量
蒸汽锅炉:锅炉每小时产生的额定蒸汽量,称为锅炉的蒸发量,单位是t/h;
热水锅炉:锅炉每小时的产热量,称为锅炉的发热量,单位是MW。1kcal/h=1.163W. 0.7MW≈1吨/小时
锅炉的效率
锅炉的效率是指炉内燃料燃烧后发出的热量有百分之几十被有效利用了。锅炉的效率是锅炉的最重要的经济指标,一般工业锅炉的效率在60%~80%左右。提高锅炉效率的途径:燃料燃烧要充分;鼓引风量要适当,火苗以橙黄色为佳;开关炉门动作要快;锅炉保温要良好。
第二章 燃烧设备
一 手烧炉
手烧炉是最简单的层燃炉,全部加煤、拨火、除灰都用人工来完成。
煤种适应性强;燃烧时间充足,燃烧充分。
司炉要领:“火床发白投煤好,做到勤快平匀少”
二 双层炉排反烧炉
炉排在炉膛内布置上、下两层。双层炉排反烧炉有三个炉门:上炉门的作用是添煤和通风,经常打开;中炉门的作用是引燃下炉排的煤和清渣;只在点火和清炉时打开;下炉门的作用是清灰,在正常运行时,视下炉排的燃烧情况适当打开,以便供风。
运行中须注意的问题:
1.每块不宜太碎,当煤粉过多时,可掺入适量的水。
2.下炉排的燃烧效果主要取决于上炉排的漏煤情况。上炉排煤层不应出现明火,清渣操作要特别仔细,防止向下炉排漏煤过多。
进入燃烧室的风量,既要分别满足上下煤层燃烧的需要,又要供应由上炉排产生的可燃气体燃烧的需要。因此应随时按照上炉排的漏煤量及挥发份含量进行调整。
三.链条炉排
(1)燃料着火条件差。属于单面引火。为改善着火条件,一般将前墙内壁做成各种形状的拱形,成为前拱,利用前拱反射的热量,加速新燃料的预热和着火,因此链条炉的前拱又称为点火拱。
(2)燃烧的三个阶段是沿着炉条长度方向变化的。炉排前部是预热区,中部是主燃区,后部是燃尽区。为了适应链条炉的燃烧特点,一般是采用分段送风。
(3)链条炉必须加强拨火。煤层结焦覆盖在燃料层上面,严重影响炉膛通风。
介于以上特点,链条炉不宜用水分过多的煤,否则着火困难。对于灰分过大、结焦性强的煤也不宜选用。
第三章 锅炉的安全附件
蒸汽锅炉主要安全附件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
热水锅炉主要安全附件有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
一 压力表
压力表是锅炉上的重要附件,其作用是用来测量锅炉汽水系统内部压力状态。
压力表的精度不应该低于2.5级,其刻度范围应为锅炉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校验周期是6个月。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
1.有限位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位钉处;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
5.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二 安全阀
安全阀是锅炉上重要的安全附件,它对锅炉内部压力极限值的控制及对锅炉的安全保护均起着重要的作用。
安全阀校验周期是1年。
安全阀手动开启试验每周一次,蒸汽锅炉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三 水位计
水位计是用来观察锅炉内水位高低的仪表。
每个工作班应冲洗水位计1~2次,冲洗方法是:下中中来上上下
四.温度表
温度是热力系统的重要状态参数之一。校验周期是1年。
1.玻璃温度计:是根据水银、酒精、甲苯等工作液体具有热胀冷缩的物理性质制成的。
2.压力式温度计:适用于远距离测量非腐蚀性气体、蒸汽或液体的温度,其优点是温度指示部分可以离开测点,使用方便,缺点是精度低,金属软管容易损坏。
六 排污装置
排污装置作用:排放锅炉内的水垢、泥渣及其它有害物质,使锅水的水质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使受热面清洁,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排污装置也能在停炉、满水时起放水作用。
蒸汽锅炉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
热水锅炉排污应在停止循环水泵后,待锅水内水垢、泥渣沉淀后进行,排污操作方法:(根据值班水质化验工通知进行排污,运行锅炉每班排污一次)
(1)先打开第一个(距离锅筒或集箱近的)排污阀,后开第二个排污阀。
(2)排污完毕,先关第二个排污阀,后关第一个排污阀。
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注意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阀。
七.泄放阀门
泄放阀门是热水锅炉在发生汽化、超压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向外泄放蒸汽或热水,以降低锅炉运行压力的安全附件。
泄放管设置在锅筒顶部最高处,泄放阀门设置在锅炉侧面便于开启的地方,泄放阀门应开关灵活、严密
泄放管内径不小于25mm
第四章 锅炉辅机设备
一 运煤设备(上煤机)
1.电动葫芦
2.单斗提升机:料斗有底开式和翻斗式。占地小,运输能力有限。钢丝绳更换频繁。
4.刮板运输机:不但能作水平运输和垂直提升,还能实现多点给煤和多点卸料。
二 除渣设备
(1)螺旋除渣机:操作简单运行可靠。
(2)刮板除渣机:可用于锅炉台数多的锅炉房。刮板链条有环链和框链两种。
三 通风设备
1.烟囱:作用一是产生抽力,克服烟气流程阻力,二是将烟气和飞灰排到室外高空扩散,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集中污染。
2.风机:当锅炉通风阻力较大,烟囱的抽力不足以克服时,则应装设风机来加强锅炉通风。
常用的风机是离心式风机。
四 给水设备
常用的锅炉给水设备有蒸汽往复泵、电动离心泵、注水器等。
五 除尘设备
燃料在炉内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烟尘分落尘和飘尘。
除尘器只能够除掉粒径较大的灰尘,不能除掉粒径较小的烟尘,锅炉产生的黑烟主要是因燃烧不完全造成,因此,消除黑烟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炉膛温度,使烟尘中可燃成分(黑色碳粒)充分燃烧燃烧。
常用的除尘设备有旋风除尘器、湿式脱硫除尘器等
六、软水设备
1、 全自动软化水设备由控制器、控制阀、树脂罐、盐箱组成。
第五章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运 行 管 理
经常注意观察下列参数
蒸汽锅炉
1.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蒸发量。
2.水位应在正常水位线。
3.锅筒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热水锅炉
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保持压力稳定。2.温度控制。3.经常排气。4.防止汽化。
5.定期排污。
排污操作方法:
(根据值班水质化验工通知进行排污,运行锅炉每班排污一次)
(1)先打开第一个(距离锅筒或集箱近的)排污阀,后开第二个排污阀。
(2)排污完毕,先关第二个排污阀,后关第一个排污阀。
排污时各排污点应交替进行。注意不能同时打开两处排污阀。
二 锅炉本体操作要求
1.拨火时不得用火勾勾炉墙炉拱,不得敲击炉排;
2.燃用结焦性强的煤时,要经常查看除渣机落灰斗,较大渣块阻挡落灰时应及时敲碎渣块,此时应注意不要让异物掉入落灰斗;
3.应根据煤在炉膛内的燃烧阶段的不同,调节各风室风挡开度;
4.链条炉排锅炉两侧的清灰拉杆应在锅炉运行时勤拉勤清,20~30分钟清拉一次。此项工作必须突出一个“勤”字,否则一旦风室被炉灰堵死,则此风室将失去鼓风,炉排粱也会因高温而变形;
5.炉排前轴及后滚筒轴两侧均有注油装置,应定期对运转部位注油润滑,防止严重磨损轴及轴套;
6.烟管锅炉应定期清理烟管积灰(打烟管),使烟气通畅,传热好;
7.炉排电磁调速表开关打开或关闭时,必须将炉排速度缓慢降至0,否则将烧毁电磁调速表。
8.炉排手动换挡调速时,须将炉排电机关闭后换挡,之后再启动炉排电机。
三 辅机设备操作要求
上煤机
1.定期检查减速机内润滑油油位,缺油时及时补油,钢丝绳破损的要更换
除渣机
1.经常检查润滑情况,及时补充润滑油。
2.刮板除渣机要经常检查轴销是否有脱落,发现脱落及时补齐,这是预防发生断链故障的有效方法。
鼓风机:运行时要按照炉膛负压情况调节风挡开度,经常检查风机润滑情况,缺油及时补注。皮带松弛要更换。
引风机:启动时要关闭风挡,待电流正常后,再打开风挡。运行时应根据供暖负荷大小和炉膛燃烧情况调节风挡开度。经常检查风机润滑情况,缺油及时补注。皮带松弛要更换。
除尘器:
使用要求:
旋风除尘器:每班次排灰一次,排除的灰尘浇湿、以炉灰掩埋。
湿式脱硫除尘器:每班焚火停炉后排灰一次,下一次开火前对已经沉淀的积灰进行清掏。如果除尘器因积灰较多,排灰困难时,应多次开关放灰阀门,严重时以粗铁丝或竹笓子疏通,严禁敲击除尘器外壳,以防止因敲击造成内防腐层脱落。及时向水箱内投碱料中和,以减小酸性水对除尘器的腐蚀,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循环水泵:
多台水泵启动时,应逐台启动,待前一台水泵启动正常后,再启动下一台。
自动软水设备:
由于它是全自动设备,因此不需要司炉人员对它进行功能调整,只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可:
2、 保持盐箱内盐量充足,盐箱要求见盐不见水为最佳。
3、 经常检查进入软水器自来水压力,因压力低于0.2MPa时,树脂无法得到充分还原,影响出水质量。
4、 保持软水器通电良好。
5、 软水器再生过程中排水管排水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时间过长应报修。
6、 软水器旁通管在正常运行时严禁打开。
7、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其他工作
1.除尘器积灰箱手动放灰,每班至少放灰一次。
2.各转动部分要保持良好的润滑,每班至少要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炉排底部积灰,每班扒一次。
4.炉前灰斗积灰随时放掉。
5.每周试验安全阀一次。
6.每周校对压力表一次。
停炉
蒸汽锅炉: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比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个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导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热水锅炉:锅炉运行中,遇下列情况应紧急停炉:
(1)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
(2)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补水泵全部失效,
(3) 循环泵或补水泵全部失效,
(4)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不断升高,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严重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热水锅炉
1. 在轻微超温时,可打开泄放阀进行排汽.
2. 减弱燃烧,慢慢补水.
3. 严重超温超压时,要紧急停炉,扒出炉火,停止通风.
停电处理:
迅速打开炉门及省煤器旁路烟道,撤出炉膛煤火,使炉温很快降低,同时将锅炉与系统之间用阀门切断,如给水(自来水)压力高于锅炉静压力,可向锅炉进水。并开启锅炉的泄放阀和放气阀,直至消除炉膛余热为止。
热水锅炉超压处理:
⑴、停止补水。⑵、减弱燃烧。⑶、如果锅炉汽化,应打开泄放阀排气;如果因补水量过多或膨胀水不能及时泄掉造成超压,可打开排污阀放掉部分水,直至锅炉压力正常。⑷、检查锅炉超压原因。
热水锅炉汽化处理
⑴如不属突然停电、停泵问题,应视情况减缓或停止燃烧,停止鼓风及燃料供应,严重时紧急压火,由放泄阀排气,进而查找汽化原因。⑵如遇突然停电,可按“停电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包括压力容器基础知识、压力容器的基本结构等。
由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起草小组专家编写,是压力容器操作工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用书。除作为压力容器操作工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教材外,还可作为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干部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参考用书。
全书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压力容器操作工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压力容器基础知识、压力容器的基本结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容器常用介质及其特性、压力容器带压密封、罐车充装及安全管理、气瓶充装及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与管理、压力容器事故与应急预案。第二部分是压力容器操作工安全技术考核复习题及试卷实例。
扩展资料:
压力容器操作要求规定:
1、控制器要安装在室外时,应给予足够的防护,以免受环境温度的剧烈变化,阳光直接辐射,腐蚀性气体或水的渗入。
2、安装电缆时,应选择合适的电缆外径,并将电缆引入处的压紧的螺母拧紧,以免电缆松动,并防止水或灰尘的渗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压力容器操作工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在锅炉房的设置中,其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是一类高层15米,多层13米,裙房10米。锅炉房一般为丁类厂房。(“裙房”指的是与高层相连的裙房的高度一般不超过24m,“多层”泛指2—9层的住宅及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为多层“一类高层”指的是9-16层(高度到50米)。
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要求,申报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试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报锅炉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同,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锅炉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锅炉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锅炉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锅炉检验专业培训,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二、 申报压力容器、气瓶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压力容器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四) 具有高中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容器、气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气瓶检验员资格考核(只限定期检验)。
三、 申报压力管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管道类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管道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四、 申报起重机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机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起重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instryinspection
五、 申报电梯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助理工程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起重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安全工程类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六、申报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戊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不含机车,下同)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车辆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汽车、工程车辆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厂内机动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操作、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 申报架空索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起重运输专业机械类、电气类中专、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类起重运输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起重运输专业)中专学历或技术员、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⑵ 起重机械类_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目录
专业咨询,可以联系 详见我的网络空间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桥式
起重机 A 通用桥式起重机 320t≥G>50t 制造许可 国家 按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有防爆性能的,按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电站桥式起重机 320t≥G≥1t
防爆桥式起重机
绝缘桥式起重机
冶金桥式起重机
架桥机 G≥1t
B 通用桥式起重机 50t≥G>20t 制造许可 省级
电动单梁起重机 G>10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防爆梁式起重机 G≥1t
C 通用桥式起重机 20t≥G≥1t
电动单梁起重机 10t≥G≥1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门式
起重机 A 通用门式起重机 320t≥G>50t
S≤50m;H≤16m 制造许可 国家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电站门式起重机 320t≥G≥1t
装卸桥 G≥1t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门式
起重机 B 通用门式起重机 50t≥G>20t
S≤50m;H≤16m 制造许可 省级 按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向下覆盖
C 通用门式起重机 20t≥G≥1t
S≤50m;H≤16m
塔式
起重机 A 普通塔式起重机 315tm≥G•R>63tm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4000tm
塔式皮带布料机 额定生产率向下覆盖
B 普通塔式起重机 63tm≥G•R>40tm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C 普通塔式起重机 G•R≤40tm
流动式
起重机 A 轮胎起重机 900tm≥G•R>200tm
60t≥G>20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履带起重机 1200tm≥G•R>300tm
100t≥G>40t
B 轮胎起重机 G•R≤200tm
G≤20t 制造许可 省级
履带起重机 G•R≤300tm
G≤40t
汽车起重机 G≥1t 型式试验 国家
随车起重机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铁路
起重机 A 蒸汽铁路起重机 320t≥G>60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内燃铁路起重机
电力铁路起重机 G≥1t
B 蒸汽铁路起重机 60t≥G>1t 制造许可 省级
内燃铁路起重机
门座
起重机 A 门座式起重机 60t≥G>1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向下覆盖
电站门座起重机 G•R≤2000tm
B 港口台架起重机 G≥1t 制造许可 省级
固定式起重机
升降机 A 曲线施工升降机 G≥0.5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电站提滑模装置
升船机
B 施工升降机 制造许可 省级 额定速度向下覆盖
简易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升降作业平台
高空作业车 型式试验 国家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缆索
起重机 A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G≥1t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桅杆
起重机 B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制造许可 省级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旋臂式
起重机 C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轻小型
起重设备 A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制造许可 国家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电站牵张设备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额定提升能力向下覆盖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内燃侧面叉车
插腿式叉车
前移式叉车
三向堆垛叉车
托盘堆垛车
防爆叉车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轻小型
起重设备 B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G≥1t 制造许可 省级 防爆等级向下覆盖
防爆气动葫芦
钢丝绳电动葫芦 G>10t 额定起重量向下覆盖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C 钢丝绳电动葫芦 10t≥G≥1t
环链电动葫芦
气动葫芦
机械式
停车设备 A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制造许可 国家 层数多少向下覆盖
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 型式试验 国家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力矩限制器
设备种类 设备类型 等级 设备型式 参数 许可方式 受理机构 覆盖范围原则
起
重
机
械
安全保护装置 起升高度限制器 型式试验 国家 按型号规格单独实施
防坠安全器
制动器
超大型
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 G>320t 单台实施,根据起重机械具体情况,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门式起重机 G>320t或S>50m
塔式起重机 G•R>315tm
电站塔式起重机 G•R>4000tm
轮胎起重机 G•R>900tm;G>60t
履带起重机 G•R>1200tm;G>100t
铁路起重机 G>320t
门座起重机 G>60t
电站门座起重机 G•R>2000tm
特殊类型
起重机械 型式特殊 根据起重机械具体情况,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进口各类
起重机械 各种型式 按所属类型、型式与级别起重机械的覆盖范围原则执行
注:1.受理机构注“国家”的是指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省级”的是指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一单位同时申请多种型式产品,其中有规定为“国家”受理的,该单位所有申请均由“国家”受理;
2.所有参数中V代表额定速度,电梯参数中的Q代表额定载荷,各类起重机中的G代表额定起重量,S代表跨度,H代表高度,G•R代表额定起重力矩(R代表幅度);
3.质量管理体系审查按级别向下覆盖,取得A级资格的,补充申请B级或C级同类或其它类型设备资格时,只进行相应等级设备型式试验,必要时补充审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内容;
4.型式试验按表中同型式覆盖范围原则执行,不同类型设备型式试验分别进行。
⑶ 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怎理解
你好,你理解的很正确,你把第二条全看完,你就完全理解了。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考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或者 *** 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是指起重机械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起重机械的机械安装修理、电气安装修理人员和指挥、司机等操作人员。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和遥控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和管理。
⑷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维修要不要有资格证才能维修
特种设备起重机来械维修是要有资格证自才能维修的(现在的维修许可还没有取消)。
要取得起重机械制造或安装的单位进行维修。
以后可能不再颁发起重机械型游乐设施修理、改造许可,保留起重机械安装许可。
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安装、修理、改造工作;
取得起重机械安装许可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安装、修理工作(修理本单位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需要取得许可)。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⑸ 国家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对3吨以下的起重机械的最新规定免检吗
不是免检,是连检验都不用检验了,因为现在3吨以下或起升高度小于2米的起重机械已经不在特种设备目录中了,也就是说不属于特种设备了,随便干随便用,国家技术监督局不管了。
⑹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可以自行保养(保养人需要取得设备作业许可证),但是维修是需要有资质单位处理的。
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⑺ 中国特种设备资格证含哪些工种
你好,有11个种类,47个作业项目。
锅炉作业:
一级锅炉司炉
二级锅炉司炉
三级锅炉司炉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二级锅炉水质处理
锅炉能效作业
压力容器作业: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氧舱维护保养
气瓶作业: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车用气瓶充装
压力管道作业: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带压封堵
带压密封
电梯作业:
电梯机械安装维修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电梯司机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起重机械指挥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升降机司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安装
客运索道维修
客运索道司机
客运索道编索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
大型游乐设施维修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车辆维修
叉车司机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内燃观光车司机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校验
安全阀校验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金属焊接操作
非金属焊接操作
详见: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的公告
(2011年第95号)
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机械A5,对考这个证书有很多疑问,请了解的人帮忙解答,谢谢!
首先你应该考虑你考这个证有多大用处,这是主要问题。
以后这个证有可能取消,你看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并没有强制要求。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4.2 安全管理人员
2.4.2.1 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4)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7)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2.4.2.2 安全管理员
2.4.2.2.1 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4.2.2.2 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q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 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 *** 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⑼ 起重机械地面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不需要取得。
⑽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1.桥式、门式起重机(A),流动式起重机(A),门座式起重机(A)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1.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8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2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3人。
1.1.6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1.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200m2。
1.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2.桥式、门式起重机(B),流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2.1人员
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2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2人。
2.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指挥至少1人,司机至少1人,焊工至少1 人,电工至少1人。
2.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2.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50m2。
2.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
3.机械式停车设备、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3.1人员
3.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安装方案设计、吊装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调试、检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3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1.4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3.1.5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6人,指挥不少于2人,司机不少于 2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
3.1.6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3.2工作场所
(1)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200m2;
(2)仓库面积不小于100m2。
3.3安装设备
应当具有以下安装设备:
(1)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2台;
(2)电焊机不少于2台;
(3)切割设备不少于2台;
(4)手拉葫芦;
(5)千斤顶;
(6)力矩扳手。